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站内搜索:
网站首页 > 时事聚焦 > 深度评析 > 阅读信息
大搞私有化改革谈共同富裕就是最大的欺骗
点击:  作者:横眉今朝    来源:横眉今朝  发布时间:2017-09-29 19:24:57

 

1.jpg

 

      社会主义公有制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唯一基础!共同富裕是人类的共同理想和追求,无论“耕者有其田”还是“均平富"的农民起义,无论哪朝哪代,也无论什么政党,都会把共同富裕当作一面旗帜口号,来彰显正义,凝聚人心。但是口号归口号,旗帜归旗帜,要真正实现共同富裕,可就不是那么容易了。为什么?因为共同富裕不是想出来的,也不是喊出来的,它的实现是要有基础的。这个基础不是别的,就是生产资料公有制。    

 

历史唯物主义者认为,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决定社会生产的组织形式,进而决定政权由哪个阶级来掌握。也就是说,谁掌握了生产资料,谁便掌握了政权,因此,掌握生产资料的那个阶级便有了进行社会财富分配的权利。这是马克思主义的一条基本原理,即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决定分配关系。    

 

在私有制社会,无论是封建社会还是资本主义社会,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即地主阶级或资产阶级,必然会在全社会的财富分配上占据统治地位,他们会利用这种统治地位,将绝大部分的社会财富占为己有。而不具有生产资料的无产者,必然会在财富分配关系中处于被统治地位,不得不将自己创造的社会财富的绝大部分供奉给生产资料的所有者。

 

只要有土地兼并和资本集中,就是彻头彻尾的私有制社会,有产者永远是少数,无产者永远是多数。在这样一个少数人统治多数人的社会里,所谓共同富裕,就永远会是一个充满诱惑的骗人口号,而绝不可能成为社会现实。黄世仁能和杨白劳共享地租吗?华尔街金融大亨能和清洁工分享利润吗?反之,在公有制社会,由于生产资料全民所有,每个人在生产资料面前,地位都是平等的,这就决定了社会财富的分配也应该是平等的。  

 

虽然在社会主义阶段还存在按劳分配所造成的差别,但由于没有人能够凭借生产资料的占有优势去剥夺其他人的剩余劳动价值,所以整个社会的财富分配大体是平等的,而这个平等是有制度和道义保障的。这就是为什么,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主义国家,其工资分配是大体平等而略有差别。生产资料公有决定大体平等,按劳分配决定略有差别。在这样的社会里,共同富裕就不再是一种空想,而是一种真实的存在,是一种切实可行的前进方向。这一点,相信经历过公有制时代的朋友都会有切身的感受。    

 

多年以来,“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成了社会分配的主旋律,所以今天又提共同富裕,多少会使人眼前一亮,但欣喜之余,不免产生一种茫然不知所措的迷惑感。为什么?就是因为共同富裕的基础已经变了。面对这几十年的现实变迁,人们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今天的生产资料所有制是一种什么性质?人们不禁要问,在一个非公经济比重占到70%以上的社会,在一个绝大多数劳动群众都生活在私有制生产关系之中的社会,要想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可能吗?    

 

也许有人要问,为什么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那么富裕?它们不都是私有制国家吗?的确,它们都是私有制国家,也都拥有巨大的社会财富。但是,要看到它们的富裕是相比于发展中国家的相对富裕,是内部存在着严重两极分化的总量富裕,而绝不是什么共同富裕。况且这种相对的、总量上的富裕,是建立在几百年殖民掠夺、不平等交换、侵略战争以及金融霸权、军事强权所带来的超额垄断利润基础之上的。

 

如果站在全人类的视角看待全世界的财富分配,人们就不难发现,西方的“富裕”是食物链顶端的虎狼式的富裕,它是建立在累累白骨上的血淋淋的富裕!美国的华尔街革命怒火再一次告诫我们:实现共同富裕,只有靠公有制,唯有伟大的毛泽东思想,离开公有制谈共同富裕,不是缘木求鱼,便是自欺欺人。

责任编辑:红星
特别申明:

1、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大家学习参考;

2、本站属于非营利性网站,如涉及版权和名誉问题,请及时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做相应处理;

3、欢迎各位网友光临阅览,文明上网,依法守规,IP可查。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验证码: 匿名发表

热点排行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点赞榜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评论榜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图片新闻

    友情链接
  • 北京市赵晓鲁律师事务所
  • 186导航
  • 红旗文稿
  • 人大经济论坛
  • 光明网
  • 宣讲家网
  • 三沙新闻网
  • 西征网
  • 四月网
  • 法律知识大全
  • 法律法规文库
  • 最高人民法院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中央纪委监察部
  • 共产党新闻网
  • 新华网
  • 央视网
  • 中国政府网
  • 中国新闻网
  • 全国政协网
  • 全国社科办
  • 全国人大网
  • 中国军网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人民日报
  • 求是理论网
  • 人民网
  • 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5015626号-1 昆仑策咨询服务(北京)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举报邮箱:kunlunce@yeah.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