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的判决,引起了社会关心男女青年婚姻幸福的人们的不同的担忧,说明了男女的婚姻幸福是一个极为重要的社会问题。关系到我们社会的健康、兴旺和繁荣。
从事件发生过程的分析,我感到事件的男女主人公,应该都是受害者。问题出在双方“母亲”的包办和她们实质上所进行的买卖婚姻上。
我们先来分析一下女方的母亲和女孩子:
从5.2强奸发生之后,女方母女在车上的对话录音可以看到,这次婚姻彩礼的钱和房等等的主张和要求,都是女方母亲的主意。甚至女儿怎么与男方相处,婚后怎么生活都是母亲指点的。
从这里可以看到这个女孩其实是一个非常老实、对恋爱、男女之间的关系,完全不懂,而且对男人还有恐惧感的一个很纯洁的女孩。他们两个人从2023年一月交往,到五月,不到半年。远没有达到,女孩在感情上,思想上完全相信、依恋男方的程度。从女孩与他母亲的对话看,她还有点缺心眼。她问妈妈结了婚怎么办?她妈妈骗她说:与过去一样,住在家里,只和男方出去玩玩。从这里可以看出,这个女孩对结婚是有恐惧感的、害怕的。
按照女孩这样的思想顾虑,这样的实际情况,他们之间的恋爱过程,必然需要一个较长的时期。唯有这样女方才可能对他产生真正的感情,甘心情愿地、放心地嫁给他。
所以他们的订婚,就是一个早产儿,并没有到瓜熟蒂落的时段。
这时就要分析一下男方和他的妈妈了:他们比较着急,想要快点结婚,对女孩的真正的体谅、关心和爱护是不够的。特别是男方的妈妈,以为只要出了钱,答应了对方妈妈的条件,就可以逼迫女方就范,不让她悔婚,达到结婚的目的。
这样两家老人的包办和事实上的买卖婚姻,就坑害了两个孩子。女方的母亲,明显的是要拿女儿换钱,不择手段,而且不顾女儿的死活。而男方的母亲,就想用金钱把女孩子娶到家,生米煮成熟饭,就万事大吉了。在两家老人这样的思想指导下,她们儿女的婚姻,产生了这样的不幸,也就不奇怪了。
而妇联当前这样的维护女青年的尊严,也是片面的。因为女孩子的幸福,离不开幸福美满的家庭。这需要她能够正确地处理好家庭关系。片面地维护女权,不是帮助她们积极处理好婚姻家庭关系,她们的生活也不会是幸福的。
譬如,这次的强奸案。当然,首先要解除买卖关系,把彩礼退还。在这个前提之下,为什么不能进一步了解一下,倒底他们之间自由恋爱的感情究竟怎样?女孩对男孩到底有没有感情,能不能调解、劝和。如果那个男孩不是坏人,也爱这个女孩,婚后会对她好,那这一次的鲁莽,也是可以原谅的。他们的关系可以继续进行下去,直到瓜熟蒂落的那一天。今后的生活也可能是幸福的!
如果女孩对男孩印象很坏,根本没有感情,那也不能勉强,也就算了。对男孩还是应该以教育为主,让他知道怎么尊重妇女,给于必要的教训,对他也是有益的。
如果能够,也许能劝和,会比判男孩三年刑,对女孩更要好吧!如果采取调解的办法,不在社会上闹得满城风雨,沸沸扬扬,不是对他们都更好吗?!
我觉得现在闹得这样满城风雨,到底对这个女孩是保护,还是祸害?还真难说。
(来源:昆仑策网【作者授权】,修订发布;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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