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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先达:马克思主义信仰和宗教信仰的不同在哪里
点击:  作者:陈先达    来源:吉林日报  发布时间:2017-03-12 10: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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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陈先达,男,1930年生,原籍江西省鄱阳县。我国著名马克思主义哲学家、中国人民大学一级教授、中国历史唯物主义学会名誉会长、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校学术委员会主任、校务委员,毕生从事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教学与研究工作,著有《陈先达文集》(14卷本),多部著作和论文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等国家级奖项。2016年其著作《理论自信》由吉林人民出版社出版,入选第七届全国优秀通俗理论读物。

 

 

 

  内容摘要】马克思主义是治河换水,治水救鱼,只有水好,鱼才能成活;宗教是救鱼的,水有没有污染是否适合养鱼,这不是宗教的任务。宗教劝导各归本心,培养自己的慈悲心、善心、爱心。宗教有各种清规戒律,规范信徒的行为。从这角度,宗教具有伦理性质,修心养性,行善积德,劝人为善。宗教有它特有的社会功能,我们重视宗教对人心教化的良性作用。但社会不可能通过逐个改造人心而得到根本改造。只有变革社会,建立一个共同富裕的公平正义的社会,人才真正有安身立命之处。

 

  马克思主义是科学学说还是信仰?马克思主义当然是科学学说,但对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共产党来说,对马克思主义者和一切反对资本主义制度的革命者来说,马克思主义学说可以成为一种信仰。这里所说的信仰,就是行为原则、理想追求、价值目标。

 

  马克思主义是科学学说,它是以事实为依据,以规律为对象,以实践为检验标准的学说。事实、规律、实践,是任何一门科学的本质要素。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依据的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事实,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对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总结,尤其是十九世纪上半叶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研究提供的科学成果;至于科学社会主义不同于空想社会主义的地方,正在于它是立足于资本主义社会现实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包括哲学原理、政治经济学原理、科学社会主义原理,都是以事实为依据,以规律为对象,经过实践检验和仍然经得起实践检验的具有规律性的认识。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在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社会主义学说的发展,其事实依据就是我国国情和我国发展的实践,成果就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规律的新的概括和新总结,而标准仍然是实践。事实依据、规律概括、实践标准,是马克思主义作为科学学说始终如一的要素。马克思主义学说是科学,绝不是说马克思主义揭示的规律可以没有人的参与而自动起作用。相反它必须有这种学说的信仰者为之奋斗,为之实践,马克思主义学说的理想才有可能实现。

 

  纵观历史没一种学说有马克思主义如此大的吸引力,凝聚力;也从来没有一种学说像马克思主义这样,如此深深地改变世界,使资本主义世界对它如此害怕;也没有一种学说像马克思主义这样让维护资本主义的形形色色的理论家为驳倒它而绞尽脑汁,劳心费力。一代又一代、一批又一批,一次一次宣布马克思主义已经被消灭、被驳倒,可马克思主义依然是当今世界最具影响力的学说。苏联解体、东欧剧变,不是马克思主义的失败,而是教条主义和修正主义的失败,是一种僵化体制的失败。它从反面证明了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性。苏联解体和东欧剧变并不是因为当政者创造性地、与本国实际结合起来应用马克思主义,而是走了一条由教条主义到修正主义、到最终解散共产党取消马克思主义的道路,走了一条由深陷泥潭到彻底没顶的道路。马克思主义与社会主义现实之间,存在着一个由理想转变为现实的中间环节,这个环节就是共产党人的实践和实际路线和政策。马克思主义真正发挥作用必须有一个马克思主义政党,有一大批矢志不渝为之奋斗的忠诚信仰者和实践者。没有共产党的领导,没有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就注定没有任何可能通过总结教训来挽救社会主义。这种社会主义社会必然失败,回天乏术。

 

  由学说进到行动,由理论进到实践,必然进入到对马克思主义科学学说的信仰维度。马克思主义作为科学和作为信仰有区别吗?当然有。科学是共有的、普遍的,而信仰是个人的。马克思主义作为共产党的信仰,其中就包括每个共产党员个人的共同信仰。马克思主义所揭示的规律,对所有的人都适用。资产者们可以不喜欢马克思主义学说,反对或禁止马克思主义的传播,可是马克思主义揭示的规律照样存在。中世纪不会因为神学家们的反对,地球就不再围绕太阳旋转。马克思主义揭示的基本规律也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个人好恶取舍无碍于它的存在。信仰则不同。马克思主义只有对共产党人,对马克思主义者,对一切拥护马克思主义的人来说,它才是信仰。对于一切反对马克思主义的政党或学者,它就不具有信仰的性质,而是反对的对象,被视为歪理邪说。任何信仰都是信仰者的信仰,而不能成为不信仰者的信仰。作为一种信仰,可以有马克思主义的信仰者,也会有马克思主义的反对者。即使在马克思主义队伍内部,信仰的坚定性程度也不会完全一样。

 

  对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来说,科学和信仰是统一的。一个马克思主义者的信仰是否坚定,取决于它对马克思主义科学性的态度。越是深入地理解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个人信仰越是坚定。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是信仰坚定性的理论基础;而信仰坚定性是马克思主义学说科学性的内化,化为内心的坚定的信念和情感:“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杀了夏明翰,还有后来人。”科学理论动摇,信仰就会随之倒塌。这就是为什么恩格斯要求追随者们要把社会主义作为科学来研究的原因。

 

  马克思主义信仰是批判世界、改造社会的,是治河换水、治水救鱼的;宗教信仰是自救自赎的,不是改变世界、改变社会的,是救鱼的。历史和现实中把马克思主义宗教化的学者并不少见。著名哲学家罗素曾说,耶和华等于辩证唯物主义,救世主是马克思,无产阶级是选民,共产党是教会,耶稣降临是革命,地狱是对资本主义的处罚,千年王国是共产主义。这种比附当然是曲解,不值一驳。在当代,把马克思主义宗教化的现象并不罕见。约瑟夫·熊彼特明确说,“在某种意义上说,马克思主义是一种宗教”,因为,“第一,它提供了一整套最终目标,这些目标体现着生活的意义,而且是判断事物和行动的绝对标准;第二,它提供了达到这种目标的指南,这一指南包含着一个拯救计划,指出人类或人类中被选择出来的一部分应该摆脱的罪恶”。指摘马克思主义把资产阶级定为罪人,无产阶级视为上帝选民,资本主义视为罪恶,共产主义视为千年王国,是一种常见的歪曲和曲解马克思主义本质的伎俩。马克思主义宗教化,是把为改变此岸世界而斗争的学说,变为憧憬彼岸世界的梦想。理想化为幻想,革命学说变为劝世箴言。

 

  宗教信仰是个人的私事,我们党保护宗教信仰自由。马克思主义作为信仰和宗教信仰有本质区别。马克思主义的信仰,是以事实为依据的信仰,是建立在规律基础上的信仰;宗教信仰是建立在“信”的基础上的信仰,我“信”因而我信仰。宗教信仰不追问“为什么可信”,而是“信”;科学学说不是问“信什么”,而是要问“为什么可信”。不能回答“为什么信”,“可信”的科学根据和事实根据是什么,就没有科学;而穷根究底地追问为什么信,为什么可信,信仰的科学根据和事实根据是什么,就没有宗教信仰。

 

  马克思主义是救世的,是改造社会的,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学说;而宗教是救心的,宗教信仰是自救自赎的。宗教不企图改变世界,改变社会,而是各人回归自己的内心世界,改变自我。马克思主义解决的是社会不公问题,而宗教解决的是个人灵魂失衡问题。宗教抚慰对宗教信仰者有效,而对非信仰者无效。马克思主义以解放人类为目标,解决社会向何处去的问题。不管你对马克思主义信与不信,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消灭阶级,获得解放的不是某个人,而是整个社会。

 

  马克思主义是治河换水,治水救鱼,只有水好,鱼才能成活;宗教是救鱼的,水有没有污染是否适合养鱼,这不是宗教的任务。宗教劝导各归本心,培养自己的慈悲心、善心、爱心。宗教有各种清规戒律,规范信徒的行为。从这角度,宗教具有伦理性质,修心养性,行善积德,劝人为善。宗教有它特有的社会功能,我们重视宗教对人心教化的良性作用。但社会不可能通过逐个改造人心而得到根本改造。只有变革社会,建立一个共同富裕的公平正义的社会,人才真正有安身立命之处。

 

  对于虔诚的教徒来说,自己信仰的宗教是不能批评的。马克思主义不仅批判世界,而且提倡自我批评。一个郑重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是一个有自我批评勇气,有改正错误勇气的政党。中国共产党一贯倡导批评和自我批评,强调勇于自我革命,是中共最鲜明的品格,也是最大的优势。一个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不仅对反马克思主义思潮具有战斗性,还能够审查自身理论阐述的真理性和说服力。一个只能接受点赞而不接受批评的共产党,不是成熟的共产党;一个只讲蛮话,讲硬话,不准对自己观点质疑的人不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马克思主义者的坚定性表现为勇于坚持真理,敢于实事求是。乌云难以蔽日,真理不怕反驳

 

  (原载:吉林日报)

 

  附: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资料(作者:刘仲康)

 

  马克思主义关于宗教本质的论述

 

  关于宗教的本质,马克思主义总的思想是反对用观念的东西去诊释宗教,而主张到宗教的每个发展阶段的现实物质世界中去寻找它的本质。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曾对宗教的本质作了高度的概括,指出:“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在这种反映中,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的力量的形式。”这段话说明:第一,宗教就其内容和对象来说,与其它社会意识形态一样,都是社会存在的反映。宗教信仰和崇拜的对象并不是什么不可捉摸的神秘权能,而是与人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但却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自然力量和社会力量。宗教的内容不管多么神秘玄虚,我们都可以在世俗社会找到它的“原型”。第二,宗教之为宗教,它与其它社会意识形态的区别在于:从反映形式上看,它是那些支配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是人们幻想的产物.一切宗教信仰和崇拜的对象都是幻想出来的东西,客观上并不存在;从基本特征上看,宗教是一种信仰和祟拜“超人间力量”—“神”或“神灵”的存在形式.世界上没有不崇拜神或神灵的宗教,信仰超人间力量是宗教最显著的本质特征。

 

  .马克思主义关于宗教产生及发展原因的论述

 

  对于宗教的起源,马克思主义认为,必须用时代的经济生活条件,亦即用时代的生活方式和产品交换方式加以说明。可以说,历史上的任何宗教,都是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的产物,一切宗教产生的最深刻的根源,最终存在于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之中。就人为宗教而言,它的产生与发展,尤其有着深刻的社会根源,这种根源集中表现为阶级压迫及由此造成的社会苦难。宗教观念的最初产生,反映了社会生产力水平极低的情况下,原始人对物质生活过程中的内部关系,即他们彼此之间以及他们同自然之间的关系无法正确理解而产生的神秘感。这种神秘感则在人类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上,人的意识和思维能力有了相应的发展,形成了自我意识,并能把自然作为一种异己力量在支配着人本身和周围的一切事物的时候,从而产生了最初的宗教观。据有关考古史料证明,人类最早的宗教观念和宗教仪式出现在十多万年前的原始社会旧石器时代的中晚期。进人阶级社会以后,宗教得以存在和发展的最深刻的社会根源,就在于人们对这种社会盲目的异己力量支配无法摆脱,在于劳动者对剥削制度所造成的巨大苦难的恐惧和绝望,在于剥削阶级利用宗教作为麻醉和控制群众的重要精神手段。进入阶级社会以后,残酷的阶级压迫很快就把广大劳动人民推进了苦难的深渊。当这些被压迫阶级对物质上的解放感到绝望的时候,就去寻找精神上的解放来代替。这就为追求精神上虚幻的幸福的宗教提供了产生与发展的条件;一些被压迫阶级的群众不愿忍受剥削者的非人统治,进行了斗争和反抗,但是,统治者凭借着手中强大的国家机器,很快就把被压迫者的反抗镇压下去了,“被压迫阶级由于没有力量同剥削者进行斗争,必然会产生对死后幸福生活的憧憬”,把希望寄托于来世“天国”。

 

  宗教除了上述自然和社会的根源外,还有认识上的根源,这主要是指认识水平上的限制和认识上的错误。客观事物是相互联系而又复杂多样的,这就决定了人认识事物的曲折性。人的认识总是与社会历史发展条件有关,与人所处的时代、环境、传统观念及接受教育的状况有关。人的认识总是一定历史条件下的认识,其发展水平有历史的局限。同时,由于每个人的遭遇不同,当人对自然、社会和自身身体变化,以唯心主义、形而上学的认识来满足自己的认识需要,满足欲望与恐惧的双重心理需要,以及解释人生困惑并从中取得实用价值时,认识论的错误发生,就易滑向宗教。所以列宁指出,宗教观念和唯心主义哲学有着共同的认识论根源,唯心主义哲学是经过人的无限复杂的认识的一个成分而通向僧侣主义的道路。

 

  马克思主义关于宗教的社会作用的论述

 

  关于宗教的社会作用,首先要解决一个标准问题。宗教作为社会意识形态的一部分,属于思想的上层建筑,判定它的社会作用的标准,只能看它所维护的生产关系是否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是否有利于巩固和发展先进的社会制度,是否有利于推动生产力的发展,是否有利于巩固和发展先进的社会制度,是否有利于推动人类精神文明的进步。其次,必须坚持唯物辩证法的原则:①宗教的社会作用不是固定不变的,当它与不同的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和政治力量发生联系时,其作用会各不相同;②要坚持“一分为二”,反对形而上学的非此即彼,认为要么只有积极作用,要么只有消极作用;③在同一历史条件下,宗教的社会作用有主次之分。

 

  总的说来,宗教的社会作用具有二重性.在阶级社会中,一方面,它为剥削阶级所利用,成为其麻醉人民精神、维护自己统治的工具。首先,宗教为人剥削人、人压迫人的社会制度进行论证和辩护。宗教常常用上帝或诸神的名义从各方面论证剥削制度的合理性,为苦难世界提供神学的辩护,把它美化为上帝或诸神的安排,使之在姐眼的灵光圈的保护下,具有神圣不可侵犯的性质。其次,宗教运用“天堂”和“来世”说给苦难的人民许诺一种幻想的幸福,为套在人民身上的锁链装饰上虚幻的花朵,使人民安于现实的苦难。当这些被压迫阶级把眼光从现实转向天国之后,统治者就可以无优无虑地过着那种骄奢淫逸的生活了。正是从这个意义上,马克思主义创始人认为,宗教是对人间谬误的“天国的申辩”,是使颠倒的社会得到安慰和辩护的普遍根据,是苦难社会的灵光圈,是“麻醉人民的鸦片”。在阶级社会,宗教的这种消极作用的一面是基本的、主要的,是历史的事实。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正是基于阶级社会的历史事实来论及宗教的“鸦片”作用的,我们决不能根据今天历史条件的变化来妄断或否定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结论,认为宗教在阶级社会里主要是起着积极的社会作用。另一方面,宗教作为一种“外衣”,在被压迫民族和被压迫阶级反抗外敌人侵和反动统治阶级的革命斗争中也曾起过一定的积极作用。这种积极的、进步作用的一面虽属是非基本的、次要的,但确实是存在的。

 

  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宗教的社会作用仍然具有二重性。一方面,宗教在本质上没有发生根本变化,它仍是现实世界在人们头脑中的虚幻的、颠倒的反映,宗教的教义决定了它信仰和宣扬上帝、神灵主宰一切,它将我们在党领导下所取得的成就归功于上帝和神,对社会主义社会中出现的挫折和困难,看作是神的惩罚,要人们跪倒在神灵的脚下来消灾弥难。这说明,宗教的本质不变,宗教的麻醉作用仍然存在。此外,在政治领域,宗教仍有可能成为国内敌对分子和国外敌对势力用以对我进行破坏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的一种工具。这种作用虽是非基本的、次要的,但却是不能否认的。另一方面,在社会主义时期宗教的社会作用又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是因为,宗教的社会作用不但与其本质紧密相联,而且与社会历史的客观条件密切相关,它要通过种种条件的相互作用具体地表现出来,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因素是它被谁所利用,为谁的利益服务。在社会主义社会条件下,宗教状况已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消灭,宗教已摆脱了统治阶级的控制和利用。我国各宗教爱国组织成为党和政府联系广大信教群众的桥梁,广大信教群众也和其它人民群众一样成为国家的主人,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适应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不断发展,宗教思想也发生着积极的变化,突出的表现就是把爱国爱教有机地统一起来。相当一批宗教界爱国人物参加了各级人大、政协,参与国家大事的协商和决策.各宗教通过对教义的新的阐释,劝导信徒止恶扬善,客观上有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各爱国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积极开展对外友好交往,对促进我国与世界各国人民之间的友谊和维护世界和平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由此可以说,在我国社会主义历史时期,各宗教中有利于社会发展的积极因素不断得到发挥,不利于社会发展的消极因素不断得到克服,宗教的社会作用正在发生积极的变化。

 

  马克思主义关于宗教发展及消亡的论述

 

  马克思主义认为,宗教和世界上的其它事物一样有着自身的产生、发展和消灭的规律。宗教产生以后,经历了由原始的自然宗教到人为的宗教,由多神教到一神教,由部落宗教发展为民族、国家宗教,再到世界宗教的历史。原始宗教表现为大自然崇拜、动植物崇拜、灵物崇拜、祖先崇拜、图腾崇拜等多种形式,不同地区不同民族的原始宗教体现出各自不同的特点,但它们都属于自然宗教的范畴之内,反映的基本上是原始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类进人阶级社会后,这种自然宗教就逐步演化为阶级的宗教,开始反映阶级的内容。随着社会权力逐步转移到统治阶级手中,宗教的权力也逐步转到某一个主神的手里,原始社会的多种教开始向一神教转化。恩格斯指出:“没有统一的君主就绝不会出现统一的神,至于神的统一性不过是统一的东方君主的反映,无非那个形形色色的自然现象联合着各种互相对抗的自然力,而这个君主在表面上或实际上联合着利益冲突,彼此敌对的人……。”

 

  马克思、恩格斯多次强调,宗教按其发展的规律最终也是要消亡的。宗教的消亡取决于宗教存在的根源的消灭,要实现这样的条件,在任何一个阶级社会中都不可能,因为在阶级社会首先就无法消灭宗教存在的阶级根源。因此,宗教消亡的首要条件是消灭资本主义制度,但资本主义制度的灭亡并不意味着宗教的最后消亡。宗教的消亡是一个极其漫长的历史过程。马克思指出“只有当实际日常生活的关系,在人们面前表现为人与人之间和人与自然之间极明白而合理的关系的时候,现实世界的宗教反映才会消失。只有当社会生活过程即物质生产过程的形态,作为自由结合的人的产物,处于人的有意识有计划的控制之下的时候,它才会把自己的神秘的纱幕揭掉。但是,这需要有一定的社会物质基础或一系列物质生存条件,而这些条件本身又是长期的、痛苦的历史发展的自然产物。”恩格斯指出:“当社会通过占有和有计划地使用全部生产数据而使自己和一切社会成员摆脱奴役状态的时候……,当谋事在人,成事也在人的时候,现在还在宗教中反映出来的最后的异己力量才会消失,因而宗教反映本身也就随着消失。原因很简单,这就是那时再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反映了。”

 

  关于无产阶级政党对待宗教的态度和原则

 

  1.宗教与科学社会主义在世界观上是对立的。宗教是与科学社会主义的哲学基础对立的思想体系,因此,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学说的科学性,反对任何调和宗教与社会主义之间矛盾的企图。科学社会主义是建立在对社会历史发展客观规律科学认识的基础上的,要实现社会主义理想,只能用科学社会主义的真理去武装工人阶级,决不能用宗教幻想去玷污科学社会主义,把工人运动引入歧途。

 

  2.不能用行政命令和警察手段禁止宗教。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坚决反对用“左”的办法来对待宗教问题。认为这种“左”的做法不仅无助于同宗教的斗争,而且只会刺激信教群众的感情,加强他们的信仰。列宁后来也一再重申,“大声疾呼向宗教宜战是一种愚蠢的举动”,“这样宣战是提高人们对宗教的兴趣、妨碍宗教真正消亡的最好手段。”

 

  3.宗教时于国家来说是私人的事情。这就是说,每个国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完全是个人的自由,谁也管不着。国家不应该有什么统治地位的宗教和教会,一切宗教在法律上都应该是平等的,在公民中完全不允许因为宗教信仰而产生权利不一样的现象,教会与国家,学校与教会完全分离。而宗教对于无产阶级政党来说不是私人的事情,因为党是由工人阶级最先进的部分组成的,是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世界观和彻底的无神论作为理论基础的,因此,党对自己的成员信仰宗教的现象决不能置之不理。党如果任凭宗教思想影响自己的成员和工人阶级,其结果必然使党蜕化变质。

 

  4.同宗教作斗争要服从于无产阶级革命斗争的总任务。工人阶级在争取社会主义胜利的斗争中,必然面临着如何对待宗教的问题。但宗教问题到底应占多大的比重,放在什么地位,马克思主义的基本态度是要把同宗教的斗争同消灭产生宗教的社会根源的具体实践联系起来,被压迫阶级为创立人间天堂而进行的这种真正革命斗争的一致,要比无产者关于天堂的意见的一致更为重要。所以决不能把宗教问题提到它所不应有的首要地位,决不能把群众间的宗教分野置于政治分野之上。如果这样做,就会分散真正革命的力量,分散劳动群众队伍,破坏革命队伍在政治上的团结一致。

 

  5.彻底实现宗教信仰自由。必须坚持对国家来说宗教只是私人的事情的原则,彻底实行教会与国家的完全分离,真正实现任何人都有充分信仰任何宗教,或者不承认任何宗教,自愿地做一个无神论者的自由。

 

  6.要坚持不懈地进行无神论宣传。工人阶级政党不仅要保持自己世界观的纯洁性,还要逐步提高劳动群众对宗教的科学认识,逐步使劳动群众从宗教偏见中解放出来。为此必须进行无神论宣传,向群众说明宗教存在的根源。但是,无神论宣传要服从工人阶级政党的总任务,决不能突出到不适当的地位.而且,这种宣传决不能伤害信教群众的宗教感情。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是一个十分严整的理论体系,要完整准确地把握,不能片面强调某一个方面,否则会导致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歪曲,在实践中造成严重危害。但是也要看到,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有其特定的时代特征,像马克思主义是不断发展的科学一样,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也需要进一步丰富和创新。这一任务就落到了以后的共产党人身上。特别是中国共产党真正做到了将马克思主义宗教理论与本国宗教实际相结合,继承、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

 

  (来源:昆仑策网综合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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