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今天通报肖某、董某莹引发舆情事件调查处置进展情况。作为阶段性的调查结果,可以看到国家调查处置之迅速、之果断,对直接当事人处理之严厉,可以看到国家对涉医德医风问题的零容忍态度,以及坚决维护社会公共正义的决心。
但是,此次事件暴露出的问题不止于医德医风,更在于“4+4”试点班这项人才培养政策的合理性,以及政策背后的公平正义。通报表示,接下来会“对涉及本次事件的相关单位、人员开展深入调查,对违规违纪违法等问题将严肃追责问责,调查情况将向社会公布。”对此,大家还有更加深切的期待。
第一,期待彻查“学术造假”背后的“人脉帮衬”。不难理解,单凭董某莹一己之力,不可能有如此之能量,用假的学历资格得到顶级医院的规培和入门机会。“4+4”试点班审核形同虚设,是否存在人情审核、利益审核情形?是否有“大人物”打招呼、亲自安排?必须彻底查清,一个也不能放过。董某莹作为协和“优秀学员”,能够得到院士的表扬,其享受的特殊优待,多个规培岗位的调换安排,以及董某莹背后较为强大的家族背景,所有参与其论文推荐的学术权威,都应该成为下步深入调查取证的方向。
第二,期待审视“4+4”试点班存在的合理性问题。这次舆情事件,暴露出北京协和医学院在试点班录取资格确定、临床实习管理、学位论文答辩与审查等方面一系列问题,必须深入整改。舆论在思考一个问题,就是学习美国的“4+4”试点班是否有存在的合理性?如果协和需要“复合型”人才,那么其他医院要不要“复合型”人才?如果医生职业要复合型人才,那么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比如航空航天、芯片研发、高等教育等职业要不要“复合型”人才?这种单独给协和医生“开小灶”的方式,理由是否合理?依据是否充分?美国的人才培养政策是值得学习?
第三,期待解决专业技术领域的“隐性腐败”问题。此次舆情事件,因舆论监督而推动了医疗卫生领域存在问题的调查。那么,对于专业技术领域,对于某些高校、科研院所,制度性的监督是否应当挺在舆论监督前面?舆情事件由个体事件引发,如没有“桃色”事件牵扯出“隐性腐败”问题,我们的制度监督作用能否全面到位履职尽责?董某莹事件如不被调查,以她背后强大的推力,或有晋升至高等医疗机构高层次位置,甚至晋升某些领导岗位的机会,这样的“隐性腐败”,能否从制度机制层面形成有效制衡?在高端领域的一些创新举措,更加应该伴随严密的监督检查,绝不能沦为某些小团体、小山头,以“创新”之名沦为某些学术权威的“自留地”。
彻查此次事件,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民众对国家治理信心。在人民利益面前,任何人不应该有特殊“豁免权”。在法治框架下,有时对少数人的矫枉过正,或许是对多数人的中庸之道。
来源:毛粒子Maons 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