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客户端消息,今日(7月1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以153票赞成,0票反对,2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据了解,誓词作了比较大的修改,从65个字增加到70个字。
宪法宣誓制度今日通过,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韩晓武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宪法宣誓制度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之所以确定半年以后才开始施行,主要是考虑给各地区、各部门组织宪法宣誓活动做准备工作,特别是给负有组织宣誓职能的机关制定具体组织办法留出时间。
韩晓武说,决定规定,宣誓的具体组织办法由省级人大常委会和负责组织宣誓的机关来制定。誓词作了比较大的修改,一开始是65个字,现在是70个字,增加了5个字;内容上也作了很大修改。韩晓武介绍,草案提交给常委会委员审议以后,在审议过程中委员们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其中很多是对誓词进行修改的意见和建议。法律委员会按照法律程序,在研究委员们审议意见的时候,就对宣誓的誓词进行了现在的修改。
草案的65字誓词:“我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宪法职责,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忠于祖国、忠于人民,自觉接受监督,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努力奋斗!”
修改后的70字誓词:“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