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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丹青:土地的审批和使用权应“收上来”
点击:  作者:张丹青    来源:作者新浪博客  发布时间:2016-06-05 12: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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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城市的规划中,总要涉及到一个问题,那就是拆迁,由于拆迁需要大量资金,所以往往造成城市市政建设的裹足不前

 

      笔者认为,之所以造成拆迁的巨大代价,那是对土地的管理不到位,导致土地流失,沦为私人牟利的工具,“参观”一下城中村的房屋,基本都是一户人家就修建了一大栋房屋,这个面积相当于“传统单元住宅楼”(即大约八十、九十年代左右兴建的非常常见的国营单位职工宿舍)的大约两个单元的住户这样多,也就是说“城中村”中一户人家的房屋面积相当于城市居民职工住宅约二十户人住宅的面积,这个比例简直是“天壤之别”, 以前企业职工宿舍是由单位统一修建,职工(或说城市户口居民)由于没有土地,只能选择住在单元楼里,而近郊的农民,因为拥有土地,就“平地建高楼”,居住的面积远远高于“非农”户,(或说没有土地的居民)

 

      更有甚者,以前完全是空地,不属于哪家哪户的土地,近来也是密集的修建起了楼房,即原来的“公共空地”变成了城中村,而这些住户,除部分是当地农民不断”蚕食“周边空地建房外,还有很多则并非原住农民,而是外来人口,这部分人往往通过在城市“打拼”积攒到一些资本后,即购买土地,然后建设”高楼大厦“,建设的大楼,自己仅住一小部分,更多的则是出租获利,由于土地的管理不到位,导致”城中村“疯狂蔓延,这就造成一种局面,一边是城市本身的市政工程、旧城改造、扩容规划等。

 

      一边则又是自发的城中村的疯狂蔓延,两种建设几乎是“并驾齐驱”,呈现“一对一”竞争,由此城市规划到哪里,哪里就面临和城中村的冲突,一边你要搞城市规划建设,这边却又是私人修建的“高楼大厦”,你要赔偿嘛,对方建设的房屋又过于庞大,拆迁费动辄百万、千万的要价,这就带来规划部门和私人利益之间的矛盾,究其问题,还是出在土地管理,或说土地方面法律缺失所造成的

 

      笔者曾见,多年以前的空地,后来怎么就修建成这样那样的建筑,而且完全是“私搭乱建”(相当于小区的统一规划,个人“各自为政”的占地建屋即可称为私搭乱建)的那种造型

 

      笔者不竟想问一句,是不是在城郊,凡是不“显眼”的位置,任何人都可以修建房屋?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也干脆找块土地在上面建设房屋,这可能不? 显然这不太可能,你要在哪建设什么东西,基本还是有人管的,我想“村委会”绝对不会熟视无睹。

 

      说明土地的审批 、使用权被下层滥用了也就是说“下面”能够随便出卖土地,这些村、乡,为了一己之私利,为了短期的利益,就能随便出卖土地,以中饱私囊,土地一旦卖给别人,别人花钱买了土地自然要想方设法获利,于是大栋大栋的城中村式的房屋就建造起来了,而一旦遇见拆迁,涉及到赔偿的时候,“村干部”则“什么都不知道了”

 

      也就是说,把土地卖钱的时候,村里是十足的积极,而一旦涉及拆迁赔偿,其则把这个费用转嫁给政府或开发商,也就是说,村干部的无知、贪婪造成了土地的流失,最终这个后果却是要政府或是全市人民(市政工程惠及到广大民众)来买单,即利益村里得,而付出则由社会买单,村级单位不但贪婪,而且还存在渎职问题,比如遭受村民蚕食的空地,其鉴于是”同乡““熟人”而”睁只眼闭只眼“,放任不管,造成土地被蚕食。所以当前,应当进行土地改革,农民的住房由政府统一修建,不准农民私自建房(或者允许建房,但划定标准,超过标准视为超标,涉及拆迁时,超标部分一律不赔偿),及占用农业用地建房,土地的审批、使用权收归市级或市级以上政府,和市级或市级以上规划部门,无论是开发商和村委会,以及私人,未经许可,不得占用土地私搭乱建,哪个地方出现土地被侵占,则问责当地村干部,扣罚俸禄。

 

      涉及腐败的,按贪污受贿论处,村级单位不具有独立财政,村的收益和支出由县、市政府统一负责,也就是说村级单位可以有管理权,但没有财政权,一律吃”皇粮“,避免由于”自负盈亏“,而导致村级单位自行其是,对于乱搭乱建,这才是城管部门真正该管的事,而不是一天去”掣肘“贩夫走卒。只有从源头上杜绝土地流失问题,实行土地有效管理,才能解决好“拆迁”的问题,对于私人的修建房屋,设立举报热线、网站,给以匿名举报者奖金。这样多管齐下,实行土地的有效管理,防止土地流失。只有这样,城乡才好统一规划,避免拆迁问题带来代价太大。只有如此,城乡的规划才可以海阔天空的规划,而建设也能得以大刀阔斧的推进。

 

      对于流动人口住房问题,则由政府提供公租房解决,公租房门槛不必太高,除本市住房困难户可以申请外,非户籍人口皆可申请,针对外地人的公租房,还可以推出类似旅店“单间”的“户型”,避免了本来就有房子的人去打公租房的“主意”,真正让需要的人能够得到住处,并且由于“单间式公租房”的推行,大大的增加了公租房的覆盖,公租房导致私人出租房市场的极大萎缩,那么那些喜欢建“豪宅大院”的土房东老板,由于没有了生意,在拆迁时,可能也就能“自降身价”,同时也杜绝了人们去占地修“大房子”以牟利的念头,有利于保护土地的不被蚕食

 

责任编辑:昆仑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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