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今年,是举世瞩目的捍卫“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胜利5周年。此案前后延续两年多,受到国内外的广泛关注,且有众多党员群众和各界仁人志士积极参与。2016年8月15日胜诉后,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第99号指导案例,并直接促成全国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立法。从此,有谁胆敢再歪曲、丑化、亵渎、诽谤、侮辱国家英烈,包括有关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对此类事件玩忽职守,都将依法面对行政、民法和刑法的严肃处置,这就使猖獗一时的历史虚无主义政治逆流受到遏制。当年的斗争一波三折,但在党和人民的坚定支持下,终于取得了胜利!为纪念这个可以载入史册的标志性大案,为感谢那些在斗争交锋时刻为党和国家主持正义和坚守真理的人们,也为配合党史学习教育、把历史虚无主义的罪恶嘴脸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我们推出此案法庭代理人之一、昆仑策研究院副院长兼秘书长王立华同志的纪实文章:《忍无可忍的法庭斗争与反击——亲历捍卫“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权斗争回顾》。因全文篇幅较长,拟分六篇发布,已发第一、二、三篇(见【相关阅读】),此为第四篇,以飨读者。忍无可忍的法庭斗争与反击 ——亲历捍卫“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权斗争回顾(四)
我也是学法律的,这个法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庭,还是中国共产党的法庭?为什么总是在讲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共产党的历史不能当判案的依据!
看看法庭上悬挂的国徽,已经清楚地回答了你的问题!
一审判决“以中共意识形态话语为依据,对存有重大争议的史实做出司法裁决,这逾越了司法权力,背离了法治精神。”
中国大陆自上个世纪20年代以来,以“革命”之类“政治正确”的名义践踏同胞人格尊严的教训,极其惨痛。
如果洪振快讲的是历史事实,即使具有否定的主观故意和客观后果,也可以不追究他的法律责任;
如果他只是因为掌握史料不足,或者因为只收集了负面史料而贬损歪曲了“狼牙山五壮士”,也可认为他不是故意侵权。
但是,他提供给法庭大量作为证据的历史材料,没有任何一个材料能够证明“狼牙山五壮士”的事迹是假的。他自己提供的证据也无可辩驳地证明,他写的那些文章充满对事实的歪曲和侵权故意。而且他的陈述和上诉,更是持续不断地自供构成对英雄烈士的侵权,尽管他不承认侵权,却不能自圆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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