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站内搜索:
网站首页 > 学术探索 > 理论研究  > 阅读信息
蔡定创:西方宏观经济理论崩溃的原因与方法论错误揭密
点击:  作者:蔡定创    来源:昆仑策网  发布时间:2016-10-31 18:33:46

 

1.webp.jpg

 

      经济学理论方法论,是一个从事经济理论的工作者必须要懂得的。但是,当代一些西方经济学者,很少有强调哲学方法论的,相反,更多的是钻进数学模型中而不能自拔,不懂得数学模型的运用,只是为了说明理论的一种工具,而不是反过来。数学模型越具体,就越缺乏抽象的特点,越不具有普遍性。我国当代一些经济学者,既不重视也缺乏对哲学方法论的修养。为了促成中国学派经济理论的形成,前段时间我专门写了一篇关于《关于经济学理论几个方法问题》,就四个最基本的问题开展讨论。其实,此不仅对理论工作者是十分重要的,对经济理论学习者也同样重要,因为学了方法论,才能鉴别那是正确的理论那是伪理论,怎样才能正确地应用经济理论。


      西方经济学宏观经济部份之所以在国际金融危机中完全崩溃,最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理论方法上出错。他们不对经济运行过程作具体的分析,把经济运行过程当作一个黑箱来处理,研究的视角是对黑箱的总量投入(输入)与总量产出(输出)的关系。例如,储蓄与产出、货币政策与产出、投资与产出的关系等等。在微观经济学中,可以站在资本的角度,研究单个资本如何地通过投入,到产出利润来研究问题。但是,在宏观经济中,单个企业越有效率,也就是说,所产生的剩余价值越多,则总的生产与消费越不平衡。社会生产、交换、分配中的矛盾就越来越大。但是将社会生产、交换、分配运行过程都作一个黑箱,只研究总量的投入与产出,认为通过价格的传导,经济会自寻平衡,一切运行过程中的矛盾都看不到了。正是这种研究方法,使得西方宏观经济学无法理解经济运行中的各种矛盾过程,平衡与不平衡的发生过程。


      弗里德曼的货币主义就是这种方法的典型代表。弗里德曼通过研究美国一百年来的货币历史,得出“通货膨胀无任如何都是一个货币理象”就是这种将货币运行过程当作一个黑箱,只研究从货币政策的输入,到经济总量、通货膨胀的输出这种总量关系。先作假设,再用片断的、有选择的历史事实来证明。其实,由于经济现实十分复杂,任何一个假设,都是可以找到事实来证明的。事物真正的因果关系有可能完全相反,或者说是颠倒的都有可能。例如,物价上涨,有可能是货币的因素,也可能是非货币的因素。如果因为非货币因素而上涨,货币数量也必须要增加。那么实证数据所说明的到底是因物价上涨引起货币数量增加,还是因货币数量增加引起物价上涨?这种完全颠倒的因果关系如何能通过总量的实证数据被说明?因此,被西方奉为经典的实证主义方法其实是违反理论抽象的基本原理的,也就是,说被片断的事实所证实的不一定就是正确的抽象,而正确的抽象不被证伪才是真谛。


      凱恩斯的宏观经济学是这种应用总量研究方法的鼻祖。但凱恩斯比后来的弗里德曼还是要好得多,因为凱恩斯总还是具体地分析过社会的投资、消费过程,找到了社会有效消费不足的心理因素。但是没有分析社会的分配过程,有意掩盖了社会分配上的矛盾。由于凱恩斯的经济运行过程的分析不彻底,这就使得凱恩斯的由政府扩展投资的方法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只是暂时地缓解一些资本主义的矛盾。


      有效的宏观经济理论,必须建立在正确的对现实的理论抽象上。在微观经济中,商品是经济运行的基本单元,而在宏观经济中,货币才是经济运行的基本单元。只有具体地分析货币的运行过程,才能获得对宏观经济的清晰理解。因此,我通常将《信用价值论》看作是一部宏观经济学的系统理论。因为它就是将货币看作是宏观经济运行的基本单元,从货币的详细运行过程分析开始,从而构建整体的宏观经济大厦的。从该书中也可以看到,所有的货币解决方案都同时也是宏观经济的解决方案。例如,货币的信用规律,既有能促使经济的增长作用,也有当信用过度扩展产生通货膨胀,经济危机的作用。


      货币的发行规律的运用、货币的价值规律的运用、投资货币与消费货币的二次调节、三次调节、四次调节与分配,每一步都是宏观经济的调节。试想,如果不详细研究货币的信用过程,如何能够认识与把握宏观经济?其实,没有建立在对货币运行过程中的各种货币运行规律的把握上的西方宏观经济理论,在国际金融危机中一朝就倒塌,这己经很能说明问题了。

责任编辑:红星
特别申明:

1、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大家学习参考;

2、本站属于非营利性网站,如涉及版权和名誉问题,请及时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做相应处理;

3、欢迎各位网友光临阅览,文明上网,依法守规,IP可查。

昆仑专题

热点排行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建言点赞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图片新闻

    友情链接
  • 北京市赵晓鲁律师事务所
  • 186导航
  • 红旗文稿
  • 人大经济论坛
  • 光明网
  • 宣讲家网
  • 三沙新闻网
  • 西征网
  • 四月网
  • 法律知识大全
  • 法律法规文库
  • 最高人民法院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中央纪委监察部
  • 共产党新闻网
  • 新华网
  • 央视网
  • 中国政府网
  • 中国新闻网
  • 全国政协网
  • 全国社科办
  • 全国人大网
  • 中国军网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人民日报
  • 求是理论网
  • 人民网
  • 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5015626号-1 昆仑策咨询服务(北京)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举报邮箱:kunlunce@yeah.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