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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圭武:农业供给侧改革要重视生产组织制度创新
点击:  作者:宋圭武    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发布时间:2017-10-02 10:09:00

 

          农业承包制改革,有优点,也有不足。优点是调动了农民积极性,农民有了更多自由等,不足是没有充分体现规模经济优势等。目前,面对经济新常态,农业供给侧改革核心是要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如何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生产组织制度创新是一个重要方面。如何创新,核心是要大力推进合作化,变原子型生产方式为合作型生产方式,充分发挥规模经济和分工经济优势。在西部落后地区农村,如何推进合作化,笔者建议国家直接投资在每一个乡镇建一个国营自治合作农场。

国营自治合作农场采取自愿加入原则。农户以土地和人一同加入。土地享受入股分红,同时,个人参加农场劳动,领取劳动报酬,实行低工资制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同时实行稳定就业制度。另外,年龄大的老人也可根据情况参加力所能及劳动,并根据劳动情况给予适当报酬。另外,国营自治合作农场也可招募大学生,或招募本地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到农场就业。

从性质来看,国营自治合作农场具有国营、自治、合作三合一性质。具体国营自治合作农场由国家或地方政府(具体由各省直接任命或由地区一级政府直接任命)直接派两到三人具体管理,而且这两到三人的工资由国家全额负担,农场不在负担任何部分。同时国家或地区一级政府要定期考核这些负责人的业绩,优秀者要提拔,不好的要降级或处理。农场内部实行民主管理。农场负责人上面有任命权,但农场职工有投票免职权。对不称职的农场负责人,农场可通过职工大会投票免职。另外,国营农场生产经营,坚持相对自主经营和相对自负盈亏原则。而职工与职工之间,是一种合作平等关系。另外,国营自治合作农场内部也要加强科学管理,要尽可能实现按劳分配和按保障分配有机结合。

国营自治合作农场的经营目的是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结合,主要是为农村贫困弱势群体提供一个幸福生产和生活的场所。

国营自治合作农场建设应由省一级政府或各地级政府统一规划,统一论证,其它各级政府配合进行建设,尤其是乡镇政府,要在土地流转、人员流动等方面进行大力配合。

国营自治合作农场建成后,国家或有关地方政府可对有关扶贫资金或有关农业补贴进行整合,通过国营自治合作农场进行统一管理和发放,这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另外,国营自治合作农场也可办幼儿园和养老院。其中养老院运作模式是:老人根据其所拥有的土地产权获取入股分红,同时享受养老保险;同时,老人也用这些钱支付一部分养老费用。另外,幼儿园运转费用一部分来自儿童拥有的土地收益,一部分来自农场经营收入补贴。

国营自治合作农场具体由各省级政府或各地级政府直接管理,各省或各地级政府可考虑建立国营自治合作农场管理中心。同时,各乡镇对本乡镇国营自治合作农场享有监督权。

另外,为了稳定农场的经济收入,国家或地方政府要对国营自治合作农场产品实行部分计划配置、部分市场配置原则。比如,某农场生产黄瓜,国家或地方政府可给城市有关消费单位定量配置销售一部分,一部分由农场自主进入市场销售。另外,国家或地方政府也要对农场产品实行严格的质量检测制度,要保证农产品的生态环保性。另外,国家或地方政府也要加大对农场的技术帮助力度。

作者系甘肃省委党校教授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作者的新浪博客

责任编辑:向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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