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镇“年度躺平休闲人员拟定名单公示”发布后,该镇一位负责同志接受采访时表示,“‘躺平者’公示是经过一定程序的。躺平也不是完全不干活,也没有违法违纪,主要是工作纪律、工作态度、工作效率等方面,相对来说弱一点。”
某县认定“躺平者”六类情形,有这六类情形之一的,经过一定的程序,可以认定为“躺平者”。有评论认为,该县评定“躺平者”,“就是评出了机关中‘最不干事儿’的那一批人。这些人或许没有吃拿卡要,没有违法乱纪,但这样的‘孙连城式’干部,也和‘苍蝇老虎’一样,令老百姓深恶痛绝。”
“躺平者”算不得违纪,似乎成了一些人的共识。这样的认识十分偏颇,也很有危害。
在决胜“十四五”的重要节点上,党中央决定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正当其时,意义重大。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是不是只强调“有所不为”而无意于“有所为”呢?显然不是。“党的纪律既有教育约束功能,又有保障激励作用。党的纪律和干事创业是内在统一的。”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的民主生活会上对党的纪律和干事创业的内在统一关系作出深刻阐释。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是一项经常性工作,要引导党员、干部把他律转化为自律,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使干部在遵规守纪中改革创新、干事创业”。
强调纪律只是手段,目的是激励干事创业。更进一步地说,对于党员、干部而言,纪律本身就有必须干事创业的要求。无功便是过,无功受禄也是贪,不干事本身就是违纪。
有评论认为,“不管是‘躺平者’名单,还是‘蜗牛奖’获奖者,其实,都是政府主动‘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也是政府积极作为、不护短的表现。”但如果定义这些不作为者“没有违法违纪”,客观上是不是有轻描淡写的“护短”之嫌?
连“混日子”“慢作为”的“躺平”都不被认定为违纪,要么是我们的纪律标准制定得太低,要么是我们对纪律的理解认识还不够到位。既已公示其名单,却又说他们没有“没有违法违纪”,客观上岂不是助长了这些“上榜者”的“委屈”?公示的震慑效果岂不是要被大打折扣?
常有劝廉文章说要“廉而有为”,潜台词是:为官一任即使无所作为,但只要不在俸禄之外额外伸手,至少也可心安理得地自诩廉洁。这无疑是将“廉洁”与“有为”视为两个互不隶属的概念,有意无意间将有为排斥于廉洁之外,没有认识到廉洁概念同时涵盖了有为之意。
仿孔子弟子原宪对于“贫”与“病”的解释,有作为而只拿“死工资”不过近似“贫”而已,无所作为却领工资,则可谓“病”,而如果无所作为还额外大伸其手,则可谓病入膏肓矣。
高适有诗“龙钟还忝二千石,愧尔东西南北人”,韦应物有诗“身多疾病思田里,邑有流亡愧俸钱”,白居易有诗“月惭谏纸二千张,岁愧俸钱三十万”……中国人自古信奉“无功不受禄”。理直气壮旗帜鲜明地界定“躺平者”违背了工作纪律,抓典型、动真格,才能让党员、干部心存戒惧,拒绝“躺平”,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风尚。
(作者:陶余来,常州大学红色文化研究院(中共党史党建研究院)特聘研究员;来源:昆仑策网【原创】图片来源网络 侵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