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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钧棒:从雷洋事件看“法大”和“北大”法治观念的不同
点击:  作者:千钧棒    来源:昆仑策网  发布时间:2016-07-06 07:57:43

 

  这是一件很耐人寻味的事。

 

  由于涉案民警邢永瑞的母校是中国政法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涌在2016届本科生毕业典礼上致辞,毕业典礼后,据说他个人自行添加一段话到原文中并在自媒体和新闻媒体上发布:

  在法大校友中,也有一种人,在社会染缸和国家机器中,随波逐流,迅速堕落。权力在手,肆意滥用,不问法律底线,践踏人权,制造雷洋案式的悲剧,他们是公民的公敌,是母校的耻辱,是你们的对手。

  如果有一天,你无力抵御沉沦,沦为鹰犬,逆行在法治的道路上,母校将会喊你回家——去“抄宪法”。

 

  与此同时,北京大学法学院2016届毕业生欢送典礼上,王家路律师受邀在会上致辞,里面有这么一段话:

 

  你们大部分人将从今天被贴上法律人的标签。要牢记的是,在踏入社会之后,首先要想到的不是你“能做什么”,而是“不能做什么”。作为法律人,你们的意义,在我看来是让这个社会多一些“吴英的生”,少一些“雷洋的死”。

 

  更加有意思的是,中国政法大学2003级校友就雷洋、邢永瑞事件发表声明,声明里面涉及到雷洋、邢永瑞的时候,有这么一段话:

 

  作为研习法学多年的法大人,其实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对此事件的法律判断。当然,该判断会因人而异。但此判断得以作出之理由与过程,必须符合法律的逻辑与规则,这就是“明法”。基于此,我们对整个事件中的法律问题表达以下几点意见:

  一是雷洋先生是否进入过足疗店、是否进行嫖娼的事实至关重要,必须核查清楚,并非如某些观点所讲的是否嫖娼无关紧要。因为该事实直接关乎警方是否有权盘问及采取后续的约束性措施,从而影响是否构成犯罪的认定。如果确有上述事实,则警方的盘查与制服则具有法律正当性,构罪极为勉强,反之则需要更为精细的法律研判。

  二是对检察机关6月30日通报的认识。该通报提到死因是“胃内容物吸入呼吸道致窒息”,但未能说明何种原因导致,故而无法认定警方执法行为与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该通报还指出“涉案警务人员在执法中存在不当行为”,但未指明系何种不当行为,亦未指明其法律后果,因此不能据此判断该不当行为必然构成犯罪,如同违约行为一样,只有到了根本违约的程度才会导致合同解除,并非只要违约即可解除合同。同理,并非所有不当执法行为一定构成犯罪,通报中“妨碍侦查的行为”亦同此理。

  三是截至目前所有事实都无法得出邢永瑞同学的行为构成犯罪的结论,由于事实尚未全部查清,且未经法院依法审判,故此时应坚持无罪推定原则,我们坚决反对任何“邢永瑞犯罪”的不值得尊重的提法或炒作。

  四是包括邢永瑞同学在内的各方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与诉讼权利必须得到保障,并最终作出公平、正义的审理结果。

  虽然据说法大教授王涌的那段话并没有出现在法大毕业生的典礼上,是毕业典礼后,他个人自行添加到原文中并在自媒体和新闻媒体上发布的,如果属实,那么是他的个人行为。不过,王涌教授是以在法大2016届毕业典礼上的致辞的名义发到自媒体和媒体上的,至今没有见到法大方面有任何表示,很容易让人们产生这种印象,法大校方或者是认同他的观点,或者是默许这种行为。在这里,通过对比,我们可以看出了两个讲话和一个声明之间的一些重大差别,看出两所高校在法治观念方面的差异:

 

  从法律的作用和对法律的尊重方面说,王家路律师认为:

  首先要想到的不是你“能做什么”,而是“不能做什么”。作为法律人,你们的意义,在我看来,是让这个社会多一些“吴英的生”,少一些“雷洋的死”。

 

  中国政法大学2003级校友认为:

  由于事实尚未全部查清,且未经法院依法审判,故此时应坚持无罪推定原则,我们坚决反对任何“邢永瑞犯罪”的不值得尊重的提法或炒作。

  包括邢永瑞同学在内的各方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与诉讼权利必须得到保障,并最终作出公平、正义的审理结果。

 

  王涌教授却断言:

  在法大校友中,也有一种人,在社会染缸和国家机器中,随波逐流,迅速堕落。权力在手,肆意滥用,不问法律底线,践踏人权,制造雷洋案式的悲剧,他们是公民的公敌,是母校的耻辱,是你们的对手。

  同样是面对法律专业的毕业生,王家路律师对北大的毕业生强调的是“不能做什么”,王涌教授要的是在“体制的惰性无力自拔,时代呼唤英雄”的情况下,“禀赋独特,会怀疑,会翻墙”的你们“向城内的王侯将相宣讲宪政理想”,做所谓“行动的英雄”和“政治的英雄。

 

  同样是对待雷洋事件王家路律师对北大的毕业生提出的要求是“是让这个社会多一些“吴英的生”,少一些“雷洋的死”。而王涌教授则是在调查的最终结果没有出来,更加没有经过法院的审判之前,断言邢永瑞以及这种人是“公民的公敌,是母校的耻辱,是你们的对手”,并且要求毕业生们有所行动。对问题的评论已经超越了雷洋事件本身,并且把打击的范围扩大到所谓的“邢永瑞一类人”,涂上了浓厚的政治色彩。这究竟是在对毕业生进行法律教育呢?还是在对他们进行某种政治鼓动呢?

 

  很明显,王涌教授把法大当成培养“海豹突击队”的培训基地了。在这一篇毕业典礼致辞中,人们看不到多少对法治观念的深层次阐述,看到的却是一位“司法政治家”赤裸裸的政治鼓动。

 

  令人欣慰的是,法大的学子发声了,中国政法大学2003级校友从情理法几方面对雷洋事件和邢永瑞事件作出了客观、公正、中肯的评论。这給众多关心中国法治建设的人们一个非常鲜明和深刻的印象——在一小撮人打着“法治”的旗号气势汹汹以售其奸的同时,真正坚持和捍卫法治精神的还大有人在,司法界还没有成为某些人随意颠倒黑白混淆是非为所欲为的独立王国。相信他们是任何践踏法律的人和打“法治”的旗号达到其他目的的人的克星。从他们身上,我们看到了中国依法治国的前途。

 

  他们的发声,不仅仅维护了法大应有的形象,同时也是給2016届毕业生的学弟学妹们提供了一副解毒药,帮助他们辨别什么是真正的法治,最起码让他们在打着“法治”旗号的各种鼓惑人心的鼓动面前三思而行。

 

  社会就是最好的大课堂,无论是法大的毕业生还是北大的毕业生,在中国社会这位老师面前,他们会弄清楚很多在学校里不明白的道理,只要不属于死心塌地把自己绑在某些人的改旗易帜的战车上的人,相信这些法律界的新人们会将法治的旗帜更高地举起,并且后浪推前浪,青出于蓝胜于蓝。

 

  在法大校方没有出面就王涌教授的致辞給社会一个说法之前,本人认为,北大认可的王家路律师的致辞对雷洋事件的态度是客观公正的,同时体现了真正的法治精神。而法大2003级校友的声明在法大的形象因为王涌教授的致辞受到损害的时刻,起到了很大的挽回影响作用。

 

  (【原创】来源:昆仑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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