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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亮剑!捍卫英雄烈士检察机关提起首例公诉
点击:  作者:综合    来源:昆仑策网综合  发布时间:2018-05-04 12:3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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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存瑞遭诋毁恶搞 检察机关提起首例英烈保护公益诉讼

   (转自:正义网)

 

  为了加强对英雄烈士的保护,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英雄烈士保护法》于2018年5月1日起施行,该法规定:“检察机关依法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赋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职权,对于保护英雄形象、传承和弘扬英雄烈士精神、爱国主义精神,有着重要意义

  董存瑞是河北省张家口市怀来县人,全国家喻户晓的战斗英雄。1948年5月25日,在解放隆化县的战斗中,紧急时刻董存瑞英勇舍身炸碉堡,为隆化县的解放献出年仅19岁的生命。1950年9月,全国战斗英雄、劳动模范代表会议,追认董存瑞为全国战斗英雄。

  近年来,互联网上恶搞、恶毒攻击、诋毁、丑化战斗英雄董存瑞的光辉形象以及歪曲、编造历史事实的现象时有出现。现《英雄烈士保护法》已正式实施,但在互联网上侮辱、诽谤、亵渎英雄董存瑞的发帖、信息依然大量存在,并没有停止传播

  5月1日,河北省张家口市怀来县检察院在《英雄烈士保护法》实施当日开展专项行动,检察干警兵分两路,一路对县内烈士陵园、董存瑞纪念馆进行了检查,发现烈士陵园并没有向社会公众开放。另一路对网络中诋毁、歪曲、丑化、亵渎董存瑞英雄形象的网络信息进行搜索排查,结果发现网站中依然存有大量诋毁董存瑞英雄形象的信息。

  根据《英雄烈士保护法》规定:“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应当免费向社会开放,供公众瞻仰、悼念英雄烈士,开展纪念教育活动,告慰先烈英灵。”“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公共场所、互联网或者利用广播电视、电影、出版物等,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5月2日,怀来县检察院依法提起英雄烈士保护公益诉讼,通过诉前程序向怀来县民政局、公安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民政局开放烈士陵园,供公众瞻仰、悼念;同时要求公安局会同相关部门删除诋毁、歪曲、丑化、亵渎董存瑞英雄形象的网络信息。

  怀来县检察院在《英雄烈士保护法》正式实施后,及时向有关部门提起公益诉讼,发出检察建议保护英雄烈士,不仅为检察机关拓展公益诉讼办案空间积累了实践经验,同时也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传承和弘扬英雄烈士精神、爱国主义精神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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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 芳:向轻薄历史、抹黑英雄的行为亮剑

  (转自: 中国军网)

 

  英雄人物和英雄主义,集中体现了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文化特质和核心价值,是凝聚社会道德共识的纽带,代表了时代发展进步的要求。但近年来,随着时代大潮的冲击,多元价值文化相互碰撞,各种思潮滋生蔓延,出现了一些与历史趋势“唱反调”的现象,质疑、抹黑英雄的现象层出不穷,黄继光、刘胡兰、董存瑞、邱少云等革命先烈,余旭、张浩、黄竞等新时期英雄,都成了被攻击的对象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一些人拿红色历史、革命先烈做文章,竭尽攻击、污蔑之能事,背后必然暗藏祸心,其中有一些是被国外资本与敌对势力控制的“文化汉奸”。他们挂着“大V”或“学者”的头衔,打着学术自由、言论自由的幌子,摆出一副文雅的形象,把匕首伸向自己的同胞,根本企图是通过否定英雄来中国共产党和新中国的历史,讨好外国主子并从中获利。

 

  郁达夫说过:“没有伟大的人物出现的民族,是世界上最可怜的生物之群;有了伟大的人物,而不知拥护、爱戴、崇仰的国家,是没有希望的奴隶之邦。”如果任由抹黑英雄的行为肆意蔓延,任凭历史虚无主义大行其道,国家和人民将陷入迷茫和困顿。回想20多年前,苏联为什么会解体?苏共为什么会垮台?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历史虚无主义搞乱了思想认知和价值认同,最终导致意识形态领域阵地失守

 

  英烈的墓碑,可以被雨水冲刷,但决不能任脏水泼洒;英烈的名字,可能随岁月淡去,但决不能被敌人抹黑。面对敌对势力咄咄逼人的攻势,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发扬亮剑精神、举起法律武器,坚决守牢意识形态的阵地,坚决捍卫民族精神的长城。如此,我们才能守卫英烈用鲜血和生命写下的历史,民族才能进步,国家才有希望。

 

  (来源:昆仑策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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