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所谓‘社会主义社会’不是一种一成不变的东西,而应当和任何其他社会制度一样,把它看成是经常变化和改革的社会。它同现存制度的具有决定意义的差别当然在于,在实行全部生产资料公有制(先是单个国家实行)的基础上组织生产。即便明天就实行这种变革(指逐步地实行),我根本不认为有任何困难。我国工人能够做到这一点,这已经由他们的许多个生产和消费协作社所证明,在那些没有遭到警察的蓄意破坏的地方,这种协作社同资产阶级的股份公司相比,管理得一样好,而且廉洁得多。我国工人在反对反社会党人法的胜利斗争中出色地证明了自己政治上的成熟,在这种情况下,您还谈论德国群众的无知,我是难以理解的。我觉得,我国所谓有教养的人那种好为人师的狂妄自大倒是更严重得多的障碍。当然,我们还缺乏技术员、农艺师、工程师、化学家、建筑师等等,但是在万不得已时我们也能象资本家所做的那样收买这些人来为自己服务,如果再对几个叛徒——他们中间一定会有叛徒的——给以应有的惩罚以儆效尤,那末他们就会懂得,就是为自己的利害着想,也不能再盗窃我们的东西了。但是除了这些专家(我把教员也包括在内)以外,我们没有其他‘有教养的人’也是完全过得去的,而且,比方说,目前文学家和大学生大量涌进党内,如果不把这些先生控制在一定范围内,还会带来种种的危害。……总之,一旦我们掌握了政权,只要在群众中有足够的拥护者,大工业以及大庄园这种形式的大农业是可以很快地实现公有化的。其余的也将或快或慢地随之实现。而有了大生产,我们就能左右一切。您谈到缺乏一致的认识。这种情况是存在的,但是缺乏认识的是那些出身于贵族和资产阶级的有教养的人,他们甚至想象不到,他们还应当向工人学习何等多的东西。”
第一,虽然社会主义社会不是一成不变的,但如果不实行公有制,它就与资本主义社会没有本质差别,从而不实行公有制的社会不能算做社会主义社会;
第二,在当年的生产力水平上就可以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那么现在就更应当实行了。如果有人说,恩格斯晚年放弃的共产主义而走向社会民主主义或民主社会主义,那么,他如何理解恩格斯要实行公有制?
第三,今天在多种经济成份中应当大力发展工人们的生产和消费协作社,而不是泛泛的非公经济。
第四,必须惩罚那些盗窃或主张盗窃公有东西将其私有化的砖家叫兽们。
第五,上世纪50年代在掌握政权数年后进行的社会主义改造是可行的和成功的。
第六,要坚持和发展大生产,而不要过多地搞小企业。
第七,精蝇们需要向工人学习的东西的确很多。茅于轼甚至连利润率也不会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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