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站内搜索:
网站首页 > 时事聚焦 > 深度评析 > 阅读信息
外交部再度出手,这句话很是意味深长!
点击:  作者:牛弹琴    来源:牛弹琴  发布时间:2018-12-11 10:45:18

 

         129日深夜,中国外交部网站又刊登了一条新闻。不长,还是只有两个段落:

2018129日,中国外交部副部长乐玉成紧急召见美国驻华大使布兰斯塔德,就美方无理要求加方拘押在加拿大温哥华转机的华为公司负责人提出严正交涉和强烈抗议。

乐玉成指出,美方所作所为严重侵犯中国公民的合法、正当权益,性质极其恶劣。中方对此坚决反对,强烈敦促美方务必高度重视中方严正立场,立即采取措施纠正错误做法,撤销对中国公民的逮捕令。中方将视美方行动作出进一步反应。

 

两次都是乐玉成副部长,前一天紧急召见加拿大驻华大使麦家廉,后一天紧急召见美国驻华大使布兰斯塔德,主题都是一个,关于华为CFO孟晚舟被拘押事情,向这两个国家提出严正交涉和强烈抗议。

两次紧急约见,新闻稿都是两段话,第一段更几乎一模一样。请注意,都有这几个关键词:紧急召见,严正交涉,强烈抗议。

另外,对照这两次新闻稿,第二段虽然措辞类似,但也有一些微妙的差别。

比如,对加拿大的抗议,中方愤怒的是这个事情本与加拿大方面无关,但加方却公然拘押中国公民,而且,严重侵犯中国公民的合法、正当权益,于法不顾,于理不合,于情不容,性质极其恶劣。

一连串的批评:

严重侵犯,

于法不顾,

于理不合,

于情不容,

性质极其恶劣。

但美方应该是始作俑者,所以,中方也毫不客气,认定美方所作所为严重侵犯中国公民的合法、正当权益,性质极其恶劣

请注意,性质极其恶劣,出现了两次。

两个罕见吧:

第一,这些蕴含强烈情绪的外交表态,在最近的外交部表态中,还是比较罕见的;

第二,中国连续两天,由外交部副部长出面,分别召见加拿大和美国大使,提出严正交涉和强烈抗议,这样的外交举动也是罕见的。

足见事态的严重性和中方的强烈不满

关键是怎么办?

中方的态度也很明确,对于加方:

中方强烈敦促加方立即释放被拘押人员,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正当权益。

至于美方:

中方对此(美方的所作所为)坚决反对,强烈敦促美方务必高度重视中方严正立场,立即采取措施纠正错误做法,撤销对中国公民的逮捕令。

孟晚舟在加拿大手里,因此,加拿大必须立即放人。

但美国是始作俑者,因此美方必须采取措施纠正错误做法,撤销对中国公民的逮捕令。

 

最有分量的话,无疑都是最后一句。

根据外交部网站的新闻稿,在对加拿大方面的抗议中,乐玉成撂下的是这样一句重话:

否则必将造成严重后果,加方要为此承担全部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加拿大方面一意孤行,必然会造成严重后果,中方已做好准备,加拿大方面要承担全部的责任。外交抗议只是初步的。

至于美方,最后一句话也是意味深长

中方将视美方行动作出进一步反应。

也就是说,这完全是美方挑起的事端,中方是被迫应对,但事关中国公民合法、正当权益,中方不会坐视不管。

当前,中美正处于关键时刻,突然发生这样的事情,这应该是很多人都不想看到的。全球股市大跌,更说明了投资者的焦虑和失望情绪。白宫官员都赶忙澄清,特朗普事先不知道逮捕计划,更可见这一事件的敏感性。

用一些朋友的话说,也不排除某些势力,故意挑起这个事端,不希望中美停战。

但不管是哪种势力,这样公然抓捕中国公民,以国内法替代国际法,实在是太过下作,必然带来一系列重大的影响,中国显然不会善罢甘休。

至于这是法律问题还是政治问题,有一点也是很清楚的,司法资源有限,案件调查总有取舍,为什么总是华为?其他国家通讯企业就一定清白?司法协助程序繁琐,加拿大就怎么配合那么雷厉风行?

用某媒体的话说:采用种种不正当手段打压中国公司华为的做法,暴露了一些人见不得人的阴暗心理。

 

中国人难免不愤怒。因为无论是按属地还是属人原则,这其实都无关加拿大的事情,加拿大是在为虎作伥。

新华社评论就说:按照加拿大领导人自己的说法,他是提前知晓有关行动的,但他并没有跟中方通气,而是放任这种恶劣事件发生,助长美国单边霸权行径,伤害了中国人民感情。

这样的朋友,太不地道了。这看似是法律问题,实则是恃强凌弱下三滥的做法。

还是引用人民日报评论的这句狠话作为结尾吧:

中方不会惹事,但是也决不怕事,谁也不要小看中国的信心、意志和实力。

责任编辑:向太阳
特别申明:

1、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大家学习参考;

2、本站属于非营利性网站,如涉及版权和名誉问题,请及时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做相应处理;

3、欢迎各位网友光临阅览,文明上网,依法守规,IP可查。

昆仑专题

热点排行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建言点赞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图片新闻

    友情链接
  • 186导航
  • 红旗文稿
  • 人大经济论坛
  • 光明网
  • 宣讲家网
  • 三沙新闻网
  • 西征网
  • 四月网
  • 法律知识大全
  • 法律法规文库
  • 最高人民法院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中央纪委监察部
  • 共产党新闻网
  • 新华网
  • 央视网
  • 中国政府网
  • 中国新闻网
  • 全国政协网
  • 全国社科办
  • 全国人大网
  • 中国军网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人民日报
  • 求是理论网
  • 人民网
  • 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5015626号-1 昆仑策咨询服务(北京)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举报邮箱:kunlunce@yeah.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