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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春晓:从“塘约经验”看乡村振兴之路
点击:  作者:王春晓    来源:昆仑策网【原创】  发布时间:2022-07-11 10:17:28

 

                         

从“塘约经验”看乡村振兴之路

——学习习总书记讲话及国发2号文件精神的思考

 

2022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发表了《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文章。提出了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动乡村振兴。并认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是需要全党高度重视的一个关系大局的重大问题。”

今年国发〔2022〕2号文件即《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专门对贵州提出:贵州要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的要求。2号文件肯定了贵州近些年的发展成就,同时也指出:贵州经济社会发展也面临一些突出困难和问题。决定在国家层面上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发挥改革的先导和突破作用,大胆试、大胆闯、主动改,解决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走出具有贵州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

党和国家希望贵州在乡村振兴等方面“大胆试、大胆闯、主动改”这既是对贵州的殷切希望与关切,也是对贵州人民的信任。

贵州省在西部大开发方面有哪些突出问题呢?文件没有特别指出,但我们可以从文件要求贵州2025年要达到的目标来看,可看出至少有这样一些问题:在西部大开发综合改革上尚未取得明显进展;开放型经济水平提升不显著;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还不够;乡村振兴尚需全面推进。在以上诸多方面来看,贵州的发展显然是任重道远。

贵州是一个贫困人口较多、脱贫攻坚难度较大;规模性返贫可能性最大的内陆农业省份。与经济增长压力对比起来,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是“规模性返贫”压力相对较大。在不违背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前提下,用什么方式改革生产关系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如何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实现乡村振兴是我省重要任务之一。正如今年国务院的2号文件指出“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格落实过渡期‘四个不摘’要求,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这守住了规模性返贫。国发2号文件明确表示: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发挥改革的先导和突破作用,大胆试、大胆闯、主动改,解决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 

我认为贵州在新时代乡村振兴方面应该可以有所作为。由于贵州的特殊情况和地理环境,贵州农民具有首创精神,历来是农村、农民、农业问题“出经验、出成果”的地方。当年贵州关岭的“顶云经验”引发了“姓社姓资”的大讨论。在全面完成扶贫攻坚建成小康社会的今天,贵州遵义也创造出了以农民为主导的“四在农家”经验、安顺市平坝县以党建引领为先导的乡村发展的“塘约经验”、贵州毕节“支部建在村民组”等好的乡村振兴经验。贵州应该借助国发2号文件的东风,认真大胆总结、试验、推广毕节和安顺支部建在村民组的做法;大胆闯出在农村建立专业合作社的做法,把广大农民组织起来,以闯出一条中国西部振兴乡村的做法。才能“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

贵州开创的“四在农家”是西部地区贵州农民自发创建的,的确是适合西部地区实际的发展的一种模式。但它没有全面系统完成以党建引领,组织农民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的作用,更没有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上的基础性的重大问题。由于没有深入研究,组织深化升级,没有从全面系统建立一整套可供借鉴的管理措施及规划,显然有一定局限性。

2021年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发现的典型经验做法给予表扬的通报》(国办发〔2021〕44号)文件中,通报表扬了贵州的三项典型经验,其中提到了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探索“塘约经验”助力乡村振兴的经验。“塘约经验”的一个重要做法是重视农村党组织建设:支部建在村民组上,实行党组织网格化管理。

贵州历来重视党的建设在解决“三农”问题中的作用。不仅是安顺平坝区的塘约村重视农村党组织建设,在过去脱贫攻坚的过程中,毕节市委通过党支部建在村民组上,领办集体生产合作社加强了党组织在农村的建设与领导,同样重视了党在农村的组织建设。

国办发〔2021〕44号文件肯定了我省的塘约村助力乡村振兴的基本经验。我们应该对“塘约经验”从理论和实践上进行深入研究、总结,找出具有规律性的因素,以及可供借鉴的方式、方法及路径,以利在适合的更大地域推广运用。

 一、“塘约经验”的基本情况及源起

“2013年,塘约村还是全省最贫困的村之一,主要表现在:一是收入水平较低。农民收入只有3786元,只占全省平均水平的70%,有贫困户138户600人。“三留守”现象突出,空心化比较严重,最多时候有1100多人外出打工,其中70%以上是年轻人。二是生存环境较差。由于种地不赚钱,30%以上耕地撂荒,“破石板、烂石墙、泥巴路、水凼凼”是其真实写照,2014年6月一场洪水冲毁了房屋和道路,让塘约村雪上加霜。三是村级组织较弱。村级经济基本无积累,村干部说话没人听、做事没人跟,没人愿当村干部。村民等靠要思想严重,人人争当低保户、户户争要救济粮。”(摘自《贵州省委政研室联合调研组“塘约经验”调研报告》,原载2017年5月18日《贵州日报》)  


由于贵州人多地少,“由于种地不赚钱,30%以上耕地撂荒”现象。应该说这种现象并非一地。由于坪坝县塘约村的地理环境特殊,2014年6月一场洪水冲毁了塘约村的房屋和道路。大水灾更使全村重新一贫如洗。毫无疑问这场水灾造成了塘约村的规模性返贫。此时离党的十八大提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仅有5年时间。全村一下子回到了“一穷二白”的窘境。如何面对这一突发情况,党支部书记左文学组织支部各党小组开会研究。他认为:要发展必须把土地集中起来。


于是塘约村大胆实行制度创新。党支部因势利导、因地制宜,坚持党建引领、改革推动、合股联营、村民自治仅仅两年时间,就改变了不利局面。2017年贵州省委政研室联合调研组对塘约村的情况作了全面调研。对塘约村的发展路子作了肯定:“经过3年的努力,全村经济社会、村容村貌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创造了贫困地区追赶跨越、全面小康的奇迹。一是实现了从贫困村到小康村的转变。农民收入10030元,增加了6000多元,80%的农户户均年收入3万元以上,50%的农户建起了新房,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建成了村文化广场、林荫小道、健康步道、自行车车道等基础设施,被评为贵州首届“十佳美丽乡村”。二是实现了从后进村到先进村的转变。村级集体经济收入202.45万元,增加了198.53万元,村级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增强了,社会风气变好了,人心变齐了。如今的塘约村被誉为“精神焕发的村庄”,到处充满了生机和活力。三是实现了从封闭到开放的转变。农业产业示范园建设初具规模,在合作社内部组建的运输公司、旅游公司、建筑公司等经营实体,保障了全村劳动力充分就业,外出务工人员从860人减少到50余人,农村“三留守”问题基本得到解决。”(摘自《贵州省委政研室联合调研组“塘约经验”调研报告》,原载2017年5月18日《贵州日报》)  


时任贵州省委书记的陈敏尔亲自考察了平坝区塘约村,随后塘约村的经验与做法得到省、市各级党政领导的肯定。 

【时任省委书记的陈敏尔在塘约村考察】


塘约村通过科学规划,用两到三年的艰苦努力把一个“一穷二白的水洗村”变成了“精神焕发的村庄”。他们是如何做到的呢?显然有一个艰难的“凤凰涅槃”过程。

二、集中土地、科学规划助力“凤凰涅槃”


一场大水冲坏了田地、庄稼甚至房屋。单家独户的承包地被洪水冲毁了田地,模糊了边界。党支部把土地集中起来的想法很快得到了村民们的赞同。同时也得到了省、市领导的帮助与支持。但是土地集中起来需要确定各家各户的承包地、自留地的面积。在现场测量确权难度很大,于是村里找出了当年承包地图。


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向塘约村提供了卫星遥感地图,村里采用“农村土地权属业务管理系统”对全村土地进行电脑管理的方式,对全村进行规划管理。


采用管理系统计算出各家承包地、自留地、宅基地的范围和面积。通过确权——赋权——易权的方式,把全村的土地集中了起来。


同时,组织村民根据自己的能力和愿望自主选择就业,能开车的到运输队,把能种粮、种菜的,能搞修建的,能搞其他工程的,分别编组、立队进行集体劳动。


三、统一思想、组织起来,实行集体劳动


大灾之后,首先是要整理被冲毁的田土,全面恢复生产。土地集中了,显然需要采用集体劳动的方式,走集体化的道路。马克思指出 “小农经济按其性质来说就是排斥社会劳动生产力的发展、劳动的社会形式、资本的社会积聚、大规模的畜牧和科学的不断扩大的应用。”(《资本论》 第三卷,第910页,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这个道理很简单,小生产相似于“一个鞋匠完成全部工序做一双鞋”。这样的落后生产方式与“每人只做一道工序”的生产方式相比,显然后者的生产率会大大提高。因此可以说农业的出路最终在于农业的社会化大生产。我国农村生产率不高的主要原因还是多年实行小生产的方式。单家独户的小农经济很难说能把农业生产率提高到多高的程度。因为土地的增长是有极限的。特别是贵州山区“八山一水一分田”的情况下,过去提出“交够国家手、留足集体的,都是自己的。”还能激励农民的积极性,从今天看,全部免除了农业税,不留也不交。也没有能促进农民的积极性,反而出现大量的“耕地撂荒”。因此,从长远来看,小农经济的生产方式不是现代农业发展的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上发表文章指出:“现在,粮食生产一大软肋是生产成本偏高,解决办法还是要创新经营方式,要培育好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健全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把一家一户办不了、办起来不划算的事交给社会化服务组织来办。要加强农民农业生产技术和管理能力培训,促进管理现代化。”

一提起合作化的道路,人们不仅会联想起苏联的“集体农庄”和我国改革开放以前的“合作社”、“人民公社”化运动。虽然这些运动因为一度采取过“一大二公”、“强迫命令”的方式,走过一些弯路,但从理论上讲,“合作”和“集体”的方式才是解决中国“三农”问题的基本方向和必由之路。

四、从思想理论上认识乡村振兴的趋势、规律及意义


新中国一建立,中国共产党就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号召。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农村改革开放初期,曾经“小岗模式”、安顺的“顶云经验”吹响了中国农村改革开放的号角。“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在一定程度上解放了生产力,在一定时期使生产关系适合了生产力的发展。但是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科技的发展。“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局限性逐步显现出来。新世纪以来实行的“降低农业税”和“粮食直补”等单项政策措施也并未必能从根本上达到提高农民收入,提高农业产出效率的目的。特别是在全面取消农业税后。农民不但不需要上交公粮,国家还要帮扶脱贫攻坚。显然无论是“包产到户”还是“联产承包责任制”因为土地受增长极限限制,再用人们的“让自己的劳动收获,最大化的自己占有”的这种刺激农民的自私心以激励生产力发展的方式,显然已经到头了。到了今天,一些地方还出现了好田好土地撂荒的现象。显然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人不仅仅是“经济人”,随着社会和科技的发展,再用亚当·斯密的“经济人”思路去激励人的法子越来越不灵了。土地产出的极限限制了这种激励方式的局限性。分散劳动的小生产方式不符合农业现代化大生产的规律。这种小生产的营业生产方式在世界农业发展史上,早已成为过去式。

纵观世界农业发展模式,无论是在美国、 德国、法国都有各种专业合作社。专业合作社在美国,由合作社加工的农产品已占农产品总量的80%。目前全世界农村合作社有四大类型:

1、德国、法国型。它主要是以专业为合作对象;

2、日本、韩国、印度、泰国型,我国台湾地区型。它主要是以综合性合作社为主;

3、美国、加拿大型。主要特点是跨区域合作与联合,共同销售为主。

4、以色列为代表的“基布兹”型和“莫沙夫”型。这是一种改良的“集体农庄”式。它采取了两种主要形式:农业集体社(KIBBOUTZ音译:基布兹)和定居点(MOSHAV,音译:莫沙夫)。“基布兹”和“莫沙夫”是以色列农业生产的两大支柱。“基布兹”类似于我国过去的人民公社,实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原则。财产包括房屋和生产资料属公有,其成员共同劳动,共享财富,过着一种完全平等的生活。几十年来,在以色列国家建设与农业发展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由于它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普通庄员在生产上和管理上积极性低下的问题,以高效率著称于世。

但是,不管是英国农场、德国、法国、美国、日本、韩国的农业合作化模式,还是以色列的模式。由于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即生产资料私有制前提下),社会的统治者们重视的只是土地和农产品的交换政策,从来没有人真正重视农民本身的利益和问题。

然而,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从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宪法》就定下了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属性。我国的合作社性质只是生产方式的转变。无论是“包产到户”、“还是联产承包责任制”从来都没有,也不可能改变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属性。很多人至今还不明白的是,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每一寸土地都是国家的、集体公有的。没有一寸土地是属于个人全权所有的。过去我们的生产方式的转变只涉及生产关系与生产力是否相适应的问题。我们常常说道的农村土地的买卖,实际上只是使用权和经营权的让渡,其所有权永远属于国家和集体。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中是有非常明确表述的。简而言之,即“除国家规划、征用的土地外,城市的土地理论上属于国有,乡村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这也是深化农村经济改革的不可逾越的红线;也是讨论乡村振兴的基本前提。不明白这一点,任何对讨论、研究及制度设计的模式的评价都是徒劳的,也都是无意义的。对于“塘约经验”的研究、讨论和评价也是这样。在考察“塘约经验”时,给我们的一个重要启示就是农村土地需要重新确权。一个地方集体地土所有权应该说是有区划分割的,有既定的历史依据的。但经营权和承包权则比较混乱。乡村振兴一个重要的问题是集体所有的土地上有哪些经营权、承包权被非法利用与侵占。过去我们一直认为村集体很穷,其实,村集体所拥有的土地所有权应该建立在确权的基础上。

一段时间以来对塘约村的深化农村改革方式认为是“重回农业合作化和集体化”,特别是对著名作家王宏甲的报告文学《塘约道路》有不同看法,并常受理论界和民间人士诟病。实际上发达国家的农业发展模式都是“集体”、“合作”的方式,纵观近代世界农业发展史,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已经有150多年的历史,它被认为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农村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世界各国都有程度不同的发展。只是由于各国、各省、各地的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而出现不同形式。但本质上都是以“集体”、“合作”的方式存在。只是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在不同的地区应该有各种不同的模式。在国内过去社会主义乡村发展的模式有多种多样,如深圳的“南岭模式”、河南的“南街模式”、还有“苏北模式”和“苏南模式” 。甚至在一些学术刊物上还讨论过试行韩国的 “新乡村运动”模式,以及以色列“集体农庄”模式。这些模式的具体做法都只是适应其自身的实际情况,适应当时、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而存在的。

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农业问题大多只涉及到农村的农场主、地主、业主们利益问题,也很少有人对从事农业劳动的劳动者有过关心和重视,只把他们作为用钱购买来的雇佣劳动工具,如果说在资本主义社会,他们对劳动者的态度上有所改善的话,也只是他们为了尽量减少成本提高效率上进行考虑。因此,即使是在上述提及的各种生产模式中,包括韩国 “新乡村运动”也不可能真正解决中国“三农”问题。因为我们乡村振兴的新模式是在“生产资料公有制条件下”的模式,必须具有社会主义属性;必须“闯出”我们自己的乡村振兴的新模式。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今天,在科学技术、信息技术高度发展的今天,在贵州乃至西部地区人多地少的情况下,土地种粮只需要农村劳动力的一小部分。过去一段时间一些专家支招解决贵州“三农”问题的方式竟然是——发展让农民挣快钱的“打工经济”,许多农民长年在外打工,无力在城市买房,无法融入城市,到一定的年龄后,最后还是一贫如洗地回到老家苟延残喘。过去的一些做法常常忽视了基础性的“美丽乡村建设”,有的地方的所谓美丽乡村建设,只停留在发展的外壳上,更谈不上“乡村振兴”。过去一段时间,我们许多地方的党政领导眼睛只盯着“GDP”。为了急功近利,贪大求洋,不惜用几万、几十万甚至数亿、数百亿的资金打水漂,也不重视发展乡村的“内生发展动力”。为了扭转这些局面,特别针对贵州农村经济发展的国发2号文件才对贵州的发展提出了探索前进的方向的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在文章中要求:“全党务必充分认识新发展阶段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习近平《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动乡村振兴》,《求是》2022年4月1日)

我认为习近平总书记的文章为中国下一步解决中国“三农问题”,特别是对西部欠发达地区的发展道路指明了方向。从塘约村发展的经验来看,党建引领应该是发展、推动乡村振兴的关键要素。“塘约经验” 是在特殊困难的情况下农民自己探索出的经验,是在坚持社会主义制度下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形成的模式,虽然其中可能有许多并不适当的做法,但也有许多创新的做法是值得推广的。

五、“塘约经验”的亮点

塘约村从单家独户、生产互助小组生产方式的转变,重新采用集体劳动的方式有其历史的偶然性和必然性。这种新时期的改变,必然带来管理方式的创新。塘约村在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的基础上。在大灾面前立即采用统一指挥,共同劳动的方式作出了清理、恢复田地,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决定。


1、以党的建设为引领建立健全村党组织。2014年6月大灾之后,经过一个月的筹备与规划,2014年7月成立塘约村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第一步就是从党的建设入手,完善建立健全了党总支,把支部建在村民组上。将全村划分为3个网格党支部和11个党小组, 实行村级党员“积分制”管理,对班子成员实行"“驾照式” 量化扣分管理,以更好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完善村委会自身监督、监督委员会监督和村民小组监督“三方”监督制度,通过“党支部管全村, 村民监督党员”,以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夯实发展根基。


2、制定塘约村发展规划,探索“村社一体、合股联营”的发展模式。塘约村在区委、区政府的关心指导下,村党总支制 定《平坝区乐平镇塘约村农村综合改革发展规划》 , 立足发展实际,规划制定了“以党建为引领、以改革为抓手、以产业为根本”的发展蓝图, 明确了“村社一体、 合股联营”的发展道路。调整、改组了村委会、新建立了专业合作社。在合作社内部组建的运输公司、旅游公司、建筑公司等经营实体。全村村民根据自己的技能、能力、意愿选择工作岗位。

3、“约法三章”制定规范。集体劳动的关键问题是如何管理好集体成员。无论是管理层还是被管理层都需要有规范。乡村并不是一般的企事业单位有现成的经验和做法。结合劳动的实际分工有很大的差别,对于塘约村这种微小的基层乡村组织来说,现阶段基本没有可遵循的现成办法。像政府部门那样出文件、像企业那样定制度,对于村民来说“看不懂,听不明,记不住”。比如政府文件中的“GDP”就常常被当成笑话和段子传播。于是塘约村选择了召集村支两委和全集村民代表开会,决定采用“村规民约”的方式制定规范。要求全体村民共同遵守的“九条规定”,俗称为塘约村的“红九条”。
   


从2015年7月采取“红九条”管理模式,对村民违反“九条规定”的,一律列入“黑名单”管理,考察期为三个月。考察期内,村支两委对列入“黑名单”的农户,不办理部分手续,不给予部分优惠政策,直至考察合格,消除“黑名单”后,该农户才有权享受国家一切优惠政策和村支两委提供的服务。从法理上说,或许这些村规并不规范,但这是村民共同制定的。执行下来基本没有阻力和异议,同时还具有一定的有效性。 

【2018年我们在塘约村的宣传栏中看到了塘约村“村规民约”执行的效果】


4、采用土地确权——赋权——易权的方式,完成资金的筹集与经营。农村的贫困、缺少“内生动力”的原因很多情况下是缺乏资金。常常是一种“富饶的贫困”。除了国家的各类扶贫减困补贴和资助外,各类发展都需要资金的投入。国家、政府的投入只能做到临时的减贫解困。并不能包揽长远的发展。而发展“内生动力”是需要资金投入而产生利润才能发展壮大的。一切农产品应该说都是人类生活的必需品,只不过是市场的大小多少不同而已。农民在拥有无偿土地承包权的今天,常常是可以通过对农村产业结构、农业产业结构、农产品的结构调整而获得相对较大的利润。关于如何获得更大的利润的问题。《经济发展理论》告诉我们:“没有创新就没有利润,没有利润就没有发展。”然而利润的产生,不可能是“空手套白狼”。


对于如何通过制度创新获得更大的利润呢?利润理论告诉我们,利润的获得必有这样的前提、程序、要求,也就是说,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体制创新必须符合创新理论的一般规律。无论是开展合作化经营,公司化经营;无论是合作社内部组建的运输公司、旅游公司、建筑公司等经营实体。都需要基本的投资本钱。但对于这种一贫如洗的“水洗村”,如果不能取得发展资金一切都只能是空谈。目前农村经济发展问题很多,但根本的问题还是缺乏资金的投入。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文章中提到:“各地普遍反映,发展乡村产业还有很多政策堵点和痛点,最突出的是用地难、贷款难。乡村建设用地需要给一些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更要靠内部挖潜。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多渠道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推动农村金融机构回归本源。一些地方搞的特色农产品保险,受到农民欢迎,这是个方向,要总结经验、加快推广。”(同上)

塘约村的经验和做法是:

1、申请土地“确权”。在市、区党政部门的支持下。安顺市同意将塘约村作为安顺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确权试点,有关部门协助塘约村制定了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流程图。


在确权的实践过程中,塘约村在土地确权试点的基础上,还大胆探索了“七权同确”的方式。


“确权”的目的是“赋权”,“赋权”的意义是“易权”。“易权”的意义是“贷款”。其流程是:农户用产权证——到信用社贷款——农户以产权入股——到村委填写签订抵押担保承诺书、财产委托处置书,村民组长审核签字,村主任、合作社、法人审核签字,到信用社贷款。这就是约村“确权”启动、筹措资金的逻辑。
     
2、“赋权”的意义和方式。股份合作中心,赋予产权入股权利,探索实施“合股联营,村社一体”发展道路。采取“党总支+合作社+公司+农户”的经济发展模式。鼓励村民以土地和资金与村集体合股联营,根据产量、产能对每亩土地按200元至700元不等分级估价,折算股份,按照合作社30%;村集体30%;村民40%的收益分配模式进行利润分成,促进村集体与村民的“联产联业”而达到“联股联心”。


3、“易权”之后的管理措施。由土地流转中心,赋予相应产权流转权利。赋予营销信息中心产权收益权能。同时组建营销团队,打造特有品牌,筹划营销方案 。通过初步建立的“农村产权确权信息管理平台中心”赋权“互联网+农产品”“合作社+物流”的营销模式。从而实现“权证到人、权跟人走”的目标,拓农产品销售市场。同时,塘约村还与天成农业公司合作,建立“学生营养餐食材特供基地”,发展“浅水莲藕基地”,“精品水果基地”、试种“羊肝菌”等各类特色经济作物,对于一些农副产品实行订单生产销售,实行多种经营,有效应对市场风险。

“塘约经验”中有一条是建立金融服务中心,赋予产权抵押担保权能。建立村级金融担保基金,引进农村信用社金融服务入驻塘约。探索“3+x”放贷模式、创新“金土地贷”、“房惠通”、“特惠贷”等信贷产品,引导产权主体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和房屋所有权等抵押担保贷款让新型经营主体、合作社、村集体以及贫困户抱团发展。

如今,塘约村沿着“党建引领、改革推动、合股联营、村民自治”的工作主线,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业经营制度改革和村级治理制度改革,进一步盘活农村自然资源、存量资产、人力资本,初步实现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走出了一条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脱贫攻坚路子。如今塘约村正沿着“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路子不断探索前进的方向。贵州省委政策研究室的报告总结指出“让分散的资源聚集化、模糊的产权清晰化、集体的资产市场化,壮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摘自《贵州省委政研室联合调研组“塘约经验”调研报告》,原载2017年5月18日《贵州日报》)

                          
结束语

“三农”问题的原因,看起来在于农村贫穷、农业经济发展缓慢、农民劳动收入与劳动付出不成比例,但从更深层次来看,其实也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不相适应”的问题。“三农”问题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社会问题,甚至是一个政治问题。从解决问题的角度来看,更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不是一两项政策所能奏效的。因此,在研究方法上,只有采用系统分析和系统工程的方法,才能真正找出存在问题和解决办法,才能跳出“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煮夹生饭”的改革怪圈。乡村振兴需要从制度创新、组织结构创新角度研究、解决新时期的“三农”问题,同时还要兼顾与乡村振兴相关的市场创新、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及资源供给配置等方式的创新。

“塘约经验”或许只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一朵浪花,是在西部地区特殊环境下,成功跟上全面实现小康社会脚步、实现快速嬗变的一个个案;“塘约经验”或许也可能是中国农村发展值得学习的一条道路——“约道路”。这个道路的基础,或许应该从“塘约经验”中的“土地确权”开始,从建立健全乡村土地“赋权”的地方性法规入手,一开始就杜绝乡村振兴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比如“承包土地延长三十年不变”的政策,如没有准确的“确权”,没有规范的“赋权”,没有依法依规的“易权”。会不会存在私自违规让渡承包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会不会出现改变土地使用属性等违反国家《土地法》的情况?

笔者认为,下一步我们的党和政府应对如何科学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从政策设计、法制规范、体制安排、激励机制、投入机制、投资体制等方面进行调查研究。要研究各地“闯”、“试”的经验与教训。研究如何实事求是地建立发展的目标体系、设计推进程序、步骤和内容,同时提出机制、体制方面的设想。需要为乡村振兴做出阶段性规划:初级阶段如何建设,中级阶段怎样发展,高级阶段如何过渡。要组织专家学者总结各国、各省成功的农业合作化、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的经验、教训。提出如何建立社会主义新时期乡村振兴的对策措施及阶段目标体系、方法、程序、途径、内容、体制、机制等方面提出对策措施及政策建议。

(作者:贵州省委宣传部离退休支部 王春晓;来源:昆仑策网【原创】修订稿,作者授权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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