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站内搜索:
网站首页 > 昆仑专题 > 乡村振兴 > 阅读信息
王宏甲:乡镇党委统领合作社是促进村集体合作社稳步发展的良策
点击:  作者:王宏甲    来源:“宏甲文章”微信公众号  发布时间:2022-03-14 20:06:04
 

迄今,不论哪一种形式的集体合作社,最根本的好处是解决“单户农民的单打独斗问题”,乡镇党委统领合作社是解决“一个村的单打独斗问题”,从而使农村集体经济得到乡与村融合发展,迈上一个新的更大的平台。

 

1.jpg

 

近日,中国农村网发表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魏后凯《推进联村发展筑牢共同富裕基石》一文。当前,“联村发展”已日益为乡村一线的干部群众所重视。

 

新中国农民走上社会主义道路后,坚持发展集体经济的乡村,已有充分的实践证明,他们在改革开放年代运用集体力量发展生产开发市场,显示出的集体优势和社会主义优越性是无可置疑的。过去几年中,我采访过的周家庄、南街村、滕头村、贾家庄等,莫不如此。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特征:不仅没有一个贫困户,还向国家交很多税。比如,河北省周家庄,2018年给国家纳税3370万元,从2014到2018的五年,给国家纳税1.43亿元。河南省南街村,2019年向国家纳税6800多万元,从2015—2019的五年,给国家纳税2.85亿元。

 

他们不仅不需要国家扶贫,还每年向国家纳税这么多!他们凭什么做到的?就凭走集体化道路。还要什么证据来说明他们不错呢!

 

我在讲当今的村党支部领办集体合作社之前,先讲这些始终坚持共同富裕道路的老模范村,是想说,我们不仅不能忘记他们,而且,他们至今是值得万千村庄认真学习的榜样。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脱贫攻坚中创办“村社一体”合作社,发展集体经济脱颖而出的第一个村集体是贵州省塘约村。这是新时代的新型集体经济。此后全国有许多地方学习“塘约经验”。一些较大规模地创建了村集体合作社的地方,感觉到“村自为战”的局限和困难,这就开始探索“联村发展”。在我的调查访问中,我以为目前做得最可观的是河南省叶县。

 

2018年3月,时任叶县县委书记的古松带领县级干部、乡镇党委书记、县有关单位负责人共79人去贵州塘约村考察学习,可见发展集体经济的决心之大。2019年,叶县就实现了全县554个行政村集体经济全覆盖,村集体年收入在10万元以上的村已达330个。再过一年,他们按照“地域相邻、产业相近、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筛选战斗力强、综合实力强、辐射带动能力强的村党组织,与三到五个贫困村、薄弱村的党组织,结成联合党总支部抱团发展。在2021年已成立联合党总支部121个、村集体经济实体546个,实现了集思广益、人才共享、措施共用。此外,为了防止“村集体经济发展起来,一批干部倒下去”,叶县在全县各乡村选聘了554名廉情监督员,赋予他们在一线的知情、质询、建议、审核、监督五项职权,参与村内重大决策、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一句话:建立起廉情监督机制。可以说,叶县的“联村共建”,目前已做得相当踏实。

 

 

比叶县“联村共建”更高一层次的实践,可见贵州省毕节市乡镇党委领导的合作联社统领村集体合作社。毕节市是在脱贫攻坚阶段100%的行政村都创办了村集体合作社的地级市,同时,100%的村两委干部加入集体合作社,100%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加入集体合作社。在此基础上,乡镇党委统领村集体合作社应运而生。

 

迄今,不论哪一种形式的集体合作社,最根本的好处是解决“单户农民的单打独斗问题”,乡镇党委统领合作社是解决“一个村的单打独斗问题”,从而使农村集体经济得到乡与村融合发展,迈上一个新的更大的平台。

 

但是,毕节市“乡镇党委统领合作社”这个更大的平台,在本市内发展尚不平衡,普及性也还有不小的差距。在发展集体经济已经日益显示出大势所趋的今天,在“联村发展”“联村共建”越来越受到重视的今天,各地的发展都将会较从前更加迅速,这是新时代的大势。今年国务院2号文件,要求贵州省应探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样板区”,并为推动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闯新路。毕节只要在新的一年里,在全市所有行政村都创办了党组织领办新型集体经济的基础上,大力推广“乡镇党委统领合作社”,由此使全市的村集体合作社得到巩固,稳步发展,成果就会非常显著。在一个时期内,都将居于领先地位。

 

我由衷期盼毕节抓住这个历史性的机遇,如总书记所说的“踔厉奋发,笃行不怠”,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走向共同富裕闯出一条更宽广的新路。

 

(来源:昆仑策网,转编自“宏甲文章”微信公众号,修订发布;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昆仑策网】微信公众号秉承“聚贤才,集众智,献良策”的办网宗旨,这是一个集思广益的平台,一个发现人才的平台,一个献智献策于国家和社会的平台,一个网络时代发扬人民民主的平台。欢迎社会各界踊跃投稿,让我们一起共同成长。

  电子邮箱:gy121302@163.com

  更多文章请看《昆仑策网》,网址:

    http://www.kunlunce.cn

    http://www.kunlunce.com

责任编辑:红星
特别申明:

1、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大家学习参考;

2、本站属于非营利性网站,如涉及版权和名誉问题,请及时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做相应处理;

3、欢迎各位网友光临阅览,文明上网,依法守规,IP可查。

昆仑专题

高端精神

热点排行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建言点赞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图片新闻

    友情链接
  • 北京市赵晓鲁律师事务所
  • 186导航
  • 红旗文稿
  • 人大经济论坛
  • 光明网
  • 宣讲家网
  • 三沙新闻网
  • 西征网
  • 四月网
  • 法律知识大全
  • 法律法规文库
  • 最高人民法院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中央纪委监察部
  • 共产党新闻网
  • 新华网
  • 央视网
  • 中国政府网
  • 中国新闻网
  • 全国政协网
  • 全国社科办
  • 全国人大网
  • 中国军网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人民日报
  • 求是理论网
  • 人民网
  • 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5015626号-1 昆仑策研究院 版权所有 举报邮箱:kunlunce@yeah.net
    携趣HTTP代理服务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