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站内搜索:
毛主席论“改革”
点击:  作者:壬岷    来源:红色江山  发布时间:2019-07-12 08:39:09

 

        (一)中国的改革和建设靠我们来领导

中国的改革和建设靠我们来领导。如果我们把作风整顿好了,我们在工作中间就会更加主动,我们的本事就会更大,工作就会做得更好。

(二)共产党员都应该是立志改革的人

我们国家要有很多诚心为人民服务、诚心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立志改革的人。我们共产党员都应该是这样的人。

(三)要按照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方向为改革和建设而奋斗

为了达到建设新中国的目的,对于什么困难我们共产党人也是无所畏惧的。但是仅仅依靠我们还不够。我们需要有一批党外的志士仁人,他们能够按照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方向,同我们一起来为改革和建设我们的社会而无所畏惧地奋斗。

(以上引自《在中国共产党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一九五七年三月十二日)

(四)改革的内容包括:

1,土地改革和民主改革(从根本上改变工人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

在农村中实现土地改革和在工厂企业中实现民主改革之后,工人和农民即获得发展其爱国增产的极大积极性、并改善其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的可能。

(引自《三大运动的伟大胜利》一九五一年十月二十三日)

2,社会制度的改革(建立社会主义的公有制)

我国社会制度的改革,除了农业合作化和手工业合作化以外,私营工商业改变为公私合营企业,也在一九五六年完成了。

(引自《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九五七年二月二十七日)

3,不合理规章制度的改革(完善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

对企业的管理,采取集中领导和群众运动相结合,工人群众、领导干部和技术人员三结合,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不断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等等。

(引自《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下册谈话》)

4,国家机关的改革(密切联系群众,反对官僚主义)

国家机关的改革最根本的一条就是联系群众,机构改革要适合联系群众,不要搞官僚机构。

(引自《在“五一”和“五一”的前两天召开的中央会议上的讲话》1967.04.29-05.01)

5,教育的改革(实现教育与劳动相结合)

教育这个东西比较带原则性,牵涉广大的知识界,是一个革命。几千年来,都是教育脱离劳动,现在要教育劳动相结合,这是一个基本原则。大体上有这样几条:一条是教育劳动相结合,一条是党的领导,还有一条是群众路线。群众路线大家懂得,没有问题了,党的领导现在可能问题也不多了,中心问题是教育劳动相结合。——这是一大改革。

(引自《在第十五次最高国务会议上的讲话》一九五八年九月五日、八日)

6,旧习惯的改革(移风易俗,培养社会主义新人)

中国人要有志气。我们应当教育全国城市、乡村的每一个人,要有远大的目标,有志气。大吃、大喝,统统吃光、喝光,算不算一种志气呢?这不算什么志气。要勤俭持家,作长远打算。什么红白喜事,讨媳妇,死了人,大办其酒席,实在可以不必。应当在这些地方节省,不要浪费。这是改革旧习惯。——我看,改革旧习惯也要列入规划。

(引自《做革命的促进派》一九五七年十月九日)

(五)思想改造是实现改革的重要条件之一

思想改造,首先是各种知识分子的思想改造,是我国在各方面彻底实现民主改革和逐步实行工业化的重要条件之一。

(引自《三大运动的伟大胜利》一九五一年十月二十三日)

(六)改革使中国的面貌改变了

过去说中国是“老大帝国”,“东亚病夫”,经济落后,文化也落后,又不讲卫生,打球也不行,游水也不行,女人是小脚,男人留辫子,还有太监,中国的月亮也不那么很好,外国的月亮总是比较清爽一点,总而言之,坏事不少。但是,经过这六年的改革,我们把中国的面貌改变了。我们的成绩是谁也否认不了的。

(引自《增强党的团结,继承党的传统》一九五六年八月三十日)

(七)到了共产主义还要改革

将来全世界的帝国主义都打倒了,阶级消灭了,你们讲,那个时候还有没有革命?我看还是要革命的。社会制度还要改革,还会用“革命”这个词。当然,那时革命的性质不同于阶级斗争时代的革命。那个时候还有生产关系同生产力的矛盾,上层建筑同经济基础的矛盾。生产关系搞得不对头,就要把它推翻。上层建筑(其中包括思想、舆论)要是保护人民不喜欢的那种生产关系,人民就要改革它。

(引自《在中国共产党第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一九五六年十一月十五日)

责任编辑:向太阳
特别申明:

1、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大家学习参考;

2、本站属于非营利性网站,如涉及版权和名誉问题,请及时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做相应处理;

3、欢迎各位网友光临阅览,文明上网,依法守规,IP可查。

昆仑专题

热点排行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建言点赞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图片新闻

    友情链接
  • 186导航
  • 红旗文稿
  • 人大经济论坛
  • 光明网
  • 宣讲家网
  • 三沙新闻网
  • 西征网
  • 四月网
  • 法律知识大全
  • 法律法规文库
  • 最高人民法院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中央纪委监察部
  • 共产党新闻网
  • 新华网
  • 央视网
  • 中国政府网
  • 中国新闻网
  • 全国政协网
  • 全国社科办
  • 全国人大网
  • 中国军网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人民日报
  • 求是理论网
  • 人民网
  • 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5015626号-1 昆仑策研究院 版权所有 举报邮箱:kunlunce@yeah.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