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截图来源于网络报道
一大早,鄙人看到了某地警方大量配备了类似于玩具的“警用设备”(见上图),颇感震惊!而且某地的官方大力渲染、报道,把此类“警用设备”说得一朵花似的完美无缺。
对此,鄙人颇感疑虑重重………
质疑一:警察如此驾驶此类“警用设备车”,一旦遇到歹徒,是驾车去追赶?还是弃车去追赶?
质疑二:在以前,没有此类“警用设备车”时,是不是这里的警察执勤,就走入不到乡村小道里面吗?
质疑三:在警察遇到突然袭击时,手握驾驶车的警察,是否弃车后,再来拔枪?其反应速度是否会严重滞后?
质疑四:在基层财政普遍紧张的情况下,大量配备此类影“制约出警反应速度”的“警用设备”,是否会增加地方的财政支出?
质疑五:试想,一般小偷小摸与劫匪,他们在作案后,会走平坦的大道吗?如果劫匪走羊肠小道或爬高走低,如此驾驶“警用设备车”可行吗?
质疑六:假设我们的一些警察或巡警,长期地乘车巡查,会不会失去了警察应有的“追击”与“奔袭”基本功?未来,他们一旦遇到悍匪,还有把握战胜敌人,保护人民与自己吗?
质疑七:此类兜风式、玩耍式出警、巡逻、执勤车,不知老百姓看到后,又会如何看待“人民警察”与评论政府的所作所为乎?
总之,对于公安专业的执勤、巡逻及出警等事宜(本人不是警察),鄙人是个外行,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仅凭个人的想象与感觉,深感有义务、有责任提出自己的不同看法(供相关单位与企业参考纠正);
鄙人认为:盲目地大面积地推广此类“警用设备”出警值得商榷与进一步实践检验;深感此类设备用于“警务”,似乎有颇多作秀的成分,实干的成分是不是少了些?!
建议国家各行各业,在启用推广一些新设备与新技术时,最好多论证、多实践多查找新设备与新技术的不足,慎重使用与推广,尤其是我们的各级权力与核心部门,在使用与推广新技术与新设备时,必须慎之又慎,免得弄巧成拙或邯郸学步!
对于此类新型的“警用设备车”,我们各级政府及使用部门,在使用时必须抱着利于工作、便民服务、勤俭节约的态度去审视此类车的短板与不足!决不可,为了追时髦,图新鲜,博眼球,结果适得其反,干一些出力不讨好的傻事,最后落个贻笑大方的结局!
(作者系昆仑策特约评论员;来源:昆仑策网【作者授权】,修订发布;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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