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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庆军:彻底消灭拐卖贩卖人口现象,需要建立全方位治理体系
点击:  作者:吴庆军    来源:昆仑策网【原创】  发布时间:2022-03-03 07:4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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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建言】

人类早已进入现代文明社会,但是人口贩卖现象却依然存在。这种丑恶现象挑战的是天理!灭绝的是人伦!是对人类文明的亵渎!社会主义国家一切以人民为中心,妇女儿童人身自由及人格应该得到最起码保障。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具有制度的优越性应该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杜绝此类丑恶现象的存在和继续产生!

一、彻底消灭拐卖贩卖人口现象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1、彻底消灭人口拐卖贩卖现象是人类文明新形态和人类良知的必然要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造了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创造了人类文明新形态。人类新文明新形态必然要求坚决彻底消灭人口拐卖贩卖的丑恶现象,这也是人类良知的必然要求。

2、彻底消灭人口拐卖贩卖现象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已经向世界宣布中国消灭绝对贫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贫困不仅表现在物质贫困,也表现在精神贫困。彻底杜绝人口拐卖贩卖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社会主义以人民为中心,首先要保证人身自由,维护妇女和儿童的基本生存权益。禁止人口贩卖和人口买卖是社会主义的最底线要求,也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必然要求。

3、彻底消灭人口贩卖现象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必然要求
    
党十九大提出共同富裕的奋斗目标,彻底消灭人口拐卖贩卖现象是落实共同富裕的文化前提,妇女、儿童是社会未来进步与否的重要风向标,他们的身心健康与否直接影响未来社会发展的健康状况,实现现代化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必然要求彻底消灭人口拐卖贩卖现象。

二、拐卖贩卖人口现象长期存在的原因分析


1、拐卖贩卖人口泛滥的经济原因

农村集体经济崩溃,农村贫富分化形成,许多贫穷光棍合法娶不到媳妇,就非法购买媳妇,于是形成强大的人口买方市场,这是人口非法买卖的经济原因。在穷乡僻壤的农村,由于收入低微,加上文化素质差,存在潜在的暴力倾向,导致很难娶到媳妇,于是在许多农村购买老婆成为普遍的现象,由此购买妇女和小孩的需求旺盛,这种非正常的巨大的供需差,导致贩卖人口能带来的超额利润,这是人口买卖泛滥的经济原因。

2、拐卖贩卖人口泛滥的观念原因

封建残余思想,如男尊女卑、重男轻女观念一些农村长期始终存在。农村家庭则会利用农村二胎政策和性别提前甄别,导致男孩出生比例高,若没有男孩就不惜偷生,直至生出男孩为止。结果导致农村普遍男孩多于女孩。这些孩子长大后,一些光棍穷、文化素质低而娶不到媳妇,从而非法购买老婆,这是人口非法买卖泛滥的观念原因。

3、拐卖贩卖人口泛滥的法律原因

对人口贩子量刑不足是拐卖贩卖人口泛滥的法律原因之一。

发达国家,如英国、美国、日本、德国对人口贩子都判终身监禁。而现有中国法律对人口贩卖行为处罚偏轻。中国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如首要分子或拐卖三人以上的。贩卖人口的隐秘性使得惩戒人口贩子概率非常低,这么轻的处罚不足以震慑人口贩子,导致人口贩卖和买卖猖獗。

对人口买方缺少严罚是拐卖贩卖人口泛滥的法律原因之二。

贩卖人口存在另一原因是购买人口方没有被严厉处罚,而无所顾忌的购买人口,导致形成强大的人口买方市场,进而促成人口贩卖泛滥。
 
4、拐卖贩卖人口泛滥的治理原因

人口买卖泛滥情况与地方治理水平低下有关,部分地方干部不热心去治理人口贩卖现象。

地方官员尤其是村级干部、乡镇干部对人口买卖放任不管甚至纵容,是人口买卖泛滥的治理原因。

5、拐卖贩卖人口泛滥的宗族原因

为了家族和宗族繁衍后代,村里的家族和宗族对人口买卖采取容忍,甚至鼓励态度。甚至整个村从事人口买卖而获利,从而形成贩卖人口产业链,村里干部和村民贩卖人口利益高度一致。从村镇领导到广大村民,在共同利益的驱动下,让打击拐卖执法成本非常高,执法过程也难以执行,容易引发群体事件。基层民警不仅压不住地头蛇,执法还容易吃亏和背黑锅,不敢执法。因此,家族宗族势力和地方黑社会形成地方保护势力,是人口买卖泛滥的宗族原因。

三、彻底消灭拐卖贩卖人口现象的政策建议


1、加强农村集体经济、推进共同富裕,加速人口城镇化,彻底消除人口贩卖的经济基础

在乡村推行集体经济,实现乡村振兴,提高低收入地区的生活水平并且普及12年义务教育,当农村富裕起来并且农村青年的文化素质和道德素质提高后,就会有女孩愿意嫁到农村。同时加快推进人口城镇化,让大量农村富余人口进入城市,加速社会文明进程,减少人口贩卖的机会。

2、对拐卖贩卖的人口贩子进行严厉高压惩戒

贩卖人口主犯一律死刑,从犯一律无期徒刑,并没收个人所有财产。对主动卖出自己子女和亲属的人,以往的责令悔改。今后再主动出卖或者遗弃子女的,一律判无期徒刑,并没收个人所有财产。

3、对非法购买人口的买方进行严厉高压惩戒

设定整改期限非法购买人口的买方若在规定期限主动退还被拐卖人口,且没有造成人身伤害的按现有法律制裁的一半处理,若造成人身伤害的按现有法律条款处理。若过了整改期限,仍然存在非法购买人口的现象或者又非法新购买人口,则买方判终身监禁,若同时伴有迫害行为和囚禁行为的,则判死刑。

4、追究地方治理不利之责,建立干部优胜劣汰机制

设定期限整改自查并清理人口贩卖和非法买卖人口现象,当地官员可从轻发落。过了整改期限。今后凡是再出现人口贩卖的地方村级领导干部(村长、村书记、村主任、社区负责人)则罢免开除公职,终身不再录用,并处个人一年总收入的十倍罚款。地方乡镇级干部(乡长、乡委书记、镇长、镇委书记、城市街道负责人、乡公安局长)罢免并开除公职,二十年内不准进入公务员系统。对区县级领导(县长、县委书记、县公安局长、区长、区委书记、区公安局长)罢免并开除公职,十年内不准进入公务员系统。把对当地严禁人口非法买卖的治理水平作为文明城市的考核指标实行一票否决。

5、严厉打击宗族势力纵容包庇贩卖人口的协助行为

有些地方宗族势力,成了非法购买人口和贩卖人口的保护伞。凡是协助、包庇、纵容人口拐卖贩卖的宗族势力等同于人口贩子同样进行处罚。凡是敢有妨碍公务、暴力抗法者,等同于人口贩子严厉处罚。

6、建立小孩身份证与父母监护人身份证捆绑制度

小孩出生时,在公安系统进行基因比对和验血确认此小孩为父母的小孩就颁发身份证,每年验血基因比对更新直至16岁。孩子的身份证与父母身份证捆绑就可以识别孩子是不是大人的。小孩乘坐各种交通工具必须实名购票,并在各种路口、村口、高速公路出入口、飞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出入口常年逐人盘查。每年在相对贫困农村挨家挨户定期排查,重点核实妇女是否拐卖而来,小孩与父母是否具有血亲关系。

7、建立国家层面的基因库、血样库、指纹库及比对查找制度
     
今后凡是婴儿出生时公立医院采集生物信将父母和孩子的基因、血样、指纹信息录入国家基因库、血样库、指纹库,便于以后丢失查找比对。同时已经丢失孩子的家庭的父母,也可以录入国家基因库、血样库和指纹库。这样日后万一被拐卖可以查找识别。

8、完善收养有关法规,规范收养程序,严格审查标准,强化收养登记审查与监督。

防止被拐(买)卖儿童通过收养渠道“合法化”。各地公安机关负责采集失踪儿童父母血样,检验录入全国打拐DNA(脱氧核糖核酸)信息库,并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及时发现来历不明、疑似被拐卖的儿童,采血检验入库。对来历不明儿童落户的,要采血检验入库比对,严把儿童落户关。谁给办的户口,谁给发的结婚证,以后查出来都要永久追责。

四、结  论

综上所述,彻底消灭拐卖贩卖人口现象,是个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建立全方位的治理体系,需要各级政府、社会团体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从解决人口拐卖贩卖的经济原因,到严厉打击人口拐卖贩卖的人口贩子,再到打击购买人口的买方,再然后建立治理人口拐卖贩卖的水平与地方官员政绩捆绑考核机制,再到打击宗族势力对人口非法买卖的纵容,再到建立小孩出生后检验基因后与父母身份证捆绑制度,再到建立国家统一的基因库、血样库、指纹库及比对查找制度,到健全收养法规制度,系统性的进行治理。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和指挥下,相信一定会像消灭绝对贫困问题一样,彻底消灭人口拐卖贩卖的人类丑恶现象。如果能彻底消灭此类罪恶现象,则更加体现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坚决跟党走的信心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决心。

 

(作者系曲阜师范大学副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来源:昆仑策网【原创】修订稿,作者授权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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