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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善风 蔡攸敏 王今朝:新时代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目标与推进速度 ——基于契约视角和中外实践的思考
点击:  作者:李善风 蔡攸敏 王今朝    来源:昆仑策网【原创】  发布时间:2019-07-20 08:5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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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从文件档案看,混合所有制在改革开放后的党的文件中已有20多年的酝酿和发展。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各地方政府积极采取行动推动这个改革。然而,在企业层面,交易属性和交易成本决定了混合所有制改革难以快速推进。而多国实践也已经从国家层面验证了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难度,特别是已经否定了那种把混合所有制改革变为私人资本盛宴的企图。真正体现初心的混合所有制是存在的,但还有待进一步探索。

 

一、混合所有制改革政策的形成轨迹

 

改革一词在毛泽东的话语中已经存在,但它成为高频词汇是在中国1978年后。1978年后的中国改革,除了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外,在生产组织方式上,主要是针对国有企业进行的。在80年代探索了承包制,90年代实行了抓大放小政策后,中国的国有企业就更加形成以所谓产权制度为核心的改革思路。混合所有制改革政策就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逐渐形成的。

 

在人们印象中,混合所有制改革仿佛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开始的。其实不然。混合所有制改革只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后更加突出出来。全会通过的文件认为,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并且“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1】早在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判断,“随着产权的流动和重组,财产混合所有的经济单位越来越多,将会形成新的财产所有结构”,而且,“就全国来说,公有制在国民经济中应占主体地位,有的地方、有的产业可以有所差别。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国家和集体所有的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及其对经济发展的主导作用等方面。”【2】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报告认为,“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应该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3】1999年9月,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认为:“国有大中型企业尤其是优势企业,宜于实行股份制的,要通过规范上市、中外合资和企业互相参股等形式,改为股份制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重要的企业由国家控股”。【4】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报告将股份制改革的范围进一步拓宽,从“宜于实行股份制的”表述改为“除极少数必须由国家独资经营的企业外,积极推行股份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表述。【5】2003年10月,十六届三中全会的报告则认为,“要适应经济市场化不断发展的趋势,进一步增强公有制经济的活力,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6】2012年8月,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以现代产权制度为基础,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7】所以,这样看来,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看来是党的长期政策,至少是党的长期政策演变使然。

 

然而,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围绕实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出现了较强的争论,【8】近几年国家至少对某些领域的混合所有制政策的表述也变得更为谨慎。2015年8月24日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强调“稳妥推动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指出:“对适宜继续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国有企业,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坚持因地施策、因业施策、因企施策,宜独则独、宜控则控、宜参则参,不搞拉郎配,不搞全覆盖,不设时间表,一企一策,成熟一个推进一个”。【9】2015年9月24日后印发的《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国发〔2015〕54号)在中发〔2015〕22号文件基础上强调“确保改革规范有序进行”。【10】 

 

理论界的争论和政策的微调就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国家政策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变化?大量文献都是研究如何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未能注意,更未能深入探讨国家政策变化的原因。本文把混合所有制企业作为一种契约、制度,首先从交易属性和交易成本的角度对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推进速度进行分析,【11】再进而基于政治经济学从中外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实践论证,混合所有制改革本身命运多舛,最后提出一种真正的资本混合模式。

 

二、交易属性和交易成本对国资主导混合所有制改革速度的影响:企业视角

 

在既有的文献中,不少认为,我国混合所有制改革推进缓慢,应该强力推进。然而,这些文献完全忽视了交易的契约本性对企业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速度的影响。混合所有制意味着一种新型的契约。由谁来签约、是否签约、怎样签约、如何执行契约、执行契约的预期效果如何以及相关方退出契约的选择余地怎样都会影响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速度。

 

(一)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实践和案例分析

 

在国家做出混合所有制改革决策后,诸多央企开始了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国联通计划通过增发A股融资,与互联网BAT三巨头(百度、阿里巴巴、腾讯)以及其他国企合作。【12】

 

中国石化2014年9月14日发布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销售公司)于9月12日获得25家境内外投资者增资。25家投资者以现金共计人民币1070.94亿元认购增资后销售公司29.99%的股权,其中私营资本总计11家,投资金额382.9亿元,占比35.8%。据中石化官方发布的消息,25家机构分别出资最低4亿元至最高100亿元不等,持有销售公司股权比例0.112%-2.8%。其中,国内投资者12家,投资金额590亿元,占比55.1%;产业投资者以及与产业投资者组团投资的共9家,投资金额326.9亿元,占比30.5%;惠及百姓民生的投资者4家,投资金额320亿元,占比29.9%。其中,最受关注的私营资本总计11家,投资金额382.9亿元,占比35.8%。这标志着中石化油品销售业务重组引资工作如期完成。中国石化集团新闻发言人吕大鹏称,中石化本次增资采用多轮评选、竞争性谈判而非竞标的方式,由潜在投资者对销售公司价值进行独立判断,并根据本次引资的进展先后提交非约束性报价及约束性报价。中石化和销售公司共同成立由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和内外部专家组成的独立评价委员会对潜在投资者进行评议。评议过程除将潜在投资者的报价、拟投资规模等作为主要决策因素外,还对产业投资者、境内投资者及惠及广大中国公众的投资者予以优先考虑。在投资者的选择上,中石化遵循了“三个优先”原则,即产业投资者优先、国内投资者优先、惠及广大人民的投资者优先。此次引入的25家投资者中,产业投资者以及与产业投资者组团投资的共9家。普通投资者借道公募基金渠道(投资门槛定位比如10万元),参与(中国石化混改)成为现实。【13】然而,社会对中石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并未取得一致的意见。【14】


尽管有中石化等的实践,虽然据称国企混改的典型成功和失败案例有多达十九个,而且包含2016-2018年最新案例,【15】 但国企混改工作推动较为缓慢。有观点认为,至2014年混改均未进入实际操作阶段。【16】有观点认为,至2015年底,在实践过程中,市场对混改反应似乎并不热烈,两年来在推进“混改”试点上也没有形成“标杆”性案例,加上相关配套政策没有出台,“混改”只能处于一种边探索边观望阶段。【17】在中国改革前沿深圳,至2017年11月29日至30日,深圳市国资委才召开市属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暨并购重组工作宣讲动员会,深圳市国资委主任彭海斌发出动员令:“用3年时间全面推进市属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能混尽混、应改尽改,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全面提升深圳市属国资国企的市场化水平。”【18】

 

电网型企业也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开展混合所有制增量配电改革。增量配电原则上指1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电网和220(33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等局域电网,不涉及220千伏及以上的新输电网建设。增量配电业务多是工业负荷集中的区域,是未来电力市场发电企业和售电公司重要的售电客户。截至2018年,增量配电领域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推进缓慢。据报导,郑州航空港增量配电改革试点项目中,兴港电力公司成立了1周年,正在推进一批输变电线路建设,前期已投入近6亿元,2018年总投资体量将达到15.16亿元。在特许经营区域里,因存量资产处置问题与电网公司一直没有协商出结果,也多次向所属区域的能源管理部门反映和报送材料,得到的答复是要求双方先行协商并达成一致后再报送材料遭遇类似情况的还不止一两家。国内首个增量配电网领域混合所有制供电企业——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供电有限公司虽然早在2016年7月11日获得了南方能源监管局核发的供电业务许可证,但目前该公司运营主要是承接原前海蛇口供电公司的业务。其他几家股东也还没有真正进驻新公司,新增配电网设施建设也还没有开展。在湖北,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确定武汉左岭新城增量配电业务试点、东风汽车公司襄阳基地配电网增量配电业务试点为湖北两个增量配电业务试点单位,占全国第一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105个项目的2%。根据笔者调研,东风汽车公司襄阳基地配电网增量配电业务主要由东风汽车公司主导,但依然由国网湖北电力公司提供包括兜底在内的诸多服务。武汉左岭新城增量配电混改项目开始于2016年,2017年组建了工作小组并进行调研,将调研结果上报给省公司,省公司将该项目交给综合能源服务公司负责,但进展不明显,2018年8月将该混改项目转交给武汉供电公司负责。目前,已经完成公司章程的制定,正在进行工商注册,接下来还会进行管理层的选举。根据股份占比,由五人组成的董事会中,国网湖北电力公司拥有两个席位,其余入股方各有一人入董事会。监事会有三个成员,其中一个将来自国网湖北电力公司,另外两人由其他三个出资方委派,公司的总经理也将由国网湖北电力公司委派。其经营范围为建设十一万变电站及相关配套设施、传统营销服务工作、抢报修、设备运维管理、综合能源服务。武汉左岭配电有限公司在办理营业执照后,也将会取得供电营业许可证、售电许可证。但目前依然尚未完成。

 

(二)理论分析

 

上述实践和案例分析表明,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在短期内难以彻底完成的。为什么呢?原因在于,完成相关的交易涉及到如下多个交易环节的问题。

 

第一,由谁来签约、是否签约?

 

混合所有制改革既然是要混合不同的资本,也就涉及到资本的主体的选择,就要搜寻适当的签约方了。契约的发起方对契约的预期越低,发起契约的积极性就越弱;要搜寻的签约方数量越多(依据混合所有制改革所涉及的资本数量),对潜在签约方的资质等要求越高,搜寻就越耗时。在已有的混合所有制改革中,更多显示的是,地方政府比较急于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国有企业则只是被动地予以配合,民营资本更是表现出犹豫。这显示,混改与已有的国企改革有较大不同了。实际上,国企的承包制改革主要是动员国企的原来的经营者承包来实施的,抓大放小要么是国企的原来的经营者、管理层收购,要么是卖给外部的私人,而混合所有制改革是要在既有的经营者和潜在的入股者之间分配权利。后者所涉及的问题要复杂的多。无论是资质要求还是潜在入股者的预期都对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进展速度甚至成败产生影响。

 

在国企利润率摊薄(中国已多次出现国企利润率普遍降低的情形)的背景下,在上述交易属性的制约下,交易成本也是国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一个制约因素。【19】要搜寻的签约方数量越多,作为签约成本的一部分的搜寻成本就越高;潜在签约方的资质等要求越高,搜寻成本也越高。因为越高资质的潜在签约方越不容易答应混合所有制的要求。

 

在锁定符合条件的签约方之后,各方之间谈判也需要耗费成本,包括显性的召开会议的旅费、住宿费、招待费、律师费、咨询费、会计师费等以及隐性的各方时间耗费。很显然,谈判方数量越多,谈判内容越复杂,谈判成本就越高。而且,如果谈判不成功,所有的谈判成本成为不带来任何收益的沉淀成本。【20】

 

第二,怎样签约、如何执行契约?

 

推进混合所有制,需要设立新的企业,而这个新的企业需要设计未来决策和执行决策所依赖的制度框架。不同的股东之间本来就有利益冲突,只有通过国资之间的合作才能将这种利益冲突降低到最小。当混合所有制改革事实上是要民营资本进入后,具有追逐私人短期利润动机的民营资本必然引起资本混合企业经营目标的多元化。这时,如果新设立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国有资本占据控股地位,那么,由于国家赋予的国有资本的功能,需要这个混合所有制企业按照国家意志而不是私人利润行事,这就与民营资本追逐私人短期利润动机相矛盾。二者所形成的文化的差异、管理风格差异等也会导致决策困难。即使民营资本不影响该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决策,也会对于这种决策耿耿于怀。也许正是考虑到这种可能,所以,到目前为止,我国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企业主要是国企。

 

第三,执行契约的预期效果以及退出契约

 

如果本来并不需要成立一个实体企业来开展业务,却受到混合所有制政策约束,非要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时,【21】就会因管理费用而产生可以避免的交易成本。因为这时,这个本来可以不设立的公司的高管本身的收入就是一种可避免交易成本。如果没有这样的公司设立,这项成本的大部分是可以不用支付的。而这种成本一旦产生,最终是要转嫁给消费者的。以股份公司来建立混合所有制的做法使得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民营资本产生机会主义行动。这种机会主义行动在于,对民营资本有利时,民营资本就进入,而不利时,民营资本就可以通过正规或非正规的渠道退出。这样,混合所有制改革实际上就是给民营资本多了一种获利机会。所以,股份公司形式的混合所有制实际上总是面临着解除契约的风险。这种风险可能导致民营资本参与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本身结果清零。

 

考虑到以上交易属性和交易成本,可以说,只有混合所有制改革确实带来用其它方法无法带来的巨大收益,才能弥补这个设立混合所有制企业所消耗的交易成本而有余。否则,社会资源就因交易成本而虚耗了。有人认为,混合所有制改革是为了国有企业裁汰冗员。这是不正确的。国有企业的冗员状况早已得到根本的改善,而且把大量工人下岗了。有人认为,混合所有制改革是为了加强公有制经济的控制力。而其实,加强公有制经济的控制力可以有更好的办法。【22】

 

三、中外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历史经验:国家视角

 

仅从企业角度还不足以看清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全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速度只是一时一地之得失。从国家视角研究中外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历史能够为我国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提供借鉴。这种历史唯物主义的分析要远比基于抽象理论和企业层面的交易成本所进行的分析更为可靠。

 

第一,列宁时期俄国和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探索

 

列宁和毛泽东在公有制经济极其弱小的情况下分别在俄国和中国进行过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实践。在俄国十月革命成功后,就面临着经济建设问题。为此,列宁高度重视工业化。列宁强调指出,“开发资源、建立社会主义社会的真正的和唯一的基础只有一个,这就是大工业。如果没有资本主义的大工厂,没有高度发达的大工业,那就根本谈不上社会主义,而对于一个农民国家来说就更是如此。”【23】对于实行工业化的方法,列宁主张实行租让制和积极发展对外贸易,以利用资本主义国家的资金、技术和设备等。利用资本主义国家的资金、技术和设备,可以迅速解决生产资料和建设资金缺乏的困难,因此列宁在有关会议上强调指出:“我们主要应该关心的是尽快地从资本主义国家获得机车、机器、电气器材等等生产资料,没有这些生产资料,我们便不能稍许像样地恢复甚至根本不可能恢复我们的工业。”【24】后来在谈到租让制的意义时,他又指出,俄国有许多矿山和森林自己不能开采,有许多工业企业自己不能恢复生产,就是因为俄国缺乏机器、运输工具等,如果实行租让制,利用外国的机器和运输工具,就能够迅速恢复开采业和工业,迅速提高生产力,使俄国的机器大工业得到发展,改变小生产占优势的状况。就此他说:“苏维埃政权‘培植’租让制这种国家资本主义,就是加强大生产来反对小生产,加强先进生产来反对落后生产,加强机器生产来反对手工生产,增加可由自己支配的大工业产品的数量(提成),加强由国家调整的经济关系来对抗小资产阶级无政府状态的经济关系。”【25】在农业问题上,列宁主张,要采用特殊的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办法,最重要的是掌握了国家政权的无产阶级要同大多数农民妥协,满足农民的经济要求。列宁从经济科学的观点考察了农民的经济要求,他指出:“只要深入地研究一下这个问题,我们就会立刻对自己说:实质上可以用两个东西来满足小农。第一,需要有一定的流转自由,需要给小私有主一定的自由。第二,需要弄到商品和产品。如果没有什么可以流转,那还算什么流转自由;如果没有什么可以交易,那还算什么贸易自由!”【26】列宁还说:“在苏维埃政权下,‘合作制’资本主义和私人资本主义不同,是国家资本主义的一个变种,正因为如此,所以目前它对我们是有利的,有好处的,当然这只是在一定程度上。既然粮食税意味着可以自由出卖剩下的(纳税以后的)余粮,那么我们就必须竭力设法把资本主义的这种发展(因为买卖自由、贸易自由就是资本主义的发展)纳入合作制资本主义的轨道。”【27】在回答《曼彻斯特卫报》记者提问时,列宁说:“新经济政策的真正实质在于:第一,无产阶级国家准许小生产者有贸易自由;第二,对于大资本的生产资料,无产阶级国家采用资本主义经济学中叫作‘国家资本主义’的一系列原则。”【28】站在今天的角度,所谓租让制、合作制就是公私合营,就是资本混合,而且既可以是小资本混合(在农业),也可以大资本混合(在工业)。然而,列宁的这种独具特色的“合作制模式”,即混合所有制模式后来被斯大林所推行的全盘国有化、集体农庄制和高度中央集权的社会主义模式所取代了。今天,中国推进混合所有制的条件也与列宁的混合所有制实践的条件不同:今天中国拥有强大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基础。

 

在中国的毛泽东时代,混合所有制政策也经历了类似苏联从列宁到斯大林式的转变。在延安时期,在与斯诺、谢伟思等外国人士交谈中,毛泽东指出:“中国必须实现工业化”,“中国战后最大的需要是发展经济,但中国缺乏独立完成这一任务的必要的资本主义基础。中国的生活水平这么低,不能采用进一步降低生活水平的办法来筹措所需要的资金”。因此“为了建设,毫无疑问我们需要外国资本。”【29】应该说,毛泽东的这个表述与后来的发展具有较强的一致性,中国确实得到了来自苏联的资本援助。毛泽东还把这种思想用于了当时根据地的经济发展上。他亲自制定了吸引外资的政策:“应该吸引愿来的外地资本家到我抗日根据地开办实业”。据此,1941年5月1日《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规定:“奖励私人企业,保护私有财产,欢迎外地投资……”。1942年l月《陕甘宁边区三十一年度经济建设计划大纲》规定:“应积极欢迎海外华侨来边区投资,颁布优待华侨投资办法,帮助在延华侨兴办工商实业,造就便利华侨来边区投资的基础。”1945年3月28日,陕甘宁边区政府颁布了《陕甘宁边区奖助实业投资暂行条例》,在吸引外资方面提出了更为优惠的政策。边区政府为号召华侨投资延安,特将杜甫川的一个毛纺厂作为华侨毛织厂,该厂资金很快积累到百万余元。1942年2月,延安侨联发起组织了西北华侨实业公司,促进了边区经济的发展。【30】至1942年9月底,延安地区已发展有41个工业合作社,共1041名社员,入股资金已从1941年的669314元法币增加到3434040元,具有生产毛毯、色布、鞋帽、肥皂、牙粉、豆粉、酒精、粉笔、墨水、纸张等设备和生产能力。除此,解放区工合还拥有铁矿、煤矿、制造厂、铁工厂、制药厂、运输站和油井等行业。据1945年不完全统计,在黄河以北的华北各解放区先后建立了包括40余种不同类型的工业合作社230多个。毛泽东曾多次指出,在相当长的一个历史时期,不仅不能消灭私有制经济,还要保护和发展私有制经济。他认为目前农村根据地内的主要经济成分“还不是国营的,而是私营的,而是让自由资本主义经济得到发展的机会,用以反对日本帝国主义和半封建制度。”【31】“因为拿资本主义的某些发展去代替外国帝国主义和本国封建主义的压迫,不但是一个进步,而且是一个不可避免的过程。”然而,仅仅在10余年之后,毛泽东本人的观点就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使得中国在短短数年内就成功完成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概括地说,中国实行的政策是对外自力更生,对内“一大二公”。确实,这是比较符合经典马克思主义主义理论的。

 

以上分析表明,在公有制经济非常弱小的情况下,列宁和毛泽东曾经一度主张实行混合所有制,但苏联和中国历史的发展都走到了他们这些主张的对立面。而且,从他们的主张的初衷看,他们实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公有制的力量或民族的力量。很显然,今天,中国实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历史条件与他们所处的历史条件不同,因为中国的公有制经济的强大已经今非昔比。如果我们认可他们改革的初心,如果我们认可苏联和中国这种历史上发展混合所有制的归宿的历史必然性,那么,我们将会从政治经济学的高度对今天实施怎样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做出正确的判断。

 

第二,1980年后中西方的混合所有制实践

 

改革开放后,中国实行多种所有制并存的政策,这本身就已经是混合所有制改革了。在实行这种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理论基础中,经济活力是一个重要甚至关键话语(李西林、周述实,1983[1])。今天,不少研究认为,持续地激发国民经济的活力是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一个目的(许光建、孙伟,2018[2];张银平,2017[3];安蓓,2015[4])。诚然,经济需要有活力。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在运动,都是活的;运动停止,也就死了,事物不再存在。国民经济同样如此,无时无地不处于生产、分配、流通、消费等循环往复的再生产过程之中。因此,经济在本质上是活的、运动的、发展的、开放的;不是死的、静止的、凝固的、封闭的(沈立人,1986[5])。然而,从事物的一分为二的观点看,也必须认识到,搞活可能异化为搞死。早在20世纪90年代,就出现不少企事业单位的厂长、经理以权谋私,贪污受贿,挥霍浪费,侵吞国家和集体的财物,利用职权搞特殊化、违法乱纪,用公款大吃大喝,营建私房,任人唯亲等腐败现象屡屡发生和存在。这些人想方设法多占一点,多贪一点,而在心目中很少有为国家为职工着想的思想动机。不少企事业单位因此而亏损,有些在亏损的背后,存在着一种奇怪的现象,企业穷得叮当响,职工只开50%工资、甚至连一分钱也开不了支,厂长经理却发财暴富,照样开百分之百的工资和补贴,照样用公款大吃大喝,盖小洋楼,家里几大件齐全,铺地毯、装饰豪华,令人奇怪而不解。1990年南方有一个检察机关立案查处发生在企事业中的经济犯罪案件56起,涉及厂长、经理的案件有23起占41%,总值达55万余元,人均2.45万余元。如此严重的经济案件和腐败现象,不能不引起深思(金鹤林,1992[6])。而最近,华融原董事长赖小民的腐败更是触目惊心。【32】这从实践的角度说明,我国已有的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一些理论基础是不成立的。中国20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出现了背离政策设计者的初衷的大量现象。

 

如果上述分析还只是属于微观个案,那么,我们可以从民营经济的总量来预测中国混合所有制改革按照某些人设想的那样去实施将会产生怎样的效果。【33】中国不仅民营企业所拥有的资产份额大大增加,而且民营企业的数量也大大增长了。1978年全国个体经营者只有14万人,民营企业在允许登记后的1989年,总数不过9.05万户。2005年,也就是改革开放进行到第27个年头,中国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显示,全国企业法人单位中,按照登记注册类型分组,国营企业数量占总数的5.5%,集体企业占10.5%,民营企业占61.0%,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占10.6%,股份有限公司占1.9%,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2.3%,外商投资企业占2.4%。国营和集体企业加起来才占到企业单位总数的16%。到2018年8月底,全国实有个体工商户6962.5万户、民营企业3000.2万户,分别增长了497倍和331倍。目前,个体私人企业占到了全国市场主体总数的94.9%。言外之意很清楚,国有和集体企业加起来也只占市场主体的5.1%!2003年中央企业还有196家,到了2018年6月只剩下了96家!【34】可以预期,如果混合所有制改革再按照某些人设想的那样大量在国企中引入私人资本,并使得私人资本在国企获得决策权,就是在趋于把国企清零。【35】

 

国企清零并不是终点。这不妨用西方经验作为参照来预测。欧洲资本主义国家原本有许多国有企业和社会服务设施。20世纪80年代后,英国的撒切尔主义与美国的里根主义同时兴起,推动了欧洲的私有化进程。然而,最近BBC的一篇报道把2008年至2018年称为“消失的十年”(the lost decade)。在这十年里,城市小业主与工薪阶层的工资几乎停滞不前,而物价与整体通货膨胀率则连年上涨。在英国,随着2010年保守党政府上台,其财政政策大幅度向大资产倾斜。通过一系列削减最高所得税、缩减政府开支、私有化公共服务等激进市场化措施,英国社会贫富分化进一步加剧,社会阶层流动性减弱,保守党政府最终为今天这场巨大政治风暴埋下了种子。从2018年年初开始,一些因为英国私有化加剧以及政府公共服务大量外包而兴起大型私人公司开始不断爆出财务危机,以及各类贪污、服务质量低下、偷工减料等丑闻。其中最重要的事件包括承接监狱管理工作的英国安保服务提供商G4S虐待囚犯与非法拘禁问题,以及承接政府基建项目的卡瑞林(Carillion)公司在倒闭前与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协同做假账,骗取股民投资等问题。这些都成为了公众要求减缓私有化,甚至重新开始国有化关键部门诉求的导火索。【36】如果重新国有化,就意味着西方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再次走回原点。这也意味着混合所有制改革,如果进行,就必须坚持中央确立的做强做优做大国企的政策定位。

 

四、新时代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思考

 

虽然混合所有制改革政策在我党的历史文献中有着长期的渊源,虽然中国有些人极力鼓吹他们所想要的混合所有制改革,但基于交易属性和交易成本的分析表明,我国国企在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中是面临诸多难题的。而从整个国家的层面看,似乎在所有国家,混合所有制都没有形成为一种稳定的经济模式。当然,按照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理论,资本主义私有制经济本身也不是一种稳定的经济模式,更不是社会主义国家应该采用的经济模式。

 

那么,是否存在真正因地施策、因业施策、因企施策、宜独则独、宜控则控原则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呢?我们认为是有的。在20世纪60年代初,苏联就有学者认为,集体农庄不表现为集团所有制,而是表现为集体和全民的混合所有制(晓怡,1963[7])。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混合所有制是紧密结合集体农庄的生产而设计的:集体农庄的土地是全民所有的土地,集体农庄资产的很大一部分是由国家负担费用培养的熟练的集体农庄干部,国家建立覆盖广泛的农业科学机构网,国家通过农业机关保证集体农庄的生产计划和管理,在兽医和育种方面为集体农庄服务,以及国家的无偿援助、企业自愿支援、冲抵的贷款等等提供的大量资金构成的。还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这些资源,集体农庄一些情况下是免费使用的。也就是说,在当时条件下,这些资源还没有市场化、货币化。【37】这实际上就保证了集体农庄在经济上的效率。当时,集体农庄建立不久,还没有办法向这些资源支付大量货币。而且,集体农庄由于不向这些资源支付货币,即不付出会计成本,因此,集体农庄就有可能以较低的价格向社会供应农副产品。这反过来又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应该说,这种集体和全民的混合所有制是符合苏联当时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以此类推,今天,中国在各种产业中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时,应该主要参照类似模式。【38】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这可能才正是我党多年来想要探索出的混合所有制。

 

这种混合所有制是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把国有企业等公有制经济做强做优做大的模式。按照这种模式,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宏观格局必然是公有经济成分在宏观经济中占主体地位的多样化,包括央企、地方国企、集体企业以及它们的相互“持股”、公有控股下的公私混合所有制经济以及公有经济对重要民企的参股或合作等,目标是国企集体企业和民企的健康发展。这里的持股不一定是类似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的那种持股,而完全可能是社会主义国家历史上曾经涌现过的“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当然,也不排除在某些情况下采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的那种持股。【39】这种模式就与那种在混改中走向私有化,将国有经济占国民经济的比例降到10%以下,使之成为又一次私人资本瓜分国有资本的盛宴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划清了界限。

 

基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契约属性,基于不同国家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经验教训,也基于混合所有制的目标模式选择的复杂性,新一轮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路径和速度应当是渐进式的,稳健的,而不是运动式的,其目的应当是为巩固公有制经济地位,在民营企业还不可能完全离场的条件下,确保公私企业的良性合作,而不是为了实施私有化。

 

参考文献:

[1] 李西林、周述实 :《 实行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的方针》,《理论学习》,1983 年第3期。

[2]许光建、孙伟:《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五个关键问题》,《宏观经济管理》,2018 年第1期。

[3]张银平:《混合所有制改革要立足增强多方活力》,《求知》,2017年第9期。

[4]安蓓:《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谈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中国外资》,2015年第21期。

[5]沈立人:《“搞活经济”诠释》,《经济问题》,1986年第2期。

[6]金鹤林:《关于搞活经济的思考》,《东疆学刊》,1992年第2期。

[7]晓怡:《苏一经济学家宣扬集体农庄是集体和全民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学动态》,1963年第18期。

 

注 释:

【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求是》,2013年第22期。

【2】《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人民日报》,1993年11月17日。

【3】江泽民:《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求是》,1997年18期。

【4】《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求是》,1999年第20期。

【5】 江泽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求是》,2002年第22期。

【6】《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党的建设》,2003年11期。

【7】《胡锦涛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日报》,2007年10月25日。

【8】 如参见简新华:《必须正确认识和合理推进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不能过分强调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作用》,《财经科学》,2017年第12期。綦好东、郭骏超、朱炜:《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动力、阻力与实现路径》,《管理世界》,2017年第10期。

【9】《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国勘察设计》,2015年第11期。

【10】《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中国勘察设计》,2015年第11期。

【11】西方经济学中,契约概念有两种,一种是指国家层面的,如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思想已经被西方引进到经济学中,一种是指企业层面的,如O.威廉姆森的新制度经济学研究。两种契约概念都构成西方资本主义意识形态基因。在社会主义国家,契约概念也可以使用,但它应该成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基因。比如,我们也可以把国有企业看成是一种不同于资本主义企业的契约。我们不能用西方企业的契约特性(如其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来约束中国的国企性质。

【12】《第二批央企混改酝酿试点》,《法人》,2017年第5期。

【13】《中石化混改迈出实质一步 掘金混合所有制改革》,

http://finance.sina.com.cn/stock/hyyj/20140918/233920347484.shtml,2014年09月18日。欧阳志成:《中石化混合所有制改革运作模式及其借鉴意义》,《中外企业家》,2014年第33期。马守贵:《中国石化启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国石油和化工》,2014年第3期。

【14】余丰慧:《中石化混合所有制改革何以未获掌声》,《金融博览(财富) 》,2014年第10期。

【15】《“国资国企改革与混合所有制实施”汇编资料(实务手册)》,

http://www.gaizhi.com.cn/index.php?m=content&c=index&f=show&catid=117&l=1&id=245。

【16】《央企将分批试点混合所有制改革首批最快15日亮相》,

http://finance.sina.com.cn/china/20140711/011919669878.shtml

【17】《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由“快”转“稳” 》,

http://www.gaizhi.com.cn/index.php?m=content&c=index&f=show&catid=95&l=1&id=265。

【18】《深圳:2018年将全面启动市属国企混改工作 》,《上海证券报》,2017-12-28。

【19】有研究发现,混合所有制改革后的国企效率并没有得到明显提升。参见翟华云、郑军:《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现状与障碍——来自于湖北的调查研究》,《湖北社会科学》,2016 年第4期。

【20】关于如何科学理解沉淀成本,参见王今朝:《经济学原理》,武汉大学出版社,2018年,第102页。

【21】多地已经出现“为混改而混改”的运动式局面。比如,地方政府言必称混改,未曾考虑企业的功能界定和经营情况,从而使得中央的政策目标被无效放大。这种地方政府对中央政策不因地制宜的做法早有殷鉴。

【22】中国20世纪50年代的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就是一种更好的办法。目前,尚不清楚中国是否有重启这种改革的可能性。

【23】《列宁全集》,第4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301-302页。

【24】《列宁全集》,第40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112页。

【25】《列宁全集》,第4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301-302页。

【26】《列宁专题文集·论社会主义》,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

【27】《列宁专题文集·论社会主义》,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22-223页。

【28】《列宁全集》,第4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263页。

【29】转引自高西莲《试论延安时期毛泽东关于搞活经济的思想》,《人文杂志》,1993年第6期。

【30】高西莲:《试论延安时期毛泽东关于搞活经济的思想》,《人文杂志》,1993年第6期。

【31】毛泽东:《<农村调查>的序言和跋》,《毛泽东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第789-794页。

【32】谢玮:《华融董事长赖小民落马事发前8天还在谈强监管、治乱象》,《中国经济周刊》,2018年第16期;周琦:《胆大妄为超出想象赖小民贪腐案:疯狂的校力》,《中国经济周刊》,2018年第41期。

【33】原来实施混合所有制的主体一般以国有资本为优先考虑对象。现在,则出现了优先考虑民营资本的动向。

【34】许玉杰:《私营经济衰退原因及出路何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哲学思考之四》,

http://www.kunlunce.com/llyj/fl1/2018-12-15/129918.html。

【35】按照同股同权的规则,私人资本入股国企后一定会获得相应权利。如果在混改后的国企,国有资本不再占据控股权地位,则几乎就可以判断,这种混合所有制改革就是一种私有化。西方那种一个资本通过10%的股权控制众多子公司的模式在目前中国还看不到实践可能。

【36】殷之光:《今天英国的危机是一场私有化带来的危机》,

http://www.globalview.cn/m/show.php?classid=16&id=28869,2018-12-15.

【37】设想一下,假设苏联当时允许一些资源进行市场化经营,那么,它所索要的平均利润就会构成苏联集体农庄的成本从而加到农产品价格上去。

【38】其实,中国今天的农村土地制度就是一种混合所有制。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归集体,但农民以使用权的方式占有土地,享受土地的收益权。

【39】西方已经出现一些资本运作公司,它们拥有巨额的资本,通过持有一些其它重要公司也许只有10%的份额的股票,却具有巨大的影响力。中国也可以发展一些这样的公司,但很显然,它们虽然是资本混合企业,但决不是为了混合而混合,而且,中国的国企不可能都采取这种模式。

 

(作者:李善风、蔡攸敏,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电力科学研究院;王今朝,武汉大学当代中国与世界社会主义研究中心、经济发展研究中心教授、博导,昆仑策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来源:昆仑策网【原创】,本文主要观点曾刊于《西部论坛》,此为作者最新修订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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