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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根良:禁绝中国对美高科技直接投资是美长期国策
点击:  作者:贾根良    来源:《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  发布时间:2019-03-05 13:53:58

  

摘要:笔者一直以来就难以理解:为什么我国高端产业不为“国内制造商保留国内市场,而排斥外国竞争”呢?反而却以优惠政策引进强大的跨国公司,其目的难道就是为了支持他们与弱小的本国企业在自己的国土上争夺市场吗?在笔者看来,对于中国企业来说,这将是一种没有获胜希望的经济战。(贾根良,2013

禁绝中国对美高科技直接投资并非始于奥巴马和特朗普,而是自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美国的既定国策。本文节选自贾根良《迎接第三次工业革命关键在于发展模式的革命:我国光伏产业和机器人产业的案例研究与反思》第三和第四部分,发表于《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13年第5 

 

三、我国机器人产业:跨国公司唱主角的舞台

 

制造业智能化革命是第三次工业革命的核心之一,而机器人则与3D打印、新材料构成了其核心技术。美国的沃德瓦(Vivek Wadhwa)教授20121月在《华盛顿邮报》上撰文指出,人工智能、机器人和数字制造技术的结合正在引发制造业的一场革命,中国在未来二十年中将出现制造业空心化,而美国将重新获得制造业的领导权。沃德瓦的预测是否正确暂且不论,显而易见的是,尽管3D打印技术对我国制造业的影响还不会很快到来,但机器人的大规模采用已经指日可待,这将使我国制造业以廉价劳动力为基础的所谓“比较优势”面临着大规模被废弃的危险,我们应该对机器人产业的发展给予高度重视。沈阳新松机器人公司总裁曲道奎认为,机器人的制造及应用水平,代表着一个国家的制造业水平,机器人的广泛使用是我国从制造业大国走向制造业强国的重要手段和途径,发展机器人产业应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那么,我国机器人产业发展状况又如何呢?

 

与光伏产业缺乏国内市场恰恰相反,在劳动力成本上升、制造业升级要求趋于强烈和机器人价格下降等因素的综合作用下,我国市场对机器人的需求正快速上升:2011年,中国工业机器人销量同比增长51%。我国虽已成为“世界工厂”,但中国企业拥有的工业机器人数量明显少于制造业强国;在绝对数量上,机器人在中国采用的数量仅为日本的18%、德国的35%;而在有代表性的汽车产业,每万名工人的机器人配备量,中国更只有日本的1/14,德国的1/11,由于我国机器人存量大大落后于其它制造业国家,国内劳动力和机器人成本又出现一升一降,因此,我国对机器人的市场需求潜力巨大。据德国《经济周刊》2013年第1/2期报道,国际机器人工业联合会(IFR)预测,2014年中国将成为全球最大工业机器人市场,销量为3.5万部,比2011年增长约60%,占全球总销量17%,德国制造商将从中大幅受益。

 

然而,面对我国市场对机器人的巨大需求,我国企业处于何种地位呢?从企业性质来看,外资企业以中国工业机器人全行业60%的企业数量占有了93.3%的市场份额,可见外资企业在中国工业机器人行业中遥遥领先。上海是目前中国最大的机器人产业聚集区,但上海的机器人产业目前基本上已被跨国公司牢牢掌控,世界四大机器人整机企业——瑞士ABB、日本发那科、安川电机和德国的库卡,其中国总部或机器人总部都在上海,上海的产量其实是他们的产量;上海虽发育出了30多家本地的中小型机器人企业,但绝大部分都是背靠跨国公司从事下游低端的配套组装和服务。 “中国真正有规模、实现大批量生产的工业机器人企业几乎没有,主要是生产工业机器人的关键性零部件如高精度减速器、伺服电机等受制于人。而采用国外关键零部件生产的国产机器人,价格上并没有多少优势,所以客户大多选择国外的机器人。”

 

与光伏产业由于缺乏国内市场为他人作嫁衣的“飞地型经济”不同,我国高附加值的机器人市场却被跨国公司所垄断。这两个产业的状况在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具有典型性:“丢了西瓜捡芝麻”。但为什么会出现这种令人匪夷所思的情况呢?上海机器人研究所所长方明伦和上海市科学学研究所课题组以上海为例分析了造成我国机器人产业现状的原因:第一,掌握机器人的核心技术需要长期的积累与沉淀,但目前国内的研发还处于零散、分隔和不连续状态,且基本上局限于实验室。第二,有影响力、有研发能力的上海国企、央企不积极介入,它们目前仍然趋于合资或者购买进口产品,对自主研发的热情不高,这就导致上海的机器人市场严重缺乏本土产品,目前上海市场几乎被日本与欧洲机器人产品垄断。第三,令人匪夷所思的关税政策。机器人整机进口为零关税,而零部件进口却要缴纳关税,这对国内企业尤其整机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不利,不利于机器人的进口替代。第四,国内发展机器人产业注重引进外资,但事实表明,“市场换技术”并未奏效,相反,外资已经完成了对通用机器人技术路线的锁定中国企业被迫处于被动的跟踪模仿阶段为了应对中国等新兴市场的迅速扩大外企一方面扩大本国产能另一方面通过设厂等战略扩大在中国的存在

 

面对我国机器人产业被跨国公司所垄断的严峻局面,上海市科学学研究所课题组提出的对策是中国企业应迅速占据低端细分市场。在该课题组负责人王迎春看来,中国市场复杂,细分程度高;而目前跨国公司的注意力集中在传统高端市场(汽车制造、电子产品加工等),暂时无暇顾及低端和新兴的市场,这是本土企业错位竞争的机会。但一旦传统高端市场增长放缓,跨国企业转而寻找新增长点,连这种机会都有可能失去,所以必须抓紧时间占据这些市场。该课题组还认为,国内机器人产业受制于跨国公司的技术垄断,难以“自主”;但技术与产业并非单向的“因果关系”,因此,他们建议先建立产业化平台,扶持自主品牌整机企业,以规模化应用带动持续研发,寻求技术突破。

 

笔者认为,上海市科学学研究所课题组的对策虽然具有很强的可行性,但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跨国公司垄断我国机器人产业的问题,因为发达国家成功的历史经验和拉丁美洲失败的教训从正反两方面都说明,如果没有幼稚产业保护政策,我国企业根本就无法与在核心技术、高薪吸引本土人才、研发能力和生产规模等诸多方面具有强大优势的跨国公司在中国市场上进行竞争。除了政府强力支持的个别企业不计成本地与跨国公司进行竞争有可能取得成功外(显而易见,这不符合我国建立市场经济的原则),得不到这种支持的大量民族资本将因跨国公司消灭竞争对手的战略所产生的系统性风险而对自主创新望而却步,而大量的国内机器人应用企业仍将热衷于合资或者购买进口机器人,这将大大压缩本土机器人企业生存的国内市场规模。

 

机器人产业引进外国直接投资有什么好处?确实,跨国公司能够带来一些因人员流动所产生的技术溢出效应,除了这种收益,还有别的收益吗?没有。但是,这种技术溢出效应的收益远远小于跨国公司垄断中国市场所造成的巨大损失,何况在禁止跨国公司进入我国机器人产业的情况下,同样可以通过从国外引进人才(特别是华裔工程师)获得这种技术溢出效应。我国机器人产业发展的根本性出路是核心技术的进口替代(国产化),这就需要采取与我国机器人产业现行关税政策反其道而行之的国家政策,即实行整机进口高关税,零部件进口低关税并逐步提高其关税率。然而,这种政策将因跨国公司在我国大量生产并销售机器人而流产,因此,在华跨国公司已经成为我国机器人产业进口替代(国产化)的根本性障碍。

 

正如上海市科学学研究所课题组指出的,工业机器人是一种典型的实践性技术,应用是技术进步的动力,国内巨大的市场规模是我国机器人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跳跃式发展无与伦比的巨大优势。在第二次工业革命上半期,美国就是利用其巨大国内市场规模的关键作用,在技术落后于欧洲大陆的情况下,通过抓住“第二种机会窗口”,一举实现跳跃式发展的。在第二次工业革命上半期,欧洲国家由于本国市场狭小,技术创新在原有的技术轨道上难以开发新产品,难以大幅度提高生产率,而一旦被引入到美国,由于美国巨大的市场规模,美国的科学家和工程师就很快开发出了生产率高于欧洲的新产品和新工艺,申请了新专利,开辟了新的技术轨道,摇身一变成为新技术革命的领导者,并反过来占领甚至垄断技术先发国的市场。市场重于技术,在市场规模对自主创新的重要作用上,高铁是一个最近的例子:德国的高铁技术在国际上处于领先地位,但在德国和欧盟却无用武之地,而在中国却可以取得快速的技术进步。

 

美国在第二次工业革命上半期的崛起是在高度保护国内市场的关键作用下实现的。在19世纪,工业是高端产业,农业是低端产业,正如美国经济史学家福克纳指出的,由于美国工业无法与欧洲竞争,所以,“美国的制造商不能企望那些较老的国家供给一个大市场,而必须在国内创造市场,同外国的产品进行竞争”;美国的另一位经济史学家也指出:“我们商业政策的基调从一开始就是为国内制造商保留国内市场,而排斥外国竞争的”,其措施就是高关税保护和排斥外国直接投资。因此,笔者一直以来就难以理解:为什么我国高端产业不为“国内制造商保留国内市场,而排斥外国竞争”呢?反而却以优惠政策引进强大的跨国公司,其目的难道就是为了支持他们与弱小的本国企业在自己的国土上争夺市场吗?在笔者看来,对于中国企业来说,这将是一种没有获胜希望的经济战。

 

四、历史教训与我国第三次工业革命发展模式的革命

 

本文通过对我国光伏产业和机器人产业的案例研究,再次证明了以产品内分工为代表的新国际分工并没有改变落后国家经济追赶成功的历史规律:在新技术和新产业中,由新国际分工所提供的“第一种机会窗口”与传统产业一样不存在追赶成功的可能,更不可能存在跳跃式发展的历史机遇。本文研究说明,柳卸林所谓“中国不会再错过新工业革命了”的看法是没有历史根据的,目前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模式无法承担起我国对发达国家技术经济追赶的重任;如果不对这种发展模式进行重大改革,我国必将痛失抓住第三次工业革命实现跳跃式发展的历史机遇。

 

熊彼特曾经指出,“如果一个人不掌握历史事实,不具备适当的历史感或所谓历史经验,他就不可能指望理解任何时代(包括当前)的经济现象。”不具备适当的历史感,这在目前的经济学界是一种普遍的现象。柳卸林和马修斯之所以对我国光伏产业持有过于乐观的态度,原因就在于他们不了解新国际分工对发展中国家追赶模式所产生的重要影响。自英国崛起一直到20世纪八、九十年代,“进口原材料并出口工业制成品”是屡试不爽的国家致富模式,但在产品内分工的今天,这种模式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形:发展中国家通过参与全球价值链分工,出口制造业中加工制造环节的低端产品已经无法实现国家致富的目标。因此,在全球价值链分解的今天,国家致富的原则就必须从“进口原材料并出口工业制成品”修正为“进口低端产品并出口高端产品”。光伏产业的高端产品就是光伏产业的尖端机器设备、高纯硅提纯技术和新型光伏材料,我国光伏产业进口这些高端产品并出口电池、光伏组件等加工制造产品,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光伏产业怎么有可能会像马修斯所认为的那样,“将崛起为世界领导地位”呢?

 

历史是一面最好的镜子,它不仅照出了美国等发达国家“按我说的去做,不要按照我做的去做”的两面派手法,而且也照出了中国经济学家们的天真可笑。以美国为例,它一方面宣传自由贸易和自由投资,另一方面却在实行关税保护(如对我国销往美国的光伏产品征收高额关税)和禁止外国企业购并其企业,排斥外国直接投资(如禁止我国华为和中兴两家公司购并其任何企业),最近的例子则是美国总统奥巴马在2012亲自签署文件,没收了我国三一重工在美国投资建设的风力发电项目。针对后一事件,我国学者几乎一致地发表了天真的评论,如一位学者指出,奥巴马的决定,打击了外国投资者的信心,动摇了他们对美国的投资热情,是不明智的;而另一位经济学家则认为,美国总统奥巴马的这种做法不仅违反了美国法律,而且违反了国际法,违反了中美两国在20世纪80年代签署的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希望美方不要把中国投资者逼到对美国法律完全丧失信心的地步。

 

在笔者看来,中国的学者们天真的可笑,他们真诚地相信美国所宣传的自由贸易和自由投资的信条,所以,奥巴马的行为令他们很伤心。然而,殊不知美国经济战略家和政策制定者从不相信自由贸易和自由投资原则,因为他们认真研究了英国在第二次工业革命时没有限制地实行自由贸易政策导致其工业力量衰落的历史教训,因此,美国战后以来一直在对国内产业有选择地进行保护,并对发展中国家进行高科技产品禁运(如2007年美国对出口中国的高科技产品实施了比从前更严厉限制的新规定)。实际上,这是美国的一贯做法,例如,针对美国在经济崛起时期排斥外国直接投资的问题,美国第28任总统伍德罗·威尔逊在1913年指出,曾有人说拉丁美洲给外国资本以特许权,但从未听人说美国给外国资本以特许权,这是因为我们不给他们这种权利,原因就在于投资于某个国家的资本会占有并且统治该国。美国一而再、再而三地否决中国企业对美直接投资再明显不过地说明了,美国政府继承了经济崛起时期排斥外国直接投资的历史传统。

 

笔者认为,美国政府的这些做法并没有错误,因为英国在19世纪末就是因为过度迷恋自由贸易和自由投资的信条,而被实施保护主义的德国和美国的工业力量凌驾于其上的,因此,这是美国政府维护其国家利益的自然表现。所以,如果你天真地相信美国的花言巧语,那只能怪你自己愚蠢透顶,因为美国一贯奉行“按我说的去做,不要按照我做的去做”的行为原则。英国国会议员和英国商务、创新与技术部大学与科学事务大臣威利茨(David Willetts)对此具有清楚的认识,20122月,他在欧盟委员会“金融、创新和增长”研究项目的结项会议上所做的“金融、创新和英国的增长战略”的报告中指出,应该从以往经历中吸取的重要教训是要透过美国的花言巧语以及主流的自由化理论去考察美国的现实实践:在美国,对创新的各种各样的支持比起欧洲许多地方要多得多,美国国防部高级研究计划局(DARPA)几乎支持了所有重大的科学技术领域,它们与美国的国力息息相关,因为美国要维持世界霸主地位就必须保持科研的领先优势。因此,威利茨告诫说,“不要按美国所说的去做,而应当按照美国所做的去做。”

 

由于发达国家的“官方历史学家们”已经非常成功地改写了他们自己国家的经济政策史,现在很少有人了解发达国家崛起的历史真相:富裕国家在过去并不是在他们现在所推荐的、并常常强加给发展中国家的政策和制度基础之上发展起来的,几乎今天所有的富裕国家在过去都使用关税保护和补贴来发展他们自己的工业。在我国,由于经济史学科在经济学界已经被边缘化,以致于长期以来就流行着这样一种错误的看法:幼稚产业保护政策窒息国内竞争,但只要读一读新自由主义兴起之前的经济史,我们就不难知道,英国、美国、德国等在历史上作为落后国家无一不是在幼稚产业保护政策下成功崛起的,但这些国家的保护主义为什么没有窒息国内竞争呢?而没有采取幼稚产业保护政策的拉丁美洲却因自由贸易以及跨国公司支配其技术和产业,长期陷入依附型经济而不能自拔,这一事实又将如何解释呢?

 

为了抓住第三次工业革命“第二种机会窗口”,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模式需要重大变革。我国经济学界和政策制定者应该抱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探求国家富强之路的历史规律和适合本国国情的发展战略。例如,柳卸林等人认为,未来的产业革命将会在全球化背景下发生,然而,按照这种说法,从1875年开始的第二次工业革命何尝不是在(第一次)全球化下发生的?但与当时的英国因“深度全球化”丧失新工业革命的领导地位不同,美国和德国却通过保护国内市场的“浅度全球化”实现了跳跃式的崛起。本文通过对我国光伏产业和机器人产业的案例研究揭示了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模式变革的历史必然性,作为一种历史规律,替代性的发展模式存在于美国和德国等发达国家在历史上跳跃式发展的成功经验中。如何在这种历史规律基础之上,针对第三次工业革命的新特点,探求适合我国国情的跳跃式发展模式仍有待于深入探讨。

 

责任编辑:红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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