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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冀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优势在社会主义,不在市场经济
点击:  作者:石冀平    来源:昆仑策网  发布时间:2016-10-14 09:4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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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传统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在各个层面有着巨大的差异,因此应当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有的基本经济规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虚拟经济只有有限的相容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优势在于社会主义,而不在于市场经济。

 

  一、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经济规律

 

  众所周知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创立者并没有明确提出和表述社会基本经济规律的概念。基本经济规律的正式缘起应当是上世纪五十年代苏联政治经济学界的讨论。当时与会者虽然不否认基本经济规律的存在,但对什么是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规律意见并不一致。斯大林对这次讨论发表的意见中首次明确肯定了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的存在,同时提出了资本主义基本经济规律是剩余价值规律,并且表述了现代资本主义基本经济规律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的特点和要求。其后在传统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中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的表述基本是以斯大林的表述为框架。这一点长期以来并无争议。然而随着社会主义历史路径的巨大变迁,情况已经发生了变化。由于斯大林首创了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模式,而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式又是对这种模式的近乎彻底的否定,从而在理论界产生了一种扭曲的学术偏好。即凡是斯大林说过的我们就不说,凡是斯大林理论观点与中国市场经济路向不一致的就彻底否定(即所谓对斯大林模式的彻底否定)。由此“两个凡是”的学术偏好不但使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的传统表述边缘化了,而且也完全屏蔽了在学术上探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经济规律的可能性。

 

  以上这种状况会带来两个问题,首先是在理论层面主动放弃了一种有价值的理论资源和遗产。斯大林开创了人类历史上第一个社会主义模式,这种模式曾经使苏联成为无可置疑的社会主义工业强国。斯大林对这一历史实践的理论总结,显然是值得重视和总结的理论遗产。回避甚而完全抛弃这一理论遗产,将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史上造成重大缺失。当然,具有上述学术偏好的学者一般不承认斯大林开创的模式是社会主义模式。然而持有此观点的人实际忽略了一个逻辑矛盾,因为此类学者一般都宣称社会主义不应当有统一的或标准的模式,但同时又不承认斯大林模式是社会主义模式。那么这个结论实际暗含这样一个逻辑前提,即社会主义是有标准模式的。否则又如何判定斯大林模式不是社会主义模式?偏见比无知距离真理更远,而在学术界,扭曲的学术偏好甚至可以不讲基本的理论逻辑,这种现象目前在学术界并不鲜见。

 

  第二个方面的问题则是实践方面的问题,即斯大林关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的理论遗产可以回避,但只要中国的市场经济改革还以社会主义为方向,基本经济规律问题就是避不开的。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已经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经济规律问题提了出来,这种实践使所有制结构和经济机制发生了根本性变迁,因此依托于此的经济的基本运行规律事实上不可能不发生变化。可是目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构建和关注重点主要集中于所有制结构和性质,经济运行机制和运行态势上。基本上忽略了基本经济规律的探讨。而这种忽略必然会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产生不利影响,“摸着石头过河”并不意味着放弃对规律尤其是基本规律的探索。目前市场经济的框架已经近于完成,市场已经基本上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不同于计划经济模式下的基本经济规律正在开始发生作用。而理论上对这一规律的认识基本上还是空白。这个盲区至少会大大削弱在实践中把握和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从而不利于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因此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经济规律是完全必要的。

 

  当然由于基本经济规律是斯大林率先明确阐明的,那么在目前广泛存在上述扭曲的学术偏好背景下,基本经济规律的存在都有可能被视为伪命题。所以为了肯定讨论这一问题的理论合理性,首先有必要对此问题给予合理的学术定位。

 

  斯大林对基本经济规律的定义模式是以对资本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的定义模式体现的。他认为:

  “资本主义基本经济规律是这样一种规律,它不是决定资本主义生产发展的某一个别方面或某些个别过程,而是决定资本主义生产发展的一切主要方面和一切主要过程,因而是决定资本主义生产的实质、决定资本主义生产的本质。”[1]

 

  从这一表述来看,斯大林认为基本经济规律的特点在于它决定一定社会形态下生产的一切主要方面和主要过程,并且因而决定了这种生产的实质和本质。对于这个理论判断,斯大林在该文中曾给予例证。同时在其后的传统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中也有所论证。但是缺乏对这一理论判断的完善的理论与实证性证明。因此就存在对这一论断如何给予学术定位的问题。

 

  笔者认为斯大林认为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都存在他所定义的基本经济规律,在学术上最起码可以看作是一个合理的理论假设。他所指出的基本经济规律的构成模式(生产目的与手段)是客观现实,对这一模式的作用的理论判断也有经济运行实践的支撑。因此基本经济规律概念作为一种学术存在具有合理性,它并不是一个伪命题。

 

  在上述前提下,就可以回归到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基本经济规律问题上。

 

  斯大林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概念的表述是:

  “用在高度技术基础上使社会主义生产不断增长和不断完善的办法,来保证最大限度地满足整个社会经常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2]

 

  显然可以将这个概念构成模式概括为“目的与手段”模式。这种构成模式虽然在传统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中长期采用,但始终缺乏对这一构成模式本身的分析。主要原因可能是因为这种“目的与手段”的模式在逻辑上是自洽的,也与人们的感性认识相吻合。

 

  但从理论的完备性和实践需要看,对这一构成模式还有进行学术探寻的空间和必要。

 

  这一构成模式的最大特点是满足目的手段的单一性,即仅仅将满足整个社会经常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手段诉诸于生产力。斯大林实际是将公有制的生产关系作为一个既定不变的前提。因此“目的与手段”模式实际是循着这样一个逻辑推演出来的:公有制生产关系的确立已经为生产力的发展解除了束缚,为它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空间,从此生产力的发展就是担当满足整个社会经常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任务。


  这种逻辑实际上将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联系在公有制建立后的逻辑点上割断了,这种断裂助长了理论上的线性思维,在实践上也导致了值得反思的历史遗产。

 

  理论上的线性思维主要表现在两点。


  一是将生产力的发展视为决定整个社会经常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能否满足的唯一因素。由于社会主义社会本质上是人民当家作主,因此整个社会经常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又可解读为人民经常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所以生产力的发展也就是决定人民经常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能否满足的唯一因素。

 

  其二,生产力问题被视为是一个纯技术性、纯管理性操作问题。这种线性思维忽视了两个重要的理论维度。

  首先,人民物质文化需要的满足既取决于生产力的发展或以生产力为基础,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经济关系的结构,这种结构决定着生产成果的社会配置格局,影响人民物质文化需要的满足程度。

  其次,生产力发展并非完全是纯技术性、纯管理性操作问题,同时也取决于经济关系是否与其发展要求相匹配。通过对经济关系的合意调整可以保护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既是理论共识,又为历史实践所证实。

 

  以上两个理论维度的缺失,在实践上导致了值得反思的历史遗产。苏联时期发展生产力可谓不遗余力,也取得了很大的成果。但一直是将生产力发展当作纯技术,纯管理的操作性问题看待,从未在生产关系的调整上做文章(经济权限的收放属管理性操作)。当技术性与管理性操作空间日益狭小,生产关系不适应生产力发展日渐明显时,又以放弃公有制生产关系为选项,使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的作用归零。

 

  在此有一个问题值得思考,斯大林在阐述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时是用生产力对应生产目的,但斯大林在阐述现代资本主义基本经济规律时却是用生产关系对应生产目的。他对此作了如下表述:

  “用剥削本国大多数居民并使他们破产和贫困的办法,用奴役和不断掠夺其他国家人民,特别是落后国家人民的办法,以及用旨在保证最高利润的战争和国民经济军事化的办法,来保证最大限度的资本主义利润。”[3]

 

  显然这是指用剥削关系来满足资本主义生产目的。斯大林这种用生产关系对应生产目的理论逻辑没有延续到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的阐述上,可能是基于社会主义经济与资本主义经济有着本质区别这一理论认识。这种认识本身并无错误,但忽略了生产关系与生产目的客观联系的存在是不依主义为转移的。这一点在探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基本经济规律时是要特别注意的。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的基本制度背景是多元化的所有制结构,资源配置的基础手段是市场机制。在这一约束条件下,沿用“目的与手段”模式探寻基本经济规律,就必须承认这种体制下的生产目的不能简单直接地表述为“满足整个社会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

 

  市场经济中市场主体的生产目的首先是利润,虽然市场主体提供的产品与服务也要满足市场需要,但是这种满足只是获取利润的手段,不是目的,而且市场需要并不等同于社会需要。

 

  同时要特别指出,由于公有制企业已蜕变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因此公有制经济成分的生产目的也不能简单直接地表述为“满足整个社会的物质文化需要”。

 

  手段的选择依目的为转移,生产目的迁移必然导致手段的变化。可是传统的线性思维仍有强烈的影响,虽然目前在权威层出版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中已经避开基本经济规律的概念,也不再谈社会主义生产目的。但是在触及解决物质文化需要方面的问题时,仍然仅是诉诸于生产力的发展。这显然是起之于斯大林的传统理论逻辑的延伸。

 

  这种逻辑的缺陷已如前述:忽略了生产力只为满足需要提供物质基础,而整个社会物质文化需要的具体实现和实现程度的高低还要取决于基本经济关系,尤其是所有制关系的结构。

 

  即使退一步说,理论上仍然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生产目的定位于满足整个社会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但是市场运行的必然结果是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利益分配的两极化。基于完全公有制和高度计划体制的“整个社会”这一概念也有进一步细化的必要,否则“整个社会”的理论概念很难概括市场经济的社会现实。

 

  总之如果按“目的与手段”模式阐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就要承认目的和手段都要重新定位。

 

  首先就生产目的而言,由于所有制主体的多元化,生产目的必然是多元化的。传统的对生产目的单一化的表述显然无法与现实对接。就现实而言,可以认为个体经济的生产目的是满足自身需要,私营经济的生产目的是利润最大化,而公有制经济在市场经济中的角色决定了生产目的的特殊性。

 

  公有制经济作为市场主体要追求利润最大化,而其在国民经济中的特殊身份又决定了它并非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追求利润最大化,有时要保证社会利益最大化。同时由于在理论和法理上,公有制经济的利润应归全社会所有,为满足社会需要所用,因此可以将公有制经济的生产目的定位于以追求利润为手段满足全社会的物质文化需要。

 

  主体多元化的现实虽然导致了不可能如传统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那样,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生产目的给予一体化单一化的定位和表述。但是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可以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确立一个居于主体地位的生产目的。


  这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生产目的可以做如下表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生产目的的主体部分是以追求利润为手段满足整个社会尤其是广大劳动群众的物质文化需要,非主体部分则是利润最大化与满足个体需要。

 

  显然这种理论表述得以成立的基本前提是在法理上和现实中真正坚持和体现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在此有必要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利润追求稍加讨论。中国市场化的改革不仅是基于现实要求,也基于一系列反思性的理论判断。其中一个重要的理论判断是:社会主义经济主体追求利润不是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可以理直气壮地追求利润。对这一理论判断的评价,从根本上要取决于对中国改革取向的定位。目前居于主流的说法是:中国是市场化取向的改革。这不但不准确,而且是误导。正确的并且是符合执政党改革初衷的定位应当是:中国的改革是坚持社会主义取向的市场化改革。任何改革都有社会价值取向,市场化是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下的体制和政策选择,并不是中国改革的根本的社会价值取向。

 

  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市场化呈全球化之势,而中国特色市场化的典型意义就在于它坚持社会主义的价值取向。如果这一点尚能成立,那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追求利润就只具有相对的真理性。在市场经济中,社会经济剩余主要表现为利润,这一点并无“主义”之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对此的区别在于社会经济剩余的主体部分为谁所享,满足大多数人还是满足极少数人的需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追求利润的真理性在于,至少这种经济剩余的主体部分要用以满足全社会尤其是广大劳动群众的物质文化需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历史合理性也主要由此来诠释。

 

  手段由目的决定,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生产目的的定位,达成目的的手段应当是:在推动生产力不断发展的基础上,依托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建立有利于广大劳动群众,同时兼顾其他社会阶层的分配关系和分配体系。

 

  这里之所以将分配关系因素纳入手段范畴,一是因为生产力发展只是达成目的的物质基础,目的的实现还要取决于分配关系。二是基于所有制结构及由之决定的分配关系多元化的现实。分配关系受制于所有制关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分配关系作为满足生产目的手段的有效性,最终取决于公有制是否占主体地位。


  由于市场具有内在的分化机制,一旦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不复存在,或名存实亡,执政主体调整分配关系的政策选择空间就会极其有限,因为分配关系并不是由公共政策主导的。这类政策选择不可能提升到满足人民尤其是广大劳动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层面,最终可能会归于维持社会稳定的层面。这显然不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衷。

 

  多年来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构建过程合理性的解释是循于这样的逻辑:将发展生产力是硬道理等同于发展生产力是目的,而发展生产力的手段是所有制关系的变革,凡是被认为能促进生产力发展的所有制关系就具有合法性和历史合理性。这一逻辑的问题在于,对宣称具有社会主义价值取向的市场经济体制而言,发展生产力并不是最终目的,而只是满足人民尤其是广大劳动群众物质文化需要的手段。如果这一点成立,那么用变革所有制关系作为发展生产力的手段时就应考虑,所有制关系即影响生产力发展又制约相应的分配关系。在一定的所有制关系下,生产力发展与分配关系有可能是错配的。例如私有制关系下的市场经济在一定历史阶段是能够促进生产力发展的,但同时必然伴随分化型的分配关系。而上述改革逻辑恰恰忽视这一错配关系,不但错把手段当目的,而且不知道或不想知道,如果放弃公有制主体地位,即使能够促进生产力发展的所有制变革也不一定是帕累托改进,甚至可能导致严重的分配失衡。长此以往,不要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生产目的会发生扭曲,社会的和谐稳定都将成为问题,这必然反过来拖累生产力的发展。

 

  因此为了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必须坚持公有制为主体这一基本约束条件。在这一条件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经济规律才应当和可能是:在推动生产力发展的基础上,依托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建立有利于广大劳动群众同时兼顾其他社会阶层利益的分配关系和分配体系,以满足广大劳动群众和其他社会阶层的物质文化需要。

 

  二、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虚拟经济只有有限的相容性

 

  自中共十六大指出要正确处理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关系后,理论界一些人将其推解为要大力发展虚拟经济。认为这为资本市场的发展扫清了理论障碍,消除了对资本市场的偏见。而要大力发展虚拟经济的依据则是认为虚拟经济是国际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如发达国家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为5比1,而中国则是1比1。[4]且不讲正确处理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关系是否意味着要大力发展虚拟经济,并且为资本市场发展扫清了理论障碍,仅就大力发展虚拟经济的主张而言就有讨论的必要,因为这种主张涉及虚拟经济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相容性问题。尤其是在影响全球的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这一问题就更具现实性。

 

  理论界对什么是虚拟经济的认识并不一致,但起码承认虚拟经济是以虚拟资本(股票、债券、抵押证券、保单等)为主要载体,以赢利为根本目的(各种规避风险的经济行为主要目的也是保证赢利或降低赢利损失的风险)的高风险的经济活动。目前对这一经济活动的解释和分析基本是以西方经济理论为框架。西方经济理论擅长于管理层面的技术性分析,这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根本缺陷是失之肤浅。

 

  以对这次(编注:指2008年)金融危机的分析为例,有所谓良好西方经济学教育背景的主流学者给出的危机原因的解释无非是:人性的贪婪,寅吃卯粮的消费习惯,监管缺失。开出的药方则是一言以蔽之:加强监管。然而人性的贪婪和无度消费都可归于人的自利性,监管缺失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各种金融创新业务的推出,这些业务创设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避开监管获利,这也可归于人的自利性。也就是说按主流经济学家的解释,金融危机的原因就是人的自利性。可是人的自利性是主流学者信奉的西方经济学的立论基础,被认为是人的永恒本性而不可更改。按此逻辑金融危机就不可避免,并无解决之道,主流学者开出的加强监管的药方又有何用?

 

  事实也是如此,资本主义进入二十世纪后随着虚拟资本活动能量的膨胀,尤其是三十年代大危机之后,以美国为典型代表的资本主义国家普遍建立了以防范风险为主旨的金融监管制度并不断完善。这种制度的完善性在此次危机之前还被主流学者大力推崇,言下之意似乎应是中国金融制度改革的模板。可是虚拟资本的活动能量之大不但使西方的所谓完善的金融监管制度一再丢丑,也使上述解释和药方显得苍白肤浅。显然西方经济理论并不是解读虚拟经济的十分有效的工具。因此对解读虚拟经济而言,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至少是一种可供选择的理论工具。尤其是在中国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背景下,运用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工具解读虚拟经济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相容性就更具特殊意义。

 

  在马克思所创立的经济学体系中,各种资本形态的活动都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绝对规律——剩余价值规律为导向,虚拟资本的活动同样如此。

 

  就当时虚拟资本的主要载体股票与债券而言,其产生与运作是受剩余价值规律支配和导向的。剩余价值规律体现为资本逐利的无限性,这种无限性驱动资本规模不断增大。资本增大的重要途径则是资本集中。而资本集中的重要手段则是利用现代信用体系发行股票与债券。因此虚拟资本的肇始是基于由剩余价值规律决定的职能资本的无限逐利性。而虚拟资本一旦取得了自身独立的形态,并形成自身独立的活动空间(有价证券市场)后,它又承接了职能资本的逐利性。

 

  资本的本性在于追逐最大利润,手段是服从于目的的。虚拟资本市场的出现为虚拟资本持有人(人格化的资本)提供了一种可能——绕开职能资本的实体活动就可获利。而这种可能性又被资本的无限逐利性通过所谓资本杠杆无限放大,从而形成一种幻象:似乎虚拟经济具有无限的获利空间,虚拟资本的运动可以完全脱离职能资本的运动,虚拟经济是一个独立的任由虚拟资本驰骋的经济空间。

 

  然而虚拟资本的运动不可能完全脱离职能资本的运动,虚拟经济的扩展空间最终要受束于实体经济空间的扩展。而职能资本的积累规模和实体经济的扩展空间又受制于市场需求,按照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由于剩余价值规律和资本积累规律的作用,有效需求不足所导致的生产相对过剩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常态。依此而论,职能资本和实体经济的扩展是受限的。这一推论是符合虚拟资本与职能资本,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的实际联系和演进路径的。

 

  众所周知,虚拟经济的膨胀是以货币扩张为动力源的,而货币扩张往往是为应对有效需求不足所导致的生产相对过剩危机,也就是所谓的实体经济危机的。上世纪三十年代大危机最为典型。一次世界大战后出现了大规模重建的高潮,这很快就造成生产增长超过市场需求的局面,从而引发1920年的严重衰退,为应对这种局面出现了以道威斯计划为形式的国际货币扩张。美国提供的64亿美元使欧洲各国得以清偿战争赔款和债务,刺激了世界经济的大幅上升。美国在出借款项的同时仍成为资本净流入国。但到1926年美国生产率增长已超过实际工资增长,生产过剩已经显现。国际商品价格下行压力也开始加大。这时候各工业国又故伎重演,通过货币扩张来缓解压力。货币扩张导致存货市场投机,世界经济困境进一步加剧。1926-1929年纽约交易所股价泡沫开始出现,美国又力图通过高利率捅破这个泡沫。这使其它国家也提高利率以维持本币价值,并因此进一步压低了经济需求水平,使世界生产过剩程度进一步加大。更多的资本开始逃入美国,使股票投机加剧。最终导致危机爆发。[5]

 

  虽然三十年代大危机最初爆发点是虚拟经济崩溃,而根源则是职能资本因生产过剩而循环不畅。为此就靠信贷扩张疏通通道。这犹如人的血管循环障碍往往要靠血管扩张剂,但这种扩张是有限度的,过度扩张会导致通道崩溃。信贷扩张本是为了应对实体经济的生产过剩,而它导致的虚拟经济的膨胀,又通过虚拟资本获利无限性的幻象使虚拟经济膨胀过度,最终的结果是金融崩解。

 

  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是虚拟经济大膨胀的时代,在此时期出现了数次金融危机,其根源一如前辙。上世纪九十年代末生产过剩开始加剧,世界产量和投资增长开始下降,雇员报酬的从1995年的5.1%下降到1999年的4%。工业化国家又一次祭出信贷扩张的法宝,短期利率从1996年的4.3%降到1999年的3.4%。狭义货币增长从4.9%增加到8.2%。信贷扩张推动了以高技术股票为代表的投机热。华尔街市盈率空前之高,两倍于战后的平均值。到2000年3月纳斯达克高技术指数是战后平均值的11倍多。其后果必然是泡沫破裂。2003年道琼斯损失市值2/3以上,恒生指数和欧洲综合指数几乎下降一半,日经指数下降几乎2/3,DAX几乎损失了3/4。[6]显然这次危机的根源还是生产过剩。

 

  就目前的金融危机而言,主流学者认为这次危机是虚拟经济危机,但会波及到实体经济。其逻辑是金融危机是虚拟经济的内生因素导致,与实体经济无关。这显然不符合主流学者也承认的基本事实。这次危机源于次贷危机,而次贷的实质就是给信用等级差的客户提供信用。这实际反映的是住房有效需求不足导致的住房市场相对过剩。也就是说这次危机还是起之于实体经济的供求失衡。是实体经济的相对过剩导致虚拟经济膨胀,按马克思主义经济学逻辑就是职能资本循环出现障碍,为排除障碍采取信贷扩张,从而导致虚拟资本活动加剧(大量所谓金融创新工具的应用),最终形成危机。

 

  事实上这次被主流学者广为诟病的美国寅吃卯粮的消费方式,也非美国人固有的消费文化,而是资产阶级厂商在上世纪二十年代为了应对美国常态化的生产过剩,创设了消费信贷制度(这种制度创设的基点就是当期支付能力不足,从而预支未来),人为培育出的消费文化。如果按主流学者的说法,这种消费文化也是危机的原因之一的话,那么根本原因还是资本主义基本矛盾导致的生产相对过剩。由于资本主义经济的基本矛盾是由其基本制度决定的,那么结论只能是: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虚拟经济危机不可避免。

 

  虚拟经济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产物,虚拟经济的发达程度也被看作是测度一国市场经济成熟度的重要指症。因此就中国而言,既然以建立和发展市场经济为目标,那么虚拟经济的产生和发展也是必然的。而且主流学者也确实将虚拟经济的发展程度作为衡量中国市场经济成熟度,及与西方金融制度接轨程度的重要标准。然而中国市场经济中存在虚拟经济是一回事,这种市场体制与虚拟经济有多大的相容性是另一回事。只要坚持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取向,那么这种市场经济所追求的根本目的就不应是也不可能是私人资本的利润最大化。

 

  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虚拟经济的产生是资本逐利性的必然结果,它的无限膨胀同样是以资本的逐利性为基本动因。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私人资本不应占主体,私人资本的逐利性也不应成为整个经济运行的基本动因,其逐利性应当是受限的。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虚拟经济的相容性是有限的。通过层出不穷的所谓金融创新将大量资金引入虚拟经济为私人资本牟利,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性不合。也与创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衷有悖。那种依据西方国家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比例是5比1,中国是1比1来推断中国应大力发展虚拟经济的看法过于简单。实际上西方国家5比1的比例是优点还是问题都有待讨论(尤其是在金融危机爆发后),直接拿来做中国应大力发展虚拟经济的依据是有失偏颇的。

 

  当然如果我们如主流经济学家主张的那样,放弃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取向,使私人资本成为社会经济的主体。那么虚拟经济的无限膨胀就根本不是一个政策选择问题,而是一个必然趋势。这一过程的常态只能是:膨胀——破裂——再膨胀——再破裂,别无它途。

 

  至于主流学者关于加强监管就可降低风险避免危机的言说,即使按他们信奉的西方经济学的路数分析也可以得出相反的结论:前提是没有不可以规避的监管(法之所以称为“法网”就是因为网是有漏洞的),而且规避监管是理性人的必然选择。规避监管是有成本的,监管越严越细,对理性人来讲规避成本就越高。为了弥补这种高成本,寻求规避措施所要求的回报也就越高。而高回报在投机领域同时意味着高风险,所以我们已经看到并将还会看到的结果是,监管越严越细,潜在高风险转化为现实风险时所产生的影响就越大。这是一个恶性循环:高风险要求严监管,严监管又进一步提高了风险度。那种认为加强监管就能降低风险度的逻辑忽略了资本的无限逐利性,或者说这种推论没有将理性人的逻辑贯彻到底。

 

  因此中国为避免虚拟经济无限膨胀导致危机所能做的基本选择只能是:坚持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取向,不使私人资本成为社会经济的主体。在这一前提下,监管措施才是有源之水,有本之木。否则只能是舍本求末。

 

  三、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优势在于“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不讲道德本来是主流经济学家的共识,可是只要有人对市场化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一些负性表述,主流学者往往会祭出“反市场经济”的大帽子,在主流学者看来,中国改革的方向是市场化,因此反市场经济就是反改革,反改革当然就是大逆不道。主流学者的这个招数颇有奇效屡试不爽。

 

  由此市场经济似乎成为道德象征,手握市场经济这竿大旗就等于占领了道德制高点。市场化中的任何问题都与市场经济无关,而且是市场化不够的结果。因此对市场经济的任何负性之论都会被推到道德的被告席上。

 

  本来对学术问题用政治道德标准做评判已属失范,更离谱的是市场经济这一概念在学术领域居然成了强势的道德形象,只能顶礼膜拜,根本碰不得。这是很不正常的学术怪象,因此有必要讨论。市场经济在主流学者眼中之所以具有道德优势,除了他们秉持的立场外,也与他们普遍认同和持有的理念和认识有关。

 

  首先,作为理论概念的市场经济被认为是对优化资源配置的真理性认识,因此追寻市场经济就是追寻真理,认同市场经济就是认同真理,道德优势由此而立。

  可是且不讲市场经济作为资源配置手段的有效性只具有相对的真理性,更根本的问题在于道德标准是善恶。而真理只是对客观规律的正确认识,真理不具有价值取向,并无善恶之分。真理并不等于善,追求真理并不等于追求善,坚持真理也并不等于崇尚善。追求真理只是追求善的必要条件,坚持真理只是崇尚善的前提。所以追寻市场经济并不等于追寻善,坚持市场经济也并不等于崇尚善。这种追寻和坚持无论多么强烈和必要也和道德无关,当然更谈不上有什么可以傲视异端的道德优势。

 

  其次,市场机制的核心是等价交换或曰平等交易。平等属于善的范畴,是善之表现。崇尚市场经济就是崇尚平等,崇尚平等就是崇尚善,因而市场经济具有内在的道德优势。

  然而市场经济的平等只在等价交换的范畴才是真实的。在私有制为基础的市场经济中雇佣者与被雇佣者的平等只是法律意义上的幻象。两者之间在劳动力买卖上的平等交易,所带来的社会结果是两极分化。随着市场经济模式的全球化,这种平等交易的历史结果是全球性的两极化,这是西方经济学者也不敢完全否认的现实。市场经济的基本运行逻辑是表面的起点平等最后导致结果的不平等。面对这种逻辑,中国主流学者只能拾西方经济学之牙慧提倡追求起点平等,从而将起点平等作为市场经济道德优势的支撑点。当然面对日益明显的结果不平等,这也是他们的无奈之举。可是市场经济这种从表面的起点平等导致结果不平等的必然逻辑,是市场经济的道德优势,还是市场经济的道德尴尬则是不言而喻的。

 

  再次,在主流经济学家的历史视域中,市场经济是人类永恒的终极的经济模式。在人类的美好价值追求中“善”的东西才应具有永恒性和终极性。因此永恒性和终极性事物也往往被赋予了“善”的形象。“善”是永恒的终极的,那么永恒性和终极性也就代表了善。由此而及,市场经济的永恒性和终极性也使市场经济具有了道德优势。对市场经济的负性之论就是否定必然性,永恒性和终极性,就是否定“善”,就是逆历史潮流而动的非道德行为。

  然而在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视域中,市场经济只是一个历史范畴。市场经济的历史合理性和必然性,同时也是其历史暂时性之所在,市场经济内在的运行逻辑最终将导致其自身的终结。因此即使承认永恒性终极性的模式属“善”之范畴,具有道德优势,市场经济也是不在场的。主流学者用永恒性终极性为市场经济搭建的道德形象,禁不起历史风云的变幻。这一点与一些资深主流学者的个人学术轨迹颇为相似,曾几何时这些学者对市场经济的历史暂时性做过信誓旦旦的论证。一旦风云变幻就立刻改换门庭,通过鼓吹市场经济的永恒性终极性重寻道德制高点,以良心学者的道德形象示人。这种所谓学术偏好的转向也为后学者留下了一份进行道德思考的遗产。

 

  最后,认为市场经济是推动生产力发展的最佳模式,往往被主流学者看作市场经济具有道德优势的最佳证明,也是指斥异议者的最有力的武器。任何对市场经济的负性之论都是反对发展生产力,这一逻辑足以将任何异议者置于道德被告席。以至于只能讲市场经济好,一点也不能讲孬,成为真正具有中国特色的独一无二的学术现象。

  这里且不讲市场经济是否就是发展生产力最佳历史模式,即使承认目前市场经济是最佳模式,也不会使市场经济有丝毫的道德优势。在西方经济学中研究生产力属实证经济学,而实证经济学也是以拒斥价值判断和道德标准为前提的。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视域中之所以诉诸于生产力的发展,并不是认为生产力本身是“善”,而是认为生产力发展是向“善”前行的必要条件。“善”的标准不是生产力本身,而是生产力发展成果享用的社会普惠性,这也是为什么马克思要将“按需分配”作为人类至善的最高标准。因此由市场经济是生产力发展的最佳模式导出市场经济具有道德优势,起码是一种理论误判。

 

  在古典经济学的翘楚——亚当·斯密的理论中虽然认同市场经济的基本动力——个人逐利具有正当性,但值得注意的是他是将个人逐利的正当性建于它能增进社会利益的基础上(这与目前主流学者鼓吹的个人逐利本身就具正当性是不同的)。同时他认为这种逐利性能使社会财富的分配达到平等的原则。虽然这一判断与市场经济的社会效应并不相符,但这种辩护从反面表明了他对市场经济“恶”的一面的潜在担忧。所以他要竭力证明市场经济的最终结果是“善”,是“人道”。

 

  对此恩格斯曾给予评价:

  “亚当·斯密颂扬商业,说商业是人道的,这是对的。世界上本来就没有绝对不道德的东西;商业对道德和人性也表示过应有的尊重。但是,是怎样表示的啊!当中世纪的强权,即公开的拦路行劫变成了商业时,这种行动就变得人道些了;当商业上以禁止货币输出为特征的第一阶段转变成重商主义学说时,商业也变得人道些了。现在连这种学说本身也变得人道些了。当然,商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必须同廉价卖给他货物的人们和高价买他的货物的人们保持良好的关系。因此,一个民族要是惹起它的供应者和顾客的敌视,那它就实在太愚蠢了。它表现得愈友好,就对它愈有利。商业的人道就在于此,而这种为了达到不道德的目的而滥用道德的伪善手段就是贸易自由论所引以自豪的东西。伪君子叫道:难道我们没有打倒垄断的野蛮吗?难道我们没有把文明带到穷乡僻壤去吗?难道我们没有使各民族和睦起来并减少了战争吗?不错,这一切你们都做了,但是你们是怎样做的呢!你们消灭了小的垄断,为的是使一个巨大的根本的垄断,即私有制能够更自由地更漫无止境地发展起来;你们把文明带到世界的各个角落去,为的是夺取新的天地来施展你们的卑鄙的贪欲;你们使各民族结为兄弟(但是是盗贼兄弟),你们减少了战争,为的是在和平时期发更大的横财,为的是使个别人之间的仇恨和可耻的竞争达到极端尖锐的地步!你们在什么时候做事情是纯粹从人道的动机出发,是从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之间不应存在对立这种意识出发的呢?你们什么时候讲过道德,什么时候不在心底隐藏一些不道德的自私自利的邪念呢?”[7]

 

  如果说在古典经济学中斯密对市场经济的社会负效应还加以掩饰的话,那么到了李嘉图那里这种负效应则得到公开的承认。但他将这种负效应看作发展生产力的必要代价。也就是说他将市场经济的“善”归之于生产力的发展(这与目前主流学者的逻辑颇为一致)。在现代西方经济学中市场经济的“恶”则被划入市场失灵区,而与市场经济无关。

 

  市场经济是否具有道德价值?对市场经济是否可以进行价值判断?市场经济作为资源配置手段确无价值判断的意义,可是这种意义上的市场经济从来就不是独立的历史范畴。在现实中市场经济总是嵌于特定的社会历史形态中,最典型最现实的镶嵌形态当然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特点是以私有制为基础,以私人逐利为动力。

 

  在资产阶级经济学的阶级视野中,自李嘉图开始完全以以边沁的功利主义为“善”之准则,而私有制又是功利主义的制度基础。从古典经济学到现代西方经济学对市场经济的功利主义辩护,实质是对以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辩护。然而这种以私人逐利为动力的市场经济的历史演变,一再为这种辩护出丑。功利主义的所谓“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原则”已成历史笑柄。

 

  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立足基础——私有制,决定了它的运行结果只能是社会分化,在资本主义全球化的背景下则扩展为全球性的分化。仅从这一历史结果判断,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并无道德优势可言。实际在西方国家,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拥趸者也是部分地承认这一点的。如改良资本主义的主张历来是以此为依据的。就此而论,国内那些将私有制为基础的市场经济奉为圭臬的主流学者,尚未达到此种道德境界。

 

  正是由于以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的社会结果不可接受,所以中国所追求和坚持的只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它区别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最本质特点也只能是公有制为主体。

 

  在此基础上,市场经济的逐利性不再单纯是私人逐利或以私人逐利为主导,而是以追逐公利为主导。生产成果的社会分配不再单纯依赖丛林规则,而是国家根据整体利益原则主导之。应当承认中国选定市场经济模式,确是为了以市场经济的逐利性为动力推动经济发展,但是如果我们的社会目标选择仍是共同富裕的话,那么就不能将私人逐利性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唯一动力和主要动力。因为这种市场经济的运行结果只能是两极分化。这样不但这种市场经济并无道德优势可言,而且这种模式的倡导主体最后也会因此而丧失道德威信。

 

  以中国的国情和当今世界的格局而言,市场经济的私人逐利性并不足以导引出一个占社会大多数的所谓中产阶级来避免社会分化。西方国家的社会模式是特定历史条件的产物,无法克隆。中国发展市场经济的唯一可行之路就是坚持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导向,在公有制为主体的基础上探索以追逐公利为主导动力的市场经济,避免社会分化,追寻共同富裕。这是一种全新的从未有过的市场经济,中国模式的创新意义也应当体现于此。

 

  因此如果要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做道德判定的话,可以这样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优势不在于市场经济本身,而在于这种市场经济具有社会主义导向,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优势在于社会主义!

 

  [1]《斯大林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566页

  [2]《斯大林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569页

  [3]《斯大林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568页

  [4]成思危,人民网2002、12、20

  [5]《海派经济学》第18辑第27-28页

  [6]《海派经济学》第18辑第35页

  [7]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论人性和人道主义》人民出版社1964年第166页

 

  (作者单位:北京信息科技大学人文学院;来源:昆仑策网,根据作者来稿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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