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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小兵:中医大显神威后,知识产权局竟出了这样的意见稿?
点击:  作者:红色小兵    来源:“红色小兵”公众号  发布时间:2020-04-12 09:2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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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不幸,在疫情最危急的时刻,小编曾经关于中医药的预言成真了!

刚刚在抗击新冠疫情斗争中斩立新功的中医药,不仅没有迎来管理政策的放松,反而等到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中药领域发明专利审查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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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意见稿,特别提到说,这是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的精神,是为了进一步做好中医药领域专利申请的审查工作,是为了促进中医药的发展,是为了把中医药继承好、发展好、利用好,但当小编认真阅读了这份高达19922个字的文件之后,留下的疑问却是:
这是在促进中药的发展,还是在限制中药的发展呢?

这个文件真实施下去了,到底是中药的专利会增多,还是会减少呢?

几千年的中药,发展的好好的,为什么一定要用西医的实验室标准和所谓化学分子式将中药限定死呢?

中医和西医,本来就属于两种不同的医疗体系,为什么西医总想着要把中医纳入到自己的体系中呢?

既然,通报中说,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于2020年4 月22日前,围绕征求意见稿的修改完善提出具体意见,那么小编也就来说说自己的意见。

希望国家专利局能够看到,希望能够像上次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那样:在充分吸纳公众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之前不会仓促出台。

小编认为,这个征求意见稿,会增加中药专利通过的难度,从而不利于中药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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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保护动植物的目的是为人类服务的

关于使用被禁止入药的稀有中药材的这一部分,小编认为,我们保护动植物的目的是为什么呢?是为人活得更好!我们当然需要保护稀有动植物,但对医用,是不是可以特殊对待呢?因为中药是救人命的。另外,对稀有中药材,我们应该做的是大力研发人工繁育或寻找替代药材。

2. 中医有使用毒性药材的传统

关于中药使用毒性中药材的这一部分,小编认为,中药在使用有毒药材时已经有了明确禁忌,并在配伍或熬制中对有毒药材有过处理,而且用西方科学标准判读是否有毒也是和中医的理念不同的。这个意见稿还说,对于国家未禁止入药的毒性中药材,使用时如果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用法和用量,也会被认为危害公众健康,不能被授予专利。小编认为,这是不对的,发明创造往往就需要突破现有的窠臼。

3. 毒理实验增大了申请专利的难度

该意见稿虽然说“可信的证明其安全性的证据的除外”,但这无疑增加了申请专利的难度。而且所谓的证据还是指西医的毒理实验数据。该意见稿列举的例子中就提到,需要提供毒理实验数据,需要经过急毒试验和长毒试验,请问普通的中医怎么可能做得出这种实验呢?

难道只有大的中医药生产企业才配申请专利吗?

4、中医药治病不是西医的一对一关系,不适合做“双盲实验”

中药汤剂是各种有效成分的混合液,各种草药都在发挥作用,不是西药里的一种药专门针对一种病,这也是中医药不适合做所谓的“双盲实验”的原因。
该意见稿在文本中也承认,对于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若该证据能够证明该发明产品整体上的安全性,或能证明所涉及的相反药味配伍后的安全性,则都是可以接受的。这说明,该文件的制定者,也是充分认识到中医药强调的是整体效果,是各味药配伍后达到的1+1>2的效果。如果单单抽出某一味药,作用肯定是不明显的。

在意见稿的“根据现有技术无法预测中药产品的医药用途”这一部分中,要求发明请求保护治疗某疾病的中药产品,如果原料药功效与所治疗的疾病并不直接相关,技术人员也无法根据各原料药的功效预测该中药产品必然具备所述医药用途,则不能申请专利。

这个规定,对中药来说是及其不公平的。

5、中医药领域的技术人员为什么一定要懂中医药的现代研究呢?

在“涉及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的审查”这一部分中,要求作为中医药领域的技术人员,除具备中医药的知识外,还要具有中医药现代研究的基本技能等。这个要求,说白了,就是要用西方所谓的现代科学来审视中医药,这是绝对错误的!疗效应该首先是第一位的,而不是什么科学的实验数据!

6、不能唯实验数据是从

在“改变了已知方的主要药味”,这部分中,要求申请人通过实验数据证明发明取得了所述的技术效果,这是拿西医的标准来框中医,最后将使中医药的发展逼入死胡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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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钟南山院士都说,在实验室发现对新冠病毒有作用的西药,但进入人体后却没效果。而中药和西药是不同的,中药明明在临床上作用显著,但在实验室中往往表现不突出。我们的专利审核标准,怎么还能唯实验数据是从呢?
中药的效用一定要经过实验证明吗?

患者的疗效难道不能作为中药有用的证据吗?

请一定要注意中医和西医本质的差别。

 

7、判定中药组合物发明的显而易见性,“显而易见”带有较强的主观性,这种表述不适合进入到规范的政府文件中

小编还有很多意见,在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

很多网友说,难道对中医的新一轮打压开始了?

不过小编以为,这个意见稿还是有很多可取之处的。比如,区别对待了国家禁止和国家允许使用的有毒药材,没有一棍子打死;比如,照顾到了中药材的特殊性,明确了中药的整体安全性;比如,还是有很多可以申请专利的缝隙,留下了很多口子……

只是,这个意见稿,还有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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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疫情最危机的2月份,面对新冠疫情,西医没有发明出特效药,病毒疫苗投入市场更是遥遥无期,这时候,我们看到了中医药的异军突起,看到了中医药发挥的中流砥柱的作用。

国家最硬核中医天团,迅速在张仲景的古方上研究出了清肺排毒汤,在实践中大放光彩,不仅治愈了大量重症患者,更是在方舱医院显出奇效——轻症患者用纯中药治疗,零转重,全部顺利出舱!

当时,小编根据2003年中医在抗击非典后遭遇到的不公待遇这个经验,也曾担心2020年新冠疫情过后,中医还会受到打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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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也看到了,3月3日,张伯礼院士在武汉接受专访时,在最后说出了一段令人深思的话:疫情过后也别遗忘了中医药,还是要继续推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世卫组织考察的专家组中没有中医,报告中没有中药,这是令人十分遗憾的!

难道真的是一语成谶!

难道我们的那种担心真的要来了吗?

我们不禁要问,如果有一天中医死了,中药亡了,下一次疫情来临,我们靠什么救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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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别的中医黑可以吃完中药后,用中医救活命后继续黑中医,但作为国家政策,怎能不好好制定大力发展中医的政策呢?

全国的老百姓都可以证明,中央电视台的报道可以证明,中纪委可以证明,张伯礼、仝小林、终南山等院士可以证明:在疫情猖獗时,在西医束手无策时,中医药拿出了各种绝招:除了中药汤剂,针灸、刮痧、拔罐、推拿、八段锦等疗法,都被广泛应用于抗击疫情。

在中医大显神威,悬壶济世的时候,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台这样的意见稿,合适吗?

我们是多么不希望,看到这样的词汇:卸磨杀驴,过河拆桥,鸟尽弓藏,兔死狗烹,恩将仇报,挥刀自宫……

我们相信,国家专利局一定会吸取各方面的意见,让中国的中医药发展壮大的!

(来源:昆仑策网,转编自“红色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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