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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斯图:常州污染事件的祸首,可能已经溜走
点击:  作者:猫斯图    来源:观察者网  发布时间:2016-04-20 12:19:34
 

     化工厂违规排放埋下隐患、数百名学生体检异常、媒体曝光与政府公告对质……这些常见于电影中的元素最近在江苏常州上演。新闻标题写道《不该建的学校》、《“毒地”再现》、《央视报道有“硬伤”》……大家似乎忽略了前科累累的化工厂为何屡教不改?常外事件平息后,环境能否恢复?作为“被城市规划”的普通人,距离“毒地”有多远?如果不能回答这些问题,那么今天在为孩子们揪心的你我,很有可能无法保障自身的安全。

前科累累的化工厂

此次事件主角常州外国语学校一街之隔的肇事地块,曾经是常隆化工、常宇化工、华达化工三家企业的工厂原址。其中,常隆化工是一家生产农药和其他化工中间原料的化工厂,由号称“农药第一股”的上市公司诺普信主要控股。常宇化工和华达化工均为生产苯相关化工品的公司。此类化工品又称为“芳香族化合物”,易挥发、难降解,一向是大气污染治理当中的“老大难”问题。

学校用地与三家化工厂原址方位示意图

不过,“有毒”并非原罪,只要处理得当,依然能保障排放后的环境友好。然而不幸的是,这次常州事件中的主角之一:常隆化工不仅劣迹斑斑,且违规排放屡禁不绝。

早在2012年,常隆化工就因为偷排废水被发现而导致控股公司诺普信公开增发股票失败;2013年,常隆化工又遭到工作多年的职工爆料,称其在搬迁前挖坑填埋无法处理的危险废物和向长江中排放废水;201411月,常州市环保局接群众举报,在常隆化工新址发现其任意关停废物、废水的处理装置,焚烧炉的废气吸收装置也形同虚设;20159月,靖江一家养猪场老板举报场址下埋有大量废物,经调查常隆化工的废料也有在此排放的证据。这家化工企业,在2015年和2016年分别成为了常州市十大环保案例和环保部通报批评的对象。

搜索发现,这样一个“惯犯”,直到2015年初,才受到了泰州环保联合会的起诉,因偷排废水被江苏高院二审判决8500万元的罚款。这一事件中,以常隆化工为首的6家企业共获罚1.6亿,被称为新环保法实施以来的第一只大老虎。

8500万罚款不算少,但是来得有点迟。常隆化工从旧址到新址,都身陷污染举报中,要知道这可是一家所谓的“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为什么屡教不改?利益的驱动可以说是这一现象的解释之一。小型的化工厂、石化厂多以薄利多销为指导原则。某些化工产品每吨毛利约300元,处理由此生产的一吨废物则需要200元,而偷排废水只需要10~20/吨的成本(若自有通河管道则几乎免费)。来自中小企业的野蛮竞争,甚至使得有些国企和外企也加入了偷排大军。

另一方面,环境监测完全跟不上化工厂的扩张速度。保守估计全国各类化工厂家以十万计,其中包括大量打一枪换一地的迷你化工厂。与此对照,全国目前仅有近10万环境监测人员,难不成要他们每人都24小时坐镇在一个厂里?执法人手不足,让企业主们逍遥法外,白天憋着不排,晚上开闸猛排——这已经是化工行业的潜规则。

常州事件中,化工厂已经迁址多年,但“毒源”不是一天两天留下的,除了常州还可能有别处埋有“生态炸弹”。多年痼疾能不能被2015年颁布的“史上最严环保法”根治?仅从常隆化工的先例来看,违法成本是提高了,此后的污染丑闻也似乎刹住了车。更深入更广泛的效果,还需要拭目以待。

我们该离化工厂多远?

回到常州事件,即使企业利欲熏心,学校又怎么能够在这样的污染场地当中修建?更令人气愤的是,常州外国语学校新校区的建设,在环境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出来之前就已经开始了。

遗憾的是,“先建后批”是不少新建项目最常见的违规操作。环境影响报告需要经过多方面审查,尤其是在申报国家审批和征求公众意见的环节会消耗大量时间。对于时间就是金钱的开发商来说,在环评报告发布之前项目往往就已经提前上马。

按下提前动工这个涉嫌违法的因素不说,在已经搬迁的化工厂原址一街之隔之处建设新学校,是否为国家法法规所允许呢?我们居住的小区、学校是否会建在化工厂附近?

此处需要了解“卫生防护距离”这个参数。“卫生防护距离”是根据各个行业所可能产生的污染,规定相应厂房和居民区、学校、医院之间必须保持某个距离。根据常州外国语学校地块原有三个厂家的产品特性,参考含苯染料中间体生产厂商的防护距离。该类厂区为一级防护对象,“卫生防护距离”为1000米。即使是二级“卫生防护距离”也有500米。也就是说,如果几所化工厂没有搬走,将相距仅100米的地方用作常州外国语学校校区是存在极大风险的。

不过,严格来说,1000米乃至500米的防护距离并不适用于此次事件。该校的环评项目是在2012年进行的,而当时常隆化工厂已经搬迁。但随着近年中国城市的发展,市内学校迁址到郊区乃至工厂区的情况在逐渐增多。有些厂房一建好,居民区的规划就已经贴到了厂区的边上,真不敢保证每一个公共活动区域都能符合上述“防护距离”的标准。如果说常外事件中“先批后建”是由于工厂搬迁而存在“侥幸”的理由,那么阻止公然贴近危化品厂房建造公共活动设施应是城市规划责无旁贷之事。

常州外国语学校还有救吗?

常外事件之后,追责相关责任人自然是必不可少的环节。下一步,我们需要关心的是学生的健康如何得到保证。目前的整治进行到哪一步?能解除风险吗?

自事件发生以来,被媒体有意无意忽视的一个事实是,早在2011年常州环科院就对这一块废弃场地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估。该院更在2013年拿出了污染场地土壤和地下水的修复工程方案。确定的技术细节为“异位-资源化利用和局部区域隔离”。也就是将地表下六米的土挖出,高温处理后制成水泥;而六米以下的土壤用防水层进行覆盖,防止其污染物顺地下水渗出。至于已经受到污染的地下水,则以注入氧化剂的方法进行修复。

该方案从201310月份开始运行。直到20159月份常州外国语学校的学生搬迁到新址,发现该地区土壤修复工程产生异味。常州市环科院根据该校师生的反映紧急制定了《修复工程空气异味紧急处理方案》。其方法主要是在污染场地被翻出的土壤上,使用干净的粘土覆盖,使臭味而不再溢出。在覆土封盖之后,还计划种植树木、建立绿地。积水池内的废水则使用密封的槽罐车运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并喷洒生物除臭剂。

这一系列的术语可能太麻烦了,给大家举一个例子:城市的危险垃圾焚烧厂采用的就是这一种处理方式。对焚烧后残留的固体飞灰采用以隔水层隔绝、干净的土壤覆盖的方法,在覆盖层稳定之后再种植树木。在二期覆盖工程完成之后几乎看不出来这里是废物填埋场。对于地下水的处理也算比较中规中矩。目前地下水的治理技术仍然不发达,对付已经被重度污染的地下水人们往往没有很好的解决办法。注入氧化剂并非效果最好的方法,但性价比最高。可以说,如果该修复方案和紧急预案正确实施,此处的环境应符合有关规定。

今年1月份,常州市环境检测中心验收了这个修复项目时的报告也验证了修复的有效性。其“重点核查覆土土质及厚度、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等关键材料,认为提交的验收材料齐全,相关报告编制规范,内容及附件资料翔实,工程实施程序规范,完成了既定的修复任务,达到了土壤修复技术方案调整报告的相关要求。”对于市民和学生家长关心的空气质量因素,常州环境监测中心和第三方检测机构均表示“所有空气指标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标准”。

“溜走”的罪魁祸首

行文至此,结论和现象发生了矛盾。如果治理措施和结果都令人满意,那学生在搬迁之后发病的现象又该怎么解释呢?

根据笔者的观察,此次事件导致学生生病的罪魁祸首,恐怕就存在于修复施工过程中。修复施工项目虽然是环保项目,但本身也需要进行环评。在修复工程方案的附录地图当中,常州外国语学校被标为“在建”项目。工地和已经接纳学生的学校,其环境敏感程度显然不同。类似于这样的重度污染区域修复,其卫生防护距离要求不亚于原厂生产时的要求。应急预案和调整方案的批准实施都是今年年初的事情,而在此之前,学生们已经暴露在修复场地一街之隔的校园里长达一个学期!遗憾的是,去年就有报道,有家长前往修复工地要求停止工程,却遭到了拒绝。

修复工程是一个动态过程,现在再想追溯施工时的污染物排放已经不可能了。如今即使环保部巡视组在常州进行再严密的调查,也只能得到常州现在的污染物数据。曾经困扰学生们的那些施工污染早就随着大气的流动而消散。再想找到追责的证据已是困难重重。——于是乎,又一个环保漏洞浮出水面。

反观本次事件,中国的环保困境一览无余:化工厂商受到市场的恶性竞争,为了节约成本而忽略环保;立法不完善,使得守法成本远高于违法成本;环评不独立,项目上马是硬道理;城市发展过快,卫生防护条例贯彻效果存疑;工业厂区历史遗留,修复工作左右为难。所有这些因素共同发力,才引发了今天这个令人痛心疾首的事件。

作为一个环境工程的科班生,笔者也深感无力。有据网络鸡汤说过“真正的勇敢,并不是无所畏惧;而是明明知道害怕,却还是要勇往直前”。环保是一个慢工出细活的过程,这40年来遗留的问题可能需要耗尽几代人的时光才能够解决。一方面我们需要加强立法、严格执法,使得新的污染不再出现;另一方面还是要加大投入对付过去的留存,既然已经陷入了“先污染后治理”,那就踏踏实实地先治理起来。

责任编辑:高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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