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局秘书”一职,是第三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特设的,委员长与秘书召集“执行委员会之一切会议”,与秘书共同签署一切公文函件。在中共三大会址恢复和重建过程中,有学者撰文指出,在调查中共三大会址时发现,中共中央《通告十三号》显示,三大中央局秘书并非原来说的毛泽东,而是罗章龙。此文一出,立即在网上引起广泛关注。那么,三大中央执行委员会所选的秘书到底是谁?中央档案馆的珍贵文献——1923年9月10日中共中央《通告第五号》,揭开了谜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