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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济广:析吴敬琏彻底私有化的经济改革主张——评《重启改革议程——中国经济改革二十讲》
点击:  作者:李济广    来源:管理学刊  发布时间:2018-10-25 11:22:29

 

        20131月,北京三联书店出版了由吴敬琏、马国川合作撰写的《中国经济改革二十讲》,借助名人效应,同时又由于其议题具有重要性,3万册书旋即销售告罄5月,又以《重启改革议程——中国经济改革二十讲》为书名印刷了3万册。该书出版后,数百家纸质媒体和网络媒体转发了吴敬琏重启改革议程的主张。虽然包括笔者在内的不少研究者对于书中的绝大部分观点都进行过详细的反驳,但鉴于这些观点的影响非常之大,而且相关议题的确如吴敬琏先生所说,涉及中国的前途和命运,因此必须对书中的观点进行更为深入细致的剖析。

一、吴敬琏经济改革主张的内涵及性质

吴敬琏认为,中国正站在新的十字路口,为了避免社会危机的发生,必须重启改革议程,推进市场化、法制化、民主化的改革,建立包容性的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实现从威权发展模式到民主发展模式的转型。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在规则基础上运转的现代市场经济,我把它称为法制的市场经济”[1]5)。这一改革目标十分诱人,以至于标准的主流媒体都对这一目标的提出者赞赏有加。但现在我们要问这样一个问题:这个现代市场经济的具体内容究竟是什么?

吴敬琏认为,之所以应当重启改革议程,是因为初步建立起来的市场经济体制还很不完善。他说:这种不完善性主要表现为国家部门(statesector,包括国有经济和国家党政机构)仍然在资源配置中起着主导作用。……1)国有经济……仍然控制着国民经济命脉,国有企业在石油、电信、铁道、金融等重要行业中继续处于垄断地位;(2)各级政府握有支配土地、资金等重要经济资源的巨大权力;(3)现代市场经济不可或缺的法治基础尚未建立,各级政府和政府官员拥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他们通过直接审批投资项目、设置市场准入的行政许可、管制价格等手段对企业的微观经济活动进行频繁的干预。”[1]4

就第一条来分析,已有很多学者证明了国有经济已基本不存在经营性垄断和行政性垄断,但是,吴敬琏所说的国有经济垄断以及半统制其实主要不是指经营性垄断和行政性垄断,而是指国有经济……控制着国民经济命脉,或者说指国家所有权在某些领域仍然占主导地位——“国有经济……仍然控制着国民经济的所有制高点,国有企业在石油、电信、铁道、金融等重要行业中继续处于垄断地位”[1]241)。所以,吴敬琏所谓打破国有经济垄断的意思就是要国有经济退出,他说,国有资本……从非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领域(俗称竞争性领域)退出,就成为国有经济改革的关键”[1]236)。《重启改革议程——中国经济改革二十讲》一书中并没有明确列出哪些领域是国有经济可以存在的非竞争性领域。但我们知道,不能竞争的领域几乎不存在,像公认的自然垄断性行业自来水供应都可以让私营企业甚至外资企业参与竞争,照此类推,供电也可以如此,烟草业也可以如此,而重要的军工行业已经允许私营企业进入,种植业与国计民生关系最为密切,而种植业是竞争最充分的行业。也就是说,国有经济退出竞争性领域与退出一切经济领域没有明显区别。就第二条来分析,政府支配资金的意思如果是指支配财政资金,那是理所当然的,当然,我们也并不否定财政预算应当发扬民主。而银行的资金政府并不能支配。在社会主义社会,国家根据情况控制土地使用权、转让权和收益权,是公有制社会制度的必然要求。实际上,在几千年封建社会的绝大部分时间里,政府都掌握着土地的最终所有权和支配权,当今世界各国也都努力控制土地所有权或土地改革权。吴敬琏反对政府掌握支配土地的权力,显然是主张取消土地国有产权。就第三条来分析,在产能过剩、投资率过高、企业投资冲动过大、资源紧张、环境恶劣的情况下,投资的计划性调节审批是非常必要的,必要的市场准入也不可少,对电力、药品、火车票等实行一定的价格管制也有利于稳定生产和人民生活。当然,干预的方法要科学。

实际上,吴敬琏反对政府干预,主要是反对国有经济的存在,他把国有经济的存在等同于政府干预。他说:欧美模式则是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所共有。反映这种经济类型运动规律的现代经济学认为,政府的基本职能是提供公共产品,而不是在市场上提供私用产品,过多的政府干预会妨碍市场的有效运作并且滋生腐败。”[1]243)这句话意味着,政府提供私人物品就是政府干预,但政府只提供公共产品就等于国有企业退出一切经济领域(而非仅仅是竞争性领域)。不仅如此,吴敬琏说公共产品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但实际情况是,教育是完全可以排他、可以竞争的,因此不是公共产品,科技创新的主体通常被认为是企业,至于医疗,吴敬琏明确表示应当以私营为主,而社会保险也是可以排他的。所以,按照吴敬琏所谓公共产品的逻辑来推断,在社会领域,公有事业单位只能在非常狭小的空间里活动。吴敬琏认为市场化必须取消国有经济的观点也可以从他的另一提法中看出来。他说:他们要求提高国有经济的比重和加强国有经济对国民经济的控制。这种种说法,意味着要求从市场化改革全面倒退。”[1]160)显然,吴敬琏认为市场化就得彻底私有化。吴敬琏多年来呼吁取消政府资源配置的权力,其实质就是以国有制是垄断,发展国有经济是政府干预、是非市场化,国家掌握土地产权是政府配置资源等为理由,要求取消国有经济。

《重启改革议程——中国经济改革二十讲》一书对于农业则有如下阐述:农民对土地承包期的延长并不意味着实现了耕者有其田。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农村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1]234)书中还说,农民获得的只是承包期内的土地使用权,而不是永久的而且有权自行处置的土地使用权(即作为土地所有权最重要部分的田面权”[1]92),而这会产生诸多弊病。书中的意思无非是,只有取消土地的集体所有制,才能实现耕者有其田。吴敬琏自己也清楚,使用权和处置权是所有权的(最)重要部分(实际上,农民也掌握了全部收益权,并非仅仅掌握田面权,而是掌握了实际的田底权)。所以,从经济学意义上讲,给农民永久的使用权以及吴敬琏所说的转让权,和私有化是没有区别的。吴敬琏自己说,包容性的体制……的特点是:保障私有财产(私有制)、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鼓励投资和科技创新”[1]301),即无须存在公有制。

当代社会的私有制经济以资本主义经济为主体,彻底私有化就是资本主义化,但吴敬琏为了防止别人说他反对社会主义,就说,一个国家是否具有社会主义的性质,并不是由国有经济所占份额决定的……只要共产党采取正确的政策有效地防止了财富分配的两极分化,我们国家的社会主义性质都是有保证的”[1]159)。他认为在一个私有制的社会里,能够有效避免财富分配的两极分化,这不符合基本的常识。共产党讲的科学社会主义,其基本原则就是以公有制为主体。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

二、吴敬琏否定公有制的依据及相关依据的虚假性

吴敬琏为了否定公有制的合理性,提出了大约10个论据,但这些论据都是不能成立的。以下作具体分析。

吴敬琏认为,马克思的社会大工厂模式不现实。吴敬琏说,马克思在论证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这一历史趋势时指出,资本主义积累过程本身,就蕴涵着形成极少数垄断企业乃至唯一的垄断企业的趋势,……社会主义革命所要做的,只不过是剥夺剥夺者,改变少数垄断企业甚至是唯一的垄断企业的所有制基础……整个社会就成了生产资料公共所有制基础上的大工厂”[1]20)。但资本主义国家企业大型化并没有成为生产社会化的唯一趋势,……整个社会也难以变成几个乃至一个垄断性的大工厂’”[1]22)。其实,马克思和恩格斯并没有说整个社会将变成一个大工厂,只是说一个部门集中的极限是融合为一个单一资本。而且马克思和恩格斯一再指出,公有制经济的具体管理形式是不能预先确定的。自由人联合体也不一定是全社会一个大工厂。当然,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不可能由社会统一组织生产,不等于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也不可能统一计划生产。马克思和恩格斯谈到社会化是为了说明,由于社会化的产品为资本家个人所占有,资本家就要追求剩余价值,在竞争中拼命扩大生产规模,而社会化生产为生产的迅速扩大提供了可能。社会化的产品及其所包含的剩余价值为资本家个人所占有,导致人民的消费能力小于社会生产能力。两方面结合导致生产过剩,引发经济危机,证明资本主义所有制不利于国民经济的顺利发展,应当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

吴敬琏认为,公有制经济曾经带来过极大危害,不利于发展经济。吴敬琏说,在改革开放前的30年中,中国拥有一个较之当下更强势的政府和一统天下的国有经济,为什么中国人得到的却是无穷无尽的苦难”[1]3)?2009年用海量投资和贷款把GDP的增长速度拉高到9.1%,这恐怕是任何其他国家的政府所不可能做到的”[1]14)。他还说,民营经济越多的地区,经济发展越快。实际上,大量数据早已证明,中国前30年的经济发展速度在世界上遥遥领先。但是当时人口增长速度过快,并且中国正集中财力建设现代国民经济体系,因此人民生活水平提高速度比较慢,这种情况绝非像吴敬琏所说的,中国人得到了无穷无尽的苦难。所以说,前30年的发展实际上为后30年人民生活水平的快速提升奠定了基础。2009年中国的海量投资也与西方错误的宏观调控理论的引导有关,西方乱调控导致发生债务危机的国家也不少。虽然中国几十年来经济建设出现许多失误,也遇到了不少挫折,但这些都不是公有制的必然产物,而是决策民主性、科学性不够导致的结果,民主决策才是公有制的内在要求。就企业效率而言,公有制经济不比私有制经济低,就产品质量而言,公有制经济比私营经济好,但比较不同经济成分的经济绩效,关键是看国民经济总体发展的速度、平稳性和可持续性。苏联和中国在存在很多体制弊病的情况下,仍然取得了国民经济高速发展的绩效,这一事实不可辩驳地证明了公有制度的经济优越性。近年公有制经济发展速度不如私营经济,是许多地区只讲大力发展民营经济,而不采取措施大力发展公有制经济所导致的。

吴敬琏认为,全民所有制经济(或国有经济)范围内无法实行市场经济。吴敬琏说,全民所有制经济即国有经济的范围内,没有不同的产权主体,也就不可能有不同产权主体之间的市场交换”[1]153)。西方的产权概念主要包括财产的使用权、收益权和转让权,产权在交易过程中是可以分解的[2]。当然,也可以把产权包含财产的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解释成马克思的产权观。全民财产的所有者可以是全民总体,但由于使用权、收益权和转让权的分解,就产生了不同的产权主体。随着分解的加深,全民性会减弱。目前,国有企业之间的产权边界十分清晰,国企市场交易已经是再清楚不过的事实,怎么可能无法形成市场交换呢?

吴敬琏认为,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无法改善治理。吴敬琏说,在国有独资和绝对控股的企业中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即便不是完全不可能,难度也极大”[1]238)。例如,商业银行在治理结构上就存在形似而神不似的问题,国有资产所占比例过小[1]174)。当年吴敬琏先生曾极力推荐西方公司制的现代企业制度,这种制度不仅没有在企业中给党的领导以合理的治理位置,更抛开了所有者——人民群众的治理权力。当吴敬琏看到此制度效果不佳时,不是提出公有制经济的治理应当让所有者到位,加强制约机制建设,而是要求更换所有者。但实际上,西方私有制的公司治理早已成为马其诺防线(南开李维安语)。余菁回顾了美国公司治理体制的形成与演变历程,结合西方学者的诸多研究指出,随着美国公司治理体制的不断演变,公司控制权从所有者手中转移到了内部的经营者和外部的监控者手中。通过种种看似公平的公司制度以及在此基础上衍生出来的繁荣的经济活动,巨额财富集中到美国社会中一小撮精英分子手中[4]

吴敬琏认为,公有制不能带来平等,而私有化可以产生平等。吴敬琏用资料对上述观点进行论证:改革开放前的中国社会并不真的平等。就1956年国务院颁布的工资标准来看,干部最高收入和最低收入之间相差36.4倍。干部还有住房、勤务员、警卫、秘书、汽车等[1]289)。首先要指出的是,这里有个技术性错误,就是原文中那个数字不是36.4倍,而是28倍。其次,我们可以对相关事实作进一步分析。在那个年代,干部和工厂工人的最低工资都是30多元,机关中20元的月工资标准实际上只适用于学徒性的勤杂人员。当时最高工资约为590元,而毛泽东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主动降薪,实际执行的是404.8元的工资标准,只有极个别的人(比如民主党派知名人士)执行高标准的工资。国家最高领导人与级别最低的干部,工资差别只有10余倍。而且,1956年的工资标准只是当时执行,1957—1960年领导干部3次降薪,以后为了限制不平等的资产阶级法权,那个工资标准就再也没有执行过。就是被提拔为国家领导人,工资也只有几十元,另有生活补贴10-20元。我们并不否认,高级干部的住房和医疗条件的确比一般人好得多,不过他们的勤务员、警卫、秘书和汽车则为工作必需,并不能计入总收入。那时也存在腐败现象,但中国的腐败现象显著少于其他国家。最关键的是,上述这些问题与所有制没有必然联系,与所有制直接相关的是大资本所有者拥有几百亿财富与雇佣工人只有几万家产甚至负资产之间的显著不平等。

吴敬琏认为,市场化改革不是导致贫富分化的罪魁祸首。他说,奥肯所说的与效率有着替换关系的平等,指的是结果的平等。至于机会的平等,则大体上同效率有着相互促进的关系,……因此,二者应当是可以兼得的。事实证明,目前中国社会中存在的贫富悬殊问题,主要是由于机会不平等造成的,其中首要因素是腐败”[1]290)。这里颇有偷换概念之嫌:我们谈贫富悬殊是针对结果是否平等来讲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一个基本机制是,由于价值规律与剩余价值规律的作用,机会平等的竞争会产生剥削和贫富悬殊。机会平等固然好,但资本主义的机会平等没有社会主义的机会平等好,而且仅仅有了机会平等还不够,对人类更有意义的是结果方面消灭阶级的平等。只有公有制基础上的共同富裕,也就是按劳分配的机会平等,加一些按需分配的结果平等,才是真正的社会公平。

吴敬琏认为,国家只能提供公共产品,财政只能是公共财政。吴敬琏说,在大多数国家,国有企业之所以存在,是因为他们(应为它们”——编者)能够提供私人企业所不能提供或不愿提供的公共物品”[1]160)。实际上,政府能够提供公共物品不等于不能够提供私人物品。再者,如果强调大多数国家怎么办,我们就得怎么办,那就等于说现存的就是合理的。大多数国家是私有制资本主义国家,其中一些还让中国支援呢,特别是一些陷入欧债危机的发达国家,失业率达到百分之十几甚至百分之二十几,这又怎么解释呢?美国也陷入了金融经济危机,虽然失业率不到百分之十,但在占领华尔街运动中,大量的“99%”发帖诉说自己在居住、医疗、学生贷款等方面的困难。马克思主义者正是认识到公有制是通向人类福利最大化的最佳途径,才决意组织起来,推翻剥削阶级的统治,建立了无产阶级专政。因此,资本主义制度是社会主义革命的对象,而不是共产党人效仿的楷模。

吴敬琏的一句话曾经极大地误导了很多人的思想。他说,有限的国家财力支撑不了庞大的国有经济的盘子,因此,国有企业应当从竞争性部门中退出”[1]158)。这里存在明显的错误:长期以来,国有经济贡献了财政收入的主要份额,是支撑财政的骨干力量,怎么能说是国家财力支撑国有经济呢?即便把国企财产也算作国家财力,那么,一般而言,某个企业自己能支撑下去就持续发展,无法自我支撑,就可关停并转,也不需要财政持续补贴来支撑。同时,国有制是基本经济制度,不能为了临时增加财政资金就大卖国企,或将国有股划归社保基金。

吴敬琏认为,国家所有制是垄断,是行政干预。已有不少人撰文对这一观点进行了批驳。

吴敬琏认为,集体所有制不利于发展农业生产。分析这一观点错误之处的文章也不少。

吴敬琏认为,国有制是腐败的根源,会导致权贵资本主义。这一问题将在下文进行分析。

吴敬琏认为,国有制会导致政治上的专断。这一问题也将在下文进行分析。

三、吴敬琏政治改革主张与经济改革主张的关系及其论证的错误

吴敬琏、马国川政治改革的主张主要是为在经济上实行私有化服务的。在《重启改革议程——中国经济改革二十讲》一书中,他们对政治体制改革问题进行了讨论。他们说,市场经济改革遇到的阻碍和难点,几乎都与政府和它拥有的国有经济有关。因此,如果不对政府自身改革,经济改革也难以改革到位。而有些人推崇这样一种中国模式’……在政治上坚持党政机关对社会的全面掌握和国有经济对重要行业和支柱行业的强力控制”[1]246)。他们认为,改革前中国经济体制是“‘党国大公司。这种经济体制的政治上层建筑当然就是列宁所说的无产阶级专政体系”[1]247)。而改革并没有大的进展[1]254),因此需要进一步摒弃党在国上以党治国体制[1]249)。从上述论断可以看出,吴敬琏所谓政治改革的主要目的就是反对党和国家等上层建筑掌握生产资料,即主张取消国有企业,以及去党化。

吴敬琏认为,目前的体制可能不断强化政府对市场的控制和干预,不断扩大国有部门的垄断力量和对经济的控制力,演变为政府控制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国家资本主义体制”[1]245)。吴敬琏所说的国家资本主义,不是人们通常理解的国家资本主义’”,而是“‘国家资本主义,这其实是国家所有制的贬义代名词。吴敬琏说,所谓国家资本主义,就是国家资本以政治权力为依托,与其他资本展开竞争,进而形成市场控制力的一套政治经济体制”[1]257)。吴敬琏反对国家掌握资本的主要理由是,在中国的历史背景和缺乏民主政治的现实条件下,国家资本主义极有可能向权贵资本主义,即……官僚资本主义转化各级政府日益强化的资源配置的权力和对经济活动的干预,扩大和加强了寻租活动的制度基础,使腐败迅速蔓延和贫富差距日益扩大”[1]258)。

吴敬琏的上述分析混淆了公有制存在某些问题的某种不科学的公有制经济管理方式的区别。国有经济存在腐败现象的根本原因在于监督制约的具体制度不科学[3],通过发展民主政治、民主经济和加强制度防腐,完全可以防止国家所有制演变为权贵资本主义。所谓极有可能,并不等于无法避免。吴敬琏多年来阐述观点的一个模式就是先详细叙述改革的历史,然后说改革还不到位,需要进一步市场化。他对腐败问题的论述也是如此。他先列举了一些事例,说在市场化改革还没有到位的情况下,通过行政权力配置资源的体系和通过市场配置资源的体系搅在一起,腐败开始流行起来。他举例说,在企业改制时,在权力的运用没有受到严格的监督和约束的情况下,某些拥有权力的人就可能利用这种不受约束的权力侵吞公共财产,企业改制时所有者没有负起自己的责任,所有者不在位[1]284-286)。既然如此,对症下药,不让行政权力和市场权力搅在一起,让权力的运用受到严格的监督和约束,让所有者负起责任,让所有者到位,问题不就解决了吗?为什么非得私有化、去党化呢?吴敬琏还说,由于政府官员握有太大的权力和太多的资源,又没有建立起能够监督官员和约束权力的制度,腐败仍然变得愈来愈猖獗”[1]292)。笔者认为,既然腐败有两个前提——政府官员拥有太大的权力和太多的资源,又没有能够监督官员和约束权力的制度——那么,只要去掉后面那个条件,腐败问题不就可以解决了吗?

吴敬琏还把增长模式转型存在的体制性障碍说成是各级党政领导而不是市场机制仍然在资源配置中起着基础性作用”[1]273)。而现实情况是,大多数人认为中国的市场化在很多领域已经超出了合理的限度,需要进一步市场化的领域其实已经很少了。

吴敬琏批评共产党及其领导人依靠无产阶级专政保持对经济方面的国家辛迪加和对整个社会的绝对控制,认为那是暴力的政权。他说,沿着“1871(巴黎公社)—1917(十月革命)的道路,……只能是大灾难和大倒退革命的理想主义转变为反动的专制主义”[1]295)。他肯定韩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资本主义国家以及中国台湾地区的民主体制”[1]302)。吴敬琏还以列宁的话印证其观点:无产阶级专政,实质上只是无产阶级中有组织和有觉悟的少数人专政苏维埃的(即社会主义的)民主制和实行个人独裁之间,根本没有任何原则上的矛盾”[1]256)。

吴敬琏的论述曲解了马列主义社会主义国家管理理论。列宁说的少数人专政,指的是中央的领导权威和领袖权威,这种领导权威是夺取革命胜利、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的保证。就今天而言,强有力的中央领导和主要领袖的充分权威,也是对抗利益集团、顺利推进改革、遏制腐败不公的有力前提。美国有大量的人看不起病,奥巴马想成立一个国有保险公司与私有保险公司竞争,以改变看病很难、看病最贵的低效状况,但相关改革进程却难以推进。希腊实行极端多党制,结果社会管理能力极差,财经纪律也差,黑帮横行,不纳税的影子经济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41/3[5],完全无力应对债务危机,希腊前总理将其描述为民主治理的危机。另外,列宁讲专政和独裁,绝非不要民主。列宁说工作时间要服从独裁者的意志,无非是强调生产的统一指挥,列宁同时还提出要经常召开群众大会讨论工作条件,即强调要发扬民主。马克思、列宁、毛泽东都特别重视民主。仅以列宁为例,他反复强调要实行比资本主义民主更高级的民主——人民直接民主,要使所有人都来执行监督和监察的职能,使所有人暂时都变成官僚,因而使任何人都不能成为官僚”[6]395)。他强调要实行包罗万象的工人监督”[7]301),真正实现大多数人享受的民主制度,使大多数人即劳动者实际参加国家的管理”[8]722),建立由群众自己从下面来全面管理国家的制度”[9]287)。他说,只有当全体居民都参加管理工作时,才能把反官僚主义的斗争进行到底,直到取得完全的胜利”[8]770)。今天,基层人民直接民主、经济民主、社会民主、各级政府的权力制衡和民主监督,与党中央和最高领袖的有力领导结合起来,完全可以充分遏制腐败,使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但吴敬琏反对实行直接民主制。他说,中国所要选择的民主,只能是宪政民主。……宪政的要义在于,要求任何行使权力的主体都要受到一定的制约,不允许任何至高无上、不受约束的权力主体存在”[1]303)。在这里,一方面人民民主(尤其是人民的直接民主)被排除,另一方面党的领导也不见了,而这正是宪政法制的市场经济的要旨之所在。所以,吴敬琏所说的法治化主要指的是去党化,他所谓的民主化也主要是指实行精英民主。应当说,制约宪法是必要而重要的。但是,有两个问题必须厘清。第一,不能抽象地谈论宪法而不看宪法的具体内容和实质。在一个吴敬琏所推崇的私有制社会里,法律必然首先维护剥削阶级的利益,制约社会的必是金融寡头,宪法不会给受雇者真正的民主。第二,仅有制约宪法是不够的。宪法不会自动保证经济建设顺利发展。今天,社会主义政党应该当仁不让,组织人民群众维护与扩展宪法中的社会主义内容,以便为人民群众获得平等的政治、经济权利奠定基础。

多年来,大量学术文章在讨论经济问题时都要求国有经济退出,因为这早已成为流行的话语。但就其实质来看,这种观点其实是对四项基本原则的根本否定。吴敬琏说,对执政党来说,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共同发展才是共产党执政的可靠基础”[1]299)。不过在他的改革目标中,已经没有了公有制经济,从而也就没有了所谓的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共产党已没有共产可以领导,在他的改革要求中,执政党对经济、司法、社会都不能干预,执政党已变成了不能治国的执政党。总体来看,虽然吴敬琏先生在他的改革呼吁中表达了对腐败专断等弊端的强烈关注,但他对腐败专断及权贵资本主义的关注与我们正在进行的反腐败斗争从目的到途径都迥然不同。他的出发点是实行彻底的私有化,他认为,腐败专断是社会主义国家所独有的,所以社会主义不如资本主义好。而我们认为,坚决贯彻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毛泽东、邓小平所阐述的公有制事业的管理原则,完善社会主义制度,是应对这些问题的最好办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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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载《管理学刊》2014年第2

责任编辑:向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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