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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广俊:当前农村主要矛盾与解决路径
点击:  作者:智广俊    来源:昆仑策网【原创】  发布时间:2023-12-14 09:3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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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前农村存在的主要矛盾

 

矛盾相互依赖相互斗争是社会发展的内在动力。分析当前我国农村普遍存在的社会矛盾,找到解决矛盾的路径和办法,这是实现党中央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关键所在。我认为当前农村主要存在以下五大矛盾。

 

(一)家庭小农生产方式与农业现代化生产模式的矛盾

 

目前我国对农村土地采用的是三权管理体制,即,村集体拥有土地所有权、村民有承包权、流转土地者有经营权。

 

在土地三权管理体制中,所有权居主导地位,承包权、经营权由此派生。但是在现实社会中,有人蓄意颠倒本末,用强化固定承包权的手法消解虚化土地所有权的性质,甚至想用经营权取代承包权、所有权的地位。这是违反宪法和党的方针政策的一股反动势力。保持土地集体所有,就是坚守了社会主义制度在农村的基本原则,这是保护广大农民的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的根本所在。

 

改革开放四十年,我们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从一个落后的农业国向工业强国转变。1978年,城镇人口占全国人口比重(城镇化率)为17.92%,到了2022年底,城镇人口占全国人口比重为65.22%。2022年比1978年城镇人口比重提高了47.3%,城镇化进程也是现代化社会的一个标志。但是,我们应该知道,取得改革开放巨大成就与农村和农民作出的两大贡献分不开的。一是,农村为城市建设贡献了廉价、且征收容易的土地。城市建设用地、重点工程建设用地从村集体手中和从私人手中征收,其征收难度和征地费用的悬殊,那是不可同日而语的。美国是现代化的国家,但大家都知道,在美国是很少见到高铁的,为什么呢?就是征地过程困难,征地费用高昂所致,这就是很能说明问题的一个例证。二是,农村人口为经济建设提供了充足廉价的劳动力。人民公社时期,培养了几代有文化素质的劳动力,五亿多进城打工农民为新时期的经济腾飞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第一代第二代农民工进城打工,绝大数没有参加社会养老统筹,劳动时间一般都在十几个小时,远超八小时工作制,他们老了干不动了,相当多的人只能回村养老,村里有他们可以居住的房屋,有几亩可以活命糊口的土地可耕种。从百度百科上查询到,改革开放前我国基尼系数为0.16,从2003年起,基尼系数一直在0.479高位上波动运行。而国际上通常把基尼系数0.4作为贫富差距的警戒线,大于这一数值容易出现社会动荡。我国基尼系数多年超过了贫富差距警戒线。社会繁荣发展了,可贫富差距却极显著地拉大了,其背后是农民辛勤付出没有得到相应的收入待遇。

 

虽然农村人口显著减少,农村劳动力大规模转移,留在农村种地的多是老弱病残的弱劳力,但凭借科学技术的进步、化肥大量使用、良种的推广和流转土地规模化经营等原因,我国农业还是获得连年丰收,多年来基本保障了全国主要农产品的供给。但是,农产品供应形势越来越严重,根据中国海关统计,在2013-2022年的十年间,中国进口食品额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12.3%,2022年中国进口食品总额1396.2亿美元,同比增长3.1%;2023年1月13日,海关总署发布全年粮食进口数据:2022年1-12月,中国累计进口粮食14687.2万吨,同比降低10.7%。进口金额同比增加10.5%。2022年粮食进口量,占2022年全国粮食总产量(68653万吨)的21.4%。也就是说,现在我国21%粮食要靠进口解决。我国已经成为全球粮食第一进口大国。这就突破了党中央确保主要粮食生产基本自给的目标。这是很危险的事,一旦我国农业生产遭遇到重大自然灾害,帝国主义以粮食为武器制裁我们,后果不堪想象。

 

造成我国农业粮食生产落后的一个最重要的原因是,包产到户使农田分得支离破碎,一家人二十几亩地,还分成了五六块。古今中外没有这种种地法。而且偏远地区土地出现了严重土地撂荒现象,各级政府和乡村组织对此一直束手无策。因此,家庭小农对土地的占有与采用农业现代化生产方式,产生了巨大的矛盾。

 

(二)村集体经济空心化、村领导管理薄弱化与建设美丽乡村的矛盾

 

全国已经建成美丽乡村的村庄,他们有一个共同点,就是有一个强有力的村级领导班子、村集体有强大的经济实力。

 

而我国大多数村庄集体经济处于极其薄弱的状态,有的村集体经济还处于空白状态。多年来,绝大数农村采取的是对集体经济分光吃尽的办法,而没有集体经济实力为后盾的领导班子,难以有所作为。这是农村存在的一对尖锐的矛盾。

 

(三)农民自主创新精神与官僚僵化管理的矛盾

 

群众是真正的英雄,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这是党的优良传统。但是,有的时候,有的地方的领导就是不支持基层群众的创新。比如,贵州安顺市一位村党支部书记曾对我说过,他所在的村,由村党支部出面,做通了全体村民的工作,统一整修了农田,去掉了农田地埂,多出了100多亩土地,村集体要用多出的这100多亩地大做文章,重上集体经济。但这却受到县领导的干涉,强令将多出的土地按照各户承包地的面积再量化到农户。当初,全国采取包产到户时,虽然并没有公开下达中央文件,各级领导却强令各地一刀切都要分田到户。像华西村、周家庄等十几个没有采取包产到户的漏网之鱼,无例外地都成了全国百强村。在舆论场上,到处都宣扬小岗村18条好汉按红手印分田的壮举,却无视甚至打压周家庄几千村民按红手印要求不分田到户的义举。南街村村民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收回了村民的承包地,重走集体经济,这与当地党政领导没有强行禁止有关,因而大获成功。全国各地有南街村这样想法的大有人在,却没有南街村幸运了,他们连尝试的机会都没有。现在村干部整天忙碌完成县乡政府下达各项任务,填不完的统计报表。村干部很少有心思谋划本村的改革发展的事,即使有人根据本村实际情况,提出一点改革想法,如果没有先例,其上级领导往往采取明哲保身的态度,怕出风险,不支持村干部的创新。

 

著名三农问题专家李昌平提出村委会“四权统一”、“三位一体”发展的主张。“四权统一”指农村产权、财权、事权和治权的统一由村委会来行使。“三位一体”指村社经济发展、社区建设和社区治理的三种职能于一体。农村的事由农民当家做主,而不是由乡政府越俎代庖管理。比如,有的地方实行村级财务由乡政府统一管理,村里每花一分钱,也得乡领导批准。领导不要有比群众高明的想法,真正发挥农民群众的首创精神才能把农村的事情搞好。

 

(四) 艰巨的脱贫任务与稳定扶贫机制的矛盾

 

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我国从一个底子薄、人口多的农业国一跃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第一工业国,这是谁也不能否定的伟大成就。但是在农村中却产生了严重的贫困人口。国家统计局发布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按照每人每年2300元(2010年不变价)的农村扶贫标准计算,2015年农村贫困人口5575万人,比上年减少1442万人。也就是说2014年我国农村存在7千万贫困人口,这是一个惊人的数据。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党领导我们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习近平主席讲,确保全面小康道路上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党的十八大以来,2015年11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党中央抽调大批干部参加农村扶贫工作,2020年的数据,全国扶贫工作人员达到了2000万。全国范围开展了扶贫攻坚战,调动利用了各种社会资源,经过七八年的奋战,2020年11月23日,党中央宣布全国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但是稳定脱贫成果依然是农村中艰巨的工作。

 

改革开放了,农村为什么会出现7千万贫困人口,其产生贫困的社会根源是什么?值得我们去探讨。

 

我们知道改革开放取得成就,是与党中央选择市场经济体制分不开的。但是,市场经济本质就是优胜劣汰,本性就是嫌贫爱富,拉开人们贫富差距那是必然的结果。但是,党中央又要带领全体人民走向共同富裕,这就是矛盾。开展扶贫攻坚就是解决这个矛盾的举措。但是,这是临时举措,建立稳固的扶贫机制才是解决村民致贫的根本。

 

贫困户哪朝哪代都有,村民致贫的原因五花八门,任何政府都不可能杜绝贫困户的产生。可是,在人民公社时期,虽然农民普遍生活水平不高,但没有一户一人日子过不下去。一对夫妻养六七个孩子,一般每个孩子都能上完小学或中学,考上大中专学校自有国家供养。而如今,人们生活水平提高了,国家鼓励夫妻生育二胎,可大多数人不敢生,因为供养子女念书成家太费钱了,实在是供养不起。人民公社时期,有的家庭主要劳动力得病致残,家里挣不来工分,生产队照样供应口粮,享受各种生活待遇,还会受到格外照顾。五保户的生活更是由生产队负责到底。在人民公社时期,基本不存在由政府来扶贫的一说,靠集体经济的力量就解决了。

 

因此,重新建立激活集体经济,集体经济壮大了,才有基础建立起有效的扶贫机制,农村扶贫工作也就自然而然解决了。笔者2018年到山东烟台市,2020年到贵州毕节市调研党支部领导合作社,发现凡是集体经济搞得好的村,就不存在需要政府去做帮扶脱贫工作。烟台市搞得好的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村里举办了为老人们服务的乡村大食堂,村里80岁以上不能做饭的老人、贫困户、五保户免费提供一日三餐。对于腿脚不灵便的,由党员义务送饭上门。

 

我有一个简便易行的办法,可以一劳永逸地解决农村扶贫问题。那就是凡是已在城镇落户的农民,承包地一律收归集体。集体对收回来的土地不再分包到每户村民,而是集体管理,集体自己有经营能力的,可以自己经营,也可整块地发包给村里种田大户,但期限不能太长;或者与外来公司合作经营,至于采取哪种方式,由村民大会上民主做出决定。集体土地上的收入,集体起码要提留40%,用于村里包括扶贫救济等各项公用事业,其余按照村里居住人口均分。这种方法公平合理吗?我认为是最公平合理的。我举一个例子来进一步说明。假如,村里有姓张姓王两对夫妻,他们各有5个子女,大点的孩子都在上学阶段,包产到户到户时,是以人口多少分承包地的,每人分5亩地,每家分了35亩土地。三十年后两家状况是,张姓家庭人聪明,5个孩子通过大专中学校毕业安排,都在城里就业。而王姓人家孩子念书不行,也没有其它本事,只能留在村里种地。两家孩子各自成家后,每个孩子都分了5亩承包地。张姓在城里工作的孩子多在政府部门工作,薪水不错,也不用种地,但依然合法享受着5亩地的种粮补贴款。而留在村里的王姓孩子,新组建的小家庭只有丈夫一人5亩承包地,土地不够种,只好向不种地的张家人租地种,一亩水地标准租金是1000元。这样的结果是,张姓王姓子女收入必然会拉开距离,王姓子女能不掉在贫困队伍里吗?我每每听到,稳定承包地不变,是给了农民一颗定心丸,使他们种田积极性更高了,心里不由地发笑,这种政策是保护留在村里种地农民的利益呢,还是保护在城里“小地主”的利益?承包地不能变才是最大的不公平。既然村里的人口70%已经在城里定居,土地等资源留给在村人来使用,留在村里的人还会因资源缺乏致贫吗?为了保障进城人一旦在城里混不下去,可以规定返乡村民在村里居住,还可以像留村村民一样继续分享村集体土地经营的收益就是了。

 

(五) 乡村自治与政府管理的矛盾

 

我国2000多年封建社会有一个传统,那就是皇权不下县,县下皆自治。人民公社时期,讲的是人民事业人民办,公社将修路开渠,建赤脚医生为主的合作医疗体制,都由农民自己来办。有的项目是民办公助,例如乡医院、兽医站和学校。学校里只有少量公职老师,大多数老师属于民办老师的身份,他们在生产队里挣工分,每月享受7元钱的补助。扶危济困方面的民政工作更是以村集体为主来承担,集体还承担着民兵训练任务。还有一个建勤工制度,就是县里从公社生产队抽调劳动力参加县里的修公路之类的劳动,县里给出勤社员每天几毛钱的补助,回生产队记工分。不过抽调建勤工人数极少,一个生产队隔几年才轮到一个人。


1982年,全国范围内实行了包产到户责任制的改革。采取的办法是能分的都分,能卖的都卖,就怕留下点集体财产让村干部谋私,打烂石头分沙子成为一股潮流。

 

集体经济分了个干净,但村里的事还得有人管呀,上边来人到村里办理公务,总得有一个人接待吧,选出来村民小组组长和村委会主任倒霉了,他们名义上有很少补贴,还要由从农民缴纳的税费中通过乡政府负责返还,他们的家成了下乡干部的招待点,管住管吃,村干部往往忙碌一年,倒贴钱,于是谁也不想当村干部了。这样的结果就逼出一个村干部的工资补贴和村集体开支由县财政承担的改革结果,一直执行到现在。这样带来的一个不良后果是,吃财政的队伍越来越庞大,十羊九牧,财政供养人员是中国历史上最高的,人民负担苦不堪言。而且村干部挣的是政府的工资,他们首先要为政府负责,其次才能考虑到村民的利益。村干部与群众的关系远不像过去那样密切。

 

1982年,新修改的宪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1994年民政部下发的关于开展村民自治示范活动的通知,提出村民自治的核心内容是“四个民主”,即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随后颁布的有关乡村自治内容的法律进一步强化了村民自治的内容。

 

但是村里没有集体经济,村民自治也只能是一句空话。旧时代乡村自治也是有公共财产来维持运转的,村里也有公田的存在,如校田、祠堂田、正月闹玩意田、庙产等。蒙古人不种田,也有公共畜群,其收益用在举办那达慕。如今村集体财产分光了,实行村民自治没有了经济基础,自治只能是空话而已。

 

村里的事情靠村民自治管理不了,政府行政职能只好越位进来,大学生村官、下派第一书记就来到了村里了。政府管的事越来越宽。村民养的猪,自己不能杀,要到城里定点屠宰。吉林舒兰市53岁的农民田某,自己养了一头猪,腿断了,自己把猪杀了,自家吃不了那么多猪肉,把剩下的80多公斤猪肉拉到集市上去卖,结果刚卖了一斤二两,除去成本也就赚了五毛八,就被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人抓到了,不但把他剩下的160多斤猪肉没收,还要罚他10万元。农民卖菜收入十几元钱被罚款10万元之类的报道屡见不鲜。农民在自家院里蹲在地上吃饭,管理人员也要进来纠正。农业农村部下禁令,不让农民将没有发酵的牛羊粪施进地里,好像农民不懂农家肥要经过沤肥的道理。有的地方不准农民房前屋后点瓜种豆,不准在院里养鸡鸭,农民在瓜田挂一宣传卖瓜的条幅,也是违规。还有农管人员深入到田间地头,检查农民有没有小型农机具的驾驶证。这种政府对农村的强化管理,越来越受到村民的抵制。

 

二、解决农村问题首先要立足三个出发点

 

1. 能够稳定提高农业生产水平;


2. 能够让农民特别是在村务农者得到实惠;


3. 能够实现乡村社会稳定发展和繁荣。

 

三、解决农村主要矛盾的路径

 

解决农村主要社会矛盾,目前看来只有二条路径:一条是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另一条是变相实现土地私有化,加快土地向资本手中转移集中,走美国式资本主义农场道路。两条路线的斗争十分地激烈。

 

首先肯定,美国式资本主义农场生产方式是比我国家庭小农生产方式先进得很多,农业生产产量产值都比我国高出了很多,这是不能不承认的事实。但是,中美两国农业生产环境条件和发展历史有着显著的不同。美国现代农业是白人用刀枪屠杀印第安人,抢占他们的土地建立的,每个白人家庭拥有上百上千亩土地,而中国是传统的小农经济,农家种自己的地或租种地主的家,一般种植规模也就是一家二三十亩地而已。美国多是平原,中国以山地居多,美国农业自然条件比中国优越得多。美国是已经实现了现代化的富国,而中国走上独立自主的路子才几十年。因此,我国不能照搬美国农场方式。但是,农田实现规模化经营这是农业现代化的内在要求,中国也不能例外,比如现代化农机具只能在成片的土地上才能使用。本来人民公社为农业现代化发展提供了土地集中使用的条件,人民公社时期,水利农田建设取得了极大的进展,农业生产已经向现代化方向发展,可惜由于我们工作中种种失误,人民公社被迫解散转制了。(关于人民公社解体的事,本文不做讨论,另写专门文章)。

 

如果,我们照搬美国农业的模式,那就得采取土地私有化的政策,通过市场经济等手段,促使农户承包地向资本手中转移集中。这样做的后果是几亿破产农民必然会流落在城乡社会角落里,生活没有了保障,他们会成为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因此,在中国推行美国式农业道路,违背了社会主义原则,侵犯了大多数农民的利益。所以,我们要坚决反对走美国式资本主义农业的道路,坚持开创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参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自留地、自留山、家庭副业和饲养自留畜。

 

而有股势力硬是要违背宪法原则,把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中的统的功能抛弃了,推行将村里没有能分掉的的集体财产,如机井小型水利工程、电力设备、农机具都降价折算给社员个人。链轨拖拉机也以废铁卖了。当初村民承包土地叫作联产承包责任制,或者叫大包干责任制,现在的说法已经演变成了分田到户,村民承包地已经事实上变成了私家财产了。很多土地规模化经营者,已经把流转到手的土地当作个人私产来对待。而农村农业部更是鼓励土地经营者将流转到手的土地向银行抵押贷款。被李昌平痛责为有人租辆汽车就可向银行贷款一样荒唐。2016年,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两次曝光云南福建等地,有人用欺骗手段,勾结乡村干部,骗取农民的林权证,拿上农民的林权证去银行抵押贷款,然后跑路。其中一个叫周志品的人只预付了5万元,就与农民签署了办理20万亩林权证的协议。一个省被骗走林权证的有几百万亩,一亩地林权证的价格通常只有3元钱。

 

习近平总书记上世纪九十年代在福建工作时也曾总结过,他说:“为什么乡村集体经济实力会出现弱化现象呢?我认为,主要是近几年我们在指导思想上忽视了乡村集体经济实力的积累和发展工作。在有关脱贫致富的宏观决策中,没有把发展集体经济实力摆到应有的位置。特别是一些农村在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时,没有很好地理解统一经营和‘归大堆’的区别,放松了‘统’这一方面,需要统的没有统起来,不该分的却分了,其结果是原有的‘大一统’变成了‘分光吃净’,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在有些地方,合作化以来积累起来的集体经济实力的绝大部分化为乌有,幸存下来的集体经济实力也失去发展的基础与动力。同时,政府部门缺乏强有力的行政引导和正确的政策导向。”

 

违背了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这是违反宪法的行为,不符合习近平的“三农”思想。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是由2006年10月31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2017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该法试图解决家庭小农生产方式的弊端,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方式集中土地,来提高农业生产水平。但是,该法明确规定“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因此村党支部、村委会和村集体组织是不能加入合作社的。该法实际上就是鼓励农村中富裕农户实现强强联合,无形中排斥贫困户的加入。在农村工作中没有了党的领导,党组织不发挥作用,往往是搞不好的,这应该是一个常识。在农村现实社会中,有人成立合作社,就是为了套取国家扶持农业的资金,为了能够获得工商税务部门的农产品免税发票。

 

2016年,我调查过我所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运作情况,卓资县在工商局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460多家,其中,在地税局取得税务登记的为194户,在国税局登记的123户。但真正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成立运转的合作社只有一家,这家合作社经营了3年,也破产倒闭了。可以说,在全国范围来讲,农民专业合作社百分之九十以上是挂羊头卖狗肉,名不副实,空壳运转。当然也有极少数农民专业化合作社搞的不错,我在贵州毕节市调研时,参加了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社长参加的座谈会,那几个合作社就办的很成功。其中一个合作社专业生产魔芋,种植加工销售一条龙,效益很好,周边村农户纷纷加入他们的合作社。毕节市百分之百的村成立了党支部领导的集体合作社,所有贫困户无条件都加入其中,贫困户没有资金入股,政府无偿为每一个贫困人口资助1000元入股资金。但该市并不排斥农民专业合作社,鼓励他们大胆发展。2021年,农村农业部有官员宣称,我国百分之九十二以上的村庄有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好像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经成为我国农业生产的一种主要方式,这是一种严重的夸大其词,误导了党中央和全社会。

 

农村农业部2013年起开展的承包地确权,这是一项非常糟糕的做法。土地确权要求将农民每块承包地的“四至”都明确记载下来,动用了卫星和大数据中心来确认,每亩土地确权成本是37元。过去村民小组和村委会为了水利工程和村路建设或其它公共事业,可以通过协商与村民来调换承包地,村民之间为了方便种地相互间可以调换土地,农户之间以二亩差地换一亩好地,这是正常的现象。承包地一确权,这种调换土地就带有违规的性质了。各地普遍抵制土地确权做法,有的地方提出,土地确权不确地块,因为人家早已集体耕种了,每户村民按承包地的亩数分粮分钱就是了,农业农村部好长时间不同意这种做法,全国只有极少数的地方这样做了。农村农业部为什么费钱费劲吃力不讨好地搞承包地确权呢?是受了一些别有用心的公知蛊惑,他们说,只要土地确权了,农民很快就会把承包地流转出去,这样就便于实现土地集中,就可以采用规模经营了。可事实恰恰相反,有的农民拿到了土地确权证,一下子变成了钉子户,自家承包地荒了也不流转,我不差那几个流转费,我在乎的是那块是我家的。有的人家就是要把地荒了,再办成家族坟场。第三次农业普查数据显示:2016年末,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农民合作社总数179万个,其中,农业普查登记的以农业生产经营或服务为主的农民合作社91万个;20743万农业经营户,其中,398万规模农业经营户。全国共有31422万农业生产经营人员。也就是说,在农村中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有2亿多农户,共有3亿1千多万人从事农业。家庭小农现在还是农村主要生产方式。

 

我国改朝换代深层次的根源,就是土地经过几十年上百年的集中,逐渐被上层官僚阶层所垄断,造成贫民没有立锥之地,一旦遇到灾年,贫民活不下去,就起来造反。新的王朝建立,使土地重新调整一回,历史就这样循环轮转,改朝换代。那种认为,土地确权了,农民很快就会把承包地流转出去的想法,真是幼稚可笑。更主要的是,他们没有考虑到村民把承包地流转出去,贫困人群的心里的感受,近年各地都有失地农民到承包大户的田里捡拾收割机遗漏庄稼果实的现象,甚至发展到半捡半抢的地步,这就是一个可怕的苗头。共产党是穷人的党,一切都应该要从穷人的利益出发考虑问题。

 

与此同时,一些坚定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人也在探寻如何才能把各家各户的土地集中起来,采用现代化农业方式,搞规模化种植经营,来提高农业产量和产值。最先取得大突破的是贵州省安顺市塘约村。

 

2014年,贵州安顺市塘约村遭遇到百年不遇大洪灾,房屋倒塌,农田道路冲毁。面对这种严重的灾情,党支部书记左文学带领全村人重搞集体经济,获得了极大成功,被誉为塘约道路。“塘约道路”核心经验是:在党支部坚强领导下,把村民组织起来,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建设美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塘约村实现的是村社一体,合股联营;“七权”同确,“一清七统”管理模式。“七权”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宅基地使用权、林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塘约村实行“七权”同确合股经营后,凡是村民以前私自开荒土地,乱占集体荒坡地都要退回给村集体。在多占集体土地上建的房屋,村民会上讨论决定,可以按每平米50元交给集体,来取得多占地的使用权。“一清七统”管理内容:“一清”是,集体个人产权分清了;“七统”是全村土地统一规划,产品统一种植销售,资金统一使用管理,村务财务统一核算,干部统一使用,美丽乡村统一规划建设,全村酒席统一办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订立了“红九条”等村规民约,党支部管全村,村民管党员。村社生产经营活动分公司和队来进行,如运输队、建筑队、蔬菜种植社、旅游公司等来进行。

 

塘约村经营管理不是过去人民公社的工分制,采用的是现代企业管理的模式,按照现代生产要素进行利润分配,着重向农民劳动者收入方面倾斜,村里人在农业集团、建筑队等不同岗位工作,都挣的是工资,比如在建筑队大工师傅一天工资300多元,小工工资100元。一个农妇每个月工作26天,每月最低基本工资2400元。

 

集体建有固定的利润提留比例制度。合作社年终结算,扣除生产成本和劳务支出,其纯利润按三三四制再分配,即合作社提留30%,作为再生产基金;村委会提留30%,作为村集体公益事业基金;40%按照村民入社土地亩数的数量再分配。塘约村村民收入主要有两大块,一是劳务性收入,占总收入的80%;财产性收入,占20%,主要是地租收入,合作社按耕地肥瘦好坏付给村民每亩300-700元返租承包地费。但农民与在外打工不同的是,这些企业是属于村集体所有,村民同时又是村集体的主人,他们有着做主人的尊严和权利。他们就地在合作社里打工,有稳定的工资收入,合作社反租倒包农民承包地有固定稳定的地租收入,入股承包地还可以从集体经营中得到二次股份分红。企业经理管理得不好,村民有罢免经理的权利,与在外打工相比,不可同日而语。

 

塘约村只用了三年时间就实现了大翻身,如今已经是贵州省富裕名村了,全国各地前往参观学习的络绎不绝。2019年底,集体经济收入达到638万元,人均收入达到20136元。2021年,塘约村被党中央国务院评为脱贫攻坚先进典型。该村先后被评为全国文明村镇,全省文明村,全省先进党组织,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国家3A景区等各种荣誉。

 

有人说,塘约村是政府用钱堆出来的典型,别人学不来。

 

我手头有一份来源可靠的统计数据。

 

2014年塘约村遭受洪灾政府救助投入:

(1) 2014年,受灾最严重的白纸厂需要修进寨路,主要用于买水泥等物质,由乐平镇镇政府去付钱买单,花了30万元,老百姓投工投劳修起。

 

(2) 2014年,政府发救灾资金给36户农民130人,每人每天补助10元,共补助60天,共计8.28万元。

 

(3)2014年政府给受灾最严重的邱花祥户建新房(邱花祥夫妇都是残疾人),花了6.4万元。


(4)2014年,政府发给塘约村受灾农民600公斤大米。

 

2014年塘约村遭遇特大洪水,政府救助共投入44.68万元,大米600公斤。

 

2015和2016两年政府对塘约灾后重建的投入:

(1)2015年,拨给塘约村灾民棉衣138件。

 

(2)2015年,政府给受灾严重的白纸厂、石头寨及村委楼周边房屋维修和立面整治共投入2096.4410万元。

 

(3)2015年,村委楼至石头寨至水泥厂路段的修路及道路改造款38万元。

 

(4)2015年,修建一个停车场67.039万元。

 

(5)2015年,修文化广场186.52万元(其中150万元为一事一议项目资金,36.52万元为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

 

(6)2015年青岛对口帮扶资金340万元,用于建设蔬菜种植大棚。

 

(7)2016年政府支持农业产业发展资金30万元,用于采购莲藕种,发展莲藕种植。    


2015和2016两年,政府对塘约村灾后重建投入的资助共计2748万元和138件棉衣,其中包括青岛对口帮扶的340万元。

 

 2017年贵州省“六项行动计划”在塘约村实施项目:

(1)2017年修通组路97.4万元。

(2)2017年修产业路500万元。

(3)2017年购垃圾箱3.5万元。

(4)2017年修通户路233.4003万元。

(5)2017年庭院整治442.4295万元。

(6)2018年各村民组路灯180万元。

(7)2019年建垃圾转运站13.0877万元。

合计:1469.8175万元。

 

说明:

 

1、塘约村的变迁受到全国广泛关注是因人民出版社出版了王宏甲著《塘约道路》一书,中央宣传部《党建》杂志社和人民出版社在全国人大会议中心召开“塘约经验座谈会暨《塘约道路》研讨会”,《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求是》杂志、中央组织部拍摄的《榜样》等均给予肯定的报道。《塘约道路》于2016年12月出版,12月10日在京召开新书发布暨研讨会。

 

2、2017年,贵州省推行“小康路、小康房、小康水、小康电、小康讯、小康寨”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在塘约村实施的项目共计1469.8175万元。这几项基础设施建设,是贵州省所有村寨都享有的普惠政策,是贵州省加强所有村寨基础建设极其重要的成就。这些项目统一是由塘约村以外的工程队做的,塘约村本身不经手资金。

 

2017年政府支持塘约村的农业产业发展建设项目:

(1)2017年羊肚菌种植项目100万元。

 

(2)2017年香葱种植项目98.3万元。

 

(3)2017年特色蔬菜产业种植项目70万元。

 

(4)2018年南瓜种植项目10万元。

 

(5)2018年冷库建设105万元。

 

合计:383.3万元。

 

以上统计,主要有3笔资金,分别是救灾发展扶持资金2748万元,其中包括青岛对口帮扶资金的340万元。塘约村当时作为救灾村、重点贫困村,和救灾表现突出的先进村,政府加上对口帮扶单位共帮扶了2748万元,这对一个拥有十个自然村的大行政村来说,数额并不大,属于很正常的资金扶助。内中虽然有建广场和停车场扶助资金,但这也符合政府对发展乡村旅游扶持资助的项目要求。内蒙古当年在农村实现全覆盖十项工程,普遍无偿帮扶村里修建了广场。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在塘约村实施的项目共计1469.8175万元资金,这是贵州所有村都普惠享受的,施工方和资金管理都是由县级政府管理,这算不上是对塘约村的特殊照顾。

 

塘约村2017年争取政府农业产业发展建设5个项目资金383.3万元。

 

我在这里想说一下,我国各级政府对农业产业发展帮扶资金数量是巨大的,有人对我说,全国一年扶助项目资金一二千万亿以上。但这些资金到不了农民手中,个体农民和村委会对接不了政府扶助资金项目。要由名为各种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公司来承担,他们才能承担政府项目。社会上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多数是挂羊头卖狗肉,并不真正经营。即使正常经营运转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也是城乡资本主宰,强强联合,很少吸收贫困户参加,即使贫困户参加进来,也是没有多少发言权,没有利益的保障。政府扶持农业项目资金,有相当数量的资金落入了官商勾结的腐败黑洞里了。有新闻报道说,有地方搞农田建设工程,验收合格,项目实施方把钱领走了,记者去调查,发现就在地里安的一个水龙头,下面连管道都没有,这就是一个具体事例。即使项目真正建好了,受益的也是极少数富裕农民,与多数村民无关。

 

烟台市牟平区小苇子村是一个146户的小村庄,他们成立的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争取到“土地高标准建设项目”503万资金。有了这笔资金,一下子将全村建设成美丽富裕的家园,合作社果园收入几年后要向千万元目标冲击。党支部书记吕曰刚对我说,我们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是由民办合作社改造过来的,原民办合作社只有五六个人,我是其中之一。如果我们民办合作社把503万资金争取到手,也能把现代化果园建成,但受益的只是我们几个人,而如今这503元资金注入到合作社,全村人人有份,而外来入股户却无权享受,这就是区别。塘约村利用集体的力量争取到政府扶持农业项目资金走的是正道,保证能把资金利用好,让全体村民受益。

 

塘约村真正腾飞起步,关键在于有了集体经济这个内在动力,外来资金帮助只是外因,外因是通过内因才起的作用。全国各地政府,多有用扶助资金打造当地先进典型的事例,可往往表面风光一阵,就无影无踪了。

 

王宏甲在《塘约道路》一书中总结说:一个好社会,不是有多少富豪,而是没有穷人。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就是为穷人谋利益,进而创造更好的社会。一个村庄最伟大的成就,不是出了多少富翁,而是没有贫困户。只有在不忘初心的党的领导下,聚全体村民共同发展,举全村之力直至帮助最后一个贫困者脱贫,才是最大的政绩。

 

随后,塘约道路经验像星星之火向全国播散,山东烟台首先在市级层面上开花结果。

 

中共烟台市组织部在2017年学习塘约经验,因地制宜,大胆创新,开拓进取,大力推行党支部领办合作社,2021年全市已经有70%的村建起了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烟台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不是村社一体管理,村社是分开的,但村党支部书记出任合作社理事长,这是制度性的规定。村民以自愿形式加入合作社,也有的村民以一部分土地加入合作社,一部分自己经营。合作社采取的是股份合作经营,村民以土地、现金、劳动力、其他财产全部折合成现金,以现金来确定股份的份额。外村人和公司也可申请加入合作社,但外来资金股份一般控制在20%以内,这也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所规定的要求,确保农民在合作社居主导地位。村里现有的公用土地、水利设施、公共财产、空闲地、荒山等各种资源,折算成现金入股合作社。在建设现代化果园过程中,因为去掉了分地时各家留的地埂,一般能增加8%的土地,增加土地部分也归村集体所有。政府部门投入到村里的农业开发项目资金和各种支农资金,也折算成股份,归村集体所有。因此,实际上村集体是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最大股东,党支部书记出任合作社理事长也就顺理成章。合作社的利润提交积累后,归合作社成员所有,按股份分配。村集体按照股份从合作社得到的收入,归在册全村人所有,用于全村公用、公益事业、或者投资其他产业。合作社具体经营按公司制方式管理,比如,果园经营团队,由会员大会上推选出来的人组成,合作社其他成员参加果园劳动,按日工、月工资或者包工方式结算,也可雇佣外村劳工。年底果园纯收入,经营团队按比例提取管理费用和奖金。烟台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充分调动发挥了村民的积极性。我参观过烟台30多个合作社,大框架基本相同,但各村具体制度是由村民根据村里的实际情况,由村民在大会上讨论制定的,因此每个合作社各有各的特色,不是形式主义官样文章。所以烟台党支部领办合作社越办越好,健康稳步向前发展,吸引了全国各地的人来参观学习。

 

烟台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实际上是将土地集体所有权和村民承包经营权捆绑在一起,以村里土地等资源入股合作企业中,土地按照市场价格折算入股资金,以集体的身份保持住了一个股东地位角色,而且代表了土地出让方,选择合作伙伴时出于主动的地位。这就既保护了集体和村民的利益,使他们能参与分享产业创新带来的丰厚利润。同时又为资本、技术进农村打开了渠道,给公司企业留出了巨大的发展空间。

 

烟台市委组织部于涛部长认为:中国共产党最大的优势、最有效的工作方法就是动员群众、组织群众,乡村振兴千头万绪,但“牛鼻子”是组织振兴。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政治就会“空壳”,这是马克思主义关于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基本原理。加强党的领导,实行“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就是一揽子、系统性地解决农村各种问题的总抓手。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决不是单纯的经济问题,而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实现共同富裕的治本之策,是重大的政治问题。因此,烟台市乡村振兴工作是以加强建设村党支部为突破口,创新提出了党支部领办合作社这一模式,充分发挥了党组织动员组织团结农民群众的功能,各级组织部门起到了主力军作用。

 

烟台市党支部领办合作社2017年搞了11个试点,2018年在百村示范,2019年在千村覆盖,截止2020年8月,烟台建成了2779个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占全市村庄的42%,开创性实现了在一个地市级范围普遍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为新时代农业合作化道路做了探索。

 

李昌平是全国著名三农专家,他创办了中国农村乡建院,以民间专业团队的方式与当地农村党委政府合作建设打造新农村,已在全国成功建设了200多个试点,成绩斐然。

 

李昌平“三农”问题研究成果核心理念是:土地集体所有制和村社共同体制度是中国立国之本;必须把农民重新组织起来,改变农村组织低效,金融无效、产权无效的现状。将农村资源、资产、资金集约经营起来,产权交易起来,资源变产权,资金变股金、村民变股民,在村集体共有产权下面实现村民“多权分置,混合共享”的中国特色农村产权模式,使广大村民真正拥有可靠的财产性收入;党支部要领办合作社,坚定地走全体村民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道路;村社要内置金融,解决乡村合作金融无效的问题,增强乡村的内生发展动力;乡村振兴要有专业团队来参与。为此,他创建了乡建院专业团队直接参与各地乡村振兴建设。乡建院具体操作方法是:当地党组织和政府是乡村改革试验的领导者,村党支部和村社共同体是试验的主导者;村民和社员是试验的主体,乡建院专业团队是试验的协作者,不能喧宾夺主;农民是乡村振兴的主力军。产权、财权、事权、治权和金融权要回归行政村,使行政村成为真正有实力、有活力的经济实体,拥有较强的治理建设乡村的领导能力,走自主性建设、实现自主性发展的路子,将农村建设成一个美好的共同体家园;合作社要产供销一条龙经营,利用团队的力量以批发价购置生产资料和村民的生活用品,降低购置成本。利用团体的优势,提高所产农产品在市场上的议价权,提高收益;以合作社来整合乡村土地、山林、河流、空闲地以及村民的住宅地等各种资源,来吸引城里的投资,打破城乡流通的壁垒,实现城乡资源的共享。

 

李昌平提出的“四权统一”,指农村产权、财权、事权和治权的统一。“三位一体”是指村社经济发展、社区建设和社区治理的三种职能于一体。将农村打造成有实力、活力的集体经济共同体。

 

我参观过李昌平在内蒙古达拉特旗树林召合作社试点,现将树林召模式简要介绍一下。

 

树林召镇的合作社,可以总结为“一个体系、两个平台”“三层四级联动”合作化模式。三层为“领导指导层、主体层、合作层”。一个体系,即“一村”“四社”及联合社体系。“一村”,指行政村,行政村成立党支部领办的合作社,合作社下设四个部门,也称四个社,“四社”指:资金互助社,土地合作社、房宅合作社、消费合作社,各社单独经营核算。同时,还在镇一级建立了综合性农民合作社的联合社。

 

四级为“户级、社级、村级、镇级”,他们逐级入股,互助参股,多点合作,真正发挥出了合作化的优势。

 

合作社和联合社组建完成后,镇村社三级都要号召广大农民尽可能多的加入相应的合作社,比如土地合作社、房宅合作社,或综合性农民合作社等。如有的农民只参加消费合作社也是可以的,能够享受到合作社统一采购农资物资和生活物资的价格优惠。农民个体不再加入联合社。

 

两个平台,即农村产权交易的线上线下平台,线下平台叫树林召镇农村产权服务中心,线上平台是乡建院创建的“乡村壹家”网站,线上线下互动合作,同步推进。

 

李昌平认为,党支部领办的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是特殊法人实体,是土地所有者,其内含部门(资产中心、信用合作部、保险合作部、土地合作部、房宅合作部、购销合作部、技术部、品牌部……)、企业(全资企业、控股企业)和专业产销班(专业合作社:如草莓、山药等专业合作社),统领的是农业经济大船及大局;如果党支部领办的只是专业合作社,统领的就是农业经济的小舟,就不可能真正实现乡村的自治。

 

塘约村、烟台市和李昌平办的村社共同体虽然形式上不一致,各有所长,但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如今,学习他们经验和做法的村已经在全国各地遍地开花,我相信,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此外,全国各地还有不少乡村办的集体经济搞得很有特点、很有成功之处,有待总结推广。

 

李昌平说,那种鼓吹让农民把土地全流转到资本手中,靠吃每亩土地几十块上百块土地流转费就像想解决贫困问题,是根本不靠谱的,农民失去了生产资料的控制,就失去发展的希望。实践证明只有共产党是完全彻底为人民服务的党,贫困地区的农民只有依靠党的领导才能摆脱贫困,走向共同富裕的道路。

 

李昌平说,共产党打江山后,坐江山的基石,就是土地集体所有制!土地是集体的,才有了村社制度,党支部才能建在村社上。党支部建在恒大上,行吗?为什么党支部建在村社上可行呢?因为有土地集体所有制这个共产党坐江山的产权基石。

 

既然土地集体所有,是共产党江山的基石,无论谁种集体的地,谁都应该是有责任的。为什么农户当初种集体的“责任田”现在变成了“自家田”呢?且没有了任何责任,国家的补贴也跳过集体直接发到农户的手上。种地无责任、有补贴、长久不变。责任田就变成了福利田、私田。由于30年不变,再延长30年不变,最初平均的“责任”变成了现在极不公平的“福利”,“福利田”变成了农业发展的瘤,变成了基层组织建设的瘤,变成了乡村社会和谐建设与发展的瘤,变成了乡村治理的瘤,变成了农村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瘤。

 

著名学者张捷曾提出一个观点,应该恢复农村税和费的征收,他的话引起社会上很多人的误会。其实张捷的观点与李昌平是一致的。在现代社会里每个组织中,参与人的权利和义务是相统一的,不能只要利益,不尽义务,如果在组织中不尽义务,这种机制就是培养自私自利的人。至于政府对农村、农业、农民可以有更多的扶持方式,不在于免农业税费,收回来税费还可以以更恰当的形式返回到农村去嘛,扶持三农资金多多益善,但就是不能发在村民个人手中。比如农村医保,参与人一定要有自己缴费的部分,而不能把政府匹配的医保资金人均发到个人手中一样的道理。

 

土地撂荒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实质上是有的官员把承包地当作村民的私产来看待。如果坚持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的原则,支持村集体依规收回村民的撂荒地,村委会把收回来的地以多种形式转租,即使没人转租,也可种上不需多管理的牧草,也是有收益的,哪会出现撂荒地现象。

 

2016年4月,习总书记在安徽视察时指出,“农村改革不论怎么改,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不能把耕地改少了,不能把粮食生产能力改弱了,不能把农民利益损害了”,这是在农村工作中必须守住的底线。

 

2018年9月21日,习近平同志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时指出:“要把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治方向,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性质,发展新型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道路。”

 

我们知道巴西地处亚马孙平原,发展农业生产有着优越的条件。巴西总统卢拉上任伊始,公开讲话中提到,巴西土地大部分被掌握在少数农场主和跨国资本手中,他们垄断了巴西农业生产和粮食供给,造成了很多巴西人挨饿没饭吃,他在总统任上下决心改变这种状况。想改变已经形成的资本垄断农业的状况谈何容易呀!我国土地流转千万不要出现巴西那种情况。

 

我们知道在巴西、哥伦比亚等美洲国家,农民发起了无地农民运动,他们对一些撂荒土地实行占领,对农场主的土地部分占领。这是一种和平造反的形式。在印度,印共毛派领导的农民起义,争夺土地耕种。因为,人人要有饭吃,这是最大的人权,因此,他们的行为有其正当合理性。

 

津巴布韦在总统穆加贝的领导下,上世纪八十年代,采用革命的手段,将白人农场主赶走,为无土地耕种的黑人平分了土地。穆加贝当年此举曾被世界进步人士誉为反帝英雄,然而几十年过去了,该国农业生产一团糟,人民生活每况日下,2017年,穆加贝被赶下了台。为什么给黑人平分了土地,农业会搞不好呢?因为,农业增产增收是有很多因素促成的,光调动了农民的种地积极性是远远不够的,特别是丧失了农产品国内外市场是致命的。

 

农民对土地流转到资本手中,他们流转费用能年年拿到手吗?承包地转让出去,是不是永久丧失了土地承包权、经营权呢?村民对此是有疑虑的。因为在现实生活中,流转土地经营者破产跑路现象太多了。流转土地经营者一旦跑路,村民地租没有了,给乡政府留下了一地鸡毛。这种现象在各地都有发生,可以说是司空见惯。农业本是微利的产业,如今流转土地经营者要承担过高的地租,很多地方水地一亩标准租金为1000元,地租之高实在可怕,远比旧社会周扒皮地租要高得多,过高的地租使土地经营者举步维艰。城里有很多人到农村租地,并不在乎眼下几年的收成,而是在乎土地多年后的使用权,期望土地以后会增值。

 

国内外正反经验告诉我们,中国农业的出路要再组织化。吕新雨提出一个重要观点,她说:“因此,怎么样把土地重新流转回集体,抵制私有化,把小农重新团结起来,以集体的方式应对市场,并以此承接国家对合作社的支持资金,开辟一条新型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农村市场经济之路?”“今天中国的社会主义道路不同于第三世界,就在于乡村振兴战略是否在土地集体所有制基础完成‘产业强、环境美、农民富’,不仅宜居、而且能够创业的广阔天地——一个年轻人回得去的乡村,如此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城市贫民窟问题。”我认为吕新雨的观点符合习近平“三农”思想,是正确可行的。

 

我觉得,要落实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首先在于要壮大集体经济,把土地所有权真正回归到集体手里,明确村民对土地只有承包使用权,而不是占有权。村集体组织以合作社的方式,村民以承包地入股,或者村集体组织采取反租倒包的形式,把村民零散土地整合在一起,经营方式因地制宜,可以以合作社自己来经营、可以与外来资本合作经营、也可以在行政村内或者面向社会公开竞标发包出去经营,形式多种多样,从而实现土地规模化现代化农业生产,中国农业还是大有希望的,党中央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一定会实现的。

 

参考文献:

吕新雨 | 乡村、革命与“中国式现代化”:以全球南方为视角

王宏甲著《塘约道路》《走向乡村振兴》(该书入选中组部评选出来的全国党员教育培训教材)

李昌平著《村社内置金融与内生发展动力》以及他在网上发表的系列评论

于涛著《组织工作道与行》

智广俊著《烟台经验——乡村振兴之路》

 

(来源:昆仑策网【原创】修订稿,作者授权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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