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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旭之:垃圾分类有三问
点击:  作者:李旭之    来源:昆仑策网  发布时间:2019-07-04 10:34:34

 

 

上海7月1日实行严格的强制性垃圾分类,不按要求分类,垃圾混投的个人最高将处以200元罚款。

 

 

市场经济和城市化运动产生了巨量的生活垃圾,从以前的垃圾山包围城市到集中建垃圾处理厂,再到垃圾分类,这是人们环保意识提高上的进步。开始于二十年前的垃圾分类,都有名无实,虽然有分类的垃圾桶,也有垃圾分类的个人,但垃圾车最后还是一股脑地装走。这次上海第一个动了真格。

 

垃圾的处理一是填埋二是焚烧,原始的填埋已经少见了,因为土地资源有限而且对土地有污染,所以处理垃圾主要是焚烧,焚烧可以发电,灰渣可以制砖,完成资源的循环利用。

 

 

城市垃圾最后都要到处理厂循环利用,所以支持对垃圾的处理都义不容辞。但支持垃圾科学处理的同时,也有几个问题。

 

其一,为什么不能减少产生垃圾的源头?

 

每个人都明显感到现在产生的垃圾比三四十年前多多了,除去物质丰富的因素,很多垃圾完全是多余产生。市场经济里,为追求商品的卖相和价格上的利润,对商品过度包装,是制造大量垃圾的一个源头。几克的茶叶装成小罐,一颗枣装成袋,一个苹果套上泡沫,很多包装是豪华的里三层外三层,还有生产大量一次性商品,生产大量的不能经久耐用的低质量商品,以致大量资源用在了过度包装和低质量生产上,买到手后,它们很快都统统成了垃圾。

 

上海这次强制分成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干垃圾四类,那么垃圾袋就必须由一变四,垃圾桶由一变四了,无形中也在增加着垃圾的数量。

 

其二,为什么不能减少有害垃圾的制造?

 

粮木果蔬类的垃圾填埋可以变成肥沃土壤的肥料,玻璃钢铁类的垃圾可以回炉再炼,而塑料类的垃圾是现代最有害的垃圾,填埋不能分解,焚烧产生有毒气体,而塑料类的垃圾在生活中的占比却很高,与其艰难地后期处理垃圾,何不限制塑料类产品的生产和使用呢?用纸代替塑料现在在技术上是完全能够做到了。

 

 

其三,为什么垃圾也成了利益链上的一个产物?

 

中国人自己产生的垃圾已给自己的环境产生了危害,两年前中国还是世界上最大的垃圾进口国,这其中没有利益?我们禁止进口洋垃圾了,但其中的利益消失了吗?垃圾处理厂名义上是政府建造的公益性单位,但在市场经济中没有利益?垃圾在我们手里是一文不值的绝对废物,但垃圾却是处理厂的原料,是生产资料,是带来利润的源泉。据说处理厂焚烧一吨垃圾,政府补贴55-140元,发电量全部收购纳入电网,每度电补贴0.25元,同时免征增值税,减免所得税,而垃圾处理厂用地是政府划拨或是公益优惠用地。因此垃圾处理费和上网电价收入是处理厂成本补偿和利润的主要来源,但处理厂的生产成本是可以压缩的,垃圾分类处理将会大大减小处理成本,提高利润,但每天大量的垃圾分类对处理厂是件艰难的任务,垃圾分类与处理厂的利益关系是个值得怀疑的问题。

 

不能排除人人必须垃圾分类是在让每人做处理厂利润的默默贡献者。由此市场经济里便产生了这样的一种循环,上游商品厂家在为人们生产大量的垃圾,下游垃圾处理厂在借助行政力量做垃圾分类,替处理厂去赚取更多利润,而其中广大的人们却在环保口号中迷惑。这循环的动力,便只是一个钱字。

 

 

要消除这种由钱推动的垃圾循环,我们的生产应该回归到生产是为了什么的问题上去。我们社会主义的生产不应该只是追求利润,而是为了满足人们生活不断提高的需要,生产的目的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人。由此不难想到,只要生产为了人,不必要的过度包装、短寿命低质量的产品、有毒有害的物品,就必然会减少或者有些会消失,人们丢弃的垃圾将大量减少,而为着人的生活而建立的垃圾处理厂就是完全为着人们的卫生健康而工作,这是不容怀疑的一个正确道理。

 

社会主义生产方式是高效节约型经济形式,是资源浪费最少,资源最能充分利用,而且也是资源循环再利用最短最便捷,也是最为环保的先进生产方式。

 

与其在下游强制推行垃圾分类,倒不如从上游实行社会主义生产方式来得更为彻底且最有效。

 

(作者系昆仑策研究院研究员;来源:昆仑策网【作者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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