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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涅:谈谈湖北大学调查梁艳萍教授
点击:  作者:余涅    来源:新文化研究  发布时间:2020-04-28 12:32:27

 

有人说,方方日记事件以及由此衍生的一系列事件撕裂了中国社会,这是胡扯。

 

 

经过无数爱国网民的不懈努力,在经历了长时间的犹豫、踌躇之后,湖北大学终于宣布就该校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粱艳萍在其个人社交平台发布有关不当言论一事启动调查程序了。 

 

其实,不当言论几个字说的云淡风轻,从网友在她的个人社交平台上下载的截图来看,粱艳萍教授的不当言论包括支持港独、 崇拜侵华日军、否认南京大屠杀、贬称中国人为支那人,称中国为酱缸猪舍,把日本侵华和八国联军都说成是拯救东亚病夫”……诸如此类,不一而足,可谓惊世骇俗。 

 

甚至,她还在自己那篇著名的支持方方的文章中,这样贬斥中国和中华民族——难怪伊沙的诗歌《国姓》这样写:这个民族,国姓为赖 

 

 

凡此种种,不仅突破了一个党员、教师的底线,也突破了一个中国人的底线。 

 

余涅认为,是党员,就要受党纪的约束,是公职人员,就要受政纪的约束。希望湖北大学党委能够本着对党和人民负责的态度,认真调查,严肃处理,调查结果要向社会公众公布,处理结果也要向社会公布。不要像有些单位那样,以调查之名,行庇护之实,说是严肃处理,结果没有了下文,不了了之。 

 

当然,余涅同时也认为,处理人不是目的。如果粱艳萍教授能够拿出力挺方方的劲头,写出深刻检讨,并发布在自己的社交平台上,公开表示愿意痛改前非,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则按照我们党一贯的重在教育,给出路的方针,可以从宽处理。 

 

可以预期的是,湖北大学宣布调查粱艳萍,尽管受到大多数人的欢迎,但肯定会有人跳出来反对,他们的理由无非是这样几条——

 

你们以言治罪!

 

 可爱的先生们,你们说错了!这根本谈不上什么治罪,只涉及到契约精神。 

 

如果粱艳萍是党员,则她入党时一定是宣过誓的,遵守党章就是她的庄严承诺,违反了就应该受到党纪处理; 

 

如果粱艳萍不是党员,则她身为高校教师,无疑应该恪守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联合颁发的《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这部规范的第一条就明确规定——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依法履行教师职责,维护社会稳定和校园和谐。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

 

 比照这条规定,则粱艳萍的言论几乎全部违反。 既然你违反了承诺,你当然也就应该受到相应处理,这完全公平交易,履行契约,根本不存在治罪的问题。

 

你们告密!

 

 可爱的先生们,你们又说错了。粱艳萍的言论都是在她的网络社交平台上被发现的,并不是在枕头下面的日记本被发现的。

 

打一个比方,现在的社交平台,就相当于一个广场,她个人的账号,就相当于一个麦克风。一个人在广场上用麦克风讲话还需要别人告密吗?大家只是刚好听到了而已。 湖北大学的有关部门以前没有听到,或者听到了却假装没有听到,现在被网民提醒了之后不能再装没听到了,如此而已。 

 

健康的社会需要不同声音!

 

 可爱的先生们,这次你们说对了一半。 

 

对任何国家、任何社会来说,不同声音都是要有共同基础的,这个共同基础就是共同的政治认同。在当代中国,共同的政治认同就是四项基本原则,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声音,就不能允许,就必须批判。

 

 不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不同声音,对中国社会的健康发展是有益的,但粱艳萍的声音有没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呢?余涅就不在这里条分缕析了,大家可以自己去判断。 

 

这次粱艳萍被调查,让余涅想起了一句话,叫自下而上地揭露阴暗面 

 

毋庸讳言,任何国家、任何社会都有阴暗面,揭露阴暗面的目的,是为了缩小阴暗面,扩大光明面。揭露,就是监督,自下而上,就意味着监督的主体是人民群众。 

 

所以,自下而上地揭露阴暗面的含义,就是人民群众对官员、对掌握话语权、教育权的时代幸运儿行使监督权。

 

一个大学教授,长期发表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长期破坏中国社会最基本的政治认同,这就是一块阴暗面,这块阴暗面存在的时间很长,让很多大学生都有了心理阴影,但网民一揭露,它就开始消退了,这就是人民群众起来监督的力量。 

 

 

有人说,方方日记事件以及由此衍生的一系列事件撕裂了中国社会,这是胡扯。 

 

余涅毫不怀疑地相信,由于人民群众出于爱国热情而起来监督吃饭砸锅的时代幸运儿,中国社会的政治认同将会变得更加稳固,中国将会变得更加团结,中国的前途将会更加光明!(余涅注:配图与内容无关)

 

作者:余涅 来源:新文化研究

责任编辑:向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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