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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惠敏: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有企业改革观
点击:  作者:陶惠敏    来源:昆仑策网  发布时间:2018-01-02 13:5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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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战略性重组,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这是习近平总书记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为新时代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进行的总体布局和战略部署。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基于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历史经验,着眼于党和国家发展的战略全局,对新时代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性质、方向、路径、标准等发表系列重要讲话,创造性地提出了新时代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共同构成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有企业改革观,为推进新时代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提供了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理论支撑。

 

  一、国有企业改革性质观: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的自我完善和发展

 

  国有企业改革性质观是关于国有企业改革性质的根本认识和基本观点。国有企业改革性质观从根本上决定国有企业改革的最终方向和基本路径。

 

  2017年12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徐工集团重型机械有限公司时强调,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顶梁柱”。要按照党的十九大部署推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使国有企业成为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深化改革的骨干力量,成为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


  国有企业不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安全、稳定、发展的坚实基础和可靠保障,更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集中体现。国有企业改革作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环节和关键所在,必须把国有企业改革放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宏观背景下,更要将其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整体布局中来定位和思考。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发挥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和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的支柱地位,因此,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从根本上说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

 

  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贯穿党的十九大报告的一条主线,只有始终坚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框架下,才能保证国有企业全面深化改革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和道路,在根本问题上不犯“颠覆性错误”。

 

  二、国有企业改革方向观: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

 

  国有企业改革方向观是关于国有企业改革方向的根本观点,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观决定国有企业改革的根本走向和命运成败。

 

  2016年7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改革座谈会上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国有企业是壮大国家综合实力、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必须理直气壮做强做优做大。

 

  2017年12月12日,在徐州考察时习近平总书记对国有企业又提出新的要求,国有企业要成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生力军,瞄准国际标准提高发展水平,促进我国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国有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通过控制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关键领域和重要行业来发挥其支柱作用。国有企业作为参与国内以及国际经济竞争的主体和主导力量,不仅积极参与国内经济竞争,同时积极参与到国际经济竞争的大潮中,近年来国有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优势不断显现。


  国有企业作为我们党执政的重要基础,在经济危机困境中,成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重要支柱,保证经济社会安全平稳发展,成为我国成功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国民经济平稳快速发展的重要法宝。国有企业作为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中坚力量,在我国经济新常态背景下,发挥着引导全面深化改革发展方向的重要作用,是我国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先行者”,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政策的“排头兵”,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压舱石”。

 

  以国有企业为代表的中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集体崛起,显示出我国国有企业在参与国际竞争中的主体地位和优势,显示出我国国有企业在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进程中的强大竞争力。

 

  三、国有企业改革路径观: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完善国有企业治理模式

 

  国有企业改革路径观是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基本方法、基本策略、基本路径的根本认识和观点,是国有企业改革性质观和方向观的延伸和体现。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的基本论断,由此开启了以混合所有制改革作为突破口的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浪潮。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基本政策已经明确,关键和成败在于细则,还要注意吸取过去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经验和教训,绝不能在一片改革声浪中把国有资产变成谋取暴利的机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成为经济新常态下国有企业全面深化改革、实现做强做优做大目标的基本路径。

 

  首先,要注意遵循正确的操作规范和细则。“细则”,就是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应该遵循的具体操作规范和基本法则,更是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不能触碰的“高压线”。要稳妥、规范、有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坚持因业施策、因企施策,防止“一哄而上”“一哄而散”“为混而混”“一混了之”等现象。

 

  其次,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坚持问题导向,抓住问题的关键,以机制、体制和制度创新为核心,加强国有企业内部监督、纪检巡视监督以及社会监督。同时,加强对出资人的监督和审计,通过对国有企业重大事项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监督,从而形成覆盖面广、分工明确、配合有力、制约有效的国资国企监督体系。

 

  最后,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要公开透明。把公开透明当作改革的关键所在,是在告诫那些试图将国有企业改革当成损公肥私、中饱私囊机会之人:“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四、国有企业改革标准观:坚持“三个有利于”和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标准

 

  国有企业改革标准观是衡量和评价国有企业改革成效的根本标准,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指挥棒”和“刻度尺”。


  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要有利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习近平在吉林调研时提出的这“三个有利于”,首次为经济新常态下国有企业改革提供了目标指向和价值标准,也是我国历史上国家领导人第一次关于国有企业改革标准的明确论述。

 

  首先,国有企业改革要有利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是国有企业改革的底线,国有企业要想真正做大做优做强,不仅仅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还需通过不断深化改革,使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其次,国有企业改革要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真正确立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增强企业内在活力、市场竞争力、发展引领力。这既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也是评价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标准之一。

 

  最后,国有企业改革要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国有企业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实现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不同形式资本相互融合,从而达到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的目的。

 

  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还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标准观。

 

  “三个有利于”是国有企业改革的经济标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则为国有企业改革提供了根本价值标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多次强调“人民”,形成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在以人民为中心全面深化改革,更体现在以人民为中心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他指出,国有企业是壮大国家综合实力、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全面深化改革必须紧紧依靠人民,从广大人民群众中吸取智慧,从广大人民群众中凝聚力量,同时,还要让广大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作为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国有企业在推动和实现共同富裕中发挥重要作用,是保障和维护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物质基础和重要力量,国有企业改革关系到全国人民的共同利益。

 

  因此,坚持始终以人民为中心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才能从根本上防止国有企业“异化”为企业领导或者行业集团的“钱袋子”,防止部分人借改革之名行私有化之实,改革红利才能真正全民所有、全民所用、全民所享,改革的成果才能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人民群众才能真正有更多的获得感。

 

  国有企业改革观是指导国有企业改革的根本观点和方法,坚持什么样的国有企业改革观,从根本上决定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命运和成败得失。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有企业改革观,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时空背景下建设什么样的国有企业、怎样建设国有企业的重大问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发展的最新成果,为新时代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提供了思想遵循和战略引领。

 

  (作者单位: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来源:昆仑策网【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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