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这是总书记习近平同志在2016年召开的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提出的明确要求。
时至今日,一些专家学者、一些国有企业在职的负责人或退职的老同志、还有一些党政机关的领导同志,撰写文章、发表讲话强调国有企业改革必须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方向,甚至有的干脆“社会主义”也不讲了,直言必须要坚持“市场化”方向。这些言论和观点在很大程度上是没有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内涵和意义,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国有企业改革的进程,值得重视和澄清。
2018年9月27日上午,总书记习近平同志在中国石油辽阳石化公司考察时强调指出:国有企业要继续做强做优做大,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这一点毫不动摇;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必须一以贯之;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也必须一以贯之,我们要沿着这条路笃定踏实地向前推进。
面对当前国内外复杂的经济形势,笃定建设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方向,必须坚定地用习近平社会主义新时代思想武装头脑,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党中央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的决定之要求,我们应当有理想的自信和战略的胆识,以人本理念深化改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国有企业制度。
一
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
制度的内涵研究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认为:好的或有效的公司治理制度,是具有国家特性的,它必须与本国的市场特征、制度环境以及社会传统相协调。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必须要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成功经验和新时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生搬硬套外国做法必然水土不服,甚至出现方向性错误。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69号)指出:“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效组织形式,是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必要条件。经过多年改革,全国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面已达到90%以上,有力推动了国有企业政企分开,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日趋完善,企业经营管理水平逐渐提高,但仍有部分国有企业特别是部分中央企业集团层面尚未完成公司制改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6号)指出: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是全面推进依法治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任务,“当前,多数国有企业已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但从实践情况看,现代企业制度仍不完善,部分企业尚未形成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权责不清、约束不够、缺乏制衡等问题较为突出,一些董事会形同虚设,未能发挥应有作用。”
分析国有企业改革的实践可以发现,现代企业制度尚未能发挥应有作用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有很好地把握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内涵。建立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既不能简单化即只着眼于不同性质的资本拼凑,也不能复杂化即搞得玄而又玄复杂叠加,使国有企业脱离经济组织的属性。
一般来说,现代企业制度是由结构合理的股权制度、自担风险的法人制度和协调运转的经营管理制度构成的公司治理体系。综合研究国内外现代企业制度的历史和现实,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内涵可以概括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本质特征,公司制是基本组织形式,激励职工实现人生社会价值是文化理念,满足和提升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是社会责任,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是经济责任,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基础是政治责任,依法规范协调运转、具有不断创新能力、高质量发展是基本要求。
就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组织结构看,可以简单地概况为:党组织、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职代会“五位一体”协调运转的公司法人治理制度。这样的治理制度也是对国有企业的成功经验即“党政工”三位一体管理体制在新时代的继承和发扬。
二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
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本质特征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国有企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理所当然要坚持党的领导。与全面深化改革实现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相统一,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国有企业制度也必然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中国国有企业发展的历史,就是一部中国共产党领导国有企业和加强国有企业党组织建设发挥领导作用的历史。1927年6月19日,中国共产党在武汉领导召开了第四次全国劳动大会,在这次大会通过的《宣言》中,第一次提出来了“国有企业”概念。1931年,中国共产党创立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开始了领导国有企业伟大实践。中国共产党确立了政治民主、经济民主和技术民主的原则,制定了国有企业“党政工”民主共治的管理体制。
此后的不同历史阶段,国有企业管理体制不断改革,但是,民主的原则和共治的体制没有变。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和建设事业,从胜利走向胜利的经济基础主要是国有企业的贡献,国有企业为中国共产党的强大提供了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支持。没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便没有国有企业和国有企业的发展壮大,同理,没有国有企业的支撑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执政也将失去经济基础。事实证明,坚持党的领导和加强党组织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与“魂”。
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特”就特在“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国有企业的本质特征,建设中国特色国有企业制度必须要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做到组织落实、干部到位、职责明确、监督严格、不能搞成摆设。
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的有机统一。国有企业党组织是落实党中央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战略部署的组织保证,发挥领导作用就是要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
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可以使国有企业的生产经营工作能在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的经济大局中健康发展,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可以确保企业改革发展的方向,教育党员干部率先垂范,可以团结动员职工群众以极大的热情投入企业改革发展事业且从中实现人生的社会价值。——这是任何其他企业及其制度无法替代的优势。
三
公司法人结构是中国特色
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组织形式
综观国内外现代企业制度的一般情况,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效组织形式,也是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基础。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是全面推进依法治企、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任务。
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对建立中国特色国有企业制度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健全以公司章程为核心的企业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公司章程在企业治理中的基础作用,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严格规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党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的权责,强化权利与责任对等,保障有效履职,完善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我国国情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提升国有企业运行效率。
多元股东是集聚企业资本的有效途径,资本追逐利润的本性决定了不同的股东为确保损失可控而形成了相互制衡格局,由此便形成了资本的“民主”。股东们在企业经营权的纷争中妥协而接纳非股东方人士担任经理,这便是由资本民主而出现股东方与经理方的制衡,股东方具有决策权而经理方有生产经营权,双方权责明确协调运转。鉴于股东方与经理方的相互忌惮和防范公司法人权益受到侵害等因素则设立监事会,监事会对以董事会为代表的股东方和经理层实施监督。董事会、经理层和监事会相互制衡,确保企业内部协调运转,这便是公司制的法人治理的基本构架。
公司制企业超越了既往的作坊工场之组织形式,资本扩张了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促进了经济的加速发展,改变了经济的结构和生产关系。之所以说公司制是现代企业的组织形式,一个核心的内容就是“民主”,民主是现代社会的价值观念。
原始的公司制还只是停留在“资本民主”层面,公司与职工之间雇佣关系的矛盾本质没有变,历史的经验证明这是制约公司提升劳动生产率的瓶颈。总书记习近平同志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提出了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党组织、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职代会”五位一体、协调运转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必须坚持的政治原则,确保职工权益和职工代表有序参加公司法人治理,这是党对国有企业领导的内在要求,董事会是决策机构、经理层是执行机构、监事会是监督机构。
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在一般性公司制“资本民主”的基础上增加了“人本理念”即人的民主,对公司全体职工参加治理的权益在制度设计上给予保证。从二十世纪上中叶美国的“霍桑试验”到中国的“鞍钢宪法”,中外优秀企业半个多世纪的实践都充分地证明。“人的民主”是大幅度提高劳动生产率的法宝。
四
职工参加治理
是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初心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就确立了领导中国无产阶级革命的路线,设立了“劳动组合书记部”,提出并制定了《劳动立法大纲》,奔赴各地组织和改造工会,1923年成立中华全国铁路总工会,1925年成立中华全国总工会取代了中国共产党机关“劳动组合书记部”的工作。1927年中国共产党组织召开的第四次全国劳动大会通过的《宣言》指出:工人阶级的责任之一就是“要求参加管理国有企业,没收帝国主义在中国所有的企业及与社会经济有重大关系的大企业。”
从中国共产党领导无产阶级革命之初提出的“国有企业”概念可知,中国共产党以领导工人参加管理为国有企业的首要目的,“工人参加管理”便是中国共产党主张建立国有企业的初心。
中国特色国有企业发展的历史也反复证明,弱化职工参与管理必然导致社会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人民主体论,开启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全面深化改革,得到了全国人民的衷心拥护和支持。党的十九大报告要求:“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到以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为方向的深化改革中,就体现在确保职工代表能够依法有序参加公司法人治理。
总书记习近平同志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基于对国有企业历史经验总结的基础上,秉持了国有企业的初心,强调指出:
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是坚持党对国有企业领导的内在要求;
要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业务公开,落实职工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充分调动工人阶级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企业在重大决策上要听取职工意见,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必须经过职代会审议;
要坚持和完善职工董事制度、职工监事制度,鼓励职工代表有序参与公司治理。
我们国家的公司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民主管理规定、厂务公开通知和国资委颁发的中央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政策都明确规定了国有企业职工参加企业管理的权利和义务,这些都必须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设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基本遵循。
五
人文理念是中国特色现代
国有企业制度的文化价值观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必须适应市场化、国际化新形势,以规范经营决策、资产保值增值、公平参与竞争、提高企业效率、增强企业活力、承担社会责任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以产权为纽带的公司制组织形式具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素,但是,也不能简单地将公司制的组织形式等同于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必须要深入研究现代企业的文化价值观。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除强调国有企业市场主体地位、法人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外,以建立现代国有企业制度为方向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还需要关注“人”的问题。
从《说文解字》可知,所谓人之为人是相互支撑即人的社会属性,所谓文女人也,即指事物的本源初始。由此可见,人文就是指人的本质属性。从人文之本质属性方可洞悉现代企业制度的真谛。
现代企业之“法人”治理,一方面是指企业在经济活动中以其独立的“人格”享有法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即以其自身财产行使法律权利和承担法律责任,另一方面也是指在企业内部对每一个自然人的权利和义务之尊重。
现代企业制度法人治理结构主体中的董事、经理、监事、职工等都是自然人,这些人都是企业活的要素,更需要重视。党组织、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和职代会之会议制度,体现的是民主决策,各主体之间相互制衡、协调运转,体现的依然民主原则。只有把这种人本的民主价值观注入到每一个人的思想中和每一个机构活动之中,才能有效发挥现代企业制度的作用。
企者人止也,业(業)者大版也。从《说文解字》可知,企业就是指人们为实现共同的事业聚集在一起形成的组织。汉语中的企业来自日语,日语中的“企业”意思是商事主体企图经营某项事业且持续发展。日本一些著名的大企业之公司章程总纲中都明确宣誓“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努力奋斗”之理想。由此可见,企业源义深藏着企业内部人的共同理想和企业外部利他之社会责任,是成就一番事业的载体,而非唯利是图的经济人私欲假设。
现代企业是投资人、经理人和劳动者等相关群体,通过生产或服务满足和引导消费、提升人们生活品质、承担社会责任,实现自身人生社会价值的经济组织,进而是企业人选择的生活方式。人本理念是中华传统文化关于企业本质的诠释,蕴含着现代企业的文化价值观。所谓文化,从《说文解字》可知其本义即人与人之间互动即关系的基本规则,这个规则的核心要义就是相互尊重才能形成共体而发展壮大。
从治理的组织结构上看,股权多元化的公司制之董事会、经理层和监事会体现了“资本”的民主,如果不注入“人本”理念则难以发挥现代企业制度的作用。现代企业以实现人的社会价值、承担社会责任为理想,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应当是用现代的社会价值观构建起来的组织体系,这个组织体系当然具有经济活动的诸多要素如资本、设备和产品等等,而其中最活跃的也是核心的要素则是“人”,人是一切物理要素的主体。现代企业制度之现代的意义首先是体现“人”的民主,确立人与人之间的人格尊重和相互支持与鼓励的文化价值观。
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之“人本的民主”较之西方社会现代企业制度之“资本的民主”是一个质的飞跃,把现代企业制度推向了一个更高的层次。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应当能够使其职工在企业的发展中不断地实现个人的社会价值,从而推动着企业持续创新发展,使职工与企业成为有机整体。
结束语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激发全社会创造力和发展活力,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贯彻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的新理念,国有企业更加注重“人本”文化建设才能实现高质量发展。我们要有勇气、有信心、有担当,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给世界上那些既希望加快发展又希望保持自身独立性的国家和民族”之企业提供“全新选择,为解决人类问题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作者系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研究员;来源:昆仑策网【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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