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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昭友:就“党大于法,还是法大于党”问题与老王社长商榷
点击:  作者:杨昭友    来源:昆仑策网  发布时间:2017-08-14 12:2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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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朋友转发来新世纪评论发表的老王社长的《理论探讨:宪法 大于 党高于党,是国家永不变质的根本》,我同意老王社长坚持社会主义的观点,同时对党大于法,还是法大于党以及如何保证江山不变颜色问题和老王社长商榷。

     

      一,党大还是法大,这本来是个伪命题。党是由人组织在一起的政治组织 ,法,是人起草的法律条文,法治是共产党的治国方法,是共产党运用法律治国。党和法的关系,是人和工具、人使用工具工作的关系,这两者怎么可以比谁大谁小?如同人制订了交通规则,人就要遵守交通规则,是人按照交通规则管理交通,还能说人与交通规则孰大孰小?

 

      二,·在中国,是先有共产党,而后才有新中国,是共产党组织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制订宪法的。宪法是共产党的共产主义纲领的具体实施,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的初期阶段。毫无疑问,这是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共同协商,通过人民代表大会立法把建党的初心——中国的社会制度确定下来的,这是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为全国人民立的规矩。规矩立下了,就得坚决执行,包括共产党在内,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违反宪法的第一条,都不得破坏社会主义制度。尔后对这一规矩的修改,只能完善,不可颠覆。因为只有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的人才有资格参与宪法条文的拟定和修改。

 

      三,新中国是在共产党领导下建立的,依宪治国,是共产党治国的方法,是共产党用法治的手段治国。宪法只是抽象的条文,不会自发产生法律的效力,需要党带领人民坚决执行。党领导法不等于党的领导人可以凌驾于宪法之上,党的领导人制订国策必须和宪法精神相一致。

 

     四,共产党不仅要依宪治国,还要依照党纲治党,党纲就是共产党的宪法 。共产主义纲领是共产党成立时确定的,后期加入共产党的 ,都是在明确共产党的纲领下加入并庄严宣誓的 ,所有共产党人都无权改变共产党的纲领。擅自改变共产党的纲,制订违反党纲的方针政策,应视为叛党,应该解除其领导职务并清除出党。

 

     五,党的纪律是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这应该是在坚持共产主义纲领的前提下的服从。党的任何一级的领导人只有坚持共产主义纲领才能代表党。难道上级投敌叛变,下级也要跟着叛变?毛泽东主席的失误,就是没有把这一条作为党纪国法确定下来。苏联之所以变成了俄罗斯、乌克兰和各斯坦国,也是没有把这一条作为党纪最严格的一条,所以让赫鲁晓夫、戈尔巴乔夫、叶利钦钻了空子。

 

      六,·老王社长主张社会主义的宪政,这无疑是削弱共产党的领导。离开共产党的领导,宪法就会被改得面目全非,难道没看到现在的宪法已经没有“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指导我们思想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列宁主义”这一条了吗?况且,在中国,除了共产党,还没有哪个党的纲领是共产主义,“宪政”之后还能坚持社会主义吗?

 

      七,·老王社长担心x x x同志之后,我们的党上来个戈巴乔夫怎么办,这正是我苦苦思考的问题。解决这个问题,唯有先治好共产党,凡是不信仰共产主义的都应该退出共产党,更无资格担任党的领导人,要把这一条冠在党纪的首条,把党的领导人的权力关进党纪的笼子里。同时,对坚持共产党纲领、坚持社会主义的党的领导人要坚定的支持,维护他的核心和威信。再就是用依宪治国,凡是不拥护社会主义制度,不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人,就没有资格担任各级政府的领导人,没有资格担任公务员 。无论什么样的理论家 、法学家,只要是不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就无权参与立法和修订。修改宪法,必须是对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对企图利用修改宪法来改掉社会主义的,要以破坏社会主义制度论处!任何组织和人都要在宪法的范围内活动,包括各级政府和部门。

 

    八,·要设立宪法法院,要对违宪进行弹劾,凡是破坏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都要一票否决,对一切制订违宪政策并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责任编辑:红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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