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以人民为中心”是网络强国建设的核心目标,是网络强国建设的力量之源,是网络强国建设的检验标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必须要科学认识和全面把握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从新的历史方位、新的时代坐标思考和谋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网络强国建设。
发展网信事业,建设网络强国,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承载着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等多重历史使命,必须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必须有新的理念和新的举措。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2016年4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明确提出,“网信事业要发展,必须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这既是中国网信事业发展、网络强国建设的根本原则,也是治国理政的基本遵循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宗旨。
“以人民为中心”是
网络强国建设的核心目标
中国共产党代表的是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目标是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实现共产主义和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党的发展历史已经并将继续证明,中国共产党执政的目的在于人民、根基在于人民、血脉在于人民、力量在于人民。正如党的十九大报告所强调的,“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
互联网的出现与广泛普及,已经远远超出科技革命的范畴,成为深刻影响人民生产生活方式、社会经济发展方式、国际竞争方式等的重要变量,带动了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等各领域的巨大进步,是人类文明新觉醒和进入全新时代的重要标志。因此,网信事业是人民的事业,建设网络强国就是为了人民。发展网信事业,净化网络空间,争夺网络话语权,不是为了控制世界舆论,更不是把互联网作为干涉别国内政甚至颠覆别国政权的工具,而是为了使互联网更好地造福人民,保障人民群众在网络空间的各项权益;是为了给人民群众提供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的网络信息服务,让亿万人民在共享互联网发展成果的过程中有更多获得感;是为了更好发挥网络引导舆论、反映民意的积极正面作用,提高党治国理政的能力与水平;是为了构建和健全总体国家安全体系,维护国家主权、国家安全和人民的根本利益。
“以人民为中心”建设网络强国,就是要针对当前互联网格局多变、网络空间安全隐患增多、网络空间制高点争夺激烈等问题,解决好互联网发展方向掌控问题、网络空间主权问题、网信事业发展与人民群众获得感增强及融合问题等。“以人民为中心”推进网络强国建设的最终目标,就是让互联网发展成果更多、更全面和更可持续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确保人民成为社会发展成果的受益主体,获得实现全面自由发展的更多、更有利的条件与空间。
“以人民为中心”是
网络强国建设的力量之源
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和推动者,人民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始终处于主体地位。网络强国建设呈现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等特征,必须用历史唯物主义的格局和视野推动网络发展与网络治理,整合多方资源,凝聚多方力量,创新多种能力,形成政府主导下的多向互动网络治理格局。建设网络强国的关键在于实现对互联网核心技术的控制,形成互联网发展主动权和网络空间安全、国家安全的可控权。这顺应世界历史发展潮流,符合中华民族和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有利于增强综合国力。
互联网技术的竞争体现为网络人才的竞争。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网络空间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竞争”。这就要求我国必须培养和造就一批复合型、专业型、领军型的高层次互联网人才队伍。同时,网络强国建设也需要一批从事互联网研究的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依托其力量弥补网络科学技术的“短板”,着力解决好网络道德、网络心理、网络舆论导向、网络监管等问题。
共商共建共享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大原则,建设网络强国既是为了人民,又要依靠人民。互联网技术在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的广泛普遍运用,使互联网成为汇聚民意、网络问政、网络办公、提供服务与产品的强大载体。由此,网络强国建设必须坚持人民导向和群众路线,建好网上连心桥、汇聚网上正能量,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网络发展和网络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增强互联网企业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接受人民群众对互联网的监督,探索建立全民参与的网络治理体系。通过发挥全民力量,集思广益,强化互联网监管,去杂降噪,依托网络讲好中国故事,传播正能量,自觉抵制一切危害社会稳定、破坏民族团结、损害人民和国家利益的行为,完善网络治理机制,全面提高网络空间安全防御能力、应对能力、治理能力,增强网络信息技术的社会治理水平,牢牢把握中国网络空间的国际话语权和规则制定权。
“以人民为中心”是
网络强国建设的检验标准
“以人民为中心”彰显了人民地位的主体性和价值导向性。为民谋利,必须要了解群众所需、顺应群众所盼、满足群众所愿、保证群众利益的递增性和可持续性。当前,互联网已经走进千家万户,影响着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在变革服务模式、改善与保障社会民生、创新社会治理等方面彰显出越来越突出的作用。特别是在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这种美好生活需要不再仅仅满足于原有的对物质文化需要的简单满足,已经演变为对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良好环境与条件的期待,是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领域的多元的、可持续性的、不断递增的需求的满足。
基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指导网络强国建设,必须科学认识和全面把握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从新的历史方位、新的时代坐标思考和谋划,重点关注网信事业发展和网络治理是否顺应人民需求、怎么样满足人民期盼和怎么样扩大人民在网络强国建设中的受益面、受益度、受益均衡性等问题。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作为衡量网信事业发展的根本标准、推动网信事业发展的根本落脚点,以及党和政府发展网信事业决策和工作的行动指南。只有这样,才能让老百姓得到真真正正的实惠,才能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才能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必须着力解决好我国网络设施建设、信息产业发展和网络应用普及等方面存在的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持续提升网络能力,不断降低应用成本,为老百姓提供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用得放心的信息服务,让广大人民群众在数字经济和信息社会发展中拥有更多的获得感。
其一,要推广网络技术,强化网络监管,为人民办好网络、管好网络,提高电子政务发展水平,深化信息化和工业化的融合,让网络真正成为人民政府听取民意、汇聚民智、为民服务的技术管道,成为推动创新创业的基础设施保障、牵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
其二,结合我国部分区域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存在技术短板与空间限制等实际,加大资金、人才、政策等支持,融合乡村振兴战略,扩大农村互联网覆盖面,增强农村群众互联网意识和使用能力,将互联网打造成为满足农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促进农产品网络营销的重要平台。
其三,加强互联网治理,优化网络生态,净化网络空间,努力打造正能量充沛、主旋律高昂、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把互联网打造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共同的精神家园。
(作者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博士后,中国信息安全杂志社副社长;来源:人民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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