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反腐败永远吹冲锋号。然而让人们感觉贪官抓不完,也有这些年来受西方所谓“人权”思想蛊惑,滥用“慎杀”的原因。有人感慨:“贪腐,比贩毒发财快,比贩毒风险小,何乐而不为?”
有人建议,应恢复史官之位,把贪官丑态载入史册,画诸书上-----中国人爱面子好虚荣,这一招或许管用。
诚然,唐太宗玄武门之变后多次欲看《起居注》未遂。但要面子,那是古之士风,若士多不存,一些人甚至信奉“我死后哪管洪水滔天”,如此,则纵载贪官丑行入史,也徒靡纸张无益吾事。正所谓贪官不要脸,奈何以丢脸惧之?让贪官得到应得的“现世报”而不只是遗臭万年,才合乎人民的期盼。
该判死而不判,或滞后判死,同样有负百姓的期望。虽说迟到的正义也是正义,但正义的价值无疑因迟到而大打了折扣。哪怕让该判死的贪官多活一日,也是对正义的消耗。
从井冈山时期开始,毛主席一生亲自下令杀掉7人。
死刑如刀,常用常新,不用则锈。
“良庖岁更刀,割也;族庖月更刀,折也。今臣之刀十九年矣,所解数千牛矣,而刀刃若新发于硎。”这里,躺平之庖,有刀不用,锈也,庄子没说及。
若把解牛比作判案,把厨师比作法官,则“庖丁解牛”不妨也可以这样解读:
一般的法官,每月就要换一次,因为常产生冤假错案;良好的法官,每年也要换一次,因为也难免判有错案;只有庖丁这样优秀的法官,断案十九年,所判死者数千人矣,而声誉无损。因为庖丁“以神遇而不以目视,官知止而神欲行。依乎天理,批大郤,导大窾,因其固然,技经肯綮之未尝,而况大軱乎!”“虽然,每至于族,吾见其难为,怵然为戒,视为止,行为迟。动刀甚微,謋然已解,如土委地。”一句话,庖丁断案,重人命,贵证据,循法理,乃如是。
依法治国,让律条产生足够的威慑力,需要更多庖丁一样的优秀法官。
(作者:陶余来;来源:昆仑策网【原创】图片来源网络 侵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