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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霞:电惠天下——通往共同富裕的康庄大道
点击:  作者:马霞    来源:昆仑策网【原创】  发布时间:2022-05-20 10:2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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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惠天下——通往共同富裕的康庄大道

关于通过全面推动“国电销售”和“电惠基金”激活绿电产业的一揽子方案建议


一、背景和契机

 

2022年1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六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

 

2022年1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世界经济论坛会议强调:“贫穷不是社会主义,贫穷的平均主义不是社会主义,富裕但是不均衡、两极分化也不是社会主义。共同富裕才是社会主义。”

 

绿电产业(水电、风电、光电、地热等)是党中央国务院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双碳目标的支柱产业。在国家多年的培育和扶植下,可再生电力的发电成本现今已普遍大幅低于传统火电,并且仍有继续下行的空间。另一方面,在我国竭力实现双碳目标和能源自主的大方向下,绿电产业的体量势必会在不久的未来超越房地产行业。作为一种颠覆性的新能源技术,绿电对经济的拉动将会是全方位的。毫不夸张地说,绿电产业能否良性发展,对我国未来数十年经济内循环的成败,将起到决定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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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时至今日,风电、光电、水电等产业中潜在的丰厚利润,并没有造就出供电地区繁茂的产业集群,也没有帮助地方政府推动经济、改善就业、增益财政,更没有化作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物质财富。相反,绿电产业已然呈现出走向无序发展的危险势头。

 

追根溯源,导致绿电产业高度不确定性、并阻碍其充分发挥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具体原因,可以归结为以下两点:
1)混乱的供电价格机制;

2)模糊的消纳(输电、配电)责任分工。

难以扭转这两个现象的深层原因,则是整个电力管理体系,对中小电力企业经营风险和利益诉求的普遍漠视——尽管国家在这方面的政策已经十分齐全。归根结底,这是一个存在于管理层的政府信用问题。

 

当前的两大政策导向:“标杆电价”和“电力价格市场化”,不仅没能解决上述问题,反而给绿电产业增加了更多的不确定性。在当前日趋复杂的国际环境下,国家需要用一套以多方共赢为原则的、切实可行的方案,来确保绿电产业的有序发展,从而为坚守内循环基本盘,并且大跨步走向能源自主,打下一个坚实稳定的基础。

 

以下是“电惠天下”方案的总体思路、实施步骤,以及对方案背后社会效益及深远意义的逐一详述。

 

二、总体思路

要实现绿电的有序发展,就要明确并解决以下问题:一、电力系统配套的问题;二、缺乏有效价格机制的问题;三、电力消纳责任分工的问题;四、改革方案如何落实的问题。

 

(一)电力系统配套的问题

 

所谓电力系统配套的问题,坦白讲就是各绿电电厂的发电量,与电力输送量的配套完善问题。输电经常得不到保障,是发电企业面临的第一大不确定性。

 

解决该问题的思路,除了在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划下,协调发展,尽量做到生产与输出相匹配之外,就是采用由老百姓、或者村镇集体直接投资参股绿电企业的新型全民所有制形式。如此一来,企业的温饱和兴衰就成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在老百姓的参与和监督下,相信电力系统的一切管理和配套问题都将迎刃而解。得到国家管理机关的高度支持,才具备进一步解决价格和消纳问题的先决条件。

 

(二)缺乏有效价格机制的问题

 

绿电是在大部分国土海疆之内都能采集的廉价能源——它具有技术多样、成本不一的天然属性。正因如此,它的供给端价格,既不适合以传统火电的成本作为简单的标杆,也不应该由所谓的“市场”来随意地操纵。

 

标杆电价,虽然理论上能让绝大部分绿电技术获得利润,而实际上却必然导致成本低的技术发展过剩、成本高的技术无人问津的畸形成长。另一方面,所谓的“电力价格市场化”,本身就是一个伪命题。电力供应关乎国计民生,因此使用终端电价便必须由国家或各地管理部门统一制定——这是现状,且在未来不该、也不会有所改变。那么,如果没有使用主体(全部用电企业和全国民众)的参与,试问供电端如何单方面进行“市场定价”?在此情况下搭建的所谓“市场”,必定会催生出一大批售电中间商。结果就是供电价格会像股价一样波动,发电企业会沦为被剥削对象,而所谓的“售电行业”则会演化成利益输送的温床。

 

供电价格不是“标杆馅饼”,便是“市场化噩梦”的现状,是发电企业面临的第二大不确定性。

 

解决该问题的思路,就是发挥国家调控职能,实行国家指导价格作用。稳定发电端的收益,把发电企业变成固定收益产业。在当今风电、光伏、水电的发电成本已经全面低于传统火电的情况下,锁定一部分丰厚的固定收益,作为对发电企业长期经营管理的合理报酬,和让民众参与共同富裕的充足财源。如此一来,不仅供电价格会就此稳如泰山,发电的收益,也得到了有效利用。

 

(三)电力消纳责任分工的问题

 

绿电消纳分工的模糊,则是输电和配电利润缺乏明确、合理分配的结果。国家虽有“地方负责宏观,企业承担微观,电网负责技术”的整体要求,但要求和愿景却无法得到有效落实。经常“有电没人买,想买又没电”情况,是发电企业面临的第三大不确定性。

 

解决该问题的思路,就是明码标价、泾渭分明。首先,各个环节的输电成本,应由相关电网明确纳入合同。其次,由于配电是各地方政府的内政,使用端电价与送出电力成本间的差价,应当明确纳入各消纳方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如此一来,第一,绿电消纳会获得坚实的保障;第二,跨省消纳的分配问题也会通过利益平衡——而不是行政命令,得到解决;第三,各地方政府会成为“电惠天下”方案最最积极的推动者。

 

以上三个问题,构成了当前绿电产业的高度不确定性,也是融资困难、投资匮乏的重要原因。缺乏资金来源的绿电产业,实际上一直在苦苦挣扎。地方政府的消纳保障,便能确保固定收益模式的实现;实现了固定收益,才真正具备了确定性;有了确定性才有投资价值;创造出投资价值,才能彻底解决资金来源问题;有了源源不断的资金,绿电产业才能走向健康、有序、和高速的发展。

 

(四)改革方案如何落实的问题

 

地方政府是“电惠天下”的主导力量。出于职能所限,地方政府需要一个第三方数字化平台来协助对方案的落实和后续管理。产融一体化数智平台(以下简称“产融平台”)具有能够实现“电惠天下”方案的全套技术方案、执行团队、和产业信息库。产融平台将从产业、金融、技术业三个层面协助政府落实固收基金“电惠天下”。

 

三、实施方案

1)成立省或地区的“电惠天下固收基金”(以下简称“电惠基金”),由地方政府承诺在其辖区包销“基金”全部发电产能。

2)“电惠基金”向社会公开招标兴建水电、集中式风电或光伏电厂,或吸纳现已并网发电的绿电企业。

3)以“电惠基金”年利润15%为标杆制定供电价格,并拟在设备寿命周期内不予下调。

4)将各级电网输电费用水准详细纳入合约,并明确设定费用变动的合理区间和先决条件。

5)地方政府全权负责省和地区企事业单位用电责任的具体落实;供电成本与零售电价之间的差价,作为配电费用纳入消纳方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

6)政府统筹,建设碳排放交易平台,助力绿电生产和销售事业发展。根据国家关于双碳政策,绿电企业营运发展还可以获得“碳排放指标”,再通过碳排放市场交易,将“碳排放指标”出售给采购方企业,从而进一步提升绿电企业的经济效益。

7)“电惠基金”向省或地区内符合家庭低资产标准(例如总资产低于100万、200w)的市民公开出售“共富份额”,并允许合规市民之间以市净率为1的价格互相买卖。“共富份额”禁止“电惠基金”内发电企业、及其他任何非个人实体的交易,并建设不再符合家庭低资产标准的市民退出机制。若“共富份额”供不应求,地方政府可以考虑以是否已响应国家三胎政策等作为优先购买“基金”的奖励或排序标准。

8)产融平台将为该省或地区的绿电上下游相关产业链企业、管理部门和融资机构,提供数字化管理和闭环的结算服务,并通过区块链技术打造以电厂为中心的全产业链管理体系,以及打造从产业供应到发电、输电、配电成本的透明化和规范化的全流程管理体系。

9)在多方盈利之后,地方政府可以主导大力投资电力储能产业,以来从根本上解决绿电的“弃风弃电”问题,为风电、光伏、水电在未来彻底取代传统火电铺平道路。

10)现有水电、风电、光电发电企业组织,也可以采纳“电惠基金”的模式,通过产融平台与地方政府和村镇进行股份制合作,实现资金、技术、土地合作共赢,壮大国营经济和集体经济,解决地方就业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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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深远意义

 

1、国企“绿电销售”坚守基本盘,对走向“后房地产经济”的深远意义

 

现行“售电中间商”没有能力也不可能胜任稳定绿电发展的角色。能担当“绿电销售”和“绿电经济”这个重任的,只能是地方政府,因为地方政府是绿电产能的销售方。一个吉瓦的绿电就能带来四个亿的财政收入,因此地方政府有足够的动力来推动“电惠基金”。 

 

地方政府凭何分享绿电红利?凭通过包销绿电产能来稳定电厂的盈利。地方政府包销绿电,供电企业的利润就稳了,用电企业的用电成本也稳了,整条产业链就活了。

 

现在各方疯抢绿电这块大蛋糕的景象,酷似当年的房地产开发。有的省甚至已经把十四五的绿电指标都批完了。地方政府还出台了很多“绿电+”项目。这些项目更像是搞募捐和摊派,严重破坏了营商环境,不是可持续的绿电发展之路。

 

只有在地方政府负责管理好电力供销两端的前提下,绿电产业才能稳定、有序地发展。绿电潜在的巨大利润,才能部分转化为地方财政可观可持续的新财源,从而让地方政府逐渐摆脱不可持续的土地财政。

 

据统计,如果以全国绿电宏观成本约0.3元/kw,和基础电价0.6元/kw计算,假设全国发电量每年增长5%,而到2050年我国绿电占比达到92%,那么届时全国各地绿电财政总收入可达9.4万亿元。而2021年全国各地的土地出让金总数则为7.2万亿元。这就是说,用最最保守的一组数字估算,最晚在2050年左右,绿电财政也能彻底取代土地财政。可见,发展“电惠基金”是确保地方政府后房产时代财政稳定的重要途径。“房住不炒”,以及房地产的“去金融化”,一定会会通过绿电得以实现。

 

2、对于改善营商环境和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深远意义

 

我国以民为本的服务型政府的服务水平,已经领先世界。自从新冠疫情和美国弗洛伊德事件爆发以来,中西享有生命安全健康等基本人权的鲜明对比,更是让国内外别有用心的势力哑口无言。但是,在改善中小企业营商环境方面,我们还存在不小的差距。如果各省能借重为低收入人群服务的“电惠基金”,打造一个从根本上改善企业营商环境的样板间,将对国家建设社会良性信用体系的远大目标,起到重大示范作用。如果通过不断深化的改革,最终企业和政府的关系变得像人民和政府的关系一样,中国将成为最富裕、最公平、最健康、最和谐的社会!

3、探索改革第一次分配机制对于实现共同富裕的深远意义

 

皮凯蒂在《21世纪资本论》中指出:贫富差距的根源,在于资本所得永远大于劳动收入所得。因此,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突破口,就在改革初次分配机制。在规范化智能化平台的管理之下,绿电这个可以夜以继日产生可观利润的新兴行业,便是广大工薪阶层绕开资本垄断壁垒、直接通过初次分配的丰厚复利走向中产的绝佳财富载体。“电惠天下国民固收基金”将是探索新型全民所有制的开路先锋。

 

4、以平台化管理推动信贷改革的深远意义

 

资产抵押、资产负债率基本上是当今银行放贷的全部考量标准。不言而喻,这样的银行放贷机制只能服务于资本。这种体系的长期运行,必然造成强者恒强、以大欺小的普遍现象、和大多数弱者“内卷”的必然结果。国企央企应是国家经济稳定的基石。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国电销售”和“电惠基金”,正是“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的有力抓手,也是从第一次分配入手实现共同富裕的最有力抓手。逐步构建规范化智能化平台信用系统和交易系统,将为打造国家普惠金融体系奠定坚实基础,也将彻底打破资本独大的局面。

 

要扭转银行只服务资本,而不服务实体经济的局面,营造良好市场经营环境和预防腐败,就要从信贷体系的深化改革入手。习近平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八次集体学习时特别强调:“要深化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坚持依法监管、公正监管、源头监管、精准监管、科学监管,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创新监管方式,弥补监管短板,提高资本监管能力和监管体系现代化水平。”改革监管体系,从源头上加强信贷和支付建设,杜绝利益输送,解决故意拖欠、三角债、贪污挪用、行贿受贿等顽疾,才能打破大企业对信贷资源的垄断;解决好中小企业信贷体系,发展才有了源头活水;中小企业丰衣足食了,产业的快速升级和全面自主,便指日可待。

 

从信贷和支付的源头入手进行改革,最直接有效的办法就是平台化管理。用区块链技术将各个产业内的产业链和信用链进行一体化对接,便可以实现对各种交易全方位、无死角的监控,让各种不良商业行为失去生存土壤。

 

在此基础上,再运用“产业通证”这一前沿技术,系统化、自动化地实现“见通证即获贷”、“货送到即收款”、“还贷款即获利”,从而在技术上让中小微企业告别融资难、融资贵的痛点;让所有重合同守信用的商业行为,都能系统化、自动化地实时转化为利润;让健康公平的商业规则逐渐成为企业共同遵守的行业规范。

 

相信在充分金融为企业赋能的沐浴之下,定会有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诞生各地。这些样板间,对改革现行信贷机制和产业全面自主升级,将起到深远的示范作用。

 

四、结束语

 

绿电是上苍赐予中华民族的宝贵资源。能源自主、经济转型、产业升级、乃至共同富裕,都取决于我们对于这一馈赠的珍惜和利用。

国家可以考虑在“雄安新区”为“国电销售”和“电惠天下”试点示范区,通过试点不断总结经验,在丰富完善后便可全国推进。

 

有了“电惠基金”的成功样板间,粮食、能源、医疗、教育、水治理等其他国计民生产业,便都具备了实现稳定收益,并同时普汇于民的巨大潜力。“共同富裕才是社会主义”的美好愿景,何愁不能实现?

诚心希望“国电销售”和“电惠天下”这一利国利民、多方共赢的方案,能够得到国家领导的关注和支撑!

 

此致

 

敬礼!

 

马  霞
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多功能经贸平台智库
专家工作委员会高级顾问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七日

(来源:昆仑策网【原创】修订稿,作者授权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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