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站内搜索:
网站首页 > 时事聚焦 > 深度评析 > 阅读信息
师伟:论慈善
点击:  作者:师 伟    来源:昆仑策网,根据作者微信编发  发布时间:2016-07-08 07:53:48

 

  这年头关于慈善的消息随处可见,相关争议也层出不穷。比如某袁姓女演员高调充当“大爱清尘”慈善项目的仁爱大使(该项目是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设立的,而此基金会公知色彩浓厚、号称装叉大本营)。袁姓演员同时公布了募捐账号——对此事有很多网友敏锐地发现有猫腻,尤其是一些团干微博提出一些质疑,然后又引得某个以抑郁症而著称的崔姓前主持人大为光火,一时间来来往往,最后当然是明白的早已明白、糊涂的渐渐明白、死硬的仍然死硬。

 

  本文谈谈慈善

 

 

  同绝大部分文科概念一样,关于慈善的定义也是五花八门(那当然、专家要靠下定义来掌握话语权进而牟利嘛),比较通用的有:

 

  中国:慈是父母对子女的爱,讲的是纵向关系。善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爱,讲的是横向的关系。慈善是有同情心的人们之间的互助行为(中华慈善总会创始人崔乃夫)。

  西方:慈善译成英文为PHILANTHROPY,源于古希腊语,本意为“人的爱”,大约从公元十八世纪开始使用。还有一词“CHARITY”也是慈善的意思,该词出现可以追溯到公元前,其本意为“爱”的意思。

 

  所以东西方关于慈善的定义均聚焦在“爱”上,但所谓的爱其实是一个主观意义和唯心意义鲜明的词汇,立场和出发点不同结论也不同——比如八路军打鬼子杀鬼子到底是因为爱还是不爱呢?毛主席动员毛岸英第一个参加志愿军去危险的朝鲜战场(由于美军绝对的制空、其实无前线后方之分)到底是爱还是不爱呢?美国政府天天在全球杀人放火是爱还是不爱呢?……而作为定义则必须客观无歧义,所以我认为至少从定义的角度看,所谓慈善其实是个还没有精确描述的概念。

 

  所以也许我们看看慈善的表现可能有助于理解慈善——网上有对慈善事业的解释:慈善事业是一种有益于社会与人群的社会公益事业,是政府主导下的社会保障体系的一种必要的补充。是在政府的倡导或帮助、扶持下,由民间的团体和个人自愿组织与开展活动的、对社会中遇到灾难或不幸的人,不求回报地实施救助的一种无私的支持与奉献的事业。慈善事业实质上也是一种社会再分配的实现形式。

 

  注意最后一句话:慈善事业实质上也是一种社会再分配的实现形式——这句话指出了慈善的原因:分配不公!

 


  所以,一个良好的社会是分配公平的,而公平的社会是不需要慈善的!

 

  慈善不是努力去解决社会不公的成因,而是客观上粉饰这种不公、从而使这种不公更加牢固。

 

  事实上公平是罕见的,而其中人格公平几乎是最容易实现的公平——慈善破坏的恰恰是人格公平!

 

  因为在慈善双方中,有钱人是绝对的控制方!

 


  所以当年毛主席痛批《武训传》——武训的主观意愿看起来是好的,是通过作践自己当乞丐,募捐做慈善、做义学,但他没有将矛头指向不公的社会,而且客观上在维护这个不公!

 

  所以袁演员的慈善消息一出来,马上就有网友指出袁应该将矛头指向事情的成因,而不是高调出境秀慈善!

 

  而感动了无数小清新的西方裸捐(比如比尔盖茨、扎克伯格),其实是避税的一种方式而已。

 

  所以慈善是破坏平等的、固化不公的——不论慈善形式如何,给不给、如何给是有钱的、强势的一方决定的,因此慈善不但掩盖了社会的不公,而且破坏了人格的平等,而人格的平等其实是最容易实现的平等。

 

  因此慈善是社会公平的慢性毒药,与慈善有关的人也不可能独善其身、尤其是私人或资本出面搞慈善的。这个道理很简单——搞慈善的爱心爆棚、激情无限、感性当家,账目不可能是很清楚的,所谓常在河边站、怎能不湿鞋?更不用说慈善组织本身运营业也需要钱的。这几年国内爆出的慈善问题还少吗?李某鹏、崔某元、李某杰就是活生生的例子!相比而言,官方背景的红会虽然管理有很大的改进空间,但比私人出面的慈善机构要靠谱得多。比如雅安庐山地震的善款赔付率方面,震后半年红会是45%、某基金是9%——其余都拿去存到支付宝生利息去了!

 

  所以本文观点:

  1、运作良好的社会不需要慈善,即便有慈善、也应该是政府行为的补充;

  2、慈善的成因是社会分配不公,慈善客观上巩固这种不公;

  3、慈善破坏了人格平等,造成了新的社会不公!

  4、要做慈善,最好通过官方背景的红会。

 

  说几个例子吧——

 

  1、被捐赠的孩子

 

  我媳妇上EMBA时,班里一帮同学倡议援助梅州蕉岭县某学校的一些困难孩子,2012年端午节时大家相约去看看这些孩子,想法是一则见见面、鼓励他们好好学习,二则让我们的孩子看看困难孩子的生活、从对比中了解生活的不易。

 

  我因为对这种行为有看法、不想去,但考虑到女同志开长途不安全,于是她要好的一个郑同学出车、我们家我出面当司机,一车两家同行,顺便还带条贵宾。我们和被捐助者的联谊中有一个环节:当面赠送书包等学习用具,有一个场景至今我还记得很清楚,因为印象太深了——我们家捐助的是一个小二的孩子,接到礼物有点害羞、但总体还是很高兴的;而郑同学捐助的是一个初二的孩子,接礼物时明显地很冷漠、甚至有一丝敌意。这个现象并非孤例,明显是大一些孩子偏于冷淡——我认为原因是这些孩子更加懂事、自尊心更加强!

 


  我相信很多网友也有好心帮助贫苦孩子的,但我劝一句:真做好事就别留名,更不要当面去看这些孩子,带自己的孩子去体验或对照就更别了——因为这已经偏离了我们的初衷了——慈善是不求回报的,怎么能用来教育自己的孩子?

 

  2、旅途中的施舍

 

  2008年部门组织到丽江旅游,旅途包括香格里拉,路上经过一片草甸时大家下车出来活动一下,下车前藏族导游扎西提醒不要给要钱的给钱。但下车后大家嘻嘻哈哈就不知所以了,附近的几个藏族小孩脏兮兮地地过来要钱,有同事不顾之前导游的提醒,掏出糖或一块、五毛的给这些孩子,扎西赶忙过来制止,他讲的话我记得很清:不要给!没有什么民族能靠捐助和施舍真正致富!

好小伙、扎西!

 

 

  有句谚语:救急不救穷——我想这和扎西的说法不谋而合。

 

  慈善解决的不是根本性的问题,反而给问题披上了一件暧昧的外衣,使问题看起来不那么丑陋、不那么令人担心。

 

  扶贫是慈善的一种,任何不以共同富裕为目标的扶贫都是无能的应付、甚至是耍流氓。

 

  3、送水的司机

 

  此事的背景是2010年的云南旱灾,全国很多地方都捐助云南,武汉的一个林姓老板给云南禄劝县捐了两车水,记者跟踪报导了此事。

 

  (武汉晨报3月31日报道)经过三天两夜长途跋涉,5万多瓶武汉救命水昨日运抵干旱重灾区云南省禄劝县,就在大家准备换小货车进山送水时,却遇到了“天价运费”梗阻,140公里山路,两名当地司机要价6000元。

 

  昨日下午,晨报记者与林厚凯押运的5万多瓶武汉救命水一到禄劝县城,就受到了该县团委热情地接待。团委书记夏飞表示,他们接到团省委的通知后,按照武汉送水人的要求,对全县数十家小学进行了摸底,确定了两个最需要水的小学,离县城最远的大松树乡小学和雪山乡小学。据了解,从县城过去要走140多公里盘山路,大车根本无法行驶,必须换乘小型货车才行。可禄劝县城小车辆稀少,在禄劝县团委的帮助下,林厚凯好不容易找到了2辆小货车,谁知车主一见是外地人,报出天价运费,两台车运水,运费6000元。5万瓶水从武汉运到云南禄劝,武汉的两个司机也只是收了5000元运费。知情者透露,在禄劝像这样的运输,费用最多不超过2000元。有人劝林厚凯不如将水就近发放,可他坚持要把水送到最需要的地方。林厚凯说,这个价格虽然远超出他的预期,但为了尽早把水送到孩子们手上,他不会去计较。

 

  昨晚,在当地交警部门协调下,两位禄劝货车司机松口,将车费降到5000元。为了尽早完成送水心愿,昨晚,记者和林厚凯连夜进山送水(武汉晨报史强)(网络链接在这里http://dwz.cn/3HGxq6)

 


  我上课经常使用这个案例,问学生看了有什么感觉。大家通常会很压抑,觉得穷山恶水刁民、甚至政府不作为、乃至定体问、中或输之类的,但这其实是假象!

 

  核算一下,即便这两个小车司机只想收回油钱:五万多瓶水按照5.5万算,每瓶看照片至少1.25升、合1.25公斤,所以水的总重约70吨,而小货车载重3吨就很多了,于是来回要跑合计24趟,每趟290公里,共约7000公里,每公里油钱1块是最起码的,所以小车司机要价6000的意思是准备超载或赔本的!

 

  现在我们再回头看这个事情,发现报导中有大量刻意的误导:救命水、天价运费、据知情者透露(这可是谣言的标准句式)、武汉司机要价和禄劝司机要价的对比(其实没可比性)、团委的热情和司机的“冷漠”对比、交警的协调(其实是胁迫)……

 

  最后,可怜的小车司机既背了黑锅又送了死,云南的形象也被污损,政府的名声就更不要说了。得利的只有混蛋记者和阴险的老板——注意:记者和林厚凯连夜进山送水——他们是去送水吗?错!是去显摆,是去照相!相片拿回武汉给政府看——我做了慈善了,我是善人啊,给免个税吧?

 

  这几乎是一定的!

 

  这就是慈善!

 

  阿拉伯谚语云:要富人发善心,好比骆驼过针眼!慈善啊慈善,多少罪恶假汝之名而行!

 

  (来源:昆仑策网,根据作者微信编发)


  【昆仑策研究院】作为综合性战略研究和咨询服务机构,遵循国家宪法和法律,秉持对国家、对社会、对客户负责,讲真话、讲实话的信条,追崇研究价值的客观性、公正性,旨在聚贤才、集民智、析实情、献明策,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欢迎您积极参与和投稿。

  电子邮箱:gy121302@163.com

  昆仑策网:http://www.kunlunce.cn

       http://www.kunlunce.com

责任编辑:高天
特别申明:

1、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大家学习参考;

2、本站属于非营利性网站,如涉及版权和名誉问题,请及时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做相应处理;

3、欢迎各位网友光临阅览,文明上网,依法守规,IP可查。

昆仑专题

高端精神

热点排行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建言点赞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图片新闻

    友情链接
  • 186导航
  • 红旗文稿
  • 人大经济论坛
  • 光明网
  • 宣讲家网
  • 三沙新闻网
  • 西征网
  • 四月网
  • 法律知识大全
  • 法律法规文库
  • 最高人民法院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中央纪委监察部
  • 共产党新闻网
  • 新华网
  • 央视网
  • 中国政府网
  • 中国新闻网
  • 全国政协网
  • 全国社科办
  • 全国人大网
  • 中国军网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人民日报
  • 求是理论网
  • 人民网
  • 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5015626号-1 昆仑策研究院 版权所有 举报邮箱:kunlunce@yeah.net
    携趣HTTP代理服务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