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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家华:用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来看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
点击:  作者:吴家华    来源:红旗文稿  发布时间:2018-01-19 13:4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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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识和实践的关系原理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本原理。毛泽东在《实践论》中指出,认识发源于实践,又回到实践接受检验,并指导实践改造世界;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的无限循环往复,推动认识和实践不断发展,“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全部认识论,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知行统一观”。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本要求是:“我们的结论是主观和客观、理论和实践、知和行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反对一切离开具体历史的‘左’的或右的错误思想”。也就是说,由于受到主客观条件的制约,人们获得的真理性认识是对一定时间、地点、条件下的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都是具体的和历史的,不可能一劳永逸,不可能是永恒真理,需要不断发展和完善。

 

  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主要矛盾的认识也是一个不断深化、不断完善的过程。党的八大明确提出,在社会主义改造取得决定性胜利以后,“我们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后来由于“左”的思想的干扰,在相当长的时期偏离了党的八大关于社会主要矛盾的正确判断,把两个阶级、两条道路的斗争当作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造成了严重后果。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我们党对我国的基本国情和社会主要矛盾进行再认识。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把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我国社会基本矛盾概括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党的十三大进一步将这一矛盾规定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

 

  在生产力非常落后、人民生活普遍贫困的改革开放初期,发展生产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温饱成为最迫切的时代课题,因而我们党将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概括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主要矛盾。这一概括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第一个时期我国社会矛盾运动的客观状况,为把党的工作重心从阶级斗争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提供了理论前提和客观依据。

 

  经过60多年的社会主义建设、改革开放近40年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和历史性变革,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两个方面及其关系都发生了深刻变化。从人民的物质文化需要看,我国稳定解决了十几亿人的温饱问题,总体上实现小康,不久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从社会生产看,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总体上显著提高,社会生产能力在很多方面进入世界前列,200多种工业品产量居世界第一,更加突出的问题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这已经成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主要制约因素;从矛盾状况和地位看,落后的社会生产与人民物质文化需要之间的矛盾已经大大缓和,其在社会矛盾体系中的地位和影响显著下降。

 

  社会主要矛盾的深刻变化不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主要矛盾的消除,而是显示了我们原有的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要矛盾的真理性认识的条件性,即相对性,它表明,“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并不是贯穿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主要矛盾,而是存在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第一个时期的社会主要矛盾;党的十九大关于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的新论断,并不表明以前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主要矛盾的论断的不正确,而只是明确了其适用条件和范围,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第一个时期。我们党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要矛盾的认识的发展,进一步证明了主观和客观、理论和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的马克思主义认识论。

 

  (作者系安徽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书记、教授;来源:红旗文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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