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种食物都有配料方法,作为消费者在购买的时候也不是能弄明白到底是什么含义。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加强酱油和食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公告提出,酱油和食醋生产企业不得再生产销售标示为“配制酱油”“配制食醋”的产品。并明确规定,不得使用酸水解植物蛋白调味液等原料配制生产酱油;不得使用冰乙酸等原料配制生产食醋。
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对于配制和发酵并不是很了解,也很少有人关注产品标签, 这样就给配制食品留下了生存空间。对于酱油和食醋的生产标准,国家层面是有具体要求的。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油》(GB 2717—2018)规定,酱油是以大豆和/或脱脂大豆、小麦和/或小麦粉和/或麦麸为主要原料,经微生物发酵制成的具有特殊色、香、味的液体调味品。酱油生产应当具有完整的发酵酿造工艺,不得使用酸水解植物蛋白调味液等原料配制生产酱油。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醋》(GB 2719—2018)规定,食醋是单独或混合使用各种含有淀粉、糖的物料、食用酒精,经微生物发酵酿制而成的液体酸性调味品。食醋生产应当具有完整的发酵酿造工艺,不得使用冰乙酸等原料配制生产食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