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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钧棒:规范警察执法,反对仇警黑警
点击:  作者:千钧棒    来源:【原创】来源:昆仑策网  发布时间:2016-06-17 00:01:52

 

 

  一段时间以来,涉警舆情成为了网络舆论的热点,因为警察执法行为关系到千家万户,甚至可以说关系到我们每一个人,好人需要警察保护,坏人或者准备干坏事的人仇恨警察。假如警察由于执法行为不规范,或者伤害了好人,或者保护了坏人,或者执法过了度,会造成好人也会对警察有怨气有意见的情况,如果这个时候,坏人或者准备干坏事的人混在里面造谣惑众煽风点火仇警黑警,最起码会造成警察以后在执法的时候缩手缩脚,不能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安全,不能有效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而这正是某些人所需要的,因为这些人一是需要社会治安的恶化造成民众对政府的不满,二是需要捆起警察的手脚为他们准备制造的社会动乱扫清障碍。

 

  我们不妨一一梳理近期发生过的涉警事件:

 

  1、2016年5月7日,雷某人事件

 

  5月7日,一个本该出现在北京某机场接人的公务员,却因涉嫖案件在与警察的冲突中出现猝死。随后,主流媒体统一使用的身份是“人民大学硕士研究生”,而对其另一个身份“中国循环经济学会”却讳莫如深,不肯提及。不知道雷某人的身份与这起舆情有无关系,是贴标签还是刻意回避什么。

 

  该起事件迅速在国内外引发了巨大的评论浪潮,主要有几个亮点穿插其中,如“人大88级校友公开信”、“下一个嫖娼死就会轮到你”、”卖淫嫖娼应当合法化“、“雷某人是被北京便衣电击而死的”、“警方提取的雷某人体液是来自于尸体”、“便衣执法不合法”、“权威发布不能落在舆情后面”,这些经典又怪异的谣言及言论,在一双双看不到的黑手推波助澜下,引发舆情不断升温,直至第三方参与尸检方稍有平息。

 

  随后,雷某人家属的律师团又开始内斗,公开撕逼,并不时抛出“雷某人案出现重大转折,律师发现大量原始证据”等耸人听闻的谣言铺天盖地,令无数网民无所适从。

 

  2、5月10日下午,郑州市惠济区薛岗村

 

  一范姓男子醉酒后持刀行凶造成无辜人员三死一伤。制止行凶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叫嚣威胁并开车冲撞,民警鸣枪警告无效,果断开枪将其击毙。经查,该范血液每百毫升酒精含量达152.09毫克,已属严重醉酒。

 

  事件发生后,迅速引发一些媒体的报道和评论,某媒体、某律师以强拆为新闻亮点进行新闻误导,甚至有网民公开称行凶者为英雄。郑州晚报在此次事件报道中坚持公正客观,却受到网络大法党及公知的围攻谩骂。

 

  3、2016年5月17日,江苏兴化

 

  5月17日,江苏省兴化市民警张际勇失踪,20日被找到尸体发现其溺亡。此事由于过于离奇,加上死者家属在微博上多次发声,引发媒体极大的关注,#遇害民警张际勇妻子#话题曾创下近8亿的点击,中国新闻网同步设立#江苏交警失联后死亡# 微博话题,点击均以亿计,可谓网络神话。在两个话题不断质疑警方的情况下,大量谣言不期而至。

 

  4、2016年5月27日,山西晋城

 

  晋城监狱刑满释放人员程某泽、绰号“程三”,先后三次被判处有期徒刑。在5月23日释放当天,100余名社会闲杂人员在监区外列队聚集、燃放鞭炮,摆宴聚餐。随后,当地公安机关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将其再度送进看守所。该起舆情事件本是一起可以理解为正面的事件,却因程某黑社会背景引发众多网民的质疑其有后台,更有网民批评当地政府对黑恶势力打击不力,一些媒体则用暗示、反喻等手段,明赞暗骂,引发舆情直线升温。“黑社会老大高调出狱”的视频点击率也迅速飚升,当地政府在处置该起舆情过程中,坚持依法处理,快速回应,主动发声,效果尚可。


  6月8日,该程某被依法批准逮捕,舆情平息。 

 

  5、2016年6月2日,河南郑州

 

  2016年6月2日12时许,在河南省郑州市大石桥西南角百文眼镜城内一中年女子不幸坠楼身亡。这起命案,河南某媒体记者为了抢新闻第一落点,强行拍照被制止,并勒令删除遭拒,警方强制删除。

 

  此事引发媒体记者的抱团责难,他们以公安机关不得阻碍媒体记者的正常监督权为由,通过一些媒体报道、微信微博帖文进行批评,并刻意制造舆情压力,逼迫警方认错。但由于舆情出人意料发生反转,大部分网友都力挺警察,不少微博大号纷纷撰文,对记者这种监督的动机进行质疑,还有网友通过查询发现现场该记者并没有记者证,这种所谓的监督行为引发网民的普遍批评。

 

  6、2016年6月3日,广西南宁

 

  2016年6月3日上午9时许,广西国海律师事务所吴良述律师到南宁市青秀区法院诉讼服务大厅申请立案,因涉及管辖问题需进一步审查,立案窗口工作人员收取吴良述的起诉材料并进行登记后,告知吴良述不能当场立案,吴良述听后情绪激动,在立案大厅大声嚷嚷,影响其他当事人办理立案事宜。鉴于这种情况,窗口接待人员告知吴良述如对窗口接待有意见可向信访部门反映,而不能滞留立案大厅大声喧哗影响其他当事人办理立案事宜。

 

  随后吴良述来到法院立案信访室,立案信访室工作人员告知吴良述案件材料已经接收,待立案庭审查后会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吴良述不服,后到法院纪检监察部门投诉。法院纪检监察室人员对其进行接访,并与立案庭庭领导对其关于立案问题进行了答复,再次告知其起诉的案件经法院审查后会在法定期限内予以书面答复。在接访中,吴良述承认对法院进行录音录像。法院法警大队安保人员得知吴良述在接访中承认录音录像后,因担心吴良述已对审判区域和审判人员进行录音录像,即到信访接待室动员吴良述主动打开手机进行检查。经过半个多小时的沟通后,吴良述仍不配合,法院法警大队教导员和另外一名法警即对其进行强制检查手机,吴良述见状,将手机放到裤袋里,双方因此发生拉扯,拉扯中,吴良述紧捂裤袋,导致吴良述的外裤脱线。

 

  吴良述走出法院大门并在大门前拍照后离开。然后由另外一名律师发到网络上。

 

  7、2016年6月7日,黑龙江哈尔滨

 

  高考首日,网上流传视频片段:一名女考生出考场以后,中暑倒地,在旁警察不作为。随后完整视频流出:此女考生提前交卷后,想要直接离开考点,但是出于防止作弊的规定,该考点的负责老师禁止她离开。后这名女考生走到树荫下,高喊“我中暑了”。随后假装倒地,引发围观者激烈的谩骂甚至向现场警察扔矿泉水瓶表示愤怒。

 

  视频传至网上后,立刻引发不少网民的口诛笔伐,他们对警察的冷漠表示无法理解,更有网民以此影射中国高考制度和警察执法机制。尤其是微信圈中大量网民传播这段去头掐尾的视频,舆情一度呈一边倒。

 

  此舆情的反转说来挺有意思。网民警绣潇湘发布一段视频,是该事件现场另一个角度的监控视频,让人们看到一个故意碰瓷的女生表演的全过程。面对这样的镜头,原先愤怒的网民只能悻悻闭上嘴巴,转向另一个他们感兴趣的视频小段子去了。

 

  8、2016年6月8日,山东兖州

 

  一名女子被路边群众误以为是人贩子,遭遇无辜殴打,而且还是群殴,而且还还被剥光了衣服。到场警察进行了制止,救出了该名女子。结果大量群众竟然上前掀翻警车,抢回了刚刚被警方救出的女子,继续殴打。另外一名爬上警车起哄者也被愤怒的人群群殴一顿。

 

  9、2016年6月9日,广东佛山

 

  6月8日下午5点多,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深村仁和市场发生一起持械闹事事件。警察接到报警马上去了,双方的战斗如火如荼,根本不理会警察的到来,民警朝天鸣两枪示警,时隔两3个小时后才发现,鸣枪点附近出租楼5楼一居民被流弹致伤死亡。

 

  事发后,相继有多名网络公知大V跳出来,再次指责警方权限过大,应予以限制。 

 

  10、2016年6月7日,江苏南京

 

  6月7日晚,江宁万达发生小规模群众聚集事件,经过劝解,至当晚11:10分左右已全部散去。经南京市公安局和江宁区公安分局核实确认,现场没有发生冲突,更没有造成任何人员伤亡。而与此同时,微信、微博、各大论坛都开始了一场谣言的狂欢!

 

  11、2016年6月10日,广东深圳

 

  一民警盘查两名女子身份证件,后将二人强制传唤,在车上,女子用手机拍摄了一路上的对话,在这段疯传的视频中,当事民警明显有一种极不专业的碎嘴行为,显得相当不专业。果然,该事件立刻掀起了网络上又一轮风暴,几乎所有的批评都指向警方,不仅仅是针对那个碎嘴的警察,而是整个中国公安队伍。


  从5月7日的雷洋案开始发生的涉警事件,除了广西南宁的涉及的是法院的法警以外,其他的都是公安民警。

 

  纵观这些事件,有几种情况:

 

  一、是警察执法行为不规范,不专业,比如雷洋事件;比如广西南宁青秀区法院法警,在没有向吴律师出示最高法的规定之前就采取强制性行动;比如广东深圳警察检查俩女子身份证的过程中发表不当言论事件。

 

  二、是警察正常执法受到误解和某些人蓄意歪曲真相或者出现意外事件,比如郑州的警察击毙醉酒后持刀行凶造成无辜人员三死一伤并且叫嚣威胁并开车冲撞警察的犯罪嫌疑人;比如山东兖州的警察救出被误以为是人贩子而遭到群殴的女子被愤怒的民众推翻警车事件;比如广东佛山的警察为了制止械斗鸣枪警告误伤事件。

 

  三、是某些人在某些人别有用心的人掀起的仇警黑警的邪风鼓惑下,蓄意戏弄警察和挑战警察代表的法律权威,比如黑龙江哈尔滨的女考生的碰瓷表演,比如河南郑州的没有记者证的“记者”不顾警察劝阻强行“采访”。

 

  四、是无风三尺浪地把一些与警察没有关系的事情通过合理想象或者故意造谣硬扯到警察身上,比如江苏省兴化市民警张际勇溺亡事件;比如山西晋城监狱刑满释放人员程某泽出狱招摇过市事件;比如江苏南京江宁万达发生小规模群众聚集事件。

 

  所有这些,在没有经过认真核实事实的情况下,都被某些媒体、公知大V 、公知律师推波助澜,以讹传讹,炒作成为网络舆论事件,而且基本上都是把矛头对准警察。

 

  可以肯定地说,在这些事件中批评警察甚至误解警察的人,不一定是有恶意的,也许有些的确是出于正义感,出于希望警察执法更加规范,而那些别有用心的人的确混在他们当中,这些人的目的就是借助民众对于警察中实实在在的存在问题的不满,抹黑警察和煽动仇恨警察,为他们要进行的“Y革”扫清障碍。

 

  平心而论,这种某些人故意掀起的仇警黑警邪风,对于警察队伍的建设未必完全是坏事,只要能够促进规范警察执法行为,可以让坏事变成好事,一样会赢得民众的支持。关键在于,社会治安需要警察,遇到危险的时候,不可能找公知大V帮你排忧解难,到时候这些人溜得比兔子还快。经受住这些风风雨雨的洗礼,也许警察队伍更加纯洁,执法更加规范。

 

  至于批评警察的网络舆论,包括警察在内的我们大家都应该正确对待,既要警惕别有用心者的煽风点火,又应该把民众的批评包括过激的批评、错误的批评和误解同一小撮别有用心者的煽风点火区别开来,既要揭露那些故意造谣惑众惟恐天下不乱的别有用心者,又应该理解和支持民众的批评。相信大多数人是善良的,即使被一小撮人蒙蔽一时,当被他们欺骗多了以后,会对他们产生警惕性的。


  假如让某些人的阴谋得逞,将警察的手脚捆起来,先别扯某些人要达到政治目那么沉重的话题,最起码,类似昆明火车站的那种惨案就会很快重现,那时候受害者只能是广大民众。


  所以,我们应该旗帜鲜明地对警察执法进行舆论监督,让警察执法更加规范化;同时旗帜鲜明地反对某些别有用心的人掀起的仇警黑警的邪风,并且无情揭露他们的罪恶目的。

 

  文章中所选用的材料基本上选自微信公众号猫眼看天下的题为《近期较大涉警舆情回顾分析》一文。)


  (【原创】来源:昆仑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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