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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七公子:为王振华做无罪辩护的律师,你的脸呢?
点击:  作者:萧七公子    来源: 萧七的剑  发布时间:2020-06-19 10:08:48

 

(受审图片来源:央视)

 1

 

2019629日下午,上海万航渡路一家五星级酒店里,新城控股原董事长、上海市政协委员、江苏省人大代表时年57岁的王振华,对一个9岁的女童伸出魔掌,造成女童阴道撕裂伤,经鉴定为轻伤。

 

给王振华带去女童的是周燕芬,网传周燕芬年轻时候很漂亮,是王振华的情妇,现在周燕芬年龄大了,王振华也变态扭曲了,于是两个人又开始了新的交易。

 

那天周燕芬带去的是两个女童,一个12岁,一个9岁,这两个女童的父母都是周燕芬的朋友,周燕芬以带孩子去迪士尼为幌子把孩子带离了父母的身边,送到了上海五星级酒店的王振华身边。

 

我一直在想一个问题,如果那天9岁女童没有给妈妈打电话、女童的妈妈也没有报警的话,那么那个12岁的女童会不会也遭到王振华的毒手?

 

2

 

 

案件今天宣判了,王振华被判有期徒刑5年,周燕芬被判有期徒刑4年。

 

罪名是猥亵罪。

 

判决结果出来以后,人们都是非常非常的不满意,有多不满意呢,咱们拿数据来说话。

 

凤凰周刊发起了一个调查,大家看看数据就知道了。

 

 

22000多人参加的投票,认为判罚得当的只有413……

 

20000+的人认为判罚太轻,有1017人不想评价,而有的人忍不住在评论区破口大骂……

 

客观不客观,理智不理智,法盲不法盲,这咱另说,但这民意却是真实的,人们都希望王振华能够被重判,再怎么轻判,5年确实是让人有点难以接受的。

 

3

 

为什么判5年,法院解释的很清楚。

 

其一,所有的证据都无法证明存在性器官接触。

 

被害人陈述、司法鉴定意见以及被告人的陈述都证明了存在猥亵行为,但是不存在性器官接触。

 

所以,是猥亵,不是强奸。

 

其二,是猥亵,并且没有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

 

9岁女童阴道撕裂伤,只是满足构成猥亵罪,这个量刑是5年以下有期徒刑。

 

猥亵罪是可以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法律规定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请注意这里有一个兜底的规定有其他恶劣情节,这个兜底的可以由司法机关去解释,我想无论怎么解释,多次猥亵幼女一定算得上恶劣的情节。

 

很遗憾的是,司法机关并没有能查到王振华其他的犯罪事实。

 

大概就是这个样子,法院最后判了5年。

 

实事求是的说,这一点毛病都没有。

 

但是……

 

4

 

王振华是第一次猥亵女童吗?

 

我不知道你们信不信,反正我是不大相信的。

 

王振华在五星级酒店里等着,周燕芬给他带去了两个女童,然后你们告诉我这是王振华唯一一次猥亵女童,请问这样的答案有人信吗?

 

我再强调一遍,我是不信的。

 

但是对于法律来说,不是信不信的问题,而是有没有证据的问题。

 

如果侦查机关尽力去侦查了,最终没有查到其他犯罪事实,那么我们也只有接受这个结果。

 

毕竟王家几千亿的资产,让几个受害人闭嘴还真的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了。

 

像这种猥亵女童的案件,是很难有其他证据的,证据一般都是犯罪嫌疑人和受害人双方的说法,法律考虑到了这个,所以标准也进行了放宽。

 

最高人民检察院曾于201811月发出剑指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的第十一批指导性案例。其中,特别提出性侵未成人犯罪案件证据审查判断标准: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证据的审查,要根据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按照有别于成年人的标准予以判断。审查言词证据,要结合全案情况予以分析。根据经验和常识,未成年人的陈述合乎情理、逻辑,对细节的描述符合其认知和表达能力,且有其他证据予以印证,被告人的辩解没有证据支持,结合双方关系不存在诬告可能,应当采纳未成年人的陈述。

 

但是这里还是有一个可以做工作的地方,只要犯罪嫌疑人足够有钱,受害儿童的家长是可以收买的,受害儿童也是会按照家长的要求说谎的。

 

嗯,他只是用手了

 

这句话有时候值很多钱。

 

5

 

 

不说那个了,还是聊回题目吧。

 

为王振华做无罪辩护的律师,你的脸呢?

 

作为一个法律人,我深知刑事辩护律师的艰难,所以我很少会这样去指责一个刑辩律师,我理解和尊重他们的工作,但是我还是想对建议上海市普陀区法院对王振华做无罪判决的律师说上一句:我去你……*&……*&……*

 

为了赚王振华手里那点碎银子,脸特么都不要了吗?

 

王振华虽然嫖娼,但是对幼女有防范意识,知道国家法律底线,坚决不能碰幼女,所以可以对周燕芬进行处罚,对王振华治安处罚就好了。

 

我真特么忍不住要骂人了,这特么是什么丧心病狂的律师啊?

 

6

 

如果香港商报网报道属实的话,建议有关部门赶紧约谈下这个丧心病狂的律师吧,实在是太特么不要脸了。

 

真是忍不了,太特么恶心了。

 

……

 

作者:萧七公子  来源: 萧七的剑

责任编辑:向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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