自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胜利之后,世界上先后出现过15个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的社会主义国家。然而,到了20世纪末,有9个国家的社会主义制度被无情颠覆,世界人民目睹了“红旗落地”的悲剧;苏联、南斯拉夫还落得“山河破碎”的惨局。问题出在哪里呢?出在“社会主义建设”偏离了社会主义轨道,其中最严重的是社会主义公有制被私有制瓦解冰消。
一、社会主义公有制,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础,也是社会主义建设的核心内容
1、公有制建设是社会主义全面建设的重要内容。
在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之后,实行了公有制,国家就跨入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大门。无疑,接下来的任务就是推进社会主义“全面建设”。当前,人们往往看重经济建设、民主政治建设、文化和思想建设、和谐社会建设、美丽环境建设等。其实,社会主义公有制建设和社会主义新人建设,也极为重要。
社会主义制度在9个国家被颠覆,根源就在社会主义建设问题上偏离了方向。因此,在社会主义建设整个过程中,牢牢把握住社会主义方向极端重要。偏离了,后果不堪设想。9国“红旗落地”就是历史镜鉴。
社会主义全面建设是一个相互关联的整体,每项内容都十分重要。而维护、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其地位并不逊于其它内容。但是人们往往忽略其重要地位。
社会主义社会是同以往的“以私人占有生产资料的社会”完全不同的崭新的社会制度。社会主义的本质内容是公有制的经济制度和“公字当头”的集体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社会主义的核心内容就是逐步地实现“两个彻底决裂”,同传统的所有制关系(即私有制)彻底决裂、同传统的观念(即私有观念)彻底决裂。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但是“方向”十分明确。马克思主义者同一切自觉或不自觉抵制社会主义的个人或势力的斗争焦点,就是集中在“公”与“私”的斗争,集中在走社会主义道路还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的斗争。无论是经济建设还是其它方面的建设,都充满着两种思想、两条道路的斗争。
有些社会主义国家出现“制度性失败”,主要原因不是生产力水平或者科技力量没有得到快速发展,而是公有制主体地位的丧失。而公有制主体地位一旦丧失,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环境建设等搞得再好,也不过是为“他人”(即私人资本)作嫁衣裳。
2、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有人认为,实现了生产资料公有制,剥削阶级消灭了,阶级斗争也熄灭了,无产阶级专政因为“没有对象”就应束之高阁,社会主义公有制就安然无恙。持这种观点的人,不是理论上极其浅薄,就是别有用心。
事实上,刚刚建立的公有制度十分脆弱,仍然存在着私有制复辟的风险。因此,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任务是“巩固和发展公有制”,这关系社会主义事业成败。这个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它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有人说,过去我国生产力落后,根据“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原理,应当首先发展生产力,然后再搞公有制。这看起来有一些道理,实际上是一种借口。试问:今天我国已经承接了蒸汽机、电力和内燃机、计算机和互联网的所有成果,并且开始进入人工智能时代,机器人进入车间、无人机飞至田头,这样的生产力水平是不是适应推进公有制呢?40年前不遗余力鼓吹“私有化”的人们,今天有没有呼吁“公有化”?没有。即使再过20年,中国实行了现代化,这类人仍然会坚持私有化。这是他们的本性。
二、阻碍社会主义公有制建设的主要因素
企图抛弃公有制、复辟私有制,主要有以下危险因素。
第一,在剥削阶级的私有财产被剥夺之后,“其心不死”不乏其人。地主、富农、资本家“人还在”,不是要害。要害是“心不死”的那批人,其中包括少数(不是全部)“地、富、资”分子及其极少数子女,更多的是“地、富、资”的依附者,诸如少数知识分子,以及仇视人民政权和公有制的坏分子等。半个世纪过去了,有人公然提出“要为地主平反”,认为1956年“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是根本错误的”[①]。更有甚者,至今仍有人提出“故宫的全部财产归还清王室后裔”[②]。
第二,小生产者的私有观念难以在短期内消除,特别是部分“能力强”的人,个人发家致富的欲望特别强烈。那些死心塌地带头闹单干的人,并非缺吃少穿,而是不想走集体化道路。每当国家出现某种困难之时,便是他们呼唤“单干”的最好借口。一些附和私有化的知识分子,也会制造“经济崩溃论”、“大锅饭论”、“僵化论”等各种舆论推波助澜,毁坏公有制形象,鼓吹私有化优越。
第三,部分基层干部存在多吃多占、侵吞公款、官僚主义作风等问题,成为公有企业内部的蛀虫。他们的行为,被少数人抓住不放。事实上,公有制经济具有显著优越性。但是,其优越性得以发挥的程度,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重要因素之一是公有企业(包括农村基层组织)带头人的素质。党中央及时发现这类问题,在20世纪60年代,全国城乡分批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又称“四清”运动,即“清思想、清政治、清组织、清经济”),教育人民走社会主义道路,同时解决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中存在的“四不清”问题,维护城乡社会主义阵地。
第四,中央出现“私有化”政策导向。毁害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要危险不在基层,而在中央。如果中央出现私有化政策导向,对于公有制将是致命打击。
前苏联的改革路线是前车之鉴,值得警惕。苏联共产党“变修”,始于赫鲁晓夫时代,表现为丢掉列宁主义、搞特权阶层、同帝国主义无原则“和平共处”等,但是他当年没有搞“私有化”。毛泽东称他是“半修正主义”[③]。然而,赫鲁晓夫的继任者们,越滑越远。直至戈尔巴乔夫时代,在“新思维”指导下推进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葬送了公有制和社会主义制度,也葬送了苏联。可见,改革不一定推进社会进步,也可能葬送先进社会制度,使社会倒退。
戈尔巴乔夫推行经济体制改革,核心内容就是“私有化和资本主义市场化”。第一,诋毁公有制,赞美私有化。戈尔巴乔夫已经陷入了西方经济学的思维。他认为,公有制“排除了建立创造性劳动条件的可能性”,“束缚我们整个社会”,“不打破这种体制,国家根本不可能复兴和革新”。(1990年8月18日《在敖德萨军区的讲话》)同时,一批“文化人”纷纷赞美私有制。他们认为,私有制可以解放“人的个性”,实现“社会公正”、“社会稳定”,等等。第二,通过“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改革,过渡到“混合型经济”。戈尔巴乔夫在1990年3月说,“苏共主张多种多样的所有制形式。这些形式平等和合理的竞争是公民自由、劳动者实际选择发挥自己才能的方式方法以及保障消费者权益的经济基础。”(《走向人道的民主社会主义》)后来他宣布,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就是以私有制市场化经济为主体的“混合型经济”。第三,推进“非国有化”改革,搞私有化市场经济。戈尔巴乔夫提出:“我们应当把‘非国有化’的任务看作是一项最重要的任务。”(1990年8月18日《在敖德萨军区的讲话》)俄罗斯经济学家普切林采夫说:“非国有化就是私有化,也就是资本主义化。可以说,非国有化是私有化的初级形式,私有化是非国有化的高级形式。开始时说非国有化,后来都说私有化了。”第四,通过市场化改革,引向以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戈尔巴乔夫反复强调:“除了向市场化过渡,别无选择。全世界的经验都证明了市场经济的活力和效率。”他认为,在国家所有制基础上不可能建立市场经济。因此,“为了形成自由商品生产者这个市场经济的最重要因素,需要尽快把大部分企业从国家包办下解放出来,实行私有化市场经济。”(《关于稳定国民经济和向市场经济过渡的基本方针》,1990年10月18日)
经过上述改革,俄罗斯全面私有化水到渠成。一是发放私有化证券。苏联解体后,俄罗斯政府将部分国有资产按一定比例无偿分发给居民,每人获得一张私有化证券。但随之而来的是物价飞涨、卢布贬值。民众纷纷低价出售证券,企业管理者和投机者趁机低价收购。这样,国有资产就落入少数人手中。二是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有偿私有化。国有企业领导者在企业改制分配股权时,利用权力掌握股票控制权;一些人通过权钱交易,以低价收购政府拍卖的企业,导致大量国有资产流失,少数人迅速完成资本集中并控制国民经济,形成金融和工业寡头。[④]
当然,苏联解体前的特权阶层也为公有制私有化埋下了隐患。同时,西方势力长期对苏联进行和平演变,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施加影响,诱导苏联走向私有化和资本主义道路,也起了重要作用。但是,苏共中央的错误的理论导向和改革导向,才是社会主义公有制被颠覆的根本原因。
三、社会主义公有制建设的主要内容
公有制建设是一项社会制度建设。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适时调整公有制的内在结构,为其他方面的建设,特别是经济建设,提供“相适应”的所有制基础。
1、正确处理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的关系
社会主义的所有制结构,必须以公有制为主体;其发展趋势必然是逐步地消灭一切生产资料私有制。就是说,在社会主义的一定发展阶段,特别是初始阶段,保留一定数量的非公有经济是必要的。
非公经济有两大类:第一类是“个人所有制的尾巴”。它的特点是不带有剥削行为。例如,自留地、自留畜,小商店、小手工业者、小集市等。毛泽东说:“自留地是个人所有制的尾巴,并不危险。”[⑤]毛泽东主张,自留地和自由市场都不要动。第二类是“资本主义属性的经济”。它的特点是带有剥削行为。改革开放后,这类经济组织的成长如雨后春笋。例如,私人资本经营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等。如果这类企业的存在确实有利于社会主义事业,应当允许其存在。例如华为股份公司。至于数量多少,需要具体研究,并非越多越好。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公有经济与非公经济的关系,可以合作共赢,例如格力公司;也可能你死我活。在改革过程中,大量公有资产被“私人资本”鲸吞。在市场化运作中,“合法侵吞公有资产”的案例并非鲜见。捍卫公有资产,不是无中生有、杞人忧天。社会主义国家的政策导向,首先必须保护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和壮大。值得注意的是,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一旦遇到困难,有些人就打出“改革”旗子,摆出一副忧国忧民的姿态,他们首先想到的就是出卖公有企业(或公有股份),发展私有经济。他们只知倒退投降,不知创新进取。如此下去,公有资财迟早烟飞灰灭。
对于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必须有清晰的认知。1997年党的十五大指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这是一个原则性的阐述。人们没有看到“占优势”的量化要求,也没有看到“主导作用”的明细说明。人们不清楚公有资产量化数据和“优势”状态,更不清楚“控制力”“竞争力”的“力”有多大。2007年8月30日,习近平在上海国资委调研时明确指出,“我们讲‘公有制为主体’,这个‘公有制’不是抽象的,是要具体量化的,如果没有量化,那就是‘玩’概念。”[⑥]
事实上,公有资产“量化”,不仅仅是经济问题,同时也是政治问题。试想:如果全国绝大多数劳动者,不是在公有制企业中工作,而是长年“为私人资本”当雇佣劳动者,这同生活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工人有多少差别?他们能够感受多少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他们在经济生活中还有什么当家作主的地位?脱离政治谈论所有制问题,是错误的思维方式。说得极端一点,公有制看似经济问题,本质上是政治问题,它直接关系着社会制度的性质、国家政权的性质。
2、正确处理国有经济与集体经济的关系
公有经济有两种基本存在方式: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至于其它存在方式(如合资经济)中的公有经济,归根到底都可归宿为两种公有经济。目前,经过多次深化改革,国有企业向着“高大上”“少而精”的方向发展,成为“公有制为主体”中的擎天柱、定海神针。我们要坚定不移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如果说,国有经济侧重于“质量”,那么集体经济则侧重于“数量”,遍布城乡、星罗棋布,使其成为“公有制为主体”的基础。没有强大的基础,仅靠为数不多的几根“擎天柱”,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有可能摇摇欲坠。当然,集体经济不仅要追求“量多”,也要追求“设备先进、产品质优、服务完善”,充分体现公有制经济的优越性。
改革开放之后,集体经济组织大多私有化,能够存活的凤毛麟角。值得注意的是,现在有不少冒牌的集体经济组织。例如,有些“合作经济组织”,类似于某些国家“会社”组织,本质上是私人经济。在农村,还有不少的“租赁经济”,将公有土地、厂房出租给私人,收取租金,维持乡村日常开支。这种“空壳经济”根本算不上集体经济。
3、正确处理公有企业内部的若干关系。
公有企业的内部关系,包括劳动关系、企业管理关系、分配关系等。社会主义的公有企业可以借鉴资本主义企业经营管理的某些经验,但是绝对不能陷入西方私有企业的治理体系。否则,即使名为公有企业,实际上也会变质或部分变质。管理也要讲政治。
公有经济组织的规模可大可小。如果生产方式比较落后,规模宜小。在我国城乡,曾经产生人民公社组织。这是中国人民对社会主义所有制存在形式的伟大创新。尽管在创建初期出现过一些问题,经过数年调整,逐渐走上正规。应该说,实行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比较适合当时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如果生产方式向着现代化方向发展,农业或其它产业的规模可以搞得更大。
公有企业内部管理必须坚持平等原则。公有企业所有人员都是主人,社会地位一律平等。毛泽东提出的“鞍钢宪法”是中国公有企业管理的又一伟大创新。层层实行“领导干部、技术人员、生产工人”三结合,坚持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制度。企业负责人不得享有特权,并且接受工人监督。中国的公有企业,不能用“私人资本对雇佣工人”的那套管理办法。否则,公有企业会异化。
公有企业内部的劳动关系需要不断完善。所有员工必须对企业负责,而不是对任何私人负责。企业内部可以实行“小集体”责任制,但不能实行个人承包制。否则,其他人员必然失去对企业民主管理的权利,沦为“准雇佣劳动者”。
至于公有企业内部的分配关系等,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再详细论述。
四、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公有制需要继续探索
如果我们不在乎社会制度的性质,“姓公姓私”“姓社姓资”也就无需较真。如果我们追求科学社会主义的理想、追求共同富裕的目标,就必须坚持公有制为主体,而且这个主体只能加强而不能削弱。
1、农村集体化之路有待深入探索。
中国的集体化道路一波三折。在毛泽东和党中央的指导下,终于实现了合作化。后来,有人认为农村太穷,于是实行家庭承包制改革,集体经济事实上已经散伙。
多年来,党中央一直主张“乡村振兴”。这个课题至少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农业振兴;二是“全面振兴”。
中国农业发展趋势必然走向集约化、现代化。家庭承包制只能是“临时措施”、“过渡状态”。1962年陈云主张,先搞分田到户,集体化以后再说。他向毛泽东建言,毛泽东没有同意。[⑦]1992年7月,邓小平在审阅中共十四大报告稿时强调:“农业的改革和发展会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第二个飞跃就是发展集体经济”。可见,陈云、邓小平都主张中国农村未来的道路是“集体化”、“发展集体经济”。毛泽东不同意“分田到户”“家庭承包”,主要是担心“分”了之后,集体经济就散了,再走集体化道路谈何容易?时至今日,中国农业走向集约化、现代化是必然趋势,要害是走集体经济道路搞社会主义农业现代化,还是走“私人资本”控制农业的道路搞非社会主义农业现代化。这是我国面临的重大抉择。
或许有人说,我国土地所有权是公有制。然而,如果使用权长期被私人占有,那么所有权就会被“搁空”。私人资本并不一定需要土地所有权,只要占有土地使用权就能运营。如果使用权被私人资本“买断”(即永久占有使用权),所有权毫无意义。
多年来,党中央要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就是说,不仅是“农业振兴”,乡村工商业、交通运输业、通讯业、教科文卫等各行各业都要振兴。这个思路十分正确。只有这样,才能跳出“过度城市化、乡村纯农化,城乡差距扩大化”的西方发展模式。当前,中国面临的问题是:第一,如何让人(特别是年青人)和产业回流农村;第二,靠私人资本为主体振兴乡村,还是靠公有制的企事业为主体振兴乡村。有人会认为,不要开口闭口谈论“姓公姓私”“姓资姓社”,只要能够振兴乡村就行。其实不然,这是关系中国农村走什么道路的原则问题。
2、城市公有经济(特别是集体经济)发展之路有待深入探索。
我国在经济体制不断深化改革的过程中,部分大型企业,绝大多数中小企业都已经私有化,公有企业所剩无几。私有经济在极短时期内迅速喷发,其增长速度史无前例。2023年中国75%以上的劳动者在私有企业中就业。这种现状有待改变,也必须改变。
人民政权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坚定捍卫者。各级地方政府应当重视发展公有经济。通过组建新企业、改革老企业等方式,扩大公有经济的阵地,逐步改变私有企业遍地开花、公有企业踪迹难觅的局面,进一步彰显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存在感。倡导大力发展公有制经济,是贯彻落实“公有制为主体”和“两个毫不动摇”方针的切实举措。
3、公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革有待进一步探索。
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就。同时,也出现了过度迷信私有化、过度迷信股份制、过度迷信证券化的倾向。有人提出:国有企业改革,要沿着“资产资本化,资本股份化,股份证券化”的方向推进。这种方案有待商榷。其中最大的风险有两个方面。一是企业内部的少数人,可能利用权力或某些特殊关系占有大量股份,这是迈向私有化的非法通道。二是在市场化经济环境中,国有资产可能在股份化和证券化中流失,或者被收割,或者被收买。这是国有企业私有化的又一个“合法”通道,也是更加危险的途径。如何治理?可从股权结构上、股份交易制度上、技术手段监督上(例如,通过区块链技术实现对资产交易全程可追溯)、政治思想教育上综合施策。
中国的公有企业,特别是大型国有企业,千万不能搬抄西方资本运行模式,陷入西方国家资本运行轨道。我国必须从社会主义原则和中国实际出发,勇于创新,另辟蹊径。
4、公有制事业单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我国的公有制除了生产资料,还有诸多公共服务事业。例如,教育、卫生、医疗、科技、体育、公证等。在改革大潮中,我国不少地方推进“教育产业化、医疗商业化、事业(单位)私有化”的导向,国退民进。私人资本进入这些领域后,抢购公有实体,抢夺优质人才,抢占无形资产(如学校、医院的名称等),导致教育、医疗等服务天价收费。他们认为,这不是资本的耻辱,而是资本的荣耀。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公共服务事业的本质是服务人民、服务社会,不求赢利,但求公平,人人共享,社会和谐。因此,我国应当大力发展公有事业。同时,鼓励私人资本进入事业领域,并且引导他们以非赢利方式奉献社会。
注释:
[①] 罗平汉、卢毅、赵鹏著:《中共党史重大争议问题研究》,人民出版社2013年10月版,第145页、第199页。
[②] 《专家高论:将故宫的财物还给爱新觉罗皇族?这些财产属于中国人民》。网易首页。2024-02-13 。https://www.163.com/dy/article/IQQ3NPKU055653HT.html
[③] 《毛泽东精辟点评赫鲁晓夫:这个人不大懂马列主义》,2009年05月26日,中国共产党新闻网,https://www.chinanews.com.cn/cul/news/2009/05-26/1707663.shtml
[④] 参看林文肯、方向、吴桂韩著:《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研究》(第二章),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4年10月版。
[⑤] 《毛泽东传(1949——1976)》(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第1124页。
[⑥] 习近平在上海(八)——“习书记让我们重新认识上海国资国企改革在全国的特殊意义”。来源:学习时报,作者:(采访组)田玉珏、路也,2021-09-13,中共中央党校《理论网》。https://www.cntheory.com/bwjj/202110/t20211009_26542.html
[⑦] 《毛泽东传(1949——1976)》下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第1230页。
(作者:蒋伏虎,中共扬州市委党校教授,退休;来源:昆仑策网【原创】图片来源网络 侵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