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站内搜索:
网站首页 > 时事聚焦 > 深度评析 > 阅读信息
大记者,你认为“精日”分子不是中国人的败类?!
点击:  作者:宝贝熊    来源: 宝贝熊同志  发布时间:2018-03-11 10:11:54

 

    38日上午,外交部部长王毅在全国人大记者会结束后,回应媒体提问,对“精日”分子恶劣行径如何看?他说:“中国人的败类!”

 

 

今天成龙等38名政协委员更是提出了一个议案:立法整治这些挑战中华民族民族感情的精日分子。

可是就在就在刚才,我在网上看到了两个截图,是一个实名认证报社记者覃爱玲的我去年买了个表的神奇言论,见下图:

 

对于精日,也就是精神日本人这个群体,我是真的有点搞不明白。现在有一些人非常的粉美国,我觉得这也算是正常的,毕竟作为人类文明史上最成功的帝国之一,美国有非常多的东西值得我们去学习。

但是粉日本,甚至把自己认为是精神上的日本人,比日本人还日本人,比日本人还爱日本。甚至恨不得每天早上起床做的第一件事儿,就是在君之代的伴奏下,朝着小日本皇宫的方向,有节奏地摇晃着它们那雪白的屁股。

这些人,让我感觉比抗日战争时期的、以汪精卫以下的大小汉奸,还让人感觉到恶心和令人惊奇。毕竟那些汪精卫们投降日本做汉奸,是有着他们的政治利益。比如周佛海之流,看到小日本不行了行将入土之后,摇身一变,又变成了国民政府的内应和间谍。这些人说穿了,就是没有民族底线的政治投机分子。

可是现在活跃在网络空间的一些精日、一些日杂,简直就是混合了脑残、无耻和受虐狂心理的小丑。

在上海四行仓库和南京抗日战场旧址身着日本二战军服拍照,还有那个说南京大屠杀30万杀少了被拘留、放出来之后又叫嚣又被拘留的脑残,就属于这一类身患精神日本杂种癌症的典型病例。

 

我原来在一个微信群里碰见过一个这一类的日杂,张嘴就是我皇国,闭嘴就是你支那。他说日本比中国牛逼多了,为什么呢?因为日本人的平均寿命比中国人的长!我说按照你的逻辑,那乌龟和王八都比日本人牛逼,你随便拎一个小日本出来,就比如裕仁,你看他能不能活过大海龟?!

我还碰见过一个自称女生的蠢日杂(这年头伪娘不少,它具体的性别也是实在不可考,既然它自己说自己是武士道的小迷妹,所以这里还是暂且称它为她吧),她说我们的解放军肯定打不过小日本的自卫队,理由是什么呢?因为自卫队有武士道精神!列位看官,你们没有看错没有眼花,这位傻妹妹说的真是武士道精神

我跟她说如果医疗技术进步了,女的也能做手术变成男的了,在你做完手术成为男人拥有了切腹的初步权利之后,我可以给你介错!然后这位迷恋武士道的傻妹妹,很迷茫的问我什么是介错?

我就用《行尸走肉》句句是血、字字见肉的笔法,给他详细的介绍了一下,那位声称要保存日本传统的武士道精神,并保卫天皇的狂热的极右翼作家三岛由纪夫切腹以后,他的同伙是怎么给他介错,并且好几刀都没有把脖子砍断,换了一个同伙继续使劲砍,他的脑袋和身体在五分之四断裂情况下试图咬舌自尽的惨状。 

 

(原图血腥,已做马赛克处理)

所以我奉劝那些迷恋武士道精神的日杂,平时自己怎么训练切腹的技艺都是徒劳无用的,关键还是看你的同伙介错砍脖子的刀法如何。别到时候您让别人砍脖子,也惨得跟三岛由纪夫一样,疼的自己试图咬舌自尽!

我认为王外长给这些日杂的评价是非常正确的,他们就是中国人的败类;我也认为成龙、陈晓龙和凯丽等38位政协委员立法打击这些中国人的败类的提案是正确和及时的。

所以覃大记者你公开发表在自己实名认证微博上你们才是中国人中真正的败类的言论,是认为给这些日杂下了中国人的败类定义的王外长是败类呢?还是那些提案立法打击这些日杂的政协委员是败类呢?

这位覃爱玲大记者,您是为这些日杂鸣不平,还是发自内心的认同这些日杂的无耻言论呢?仰或你就是这些精日的一份子?

所以这个时候成龙等38位政协委员的提案,就是非常及时和正确的了。这个时候我们也真应该学习一下,把普世价值叫得震天响的玛利亚德国——你敢在公共场所身着纳粹军服、打出纳粹旗帜、做出纳粹手势,不好意思,大牢里先呆一年;如果你胆子更大一点,公开发表支持纳粹的言论,你也就别跟我说什么因言获罪、言论自由了,在民主自由的监狱里,先待两年再说吧!

给纳粹、给法西斯张目,就是要大牢伺候!

道德说教和我去我去年买了个表的舆论打击,是不能让这些精日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总有一款适合它们!

责任编辑:向太阳
特别申明:

1、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大家学习参考;

2、本站属于非营利性网站,如涉及版权和名誉问题,请及时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做相应处理;

3、欢迎各位网友光临阅览,文明上网,依法守规,IP可查。

昆仑专题

热点排行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建言点赞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图片新闻

    友情链接
  • 北京市赵晓鲁律师事务所
  • 186导航
  • 红旗文稿
  • 人大经济论坛
  • 光明网
  • 宣讲家网
  • 三沙新闻网
  • 西征网
  • 四月网
  • 法律知识大全
  • 法律法规文库
  • 最高人民法院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中央纪委监察部
  • 共产党新闻网
  • 新华网
  • 央视网
  • 中国政府网
  • 中国新闻网
  • 全国政协网
  • 全国社科办
  • 全国人大网
  • 中国军网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人民日报
  • 求是理论网
  • 人民网
  • 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5015626号-1 昆仑策咨询服务(北京)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举报邮箱:kunlunce@yeah.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