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站内搜索:
网站首页 > 学术探索 > 理论研究  > 阅读信息
卫兴华:历史和现实都不能证明私有制优于公有制
点击:  作者:卫兴华    来源:海疆在线网  发布时间:2016-11-17 09:50:27

 

 

  多年来,国企与私企之间效率与作用的对比争论一直不停。有的学者把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快速发展完全归功于非公有制经济,夸大私有制经济的效率和作用,这不符合实际。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中国化和时代化。发展和创新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首先应弄清和准确把握其基本原理和方法,把握其中最主要的两条:快速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实现共同富裕。这些基本原理既要继承,又要发展和创新。根据当前中国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来看,我国的生产力快速发展了,但怎样坚持、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消除贫富分化,走向共同富裕,是需要特别重视和抓好的重要环节。它的核心问题是怎样真正搞好搞活国有经济。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强调社会主义国家要建立和发展国有经济,是服从于社会主义必须快速发展生产力和实现共同富裕之本质要求的。改革开放以来,中央一再强调指出,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是搞好搞活国有企业;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必须理直气壮地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这也是与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相联系的。

 

  多年来,国企与私企之间效率与作用的对比争论一直不停。有的学者把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快速发展完全归功于非公有制经济,夸大私有制经济的效率和作用,这不符合实际。应从宏观和微观两个角度分析这一问题。

 

  从宏观角度来看,历史和现实都不能证明私有制必然优越于社会主义公有制。

 

  其一,旧中国存在多种私有制,不但没有把国家引向繁荣富强,反而是发展缓慢,积贫积弱,民不聊生。

  其二,新中国成立后的“前三十年”经济发展的成就也超过旧中国一两百年,而且主要依靠国有经济的支柱作用。应当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各个时期国有企业的利润率和利税率做系统的全面统计,以便于分析和比较。

  其三,俄国十月革命前,沙俄是一个生产力远远落后于美国的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后的苏联,迅速缩短了与美国的差距。20世纪30年代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大危机时期,苏联经济蓬勃发展,后来成为可与美国抗衡的超级大国。

  其四,苏联解体后,俄罗斯倒退为私有制经济的国家,经济多年停滞不前。现在也发展缓慢,远远落后于中国的发展。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快速发展,如果将此完全归功于发展私有制经济,认为国有经济拉了后腿,那么对此有必要提出反问:全世界实行私有制的国家包括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它们的经济发展为什么30多年来比不上中国呢?难道能断言,国外的一切私有制经济都没有中国的私有制经济更有效率吗?对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奇迹发生的原因,强调应归功于国有经济为主导,归功于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归功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不是更符合实际吗?

 

  有人无视从宏观角度考察的大逻辑、大道理,而只从微观角度看问题,就主张以私企取代国企。问题的实质在于,国有经济出现的问题究竟是其制度本身注定的,还是非制度性因素造成的?过去计划经济下的国企,利润全部上缴,连折旧费都上缴。搞市场经济改革时,国企没有留下自我积累和发展的资金,背负着企业办社会的沉重负担,税负率一直高于私企、外企,而且许多国企一直担负着为全社会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保障任务。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国企面临这样那样的困难,但不能以此断言国有经济注定搞不好。

 

  研究国企改革的得失,我提出以下几点看法。改革开放以来,国有经济扩大了企业自主权。但是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方面,国企负责人的自主权缺乏监督与制约机制;另一方面,国有企业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改革,但企业缺少选择因企制宜的改革方式的自主权。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对于我国的国企改革具有指导意义。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生产资料和劳动者相结合的特殊方式决定着社会经济制度的特定历史性质,包括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如果非劳动者占有的生产资料与丧失生产资料的劳动者的结合方式,采取资本与雇佣劳动相结合的方式,就是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社会主义生产资料与劳动者的结合方式,应是劳动者作为社会和企业的主人与公有的生产资料相结合。国企高管不能独断专行,要尊重职工的各项权益。职工应有知情权、话语权、监督权、选举权、管理权,这样才能体现国企的社会主义性质,调动职工的创造性、主动性、积极性,把国有企业搞好。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来源:海疆在线网)


  【昆仑策研究院】作为综合性战略研究和咨询服务机构,遵循国家宪法和法律,秉持对国家、对社会、对客户负责,讲真话、讲实话的信条,追崇研究价值的客观性、公正性,旨在聚贤才、集民智、析实情、献明策,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欢迎您积极参与和投稿。

  电子邮箱:gy121302@163.com

  昆仑策网:http://www.kunlunce.cn

       http://www.kunlunce.com

责任编辑:高天
特别申明:

1、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大家学习参考;

2、本站属于非营利性网站,如涉及版权和名誉问题,请及时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做相应处理;

3、欢迎各位网友光临阅览,文明上网,依法守规,IP可查。

昆仑专题

热点排行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建言点赞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图片新闻

    友情链接
  • 北京市赵晓鲁律师事务所
  • 186导航
  • 红旗文稿
  • 人大经济论坛
  • 光明网
  • 宣讲家网
  • 三沙新闻网
  • 西征网
  • 四月网
  • 法律知识大全
  • 法律法规文库
  • 最高人民法院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中央纪委监察部
  • 共产党新闻网
  • 新华网
  • 央视网
  • 中国政府网
  • 中国新闻网
  • 全国政协网
  • 全国社科办
  • 全国人大网
  • 中国军网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人民日报
  • 求是理论网
  • 人民网
  • 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5015626号-1 昆仑策咨询服务(北京)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举报邮箱:kunlunce@yeah.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