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台当局一意孤行,今天大陆海警是在金门附近海域执法,未来就可能是在马祖等水域,通过这种行动一步步压缩台“海巡署”的活动范围,台湾渔民也将越来越适应大陆执法行动。
美国世界霸权已持续走向衰落,美国内政局持续走向恶斗内斗,美国后台金融寡头们不敢在乌克兰为泽林斯基下场,更不敢也不会为赖清德之流下场……如此而已,岂有它哉!
俄罗斯在欧洲的教训应汲取!特朗普完全可能以各种莫须有的罪名,没收中国在美金融及投资资产。这个可能性非常大,中国必须提早做好撤离在美资产准备!
内战没有结束,目前海峡两岸的两支军队,只是战术性地脱离了接触而已,就连最基本的、临时性的停火协议都没有签署,怎么能够谈得上‘和平’呢?。
种种看似有理的理由,反对和阻挠我们尽快采取行动实现两岸统一的人,除了一些被他们成功忽悠的人,其余都是不安好心的美国“内鬼”,是在为美国和“台独”分裂势力效力。
惩治“台独”22条新规,虽然只是一个部颁法规,但却意义极为重大。在法律层面上,说明在事实上已经启动了《反分裂国家法》的第八条,即“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
今天的台独分子与那个土圩子里的地主老财有什么区别? 本质上都是一样的。我们只能而且必须用中国人民的铁扫帚插到那个土圩子里狠狠地扫一扫,什么问题都解决了。
毛泽东主席曾经说过:“凡是要推翻一个政权,总要先造成舆论,总要先做意识形态方面的工作。革命的阶级是这样,反革命的阶级也是这样。”
大陆出台的《意见》,把不赞成统一当成“台独”,如果按照这个说法,岛内只有“统一促进党”不是“台独”,公然鼓动岛内政治力量团结合作,共同面对大陆的惩“独”新规。
史料记载,1947年夏,杨重在国民党第六十军被清洗离队前,曾经与李佐彻夜长谈。采访的时候,我问李佐伯伯:“那天晚上你俩都谈些啥?”
有记者问,对于岛内一些过去曾主张“台独”、但目前立场已发生转变的人,大陆方面是否还会追究其刑事责任?
美国没有办法军事介入台海。派遣航母来?在台岛周边3000公里之内,都将成为“靶标船”。以驻日韩菲的军事基地作为前线大本营?解放军有能力三两天就能将其全部夷为废墟。
瓦解敌军,要落实到为其指明出路。这个出路,分四个部分来讲,第一是部队的出路,第二长官的出路,第三士兵的出路,第四中华民族的出路。
我军对待国民党反动派党政军人员的政策是:“首恶者必办,胁从者不问,立功者受奖”。上述战争罪犯应属于首恶者一类,必须追寻他们至天涯海角,务使归案法办,不容漏网。
消灭“台独”,我说的是那种铁杆的,可行的办法就是,或者抓起来,或者杀掉,或者轰出去,其实这些都是对待犯罪分子们的办法,对待“台独”最后会就像对待贩毒和电诈一样处理。
震慑和严惩台独分子的司法利剑,是安定台湾民心的一柄擎天巨伞。也是以“武统”促“和统”的“有理丶有力丶有用”政策法律手段及成功保证。立即在国内外及台岛内部引发强烈反响。
我小学同学赵俊达的父亲赵国璋曾是潜伏敌营的地下党员。他在国民党军队担任过暂编二十一师代理参谋主任、第五四五团副团长等职。
网上有些人讲,瓦解“T独”武装就要跟对方讲清楚为什么要统一。这个大道理是要讲,但更要多讲讲的,是利害关系。
如果在这次大陆依法打击“台独”分子的过程中,你们充当反对势力的急先锋,甚至与民进党当局沆瀣一气对抗大陆,蜕变成被打击的对象,那就只有被钉在中华民族的耻辱柱上!
惩治“台独”分子的司法文件是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有力武器,其威力不仅体现在法律的制裁上,更体现在对“台独”分裂势力的震慑、社会共识的凝聚以及国际形象的维护等。
对极少数“台独”顽固分子组织、策划、实施“法理台独”、“倚外谋独”、“以武谋独”等分裂行径,明确了对“台独”顽固分子适用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的具体情形。
未来解放军即使有武统,那将是一次对内的“特别执法行动”,而非战争;任何敢于干涉的外国武装力量,一律会被视为侵略中国领土,解放军会实施对等反击,那才是战争。
昨天,一条重磅消息迅速成为全民关注焦点,《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发布。
美国五角大楼宣布,美方批准两批总额约3.6亿美元的对台军售计划。这是美国武装台湾的进一步行动,美国期待通过台湾牌遏制中国崛起,但中国大陆可不是那么好惹的!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严惩“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坚决捍卫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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