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柠聪 李菁:“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所有制基础 - 昆仑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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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柠聪 李菁:“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所有制基础
2025-09-14

【导读】私有制是导致两极分化的原因,公有制则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基础和必要条件。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以及中国社会主义实践,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既不能采取“极左”的单一公有制,也不能采取“极右”的私有化。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决定了我国既有两极分化的一面,也有共同富裕的一面,但总体上共同富裕的趋势大于贫富分化的趋势。依托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历史的必然,然而,目前公有制主体地位有弱化的倾向。
对此,作者认为,要科学把握“两个毫不动摇”的辩证关系,既要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也要捍卫公有制主体地位,做大做优做强国有企业,推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高财富共享的程度;在发展实业提高全体人民“所有”的生产资料的丰富程度的同时,发挥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的功能,汇聚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合力。
一、“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与所有制的关系
私有制是阻碍“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主要原因
“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而是多数人的富裕,不仅是城市居民富裕也是乡村居民富裕,既是物质生活富裕,同时也是精神生活富裕。然而,从马克思主义角度看,私有制阻碍了“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原因如下:
第一,私有制导致贫富分化。马克思和恩格斯深刻阐述了私有制下资本积累的必然趋势,即一边是资产阶级财富的不断增加,一边是无产阶级贫困的日益积累。贫富分化“是私有制所固有的”规律,由于这种规律,“中间阶级必然越来越多地消失,直到世界分裂为百万富翁和穷光蛋、大土地占有者和贫穷的短工为止”。
第二,私有制导致城乡对立。具体而言,是因为生产资料的集聚形成资本的集聚,推动了生产的社会分工;而社会分工又“引起工商业劳动同农业劳动的分离,从而也引起城乡的分离和城乡利益的对立”,导致城乡间的投入差异以及城乡居民间的收入鸿沟。
第三,私有制导致精神文化占有差异。共同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物质生产资料的占有差异决定了精神生活的贫富差异,如果无产者精神生活的“富裕”要依赖资产者,那么无产者的精神生活享受就难以保证,精神共同富裕同样难以实现。
第四,私有制成为生产力桎梏的同时,也阻碍财富的公平分配和共享。一是因为生产过剩导致周期性经济危机,破坏生产力,影响“蛋糕”持续做大。二是私有制使生产资料从“个人所有”变为“资本家所有”,使其创造的生产力为资产阶级而非无产阶级服务,进而影响物质财富的公平分配和共享。
第一,夯实“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经济基础主要依托公有制。首先,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物质进步主要基于公有制。其次,改革开放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我国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同样是依靠公有制。新时代“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站在了更高的起点上,更需要依托公有制发挥中流砥柱的作用。
第二,建立有利于“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分配制度、贯彻“共享”等新发展理念需要基于公有制。公有制是共享发展成果、将公有制经济产生的收益分配给人民的基础。而新时代“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更需要坚持公有制及共享等新发展理念,这样才能发挥“所有制”对“分配制”的决定作用,提高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力度,以及公有制经济的共享程度。
第三,新时代改变两极分化格局并在长期执政中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需要依靠公有制。只有在公有制占主导地位的情况下,中国共产党作为公共利益的总代表,才有经济基础按照社会发展需要进行资源配置,才能够从社会发展大局和长远利益出发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协调城乡差距、调整收入分配格局,实现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的共同富裕。因此,公有制不仅是中国共产党执政施政的经济基础,也是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物质生活、精神生活快速丰富的必要条件;不仅是我们党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制度“定盘星”,也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压舱石”。
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所有制基础的现状
第一,我国处于并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这一国情,决定了我国的所有制结构及“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水平。结合我国的社会主义实践和现实,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私有制都将存在。所有制结构的改革,既不能采取“极左”的单一公有制,也不能采取极右的私有化,而是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而在此阶段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是“速度游戏”,而是一个“逐步实现”的过程。
第二,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蕴含的所有制结构,决定了走向“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历史的必然。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公有制占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一所有制结构决定了我国社会既有贫富分化的一面,也有共同富裕的一面,但总体上,共同富裕的一面大于贫富分化的一面。
第一,我国公有制经济与非公经济共同发展,但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有所下降。首先,从实收资本来看,公有制企业的实收资本已经小于非公有制企业。其次,从不同所有制经济在 GDP中的占比来看,私有制经济已经超过公有制经济。最后,从资产占比来看,公有制企业的资产占比呈现不断下降。
第二,公有制主体地位弱化,将对“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产生消极影响。首先是弱化国有企业,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削弱“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基础。其次是出现“精致利己主义”,阻碍先富带动后富的“共富”实践。再者是资本对劳动的剥削仍有发生,财富的直接生产者、创造者——工人阶级,实现财富跃升的机会减少。最后是不平等有持续扩大进而影响经济可持续发展以及“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蛋糕做大的风险。
三、夯实所有制基础是
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主要路径
第一,科学把握“两个毫不动摇”的辩证关系。首先,第一个“毫不动摇”是第二个“毫不动摇”的前提。只有坚持了第一个“毫不动摇”才能保证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性质,确保贫富差距和两极分化是可控的,“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是有保障的。其次,需要警惕目前存在淡化前一个“毫不动摇”、只谈第二个“毫不动摇”的倾向,对于这种错误倾向,以及认为放任两极分化有助于提高经济效率、促进共同富裕的谬论,应当做好理论引导、思想教育并在行动上制止。再者,在社会主义国家,有前一个“毫不动摇”,才有后一个“毫不动摇”。非公经济需要依靠公有制经济发展壮大,尤其在面临外国资本竞争时,需要借助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力量,发展壮大成为民族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此外,应当明白公有制占主体并不是排斥非公经济,两者是相互借鉴、共同进步的。
第二,大力发展国有企业,推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与此同时正确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健康发展。首先,发展国有企业,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关系到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巩固以及共同富裕的实现。其次,推动国有资产的保值、增殖,夯实“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再者,在发展国有企业的同时,也要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民营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资本主义私有制企业并不完全等同。民营企业自力更生,在满足自身发展的同时为工人提供良好的就业和福利,也是对“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贡献。
第三,发展实业,创造更多的生产资料以及全体人民共有的物质财富。共产主义进程,不仅要看生产资料归谁“所有”,还要看“所有”的生产资料的丰富程度。也就是说,要看这个国家是否有较发达的实业,能否生产更多的生产资料归人民大众所有,并创造更多的财富和生产力。
最后,发挥《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的功能。首先便要确保公有制主体地位。其次,发挥“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的功能,最直接的是增加公有制经济吸纳工人就业的能力。再者,发挥公有制经济对非公经济生产生活方式的引导,提高工人阶级的待遇和福利,使工人工资除了能够维持自己所必需的生活必需品以外,还有一定的剩余能够养育儿女,并且能够支撑自身能力的发展。
四、结语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的所有制必然是两制并存,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贫富差距、两极分化等不平等问题。然而,这并不是要论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存在种种不完美的“合理性”,而是要表明我们党面对现实主动作为,提出“公有制占主体”及“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来解决这些问题的进步性及创造性。正如习近平指出,“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不能做超越阶段的事情,但也不是说在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方面就无所作为,而是要根据现有条件把能做的事情尽量做起来,积小胜为大胜,不断朝着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前进”。
(作者:杨柠聪,重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李菁,重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来源:“蓝田书院经典传颂”微信公众号,原文载于“《海派经济学》2025年第2期”;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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