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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个税法修改通过前,程恩富等委员强烈提建议
点击:  作者:综合    来源:昆仑策网【综合编发】  发布时间:2018-09-02 19: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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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27至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 (草案)》,并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会议讨论期间,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委员程恩富教授在会上发言,批评个税修改草案以资本为中心,而非以人民为中心,是对资本收入轻税,对劳动收入重税,建议不要急于提交常委会表决。

 

8月31日下午表决通过的个人所得税法,尽管没有采纳程恩富教授提出的劳动所得应与资本经营所得一样实行低税率的建议,仍然重税劳动所得,轻税资本所得,但是决定中 “劳动综合所得先扣除20%成本不交税”的规定,是程恩富教授和其他几个委员强烈提建议的好结果。

 

至于5000元的免征额合适吗?按年计算免征额会让到手的年终奖变少吗?45%的最高档税率是否过高?围绕这些热点问题,网易研究局早前采访了中央财经大学财税学院教授刘桓,现将部分内容转载如下 。

 

央财教授:放工薪一马!个税改革更应瞄准富豪

 

网易研究局:个税法草案的二审稿和一审稿相比,发生了哪些变化?

 

刘桓:二审稿的变化主要有两条,第一条,对于已经纳入综合征收的稿酬、劳务报酬和特许使用费,恢复了过去扣除的做法。此前,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使用费属于不经常收入,扣除20%不纳税。一审稿把这个扣除取消了,统一按照工资的标准纳税,大家对这一条规定的意见比较大,因为中央鼓励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一审稿的相关规定却使得从事相关工作的人税负增加,因此,二审稿又给恢复到之前的水平。

 

第二个变化就是,增加赡养老人的费用扣除,这一点比较得人心。

 

网易研究局:您如何看“对赡养老人的费用予以专项扣除”这项规定?

 

刘桓:这个扣除是非常人性化的,理应欢迎,但是我担心执行起来可能比较麻烦。

 

第一,什么人可以界定为老人?第二,如何鉴定老人是否需要子女赡养,比如有的老人年纪比较大,但是仍然在工作,有收入,再比如说有的老人到了需要子女赡养的年龄,但是他退休工资很高,这是否需要子女赡养呢?是针对所有老人,不管你有没有钱都做相关费用的扣除呢,还是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呢?还有就是,生活在不同地区的老人,他的赡养费用标准是不是一致呢?

 

总的来说,怎么去确认这些细节,是我们国家的税收征管体制将面临的巨大挑战。

 

网易研究局:二审稿中,个税免征额依旧保持一审稿的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这样的话,之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是不是走过场呢?

 

刘桓:草案征求意见的方式有很多种,2011年调整个税法之前,国务院系统、人大系统都召开了很多次听证会来征求大家的意见,所以起征点从3000调到3500元,可以说,听证会和专家咨询会还是有用的。

 

这次个税法草案征求意见的方式有很多,由于没有公开听证的过程,大家并不知道目前社会上主流的意见到底是多少钱,但是通过媒体发表的专家学者、企业家和部分财税官员的看法,大家都认为3500到5000元这个过程是在不断调整,但是距离百姓的需求还有一定距离。

 

我前段时间看一篇文章写到,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的基本生活支出已经超过4000到5000元,个别城市甚至达到6000块钱,如果把每月5000块钱作为免税额,实际上是把一部分基本生活费用给征收走了,这个做法不太符合我们所说的税收要保证百姓基本生活的原则。

 

网易研究局: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从按月计算调整为按年计算,这会对年终奖的应纳税额产生影响吗?

 

刘桓:从按月征收变成按年征收,实际上是一个征缴方式的改变,调整之后,会考虑各月之间的收入差异。比如作家写一本书,经年累月辛苦写作,作品发表之后,他的收入可能会集中在某个时间段,如果按月计算税收,可能他某个月的应纳税额会非常高,按年平均的话,就不高了。

 

可以说,按年来计算个税免征额是一个非常人性化的做法,比较科学。世界上多数国家都是按年申报,这并不妨碍你按月预缴,因为多数人是工资薪金收入,从全年来看是平衡的。预缴到年底去申报,既考虑到收入的均衡和百姓纳税的方便,同时也可以避免特殊人群的收入集中到某一个阶段造成的税收不公平。总的来说,按月计算和按年计算之间没有太大的区别。

 

但是对税收部门而言,年底的时候,纳税人申报一个数字,税收部门应该用什么办法来查证,这是一个巨大的考验。

 

需要说清楚的是,新的税制实施以后,个人年底的申报极为重要,因为你不申报的话,就没有办法给你做扣除。还有就是,个税征管的面貌会发生很大变化,这是我们从上到下大家都要做好思想准备的地方。

 

网易研究局:个税法草案二审稿维持了45%的最高档税率,是否合理?会不会打击高收入群体的积极性?

 

刘桓:合不合理,这个很难说。就个人意愿而言,大家都希望税率低一点。从世界各国税收改革的方向和趋势来说,都在逐渐降低税收负担,无论是企业所得税,还是个人所得税。

 

中国个人所得税的最高档税率,从1994年到今年已经过去了24年,从来没有变,大家对此还是有一些想法的。

 

早些年,每个月工薪收入能超过8万元的人是很少的,但是这些年,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和一些行业高管人员收入提高,这部分人群在逐年增加。特别是这一次,如果把稿酬、劳务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都纳入综合征收的话,按照最高档税率去纳税的人群将大大增加。我认为,中国个人所得税的最高一级税负应该下降。

 

遍观世界各国,美国的企业所得税降低了,个税也在降低,这次特朗普降税之前,美国个人所得税最高税负是39.6%,这次他迫于两党压力才调为百分之37点几,按照过去方案的话,个人所得税的降低幅度会非常大。像朝鲜、日本等,他们最高一级税负大概都是40%或者40%以下,和这些国家相比,中国的平均工资水平要低很多,但是我们的税比人家高,这确实是被百姓们广泛诟病的事情。

 

判断一个税制好与坏,或者科学与否,一个基本点就是——税改应该让所有人受益。不是说收入特别高的,我给你降很多税或者不纳税,而是收入较低的人通过税收改革得到更多的收益,收入较高的人也能得到较少的收益。不管怎么样,税改让一部分人税负增加,这恐怕是工薪税收当中一种不太正常的现象。

 

我倒认为,中国现在有一种税收应该增加,那就是靠资本收入的人,他的税负增加。挣工资的人想要成为大款是很难的,那些亿万富翁肯定不是通过工资薪金收入来积累财富的,工资薪金最高征收45%的税,而那些非工资薪金真正产生富豪的领域,税率却很低,这是我们目前税改一个非常大的弊端。

 

我建议,在中国税收改革当中,应当对这些非工资薪金部分下点功夫,工资薪金部分应该放一马。

 

还有一点建议就是,目前我们的工资薪金所得税保持七级税率,这个是比较多的,目前各国税收制度改革都是简化的,给纳税人提供了很大方便,英国是两级,日本、韩国是四级。所以我们目前七级的税制还比较复杂,应该更加简单一点。

 

总的来说,这次个税改革政府确实拿出了不少的资金,但是观感很差,和其他国家相比较,税收的竞争优势就不大。

 

(来源:新马派程恩富官方网站、网易研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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